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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山西省实现生产总值4746.5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6.6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2742.5亿元,增长15.3%;第三产业增加值1727.4亿元,增长7.7%。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321.5亿元,比上年增长24.9%。完成海关进出口总额66.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13.4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27.7元,比上年增长12.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170.9元,比上年增长13.1%。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180.9元,比上年增长10.0%;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53.3元,比上年增长20.O%。
2006年,全省完成财政总收入1048.17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20.13%,超收175.63亿元,比上年增长38.26%,增收290.05亿元。其中,完成一般预算收入583.3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42.46%,超收173.87亿元,比上年增长58.38%,增收215.03亿元。
2006年,全省财政收入总计1073.23亿元(不含国债转贷资金),全省财政支出总计928.44亿元。收支相抵,全省财政年终滚存结余144.79亿元,剔除结转2007年支出129.30亿元,全省净结余15.49亿元。
一、高效强化税收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
山西省国税系统坚持狠抓...
2006年,山西省实现生产总值4746.5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6.6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2742.5亿元,增长15.3%;第三产业增加值1727.4亿元,增长7.7%。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321.5亿元,比上年增长24.9%。完成海关进出口总额66.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13.4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27.7元,比上年增长12.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170.9元,比上年增长13.1%。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180.9元,比上年增长10.0%;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53.3元,比上年增长20.O%。
2006年,全省完成财政总收入1048.17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20.13%,超收175.63亿元,比上年增长38.26%,增收290.05亿元。其中,完成一般预算收入583.3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42.46%,超收173.87亿元,比上年增长58.38%,增收215.03亿元。
2006年,全省财政收入总计1073.23亿元(不含国债转贷资金),全省财政支出总计928.44亿元。收支相抵,全省财政年终滚存结余144.79亿元,剔除结转2007年支出129.30亿元,全省净结余15.49亿元。
一、高效强化税收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
山西省国税系统坚持狠抓收入分析预测,严密关注收入动态,2006年共组织国税收入592.19亿元。一是继续引深重点税源监控,全省重点税源监控户增加到555户。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手册》,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完善了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和增值税评估办法,建立了原煤、焦炭、煤炭运销等6个行业的纳税评估模型和指标体系;全面完成了税务登记证的统一换发工作,共清理漏征漏管6193户;积极配合推行煤炭产量监控系统,全省共推广安装监控系统2130套。二是加大清欠力度,全年清理入库往年陈欠及呆账税金3.62亿元,使全省防欠清欠工作步入良性循环,新欠余额降到近年来最低水平;进一步加强了非煤行业的税源监控管理。全年共办理出口退(免)税23.64亿元,为各类企业减免增值税14.63亿元,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加大了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对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业、邮电通信业、石油及制品业、部分金融企业和煤炭开采、选洗业零税负和异常税负企业税收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中小煤炭生产运销区域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查补收入8.71亿元。
山西省地税系统严格收入计划管理和进度监控,创立税收预警工作机制,建立季度收入分析制度,完成各项税收279.22亿元。一是配合全省对外开放战略,实施重大投资项目纳税跟踪服务,开辟服务重点纳税人的“绿色通道”,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最新税收政策;正确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提高起征点,依法减、免、抵、缓税前资产损失处理、税前弥补亏损等手段,为纳税人减免税12.49亿元;承接代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监缴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转产发展资金任务,扩大了规费代征范围,开辟了新的规费代征领域。二是结合税务登记证换发开展全省管户大清查,推行征管资料一户式管理;加强煤炭生产企业、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和个体税收定额管理,实施集贸市场分类管理;开展电脑定税试点,实施“双定户”的定额调整工作;加强发票管理,有奖发票使用推广范围继续扩大;积极推动基层开展税收管理员制度试点;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使房地产行业相关税收大幅增长,契税、耕地占用税完成5.13亿元。三是组织力量对饮食业税收进行了专项整治;深入进行了对中小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业、服务娱乐业的税收专项检查,使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税收秩序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稽查部门共查补税款3.1亿元。
二、发挥宏观调控职能,促进山西经济发展
(一)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山西财政部门一是针对全省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参与了对大型国有企业改革调研工作,牵头和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了《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13个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文件。二是完成了省属679户国有企业做强做大、改制破产框架方案的审定工作;积极筹措和整合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10.88亿元,支持了25户企业破产改制,完成了中央下放及省属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移交机构249个,涉及职工2.4万人;积极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完成分离和改制的企业达283户,涉及净资产77.8亿元,职工14.9万人,大力推进了国有企业改革。三是拨付山西省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电源基地建设基金和农网还贷资金5.48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电力事业的发展。四是大力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在与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国家批准山西为全国唯一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省,批准继续征收水资源补偿费和电源基地建设基金,全年共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58.86亿元,促进了全省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为支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省财政下达资金31亿元,在继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防护、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支持了以六大造林工程、“蓝天碧水工程”为重点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促进了全省生态环境的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上年有所下降,全省重点城市二级以上天数比上年增长5%。积极加强与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组织的合作,2006年获得全球环境基金赠款4000多万美元,重点开展了防止土地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建设,拓宽了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领域,为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扶持企业自主科技创新和提升技术水平。2006年,省财政安排5540万元中西部地区外贸发展促进资金用于全省157个项目,支持以出口机电、高新产品、轻纺品、农产品等企业的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改造,支持企业对外投资、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以及省级商务系统电子商务和政务平台的建设,促进了外贸事业的快速发展。下达流通企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流通企业发展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色品牌、商业连锁等72个项目。
为增强企业参与国际市场合作和竞争能力,拨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2265万元,用于鼓励、扶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安排1935万元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金,用于对近百个中小科技研发及中试项目的补助及贴息,激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为支持山西对外开放和经济健康发展,保证香港航线正常运营,省财政安排对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公司太原至香港航线专项补贴资金200万元;拨付资金7300多万元,支持开展以上海、香港招商会为重点的各项招商引资活动,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了全省对外开放事业的发展。
为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推动产业升级,省财政对2005年度竣工的机电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和研究开发项目给予700万元资金资助,鼓励和支持企业扩大机电产品的出口,加大产品研究开发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下达全省安全生产考核奖励资金1290万元,兑现了省政府对2005年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对2005年电力多发多供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考核,按省政府表彰奖励决定拨付电力多发多供奖励资金966.7万元,促进企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多发电多供电,为全省经济的稳步发展提供电力保障。
(三)有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2006年省财政在促进新农村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煤层气产业开发等领域积极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山西小城镇建设和农村能源生态建设二期项目已列入世界银行2007—2009规划,山西煤层气战略规划项目已被列入世界银行第五期技援项目,拟申请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约1.2亿美元。为配合山西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拓展引资渠道,弥补了经济发展资金的不足。
2006年,山西省实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主要有日元贷款黄土高原造林、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扩建工程、晋中城市管网改造工程、山西人才培养、山西大学新建教学楼等,实施项目的金额达到1亿美元,全部采用提款报账方式,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财政及时拨付贷款资金30亿日元,保证了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三、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范围。一是启动了“千村试点工程”。2006年,山西省选择了有代表性的1098个村作为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省财政共安排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新农村生产发展、建设规划、培训新型农民、道路补助、沼气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项补助。截止到年底,省财政投入新农村试点各项建设补助2.01亿元,带动市县级新农村投入30多亿元,培训新农村干部5694人,解决不安全饮水382个村,沼气建设777个村,1094个村的道路建设。二是拨付资金7亿元,兑现落实了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等“四项补贴”政策。三是为支持粮食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对全省13个产粮大县进行了奖励,稳定了粮食生产能力,全省粮食产量达到105亿公斤,为历史上第四个高产年。四是推行了粮种补贴购种合同与代金券双重管理办法并在部分市县推行“一卡通”,确保了粮食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民手中。五是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力争到2007年基本撤消100人以下的山庄窝铺的号召,拨付资金6.4亿元,在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同时,帮助山区300个自然村5万人实施了移民搬迁,培训农民112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41万人,20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二)大力支持农业重点工程建设。一是为支持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已解决饮水的基础上,再加大力度,从2005年到2009年每年安排2亿元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每年共计解决20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2006年,省财政下达资金1.7亿元,兴建提水工程768处、引水工程112处、蓄水工程32处,解决10个市65个县(市、区)的1886个自然村的饮水安全问题。二是为支持省政府启动全省林业六大造林工程,省财政从2006年起,每年安排造林工程建设补助经费3.55亿元,用于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村镇绿化、环城绿化、城市绿化和厂矿绿化等六大造林工程建设。其中,拿出5000万元用于1000个新农村试点村的林苗木费补助及植树造林补助。
(三)集中财力扩大农业综合开发规模。山西省财政部门继续把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作为支持“三农”工作的重点,2006年,全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达10.36亿元,预计植树造林24.68万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7.41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8519.81万公斤,新增总产值11.75亿元,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10207人。
2006年,继续坚持以土地治理项目特别是粮食主产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为重点,为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打造全省粮食生产核心区,选择土地资源条件较好、中低产田面积大、粮食总产量高、增产潜力大的24个县,作为全省的粮食生产重点开发县,集中资金,重点扶持,全年土地治理项目共投入资金3.41亿元,扶持了71个土地治理项目,开发治理面积71.53万亩。其中,中低产田改造项目64个,改造面积67.64万亩;生态综合治理项目7个,治理面积3.89万亩。新打及配套机井1252眼,修机耕路995.15公里,营造农田林网5.07万亩。
2006年,省财政部门采取投资参股、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全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共投入资金6.47亿元,共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44个,重点扶持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特别是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努力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产业的整体效益。积极支持高效种植和养殖基地建设,按照“龙头+基地+农民”的模式,完善利益连接机制,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了农业的综合效益,增加了种粮农民收入。
同时,筹措山区、老区发展专项资金9亿元,用于59个“两区”县产业化项目开发;下达资金1.6亿元,对“两区”县199个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财政贴息补助,促进了“两区”开发建设。下达资金2.78亿元,推进了村村通水泥(油)路工程和新农村道路建设,解决了全省4277个自然村2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促进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
(四)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促进农民增收。为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收支行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山西财政部门做了三项实际有效的工作。一是开展“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2006年,全省16个试点县相继开展了“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的试点工作,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改革的试点范围,乡镇财政所人员管理,村级财政资金管理和网络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二是规范、整合农村税费改革资金。将以往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和取消农业税转移支付资金由省分配到市、市分配到县的做法,改为省直接分配到县,促进了县级预算的完整、公开、透明;2006年3月,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补助、农村五保户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整合,下达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1.55亿元,确保了乡村两级政权正常运转和农村中小学经费的需要。三是积极支持村级组织建设。省财政厅自2006年起,对农村村级管理费转移支付补助标准由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时确定的村均1.8万元提高到3万元,当年省财政下达提高村级管理费补助标准转移支付资金3.4亿元,确保了全省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四、确保社会保障支出,支持科教文化发展
(一)积极支持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2006年,山西省社会保障支出执行68.01亿元,支持了以12项社会救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落实山西省《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2006年山西省共下拨城市低保补助资金7.04亿元,人均月补差达到71元。依据低保家庭和低保对象本人的实际困难种类和程度,对75万余人次有大病重病、严重残疾及子女上学、单亲等家庭实施分类救助,在发放低保金时给予了适当倾斜、重点照顾,提高了低保金使用的科学性。
2006年,山西省财政厅会同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通知》,省财政安排预算44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全省农村低保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与省民政厅、农业厅、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通知》,下达农村五保供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2亿元,救助10.25万人,完善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为积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06年,国务院确定山西省为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省份,省财政部门与省劳动保障部门测算确定了2006年做实个人账户的起点比例为3%,规定地方财政负担资金部分按照属地原则由省、市、县财政分别负担,对中央和省属企业给部分市县造成的过重负担,省级财政按照参保人数实行累进比例给予适当补助。根据试点方案,省财政已落实本级做实个人账户基金1.8亿元。
为加大对城市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2006年,新增了29个试点县(市、区),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的县(市、区)扩大到55个。省财政安排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928万元,实施救助7412人次;为支持试点地方医院设备改造更新和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拨付资金1.5亿元,支持了238所乡镇卫生院设备更新。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省财政厅会同卫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地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为20元。2006年,在56个县推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覆盖农村人口1244万人,共有1071万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86%。同时,全省11个市和114个所管辖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并实施了医疗救助,当年安排农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3183万元,有23.47万农村困难群众得到救助,缓解了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006年,山西省各级财政部门继续支持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下达补助资金15.88亿元,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建筑面积达144万平方米,沉陷区治理开工新建房屋150万平方米,维修加固工程完成2万多户,进一步改善了矿区工人的居住条件。
积极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工作,拨付362.34万元,支持了实际运营符合《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标准要求的11家试点企业的648个农家店及2个配送中心。
(二)积极支持科教文卫事业发展。2006年,山西省用于教育、科技、文体、卫生及社会保障事业支出达313.06亿元。一是支持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在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工作的同时,积极落实省政府“免除晋西北和太行山革命老区困难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承诺。拨付资金4.78亿元,比国家规定提前一年为晋西北和太行山革命老区54个困难县的175.86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免除了全年学杂费。下达了小店区、迎泽区等65个区县2006年免学杂费经费3676万元,免除了39.75万名家庭贫困的中小学生的学杂费,下达阳曲县、娄烦县等晋西北和太行山革命老区54个困难县2006年免学杂费经费9920万元,免除了175.86万名农村中小学生的全年学杂费。逐步缓解了农村困难家庭学生“上学难”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城市义务教育支持力度,下达资金3531万元,为全省13.1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城市低保户子女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二是认真做好全省城镇建设1000个中小学标准操场工作。2006年,省财政厅与教育厅、建设厅等单位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城镇中小学校新建、改建1000个标准操场的实施意见》,并及时下达了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新建改建1082个城镇中小学标准操场。三是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2006年,确定在太原、阳泉、长治、吕梁四市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省财政厅与教育厅、发改委联合制定了《2006年度山西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就工程的领导、实施步骤、经费来源、要求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四是推进中小学危房改造。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教育部的要求,省财政厅与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山西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对今后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原则、范围、目标和实施步骤、监督管理做了明确规定,为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制度基础。五是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确保每一个家庭困难的大学生都能完成学业,省财政与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协议,2005—2006学年,为山西大学等25所高校的30121名贫困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43亿元。六是积极支持科技兴省战略实施。下达科技三项经费1.5亿元,支持科技项目1176个;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拨付科技资金5.54亿元,重点支持了科技攻关、重点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科研院所中试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七是支持打造文化强省。支持县乡文化馆和图书室条件改善,支持打造文艺精品。话剧《立秋》、舞剧《一把酸枣》同时入选国家十大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为弘扬三晋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建设,省财政厅与文化厅联合制定了《山西省农村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6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农村文化发展专项资金8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全省山区、老区的农村文化建设。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模式
(一)积极调整财政体制。省财政厅把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主要措施,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努力完善以一般转移支付为主,奖励补助为补充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政策体系,坚持在财力分配、支出安排上向基层倾斜,努力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一是制定出台了调整规范省市县三级财政体制的改革方案,降低省市收入分成比例,增强县级财力,进而更加有效地调动县级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的积极性,新体制于2007年1月开始在全省实施。二是制定了《2006年山西省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办法》,下达对县级奖补资金5.95亿元;继续实行省对县级财政增收节支奖励政策,2006年,对44个县2005年增收奖励1.8亿元,对37个县消化赤字奖励1.5亿元。三是免除了原由扶贫工作重点县负担的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降低了其它市县的配套比例;核减了县级2003—2009年到期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有偿资金债务1.1亿元。上述政策的实施,使县级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县级财政总收入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比重由2003年的56.6%提高到2006年的66.1%,财政总收入超10亿元的县(市、区)达20个。
(二)继续完善细化部门预算。一是核实人员数量,提高个人经费的精确度。二是细化了公用经费定额,推进实物费用定额改革。三是提高了预算外资金调控比例。将预算外资金政府调控比例由2006年的12%提高到2007年的20%。为确保部门预算改革的顺利进行,制定了《省级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脱钩”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对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实行“收支脱钩”管理。
(三)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省政府提出的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省级要进一步深化预算单位级次的总体要求,从2006年4月1日起,将省地税局等4个条管部门的市级单位,省交通厅所属公路局、交通征费稽查局46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规范运行,省本级116个部门910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占到部门总数的100%。运城、朔州、长治等8个市本级部门100%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阳泉、太原、大同等3个市本级80%以上的部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全省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比例达到了90%以上,30%的县(市、区)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推行,出台了山西省支付管理办法,将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为构建省级国库管理系统统一运行平台,省财政厅采用九鼎国库管理系统3.0版,实现了对国库管理软件全方位的升级和整合。
(四)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2006年,省本级将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及证照、票据的印刷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将空调器、电视机等采购行为分散、数量较大的品目纳入了协议供货范围。各市也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为扶持本省优势企业发展,将本省生产的“亚日”计算机列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品目。完成了全省新申请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社会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培训及资格认证工作,使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数量由11家增加到29家,促进了代理机构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分散采购管理,制定了《委托协议范本》、《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表》、《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促进了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采购。出台《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监督员管理办法》,促进了采购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制度。2006年山西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9.17亿元,综合节约率8.1%,节约金额2.3亿元。
六、加强财政制度建设,有效实施财政监管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理财水平。为明确全省建设法制财政的安排部署,省财政厅制定了《山西省财政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方案》,下发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为在不同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开、公平的财政资金政策,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安全使用,出台了《山西省流通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推进各地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通知》;为提高中小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信用意识,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省中小企业局、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我省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资信评级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计划报送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部门采购业务管理的通知》等;省财政厅代省政府草拟了《关于调整规范市县财政体制和在35个国定重点扶贫开发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的通知》;为扎实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制定了《山西省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二)做好基础工作,规范经济行为。制定了《会计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对《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进行了修改,取消了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行政许可;在全省2325个单位组织开展了《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为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新准则的贯彻执行工作,成立了“山西省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举办了两期山西省上市公司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制定了《山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等7项规定和《关于我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了“五统一”的考试工作机制,组织了两次从业资格全省统一考试,并且首次实现了考生成绩网上公布;制定了《关于加强我省会计继续教育工作规定》,组织开发了继续教育教材,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继续教育师资库,实施了培训机构备案管理,培训人员登记管理的科学体制,组织了2006年山西省高级会计人才选拔考试;改革了会计电算化考试制度,重新编印了《会计电算化教程》,开发了操作课件光盘,改进了考试系统。
对省直及驻太原的单位200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票据进行了年审并重新换发了《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购买证》;与省建设厅联合印发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加大投资评审力度,2006年评审决算项目220个,评审金额167.69亿元,审减资金7.55亿元,评审国债项目4512个,检查项目总投资958亿元。
为规范各单位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核实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通知》,第一次较为全面地实施了对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核实清理工作,共清理116个部门,905个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7092个,截止到2006年底,共批复115个部门,884个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5260个,并全部纳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监督和动态管理。
为加快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步伐,对省直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及收入过渡户进行了清理核实,并对2年以上没有收入收缴业务的执收单位进行了销户处理;选择了68个执收单位进行收入收缴改革,同时在省直执收单位全面启用了《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简化了缴款手续,方便了执收单位和缴款人。
(三)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组织力量加大对《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格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对违规的34户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将110名不符合执业条件的注册会计师依法转为非执业会员;对21户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查出企业会计核算不实违规金额192.7亿元,责令有关单位补缴税款1.1亿元。
(山西省财政厅供稿,李浩、姜奕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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