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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浙江省生产总值为15742.51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为925.10亿元、8509.57亿元、6307.84亿元,分别增长3.2%、14.3%、15.2%。人均GDP为31874元,增长11.9%。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从上年的6.6∶53.4∶40调整为5.9∶54∶40.1。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593.66亿元,增长1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35元,分别增长14.3%和10.1%。
2006年,浙江省财政总收入2567.54亿元,比上年增长21.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298.20亿元,增长21.7%,按可比口径增长15.3%,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50.6%,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全省财政支出1471.86亿元,增长16.3%,按可比口径增长13.5%。全年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省财政总收入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6.3%。
一、加强收入管理,做大做好财政“蛋糕”
(一)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完善征管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征收任务。2006年,浙江省地税部门大力加强税收收入征管,组织的各项收入为1557.98亿元,比上年增长21.4%,其中税收收入为1000.12亿元,增长19.0%;社会保险费等非税收入增幅26.0%,超过税收收入增幅7个百分点,占地税部门组织全部收入的比重为35.8%...
2006年,浙江省生产总值为15742.51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为925.10亿元、8509.57亿元、6307.84亿元,分别增长3.2%、14.3%、15.2%。人均GDP为31874元,增长11.9%。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从上年的6.6∶53.4∶40调整为5.9∶54∶40.1。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593.66亿元,增长1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35元,分别增长14.3%和10.1%。
2006年,浙江省财政总收入2567.54亿元,比上年增长21.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298.20亿元,增长21.7%,按可比口径增长15.3%,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50.6%,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全省财政支出1471.86亿元,增长16.3%,按可比口径增长13.5%。全年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省财政总收入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6.3%。
一、加强收入管理,做大做好财政“蛋糕”
(一)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完善征管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征收任务。2006年,浙江省地税部门大力加强税收收入征管,组织的各项收入为1557.98亿元,比上年增长21.4%,其中税收收入为1000.12亿元,增长19.0%;社会保险费等非税收入增幅26.0%,超过税收收入增幅7个百分点,占地税部门组织全部收入的比重为35.8%。与此同时,明确地方税管理重点,推进房地产交易税收“一体化”管理,全年征收房地产交易各类税费15亿元;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行业实行印花税预征管理;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除乡以外的行政区域。提高岩金矿、建筑用石等资源税征收标准。开征建筑用砂资源税。鼓励企业加速折旧、技术研发和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引导作用。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一)支持发展第三产业。贯彻落实有关税收政策,加大对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支持力度,筹措落实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000万元、流通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重点商品交易市场资金500万元;安排资金4000万元,加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旅游宣传促销资金投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加大对第三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
(二)支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贯彻国家和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关政策,调整优化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筹措落实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财政专项资金1.70亿元,高新技术专项资金4514万元,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三)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效益农业发展水平。一是落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财政扶持措施,继续对种粮大户实行直接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对种粮大户购置大中型农机具实行以奖代补等政策,增加对农民的各种补贴。二是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全年投入高效生态农业基地建设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远洋渔业资金、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参展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专项资金等共计2亿元。三是安排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技推广体系、科技协作项目等资金1.4亿多元,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
(四)支持粮食安全体系建设。制定重点粮食批发市场财政扶持政策,筹措落实省级配套粮食风险基金1.93亿元、粮食市场风险调控资金1亿元;争取并及时拨付油价补贴资金10.39亿元。
(五)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全年安排资金27.49亿元,支持“五大百亿”工程建设,其中百亿基础设施建设、百亿信息化建设、百亿科教文卫体建设、百亿生态环境建设、百亿帮扶致富建设五项工程分别投资3.87、1.09、6.16、4.2、12.17亿元。二是向中央争取国债专项资金6.39亿元,重点用于农村饮水、农村沼气、污水治理、教育卫生和重大装备国产化项目建设。三是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全年安排生态环保专项资金23.04亿元,比上年增长25.3%;排污费支出8.0亿元,增长26.9%。同时,筹措安排省级专项资金1.34亿元,支持城市污水和城乡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安排省级专项资金6300万元,支持全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争取中央国债专项资金2.90亿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4297万元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280万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四是筹措安排节能专项资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着力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六)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一是安排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4500万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二是拨付农村信用社保值储蓄补贴资金3332万元,支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消化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等扶持政策,对15家困难农村信用社所在地政府补助6708万元,以鼓励各地政府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扶持力度。
三、增加民生和社会事业支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按照公共财政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浙江省财政部门一方面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另一方面重点保障民生和社会事业支出,2006年全省和省级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分别达72.0%和73.0%,全年全省财政用于民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1.9%,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全年全省用于“三农”支出的财政性资金373.50亿元,比上年增长19.9%。二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总投入33.14亿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资金6.69亿元,实施土地治理项目67万亩,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75个。三是在11个试点县(市、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四是分别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和2500万元,支持“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及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筹措落实资金5.59亿元,支持“千万农民饮用水”、“千库保安”、“万里清水河道”、“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等一系列工程建设,安排资金支持“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建设。五是全省财政投入17.60亿元,省财政投入5.50亿元,支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健康体检、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支持建设“农民健康工程”。六是出台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补助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报酬和运转经费,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七是安排高效生态农业建设、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远洋渔业等专项资金,支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八是结合全省农村发展实际,研究完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税收政策。
(三)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一是加大对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2006年省财政对“两保两挂”市县的转移支付为103.00亿元,比上年增长14.1%;2005年,经济欠发达县(市)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与经济较发达县(市)的比率分别为1∶2.1和1∶1.1,促进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投入扶贫资金2.5亿元,重点扶持乌溪江库区等困难群众的整体搬迁和211个欠发达乡镇的下山脱贫。
四、深化财政改革,健全公共财政制度
(一)规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继续执行现行省对市县财政体制,同时,运用地域面积、人口状况、生态环境质量、财力水平等因素,逐步试行以因素法、公式化为基础,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特殊性转移支付或专项补助为辅的规范化、制度化的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一是浙江省农业厅等18个部门的部门预算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审查,其中浙江省民政厅部门预算被重点审查并获通过。二是全省绝大多数市县已全面实施部门预算;嘉兴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公共财政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实施6年多的“四统一”改革全面导入公共财政改革。
(三)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一是所有非在杭省级预算单位和部分有代表性的在杭基层预算单位从2006年10月1日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金华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已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集中核算。二是完善相关改革制度,研究单位年终结余资金处理办法,规范年终结转财政暂存资金的确认、使用和会计处理程序及方法;拟定有关办法,明确省级非集中核算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资金范围、账户管理等,以及实施改革的具体步骤。三是做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的各项工作。四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软件,扩充软件的功能,增强软件的无缝连接性和稳定性。
(四)组织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一是为保证2007年1月1日起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实施,省财政厅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由浙江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杭州市中心支行“财税库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施过程中财政、税务、金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二是分别对市县财政部门和省级预算单位进行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的培训。三是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需要,对2006年预算执行数据进行新科目转换、汇审、报送,有计划地开展数据转换工作。
(五)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一是制订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工作考核办法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建立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加快全省绩效评价信息库建设,有效推进绩效评价工作。二是选择重点和典型项目实施具体评价,省级和各市、县分别完成21类347个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涉及科技、教育、卫生、农业、水利、社保、城建、环保等部门,评价资金100多亿元。
(六)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细化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分类,扩大政府采购覆盖面,省本级集中采购目录为34项,浙江省政府采购资金总量为230.46亿元,资金节约率11.7%。落实国家有关在政府采购领域倡导节约资源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方式的意见精神。探索和创新政府采购管理的有效形式,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制度,2006年首次将汽车维修、会议培训等服务性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定点管理;扩大协议供货制度实施范围,省级协议供货范围扩大到复印机、传真机、服务器、扫描仪、摄影摄像设备和汽车通用办公类产品。
(七)全面推行农村综合改革。一是总结北仑、嘉善、绍兴、开化四县(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农村综合改革。二是配合农村综合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提出对部分乡镇实行“乡财乡用县管”的财政管理方式。三是加强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化解乡镇政府性债务工作,提出坚持“一个原则”、健全“两个机制”、实现“三个确保”的总体要求,切实化解现有乡镇政府性债务。
五、加强财税法治建设,推进依法理财治税
(一)贯彻落实浙江省省委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精神,制定浙江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
(二)加强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一系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省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财政投资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力度;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做好事业单位资产投资、转让、报废的审核、剥离、批复等处置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国债转贷项目的还贷承诺和国债专项资金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确保国债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同时强化项目贷后管理,建立有效还贷机制,做好国债资金还本付息工作;继续加强项目支出预算和财政专项支出等资金的审核工作,2006年全省各级财政项目审核机构共审核2946个项目,审减不合理资金35.11亿元。
(三)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避财政风险。部分市县出台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义乌等市县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在加快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同时,有效控制和化解政府性债务。
(四)加强财政财务制度建设。一是支持省属企业改革和发展,做好全省烟草商业企业上划后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继续做好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参与省属企业改革重组工作。二是参与粮食安全体系建设,制定有关储备粮油财政补贴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省级补贴资金的管理。三是健全社会保障资金制度体系,加强社保资金财政专户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确保资金安全。四是理顺管理体制,做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做好金融资产财务监管基础工作;研究并推进地方银行、保险和证券业改革,参与有关证券公司的清理整顿、增资扩股以及重组等相关工作。五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高校还贷方案,多渠道筹措还债资金,严格控制高校投资规模,建立高校贷款审批制度,有效规避省属高校财务风险。六是清理和规范涉及机动车、出租车、驾驶员、农机监理部门收费;继续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在财税系统和政府采购等领域建立商业贿赂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一是开展对企业、事业单位实施会计法及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10451个,查处违法、违规单位1056个,单位负责人3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及会计人员19人受到处罚,10人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书,4个单位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加强会计监督,全省各级对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查出资产不实、负债不实、所有者权益不实、收入不实、费用不实、利润总额不实等计45.9亿元,查补各项税金2890万元,罚款79.5万元。三是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维护财经秩序。
(浙江省财政厅供稿,施惠萍执笔)
宁波市
2006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864.5亿元,比上年增长13.4%。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39.5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575.9亿元,增长12.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149.1亿元,增长15.9%。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首次超过40%,达40.1%。2006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为1543.0亿元,同比增长12.6%。全市进出口总额为422.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0%,其中出口287.7亿美元,增长29.4%;进口134.4亿美元,增长19.4%。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2.5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市区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665元,比上年增长7.7%。
2006年,全市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61.17亿元,同比增长20.3%,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约为20%,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收入完成303.79亿元,同比增长19.5%;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57.38亿元,同比增长21.2%。组织各项税收收入达210亿元,同比增长18.9%。全市一般预算支出292.69万元,同比增长10.5%。
一、扎实加强税收征管,财政收入跃上新台阶
2006年,宁波市国税、地税系统大力加强税收征管,积极组织税收收入,取得了较好成绩。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不含海关)335.06亿元,同比增长22.1%,地税系统组织地方税收收入317.71亿元,同比增长20.6%。
(一)夯实税源基础。狠抓重点税源,巩固新增税源,跟踪后续税源,完善市、县两级税源监控网络,提高税收分析预测水平。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提高税收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全国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为契机,清理漏征漏管户,摸清税源底数,全市税源户总量达到33.2万户。
(二)加强各税征管。开展营业税税收资料调查,提高全市建筑业营业税税源监控水平;深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建立高收入个人纳税档案,全市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管理的覆盖面扩大到40万人。适时调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地方小税种的政策,推进车辆税收“一条龙”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配合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完善契税征管程序,2006年组织征收契税15亿元,比上年增长27.4%,成为收入增长一大亮点。
(三)扎实推进依法理财治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探索人机结合的执法检查考核新模式,由镇海地税局开发的执法责任制考核软件已投入试运行。各地积极探索和建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各项管理措施,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对重点税源行业和企业的专项检查,2006年共查补各类税费、罚款及滞纳金1.63亿元。
(四)提高非税收入和基金征管水平。健全非税收入报告制度,拓宽非税收入管理领域,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做好教育费附加政策调整后的应对工作,采取措施,促进两项教育费附加收入增长,保证了新老政策平稳过渡。推进社会保险基金“五费合征”,加大清欠力度,2006年社保费征收入库78.6亿元,增幅达到34.2%。
二、发挥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新突破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抓住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个着力点,综合运用税收、补贴、国债和财政投资等政策手段,激发企业自我发展的活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促进经济增长与财政收入质量的同步优化与提高。
(一)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06年,宁波市财政部门积极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强化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全年市财政共安排1.6亿元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鼓励发展先进制造业,支持改造传统优势产业,提高资源集约利用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适应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升级的趋势,鼓励和支持旅游、现代物流及商贸、金融等服务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度不断加大。2006年,第三产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达35.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第三产业税收(地方部分)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为43.7%,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二)支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各级财政坚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结构调整的中心环节,不断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力度。2006年,市本级投入2.4亿元科技创新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引导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鼓励高新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培育、壮大自主创新产品市场。各县(市)区也积极制定出台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推动科技产业化和产业科技化。
(三)推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改变过去扶持政策“普降细雨”的做法,向中央财政争取资金,优先扶持高新技术产品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鼓励企业“走出去”。新设进口贸易奖励资金,鼓励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以及资源性产品进口,推动进出口协调发展。2006年全市用于外贸、外经、外资企业扶持资金达到2.76亿元。
三、落实惠农政策,加大“三农”投入
各级财政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按照“多予、少取、放活”原则,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惠农政策,2006年宁波市各级财政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达到55.3亿元。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总投入达2.78亿元,立项实施土地治理项目30.18万亩,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8个。继续支持“强龙工程”和新一轮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优化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集中资金扶持一批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重点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种子种苗工程,提高农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加大惠农补贴力度,对种粮农民继续实施种粮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扶持政策。在慈溪市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已有168户投保。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完成各类农民培训21.61万人,其中转移就业6.7万人,转移就业率达71.4%。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乡村康庄”、“百万农民饮用水”和千里清水河道等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公交下乡、农村改水改厕和垃圾集中处理。2006年,全市建成小康示范村61个,完成村庄整治350个;1258个行政村的出行条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60余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对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报酬和运转经费予以补助,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逐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2006年,市财政继续向象山县、宁海县、奉化市转移支付8.5亿元资金,用于加快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推进区域统筹发展。
四、着眼广大群众,促进“解难创优”取得新实效
(一)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倾斜力度。2006年,宁波市财政部门在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完善城乡低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的同时,为4.4万户困难群众提高了补助标准,涉及资金5616万元;健全养老保险服务体系,扩大“五保”户覆盖面,全市共安排集中供养资金8473万元,新建扩建51个敬老院,城乡“三无”、“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9%和94%,农村被征地人员重点养老保障参保率达到80.5%;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城乡特困医疗救助制度,创新多种救助形式,全年共筹措各类社会福利救济资金5.17亿元,解决了弱有所助问题。完善扶持政策,通过补贴补助、税费减免、政府埋单等方式促进就业再就业,2006年共投入就业再就业资金4.8亿元,全市新增11.43万个就业岗位,帮助5.95万名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二)加大对教育文化事业的倾斜力度。2006年,全市财政教育支出37亿元,比上年增长18.3%。其中,市财政安排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2720万元,促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全市共有58.7万人次接受政府实施的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资助,14个经济欠发达乡镇和6个片区的2.5万名贫困中小学生享受到“两免一补助”政策,2.7万名高校学生享受了政府的“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政策。在文化投入方面,2006年全市财政安排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达7.1亿元,比上年增长22.8%。新增财力重点向农村倾斜,支持农村小康体育工程、农村基层文化建设、万场电影千场戏进农村活动等,丰富了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惠及目标对象28986人。
(三)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倾斜力度。针对城乡群众“看病难”问题,进一步完善稳定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支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改善城乡群众就医条件。2006年,全市财政用于卫生事业的投入达16.05亿元,比上年增长36.4%。市十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已分别达100%和85%。医疗保障和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已扩大到94.54%。
五、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财税改革迈出新步伐
(一)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展顺利。全市所有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都已完成部门预算新旧科目的数据转换工作,并全面启动了使用新旧两套科目编制2007年预算工作。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速。召开全市深化财政支出改革动员大会,进一步确定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等九大群众得益多、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点实施项目,同时还在其他领域的一批项目试行了绩效评价。通过深入分析评价,逐步扩面,积累了绩效管理的有益经验。
(三)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继续扩大。2006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到58.73亿元,比上年增长20.87%;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采购,拓宽公共服务采购的领域,2006年公共服务采购规模达3.15亿元,比上年增加2.25亿元,占政府采购的比重已达到5.36%,增加3.51个百分点。
(四)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化。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进一步扩大,预算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预算分配更加科学合理。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运行基本平稳,海曙、慈溪、北仑、鄞州等地也陆续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
(五)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改革进程中的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各项改革有序推进和深化。认真开展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乡村债务化解情况调查,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重新确定市、县财政统筹办法。
(六)“金财”、“金税”工程建设步伐加快。将财税信息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召开理论务虚会和信息化建设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金财工程”已进入业务流程梳理和系统开发阶段,“金税工程”全面启动。新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基本框架初步形成,并在鄞州、江北地税局模拟运行;全市各地均已通过税库联网系统进行实时扣款,36120户企业实行网上申报;推广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的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大型设备和系统开发建设的跟标招标工作有序进行,信息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宁波市财政局供稿,单柳青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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