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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河北省实现生产总值11613.7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05.4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6071.3亿元,增长15%;第三产业增加值3937亿元,增长13.9%。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6894元,比上年增长12.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499.4亿元,比上年增长32.8%;全年进出口总额完成185.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397.4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7%。
2006年,在经济加快发展和运行质量稳步提高的基础上,河北省财政收入完成1223.5亿元,同比增收188.3亿元,增长18.2%。其中,中央级收入603亿元,完成计划的102.8%,同比增收83.4亿元,增长16.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20.5亿元,同比增收104.8亿元,增长20.3%。全省一般预算支出1180.4亿元,占调整预算的89.9%,增长20.5%。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2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9%,同比增收55.3亿元,增长20.8%;基金预算支出311.9亿元,占调整预算的88.8%。全省财政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收入组织工作
2006年,河北省各级财税部门充分利用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形势,密切配合,严格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努...
2006年,河北省实现生产总值11613.7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05.4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6071.3亿元,增长15%;第三产业增加值3937亿元,增长13.9%。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6894元,比上年增长12.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499.4亿元,比上年增长32.8%;全年进出口总额完成185.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397.4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7%。
2006年,在经济加快发展和运行质量稳步提高的基础上,河北省财政收入完成1223.5亿元,同比增收188.3亿元,增长18.2%。其中,中央级收入603亿元,完成计划的102.8%,同比增收83.4亿元,增长16.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20.5亿元,同比增收104.8亿元,增长20.3%。全省一般预算支出1180.4亿元,占调整预算的89.9%,增长20.5%。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2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9%,同比增收55.3亿元,增长20.8%;基金预算支出311.9亿元,占调整预算的88.8%。全省财政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收入组织工作
2006年,河北省各级财税部门充分利用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形势,密切配合,严格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杜绝虚收,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实现了财政收入快速稳定增长。财政部门强化与国税、地税等税收征管部门的协作,层层落实收入责任制,加强收入进度的统计、跟踪和分析,协调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抓早、抓实、抓好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税务部门深入开展“管理年”活动,坚持依法治税,加大执法力度,大力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细化管理措施,强化征管,堵漏增收,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分别完成税收707.2亿元、348.3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18%、18.1%。
二、充分利用政策和资金手段,着力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一)调整和完善财政体制,促进各地区竞相发展。2006年,按照激励发展、分类指导的原则,继续实行激励性财政体制,对张家口、承德两市和其他市所属34个扶贫重点县实行省级四税“定额分享、超收全返”和对其他市县实行“超分成增长率收入全返”的政策,调动市县加快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促进了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了城市化进程。各市县在2003—2005年比原体制多得财力44亿元的基础上,2006年又多得24.6亿元,进一步调动了市县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促进了县级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河北省136个县(市)全部财政收入增长21.3%,比全省增速高出3.2个百分点;136个县(市)全部财政收入占全省的比重达44.1%,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围绕河北省委在第七次党代会上提出的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奋斗目标,着眼于促进沿海经济隆起带形成,省财政研究制定了促进沿海地区加快发展的激励性财政体制。2006年,对曹妃甸工业区和沧州渤海新区核心区实行“四税收入定额分享、超收全返”的政策;对曹妃甸首钢京唐精品大钢项目建设实施财政特殊支持的政策。同时,调整了省与衡水市过渡性财政激励政策,促进黑龙港流域加快发展;制定实施了廊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财税优惠政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二)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2006年,河北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一条主线、两大支撑”的经济发展思路,研究制定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措施。争取和安排中央国债专项资金、基本建设补助资金37.7亿元,支持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农村饮水安全和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投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2亿元,保证了村村通工程建设按规划顺利进行;落实国土资源专项资金15.7亿元,支持了重点矿种勘察、矿山环境保护治理等。科技支出12.8亿元,重点支持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等12个重大科技项目,促进了产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三)积极筹措资金,推进企业改革与发展。筹措资金7.9亿元,完成了39户省属企业和厅局属企业改制工作;落实中央补助资金2.1亿元,完成了25户中央在冀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分离工作;落实中央破产补助资金15.2亿元,解决了6户破产企业的8000余名职工安置问题。落实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资金4810万元,督导各方面落实担保资金51.3亿元,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四)积极利用外资,促进对外开放。2006年全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7523万美元,争取中央外贸发展基金2亿元,促进了外经贸工作发展。
三、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积极深化农村税费改革。2006年,河北全面取消农业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6.1亿元,实现了农民农业税收零负担。全省农民农村税费改革前“三提五统”等负担57.5亿元全部减除,人均减负108.4元。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将农场职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乡镇五统”的费用全部免除。落实中央转移支付9.98亿元,弥补乡村两级及农场相关支出缺口,保证了农村义务教育正常经费和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的资金需要。
(二)认真落实各类涉农补贴。加大涉农补贴政策实施力度,新增种粮农民生产资料涨价综合直补9.4亿元,粮食直补增加到7.5亿元,全省1424万农户、5468万农民受益。发放良种补贴1.8亿元,对121个县(市)的19700个行政村进行补贴,310多万农民受益。发放农机补贴4500万元,比上年增长了69.8%,支持农民新购置农机具9591台,带动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投入资金1.3亿元,1.9万个农户受益。
(三)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专项支出力度。围绕新农村建设,重点支持了农业服务体系、粮食安全、综合生产能力和文明生态村建设等,全省完成农业财政支出70.6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1.5%。其中,各级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8亿元,改造中低产田146万亩,完成生态综合治理12万亩,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56个,有力推进了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建设。
(四)扎实开展农业专项资金整合试点。积极探索财政支农新机制,在围场、献县、张北、巨鹿、栾城5个县开展了农业资金整合试点,投入增量撬动资金4000万元,启动试点县存量整合资金1.3亿元,拉动社会投资6亿元,促进了试点县农业主导产业发展。
(五)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落实保值储蓄补贴资金5.6亿元,帮助农村信用社逐步化解历史包袱,促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深化,更好地为农业发展服务。
四、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力度,有力促进了“和谐河北”建设
(一)完善教育事业投入机制。根据中央精神和河北省实际,2006年,财政部门研究制定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方案及《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管理办法》、《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等4个配套文件,形成了经费保障制度体系,为2007年全面实行改革做好了准备。全省教育事业费及教育费附加支出204.7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1.5%,重点保障了教师工资和中小学正常公用经费,支持了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危房改造、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职业教育发展等,共撤并中小学2702所,完成危房改造100万平方米,资助贫困生133万人,建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8个。
(二)认真落实重点文体项目建设和计划生育惠民工程资金。落实资金2.5亿元,支持河北博物馆、省图书馆、省医院等公益项目建设。安排计生专项资金5831万元,对10.3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进行了奖励扶助,为900多万名农村育龄妇女提供了免费健康检查;建立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1.2万多户家庭得到救助。
(三)大力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全省医疗卫生经费支出50.2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1.7亿元,支持了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等改建项目415个。落实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补助资金2.4亿元,36个试点县1170万农民参合,454万人次得到补偿。
(四)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力度。全省养老保险支出172.8亿元,月人均标准比上年提高170元,保障了160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低保资金支出8.8亿元,保障了87万城镇低保对象和69万农村低保对象低保金的发放。中央和省级优抚安置资金支出17.9亿元,保障了30余万优抚安置对象的基本生活及退役军人的安置培训工作。就业补助支出12亿元,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4.3万人,下岗人员再就业25.8万人。
(五)积极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和津补贴制度改革。2006年,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31亿元。从7月起,实行了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全面清理整顿公务员津贴、补贴;研究制定了全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和省级改革方案。
五、努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006年,河北省对市县一般转移支付41.6亿元,比上年增加11.6亿元;将“五奖二补”扩大为“六奖二补”,增加了鼓励县乡化解政府债务功能,奖补资金达到18.1亿元,比上年增加7.7亿元;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56亿元,比上年增加5000万元;对民族自治县补助7155万元,比上年增加6705万元。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使可用财力和财政支出进一步向县级倾斜,促进了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06年省、市、县三级一般预算支出比例为21.1∶19.2∶59.7,县级比重比上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同时,强化转移支付导向作用,制定绩效管理办法,明确政策目标,提高了受助地区财政基本保障能力。以2006年12月份全省县乡公教人员月平均工资水平测算,比2002年提高547元;2000年底前12.9亿元的欠发工资基本消化,国家增资政策不落实问题全部解决。
六、继续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创新迈出新步伐
(一)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河北省财政部门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省以下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研究,初步形成了《河北省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研究报告》,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286项支出责任进行了初步划分,为提高专项转移支付调控效果和整体完善地方财政体制创造条件。在81个县(市、区)的871个乡镇开展了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其中184个乡镇实行了比较规范的分税制,659个乡镇实行了统收统支加激励的财政体制。
(二)预算管理改革取得新进展。全面试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2007年预算编制全部采用了新科目;着力推进预算项目库建设,修订完善了预算项目管理办法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预算项目管理,2007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全部实现了从财政项目库中直接提取,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对环保、教育、科技、社保等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2006年,河北省财政支出程序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改革试点继续向基层延伸。省级107个一级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试点,基层试点单位由上年的145个增加到240个;11个设区市改革也取得较大进展,唐山、秦皇岛、廊坊三市将改革扩大到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市级试点单位由上年的323个增加到616个;省级出台公务卡管理办法,积极推广使用公务卡。
(四)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继续扩大。2006年,全省完成采购金额100.8亿元,同比增长18.2%,资金节约率达12.4%。
(五)财政监督和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河北省财政监督规定》。财政监察委派工作由省直部门扩展到市县,向石家庄等6个设区市财政局派驻了财政监察员,对市县进行巡回监察。
(河北省财政厅供稿,孙如喜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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