[大]
[中]
[小]
摘要:
2006年,福建省实现生产总值7501.63亿元,比上年增长13.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85.23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3736.08亿元,增长17.0%;第三产业增加值2880.32亿元,增长12.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1152元,比上年增长12.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15.08亿元,比上年增长38%;外贸进出口总额626.6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04.23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0.4%;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8.3%。
2006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541.17亿元,比上年增加108.57亿元,增长25.1%。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划中央收入471.6亿元,全省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达到1012.77亿元,比上年增加224.66亿元,增长28.5%。全省财政支出728.7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135.63亿元,增长22.9%。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83.34亿元,比上年增加42.38亿元,增长30.1%;政府性基金支出174.99亿元,比上年增加44.01亿元,增长33.6%。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58.14亿元,比上年增加7.54亿元,增长14.9%。省级财政支出149.62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21.63亿元,增长16.9%。省级政府性基金收...
2006年,福建省实现生产总值7501.63亿元,比上年增长13.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85.23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3736.08亿元,增长17.0%;第三产业增加值2880.32亿元,增长12.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1152元,比上年增长12.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15.08亿元,比上年增长38%;外贸进出口总额626.6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04.23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0.4%;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8.3%。
2006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541.17亿元,比上年增加108.57亿元,增长25.1%。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划中央收入471.6亿元,全省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达到1012.77亿元,比上年增加224.66亿元,增长28.5%。全省财政支出728.7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135.63亿元,增长22.9%。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83.34亿元,比上年增加42.38亿元,增长30.1%;政府性基金支出174.99亿元,比上年增加44.01亿元,增长33.6%。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58.14亿元,比上年增加7.54亿元,增长14.9%。省级财政支出149.62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21.63亿元,增长16.9%。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5.79亿元,比上年增加18.62亿元,增长21.4%;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3.49亿元,比上年增加21.69亿元,增长26.5%。全省财政收支继续保持平衡。
一、培植财源
2006年,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贯彻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省级财政统筹政府性资金48.3亿元,重点支持铁路、高速公路、港口、“年万里”农村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64亿元,促进主导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支出5.16亿元,用于继续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的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六挂六奖”机制,省级财政安排3.43亿元,实行对县(市)财政税性收入增长、产粮大县、撤并乡镇、削减财政赤字、化解政府债务以及设区市增加对县(市)财力性补助等方面的奖励,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省级财政增加7亿元用于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安排工资制度改革转移支付11.6亿元,对一般转移支付县市按100%补助,对其他县市也给予不同幅度的补助,县乡财政困难进一步缓解,县域经济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
二、改善民生
坚持为民理财宗旨,建立和完善惠民实事资金保障机制,2006年,省级财政筹措40亿元,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惠民实事,有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全省财政支出3.67亿元,支持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75.79万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全省财政支出6.78亿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361万农村学生因此受益。支持设立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助学金制度。全省财政支出3800万元,支持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开展森林火灾、水稻种植和渔船渔工保险;支出3500万元对全省农村住房实行统一保险。支持全省免征部分农业特产税和全面免征农业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全省试点覆盖面扩大到40%以上。对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实施医疗补助。全面落实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政策,及时拨付资金6.5亿元,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汽车等行业因油价上涨而增加的支出,以及种粮农民机耕用油和生产资料价格变动予以补贴。及时启动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筹措拨付资金9.52亿元,大力支持救灾抗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继续支持“平安福建”建设,加大公检法司投入,支持基层公安派出所、基层法院办公用房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省级财政支出13.27亿元用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促进就业再就业,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7.48亿元用于提高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发放标准。支出33.16亿元支持科教文卫事业发展。确保“造福工程”、水利建设“六千”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程、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治理“餐桌污染”和建设“食品放心工程”、驻闽部队建设生产生活项目、“万村千乡”市场试点工程、农村“六大员”政府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惠民实事的落实。
三、服务“三农”
四、创新管理
以规范管理和资金安全高效为目标,全面推进公共财政体制的构建。部门预算改革继续深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所有的省直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健全政府采购制度,牵头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有序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得到加强。贯彻实施《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开展部分市县财政运行质量和省级收入征缴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扩大“在线监控”范围。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福建省财政厅供稿,陈基添执笔)
厦门市
2006年,厦门市财政总收入275.23亿元,比上年增长31.2%,其中,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136.17亿元,完成变更后预算的103%,比上年增长37.5%;上划中央收入131.18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全市当年支出146.55亿元,完成变更后预算的98.2%,加上中央、省专款和上年结余等在当年体现支出12.57亿元,全市财政支出150.08亿元,比上年增长25%。
市本级财政收入102.30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5.50亿元、上年滚存结余1.9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662万元、国债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1.09亿元,收入总计141.26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100.22亿元加上补助区级支出18.29亿元、上解上级财政支出20.72亿元、国债转贷资金支出及当年结余1.09亿元,支出总计140.32亿元。总收支相抵,市本级年终滚存结余9400万元。
一、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发展
(一)完善财政体制,充分调动市区两级政府共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促进岛外建设快速发展。出台政策鼓励岛内区到岛外开发建设,对岛内区到岛外成片开发所取得的税收,市财政在一定年限内不参与分成,由岛内投资区和岛外所在区按协商比例分成。2006年,岛外四区地方级财政收入达21.5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65.4%,其中翔安在短短三年间,地方级财政收入从不到5000万元增长到2.6亿元,涨幅高达455.7%。
(二)发挥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促进名牌战略、口岸经济策略的实施。2006年投入专项奖励资金2000万元,支持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工业企业发展,奖励工业企业增产多销;投入4400万元国有企业技改贴息、名牌产品及著名商标贴息资金,增强企业竞争力。
(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功能,推进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发展。2006年实现科技投入3.14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92.65%;新增重大科技项目资金1亿元,确保育成中心等重大产业科技项目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发展的潜力;投入5100万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探索科技资金滚动使用的新办法。
(四)加强财政管理。推行了行政事业收费电子化开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进一步规范契税的征收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非税收入大幅增长。2006年厦门市非税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占到8%,在地方级财政收入中占到15%。
二、公共保障有力,促进中心城市建设和和谐社会构建
(一)有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06年市财政筹措133.59亿元资金,确保了3个工业园区(同安、翔安、集美)及软件园二期,3个大型项目(环东海域、园博园、五缘湾),3条铁路(福厦、深厦、龙厦),3条快速干道(机场、仙岳路、环岛干岛)及疏港路,3条出岛通道(翔安隧道、集美大桥、公铁大桥)等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顺利进行。
(二)加大财政投入,促进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教育方面,2006年投入7.82亿元,重点用于发展基础教育事业;投入7500万元继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扶持的力度,完成了121所农村学校改扩建项目,改善了农村教育教学的硬件条件;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并对贫困家庭学生继续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规范了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中小学长期以来存在的定额标准偏低以及支出范围不统一的问题。卫生方面,安排医学中心和重点专科建设补助资金1500万元,专项支持市属医疗机构医学中心和重点专科建设,提高了市属医疗机构在心脏疾病、肿瘤、临床检验等方面的诊疗技术水平。文化事业方面,继续安排文化艺术中心建设资金1.33亿元和布展设备等专项资金4600万元,基本完成了文化艺术中心的建设和布展,使总建筑面积约为14万平方米的文化艺术中心基本具备了开馆的条件。
(三)支持新农村建设。2006年市财政围绕惠农抓三农,不断优化投入结构,全面启动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移民造福工程,市、区财政安排1亿元实施旧村改造新村建设,20个旧村改造试点村已取得初步成效,改造后的村庄将实现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环境美化的良好村容村貌;投入5800万元推进集美区许庄村和大帽山农场等5个自然村移民造福试点,力保移民移得出,安得下,能发展,无后忧;投入400万元,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培训7390人,转移2.42万人,提高农民工就业技能,增加农民非农收入。
(四)充分保障民生工程。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厦门市不断完善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为主体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同时大力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统一并轨运行,财政补助引导农民自愿参保。2006年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经费859万元,为农村居民投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使每人每年的保险金额提高到5~5.8万元;安排就业补助资金3522万元,用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政府购买岗位帮助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注入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1亿元,逐步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隐性缺口持续补充机制。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公用事业建设。2006年从城市维护费和土地基金安排1.36亿元,用于城市夜景工程和城市绿化工作;安排1192万元用于购置食品卫生的检测设备;支出排污费5000万元,加强对污染项目治理;积极推进城市公用事业发展,加快老旧柴油车和非环保公交车的更新,确保公交系统的正常运营和市民顺利出行,并对特殊群体乘车予以财政补助;积极探索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新办法新机制,建设八大社会保障性住房,构筑了居者有其屋乃至居者优其屋的安居乐业和谐氛围。
三、资源配置有效,财政资金和社会公共资源得到有效盘活
(一)科学调剂财政间歇资金。合理调度资金衔接,实现“一钱多用”。从软件园二期和同安工业区出售和招商回收的资金统筹用于钟宅湾、翔安新区起步区、厦港旧城区改造开发建设,实现基础设施开发建设资金滚动使用。督促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实现从“项目等预算”到“预算等项目”的转变,预算一经批复即可实施,提高了项目与资金的衔接程度。同时,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对于一般支出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对于工程支出,坚持按审核后的实际工程进度提款,有效改变了“一边银行存款,一边银行贷款”的现象,避免了资金沉淀浪费。
(二)整合使用专项资金。整合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大事”范围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支农资金主要用于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和大帽山、许庄、汀溪水库等移民安置及退耕还林造福工程等新农村建设重大项目;新增重大科技项目资金集中用于育成中心、花卉中心等重大产业科技项目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旅游发展资金集中用于万石植物园体育休闲区、西堤休闲区等重点旅游设施和景点建设。
(三)积极推动金融企业改革。支持市商业银行进行增资扩股,合资改造。支持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对2.81亿元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同时对其所欠财政债务5.17亿元予以重组,2006年该公司已转入良性经营,实现盈利。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及时兑现扶持农信社的各项财政扶持政策,盘活不良资产;2006年拨付了农信社所得税、营业税税收返还566万元用于建立风险基金,并拨付中央保值贴补息221万元,农信社实现扭亏为盈。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厦门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加快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工作,明确公共资源能推向市场的都要推向市场,全面实行公开招拍挂制度。为此,厦门市成立了由财政、监察、纠风办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市财政局。根据市场化配置实施方案,2006年各部门对本部门所掌握的公共资源项目进行了清查,摸清了情况,已审核、甄选的项目有公共停车场经营权、临时经营性场所经营权、公交站点广告牌经营权、小区有线电视配套费等等。同时,还对部分户外广告立柱和出租公房进行了公开招标,效果显著。
四、监督管理有序,主动型工作方式和集约型管理形式初步建立
(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2006年,厦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已扩大到市级所有360个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而且预算内、外资金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增强了预算的约束力;按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2007年政府预算,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收支行为,增强了预算透明度。2006年厦门市还加快推进节能绿色采购,积极支持自主创新采购,引导采购单位使用地产名优产品;推广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实现开票自动化、核销无纸化、管理网络化;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规范收费基金管理,做好清理行政许可收费工作,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轻农民、企业负担。
(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实行定点办会、定点接待、非在编雇用人员规范管理、车辆定点维修等,着力打造低成本政府;狠抓项目审核管理质量,规范工作程序,加大稽核力度,2006年共受理审核数为5869件,累计完成审核工作量达295.79亿元,核减57.96亿元,受理了476份征地拆迁补偿评估审核,并全力以赴为全市83个重点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确保项目建设有序进行。
(三)开展专项检查和支出项目绩效考评试点。围绕财政收支、内部监督、会计信息质量等内容开展专项检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2006年共检查29项财政资金,涉及资金6.03亿元;推行支出项目绩效考评试点,对36个项目实行事前、事后考评,逐步建立起一套框架体系完整、内容有机结合、运转高效有序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管理的公开、公正、公平。
(厦门市财政局供稿,李如春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