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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重庆市实现生产总值3070.49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63.40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259.12亿元,增长12.9%;第三产业增加值1347.97亿元,增长12.3%。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5.1%、41.0%和43.9%,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4%、50.6%和44.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06.32亿元,比上年增长23.7%。其中,城镇投资1838.42亿元,增长24.5%;农村投资167.90亿元,增长15.9%。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215.76亿元,比上年增长13.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3%。
2005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94.96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30.6%,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56.81亿元,同口径增长29.0%,占财政收入的65.0%。在一般预算收入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房产税等主要税种分别增长14.8%、19.9%、25.4%、19.4%和23.6%。全市地方财政支出625.35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8.9%,其中:一般预算支出487.35亿元,同口径增长23.2%。教育、社会保障、城市维护分别支出60.66亿元、43.13亿元和37.57亿元,分别增长21.8%、31.7%和37.1%。基本建设支出73.34亿元,增长38.5%。
一、拓宽财政支...
2005年,重庆市实现生产总值3070.49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63.40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259.12亿元,增长12.9%;第三产业增加值1347.97亿元,增长12.3%。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5.1%、41.0%和43.9%,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4%、50.6%和44.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06.32亿元,比上年增长23.7%。其中,城镇投资1838.42亿元,增长24.5%;农村投资167.90亿元,增长15.9%。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215.76亿元,比上年增长13.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3%。
2005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94.96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30.6%,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56.81亿元,同口径增长29.0%,占财政收入的65.0%。在一般预算收入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房产税等主要税种分别增长14.8%、19.9%、25.4%、19.4%和23.6%。全市地方财政支出625.35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8.9%,其中:一般预算支出487.35亿元,同口径增长23.2%。教育、社会保障、城市维护分别支出60.66亿元、43.13亿元和37.57亿元,分别增长21.8%、31.7%和37.1%。基本建设支出73.34亿元,增长38.5%。
一、拓宽财政支农渠道,大力支持“三农”发展
2005年,重庆财政转变支持“三农”的理念,改进支持“三农”的政策和方式方法,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阳光照耀农村的范围,逐步建立“多予少取放活”的反哺“三农”机制,直接针对农民减负、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卫生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等薄弱环节,加大投入,拓宽范围,落实措施,全方位联动,全年用于“三农”资金126.17亿元,较上年增长20.5%。一是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市提前全面免征农业税,当年农民直接获益5.89亿元。免征农业税形成的区县减收93%得到上级财政补助,其中市财政承担2.1亿元。制定农村基层组织(村、组)正常运转最低经费保障标准,明确资金来源,基本建立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二是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全年市级以上农林水气和扶贫投入32.53亿元,比上年增长15%。争取中央对农村基础设施和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资金17.5亿元。整合资金10.5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城镇化工程和百万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三项投入分别比上年增长49.7%、35.7%和57.5%。三是拓宽农村社会事业投入范围。当年新增教育、文化、卫生经费用于农村的比重分别为70%、75%、77%。市财政安排资金9572万元落实农村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投入资金3623万元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民参保230万人,覆盖试点区县农民的61%。乡镇敬老院实现“全覆盖”,安排2000万元启动村“五保家园”建设,农村五保供养试行财政直补。投入资金8100万元,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助和启动进城农民工服务试点。投入资金1.39亿元在6099个村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有效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四是支持粮食生产。进一步扩大对种粮农民补贴试点范围,粮食直补增加到10个产粮大县,资金总量达到5000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投入比上年增长2.7倍。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公共保障能力
财政支出有保有压有促有控,增量重点投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公共性领域,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科教文卫。对教育、科技的投入依法增长,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科技创新平台、文化体制改革和基层文化建设、公共卫生等得到有效保障。足额落实“十运会”和中法文化年活动所需资金。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立白血病儿童救助基金,积极防治艾滋病、结核病。二是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支出比上年增长36.2%,着力支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再就业和城镇低保,健全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救济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三是环境保护。市以上生态环境保护投入39.08亿元,重点支持三峡库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厂(场)、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和库区清漂、城市道路扬尘、辐射环境安全治理等。四是政权建设。启动实施公安经费最低保障制度,足额落实中央政法专款,改善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建设及装备,支持推进监狱体制改革,逐步健全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有力保障了公安、武警反恐装备购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支出。
三、财力分配继续下沉,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落实完善市对区县(自治县、市)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对区县(自治县、市)的转移支付力度,启动实施以“乡财乡用县管”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有效落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各项政策措施,财力分配继续下沉。一是不断加大支持区县(自治县、市)的力度。安排区县(自治县、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81.22亿元,比上年增长40.3%,重点向困难地区倾斜,郊区县获得转移支付超过70%。市级政府运行基本支出占全市财力的比重为23.5%,始终控制在25%以内。二是争取中央对财政困难县和产粮大县的“三奖一补”资金3.32亿元,奖补资金全部落实,80%以上用于偿还县乡债务。三是全面清理核实政府性债务,制止乡镇新增债务,着力消化历史债务。大力推进“普九”债务清偿工作,安排市级补助资金4.59亿元,全市38个区县累计偿还债务10.7亿元,占欠债总额的2/3,其中12个区县全部偿还并销号。四是大力扶持三峡库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库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增长35.9%,对少数民族区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增长48.9%,分别高于平均水平13.5个百分点和26.5个百分点。落实库区657个后期扶持和产业发展项目4.95亿元资金,顺利启动实施项目建设。
四、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保障重点资金需求
积极主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全市重大战略决策,提前谋划,未雨绸缪,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确保了重大项目和应急突发事件所需财政资金的及时到位。一是积极筹措资金推进重点工程、民心工程及公益性工程建设,争取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43.9亿元,市财政安排17.4亿元,预拨资金3.5亿元,确保了亚太城市市长峰会、十大公益项目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度需要。二是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特困企业退休教师补助,拨付资金3000万元支持国有企业实施水电气分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建立财政应急预警机制,及时安排资金购置禽流感疫苗和组织防治工作,支持禽流感防控。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500万元,支持交通、工矿企业安全排危设施建设。积极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全年落实抗灾救灾资金2.6亿元。四是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1.7亿美元,新增协议贷款2.23亿美元,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强化政府主权外债风险管理。成功承办20国集团财政及央行副手会议和布雷顿森林体系改革研讨会议。
五、加快推进财政改革,严格预算执行监管
认真贯彻《预算法》、《重庆市市级预算监督条例》和《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管,推进财政改革的实施,以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监管力度的强化促进全年预算的有效执行。一是加快推进财政改革。70%以上生产性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试行部门预算的区县达到15个,全面推进区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市级150个一级预算单位和109个基层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规模突破30亿元,全面实现“管采分离”,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初步成型。二是有效实施投资评审。制定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办法,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介机构。对二期地质灾害治理、污水处理等工程项目进行投资评审,核减投资1.6亿元。三是加大依法监管力度。有效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资金监管的法治性,重点对城市低保资金,库区产业发展、移民后期扶持和地质灾害防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依法处理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四是加强会计执法检查。结合开展《会计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账外设账、虚假会计信息等行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重庆市财政局供稿,王朝忠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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