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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安徽省经济发展实现新的跨越,全省生产总值突破6000亿元,达到6141.9亿元,比2005年增长12.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27.2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2656亿元,增长17.9%;第三产业增加值2458.7亿元,增长10.7%。全年粮食产量2860.7万吨,比上年增长9.8%,创历史最好水平;工业增加值2200.5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544.7亿元,比上年增长40.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29.4亿元,比上年增长15%;进出口总额122.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71.1元,比上年增长15.4%,为10年来最高增幅;农民人均纯收入2969.1元,比上年增长12.4%,增幅居全国第4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2%,涨幅回落0.2个百分点。
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安徽财政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2006年,全省财政总收入跨越700亿元、800亿元两个台阶,达到816.5亿元,比上年增长24.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28亿元,增长28.1%;上划中央收入388.5亿元,增长20.4%。全省财政支出跨越800亿元、900亿元两个台阶,实现940.2亿元,比上年增长31.8%,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净节余9.4亿元。
2006年,安徽省经济发展实现新的跨越,全省生产总值突破6000亿元,达到6141.9亿元,比2005年增长12.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27.2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2656亿元,增长17.9%;第三产业增加值2458.7亿元,增长10.7%。全年粮食产量2860.7万吨,比上年增长9.8%,创历史最好水平;工业增加值2200.5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544.7亿元,比上年增长40.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29.4亿元,比上年增长15%;进出口总额122.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71.1元,比上年增长15.4%,为10年来最高增幅;农民人均纯收入2969.1元,比上年增长12.4%,增幅居全国第4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2%,涨幅回落0.2个百分点。
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安徽财政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2006年,全省财政总收入跨越700亿元、800亿元两个台阶,达到816.5亿元,比上年增长24.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28亿元,增长28.1%;上划中央收入388.5亿元,增长20.4%。全省财政支出跨越800亿元、900亿元两个台阶,实现940.2亿元,比上年增长31.8%,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净节余9.4亿元。
一、依法强化收入征管,财政收入保持快速稳定增长
全省各级财政、税务、国库等部门密切协作,主动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依法强化税费征管,切实将经济发展的成果充分体现到财政收入上来,不断做大财政“蛋糕”。
(一)强化国税征管。全省各级国税部门紧紧围绕依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认真开展税源普查,不断深化税收改革,改进税收征管方式,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整顿税收征管秩序,加强和谐国税建设,全省国税收入呈现加速增长态势。2006年共组织国税收入428.1亿元,比上年增长22%,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提高到53.6%。其中,增值税278.3亿元,增长19.7%;消费税66.8亿元,增长9.1%;各项所得税收入68.1亿元,增长47.1%。
(二)强化地税征管。全省各级地税部门坚持把依法治税贯穿工作的始终,不断夯实税收法制基础,认真落实税收政策,切实加强税源管理,大力推行“一票多费”改革,扎实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全面提高征管效能,全省地税收入规模持续扩大。2006年共组织各项收入417.8亿元,比上年增长26.5%。其中,地方税收入234.4亿元,增长23.2%;社保费收入174.1亿元,增长30.8%。
(三)强化农业“两税”征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以组织开展“征管规范年”活动为中心,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制订征管操作规程,完善直接征收程序,统一征管工作流程,全面推广征管软件,举办征管业务培训,组织全省执法检查,超额完成了农业“两税”征收任务。2006年“两税”收入累计完成32亿元,比上年增长46%。其中,契税23.8亿元,增长34%;耕地占用税8.2亿元,增长96%。
(四)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省级、后市县”的原则和“三步走”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省直单位非税改革基本完成,市县非税改革全面启动,政府非税改革呈现三级联动的态势。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累计完成334.1亿元,其中纳入一般预算管理115.6亿元。省级完成非税收入109.3亿元,其中纳入一般预算管理50.3亿元。
二、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扩大公共财政覆盖“三农”范围,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一)加大“三农”投入。2006年,全省财政投入“三农”的资金达283.2亿元,比上年增长27%。筹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2亿元,拨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14亿元,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安排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补助资金1600万元,支持“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实施金融服务安徽“三农”行动计划,吸引国内外金融资本和外国政府贷款进入安徽农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二)强化奖励和补贴政策。认真落实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5.5亿元,拨付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1.85亿元,免除农民因灾借粮偿还债务1.75亿元,拨付山区库区贫困农民口粮补贴1661万元。继续完善粮补改革和补贴农民资金管理方式改革,严格农民补贴资金发放政策,初步实现补贴资金管理信息化。2006年,全省“一卡通”发放农民各类补贴资金43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农民人均受益83元。
(三)创新资金使用机制。跨部门整合省级涉农资金2.5亿元,大力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农项目建设。集中财政资金5000万元,引导带动肥西等10个县整合资金近10亿元。安排6.1亿元,加速实施扶贫“整村推进工程”,并在太湖、金寨、霍山三县开展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安排补助资金8000多万元,支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筹集4800万元资金,对部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试行“民办公助”,并纳入政府采购。
(四)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 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的意见》,基本完成庐江等18个县乡村区划调整、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以及建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和政情民意沟通互动机制等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积累了全面推行改革的经验。
三、完善财政政策措施,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不断增强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紧紧抓住中央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历史机遇,千方百计筹集发展资金,进一步调整和丰富财政政策手段,有效地发挥了财政宏观调控职能作用。
(一)支持“861”行动计划。2006年,拨付基本建设支出94亿元,有力支持了治淮工程、通达工程等一大批“86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支持“生态安徽”、“数字安徽”、“信用安徽”建设。开展基建项目预决算审查,对全省大中型病险水库等30个项目15亿元投资进行了预算评审,对治淮和省属公益性投资项目17.7亿元进行决算评审,审减资金节约率达到9.6%。
(二)完善区域财政扶持政策。完善支持皖北及沿淮地区加快发展财政政策,及时兑现促进毗邻苏浙地区有关财政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市县区划调整财政支持政策,统一市级开发区财政扶持办法,先后安排“东向发展”资金2000万元,拨付皖北发展资金6000万元,统筹安排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环保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三)调整外贸促进政策。调整外贸出口政策措施,保留企业出口信用险保费补贴,新增企业出口本省农产品增量奖励和委托代理进口代理手续费补助,设立中小企业出口担保基金3123万元。拨付商务发展促进资金3亿元,对出口企业退税58.6亿元,对奇瑞汽车2005年超基数出口退税全额负担,增强了外贸出口企业发展后劲,推动对外贸易持续增长。
(四)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研究制定全省卷烟工业第二阶段重组税收分配政策,促进卷烟工业做大做强。拨付企业关闭破产资金8.4亿元,继续做好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制定省直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涉及财政财务事项办理规定。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29.6亿元,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再担保35.5亿元,既做大做强了一批支柱企业,也促进了全民创业活动和中小企业发展。
(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清理取消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61项,降低收费标准32项,每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32.2亿元。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继续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布制度,公开、透明收费政策,接受社会监督。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规范执收主体的行为,巩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成果。
四、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的投入,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和谐安徽建设。
(一)支持教科文卫事业发展。2006年,全省教育、科技文化和医疗卫生方面支出150.4亿元、8.1亿元、34.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1%、28.6%、36.8%。安排6.2亿元,支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布局调整和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安排“两免一补”资金2.5亿元,134.5万贫困学生得到资助,并在青阳、金寨两县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实施贫困学生资助制度,着力改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办学条件。安排3756万元,对近6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奖扶对象进行补助。安排4.4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扩大到30个县。
(二)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2006年,全省社会保障支出141亿元,比上年增长21%。安排3.5亿元,初步建立农村特困救助体系。向120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55.1亿元,人均月增加180元;向100万城市低保群众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费9亿元,人均月补差到83元;向破产改制企业14.2万职工发放安置经费4.8亿元;多渠道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12.6亿元,办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近3亿元,22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三)支持实施12项民生工程。2006年底,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集中财力办大事,积极研究提出实施民生工程的12项政策措施,力求基本实现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解决困难家庭子女上学制度城乡全覆盖、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制度城乡全覆盖、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全覆盖,受到社会各方面广泛好评,也受到财政部、中央相关部委和主要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2007年,全省财政用于实施12项政策的资金总计将达到69亿元,比2006年净增约50亿元,将惠及全省4000多万人。
(四)支持公共安全建设。继制定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之后,进一步研究制定县级法院和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2006年,安排公检法司支出51.8亿元,比上年增长20.8%,有力支持了监狱布局调整、二代身份证换发、消防部门装备和全省政法专网等建设。继续实行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管理用好中央政法补助专项资金。积极开展公安交警系统和工商系统经费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五)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管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工资改革政策,扎实开展全省清理津贴补贴工作。研究制定规范津贴补贴方案,及时召开全省和省直机关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布置落实,切实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
五、实施县乡财政振兴工程,县乡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县乡财政振兴工程,显著提高了县乡财政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省财政积极筹措县域经济发展资金40多亿元,安排县域工业园区建设贴息奖励资金1.5亿元,引导社会资金近30亿元,投入县域工业园区建设。制定和完善《安徽省支持县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借款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财政间歇资金借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县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财政贴息资金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二)实施县级税收增长奖励和财政强县奖励政策。继续实行县级税收增收奖励政策,省财政兑现县级财政发展资金3.7亿元。研究制定《安徽省财政强县奖励办法》及补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县(市)奖励一定发展资金,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组织召开财政强县专家评审会,对符合条件的县(市)兑现奖励发展资金1.9亿元,促进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加快发展,率先崛起。
(三)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办法。按照“困难上移、财力下移”的原则,改进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山区县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省对县存量与增量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奖补机制,先后安排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85亿元,比上年增长36%。安排补助资金近9亿元,推动市对区县、县对乡镇建立转移支付制度。安排资金8.7亿元,将行政村补助标准提高到3.6万元。筹集1.78亿元,支持新建3549个村级活动场所。
(四)化解县乡政府债务。制定《安徽省化解县乡政府债务试点工作考评办法》,完善县乡政府债务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安排化解县乡政府直接债务奖补资金2亿元,将化解债务试点县由10个扩大到14个,化解县乡财政直接债务近10亿元。认真开展垫税清查,基本摸清村干部个人在农业税停征前垫缴农业税情况,及时安排资金进行清理清退。省财政化解控制县乡政府债务工作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形成专题材料报国务院。
(五)巩固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改革成果。研究制定进一步实施县级部门预算改革和乡财县管改革的意见,督促各市加大对非直管县和所辖区的支持力度。认真组织3个县开展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双向试点,开展5个县预算审查。经过努力,县级财政解困三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2006年,76个县(市、区)财政收入达到217.5亿元,比上年增长28.8%,总量和增量分别占全省的26.6%和30.4%,其中57个直管县可用财力达到215亿元,比2003年增长81.7%;人均可用财力2.6万元,比2003年翻了一番多;干部职工月工资水平达到1500—1800元,为2003年的2.5倍;乡镇政府债务总体上做到了只减不增,县乡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县域财政经济步入良性发展,成为全省财政经济发展新的亮点。
六、继续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改革为动力,继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在一些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了新的进展,促进了财政管理科学化、现代化和法治化进程。
(一)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扎实抓好业务培训、新旧科目数据转换、部门预算报表体系设计、预算编制软件更新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于2007年1月1日在全省实施。省级已经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提前一年完成财政部提出的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目标。
(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非税收入成本核算办法,加大省级全口径预算管理,对省级罚没收入彻底实行收支脱钩。改革公用经费编制方法,建立节编减人激励约束机制。制定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初步建立省级部门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管理体系。对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实行经费“打通”,统一按省级预算编制政策供给经费。大力优化项目支出结构,全面采用零基预算编制方法,细化项目预算编制。省级部门预算和决算全部报送省人大审查,受到省领导的高度评价。
(三)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将中央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非部门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相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指导和督促巢湖、亳州、池州三市完成两种模式衔接试点工作,并选择金寨县率先开展县级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衔接试点工作。完善财政资金支付方式,扩大集中支付规模,2006年省级实际集中支付资金167.78亿元,比上年增长83.2%。其中,直接支付84.93亿元,占支付总量的50.62%,较2005年提高26%。
(四)完善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网上申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2006年,全省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4亿元,实现合同金额89亿元,比2005年增加15亿元,资金节约率达到14.7%。
(安徽省财政厅供稿,江永泓、鲍文前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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