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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广东省完成了“十五”计划的各项任务,经济发展和综合实力实现了历史性的四大新突破:一是GDP突破2万亿大关,达到22366.54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28.27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11339.93亿元,增长15.0%;第三产业增加值9598.34亿元,增长13.7%。二是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突破2万亿元,达到20267.76亿元。三是财税总收入突破4400亿元。2005年广东的财税总收入4431.97亿元(剔除出口退税因素,达到5084亿元)。四是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4200亿美元,达到4279亿美元。另外,2005年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957.38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商品零售价格水平比上年上升1.8%;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2.3%,涨幅较上年下降了0.7个百分点。
2005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807.2亿元,比上年增长18.36%,(根据出口退税改革进行调整后的可比口径,下同)。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289.07亿元,比上年增长23.5%。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财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5年,广东省省各级财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集中财力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实施,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
2005年,广东省完成了“十五”计划的各项任务,经济发展和综合实力实现了历史性的四大新突破:一是GDP突破2万亿大关,达到22366.54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28.27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11339.93亿元,增长15.0%;第三产业增加值9598.34亿元,增长13.7%。二是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突破2万亿元,达到20267.76亿元。三是财税总收入突破4400亿元。2005年广东的财税总收入4431.97亿元(剔除出口退税因素,达到5084亿元)。四是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4200亿美元,达到4279亿美元。另外,2005年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957.38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商品零售价格水平比上年上升1.8%;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2.3%,涨幅较上年下降了0.7个百分点。
2005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807.2亿元,比上年增长18.36%,(根据出口退税改革进行调整后的可比口径,下同)。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289.07亿元,比上年增长23.5%。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财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5年,广东省省各级财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集中财力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实施,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切实把经济工作的重点转移到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上来,促进财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增长质量。2005年,广东省努力克服财政增收乏力和遭遇了百年一遇特大洪灾的不利影响,突出抓好收入征管。一是坚持财税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做好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抓住主要矛盾,落实收入征管责任;二是落实领导分片负责抓收入制度,重点抓好重点税源和重点地区的税收完成情况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收入增长较平缓的地区财政收入的增长。2005年,全省财政收入增长呈现出“双提高,双平衡”的良好态势,即财政收入增幅和增长质量均得到提高;财政收入增长在进度和区域上实现平衡。
(二)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一是发挥财政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稳健财政政策,进一步调整国债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和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十项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有保有压,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二是运用财政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省财政安排科技三项费用3.16亿元、企业挖潜改造资金5.06亿元,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三是支持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积极培育内外需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的决定,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6亿元,鼓励珠江三角洲产业向山区及东西两翼转移,加快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发展;省财政安排服务业发展资金3000万元,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安排开拓广货市场专项资金0.4亿元、科技兴贸专项资金0.5亿元、出口退税以奖代补资金4亿元、优化投资环境专项资金0.7亿元等,大力支持外贸出口,吸引外商投资,贯彻落实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及调整政策。
(三)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2005年,针对广东省内区域经济财政发展不平衡的状况,省财政以资金和政策为保障,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继续执行“确定基数、超增分成、挂钩奖励、鼓励先进”的财政激励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05年省财政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加上各种专项补助约2400亿元,约占省级总财力的50%。同时,坚持改革与帮扶并重,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帮助欠发达地区缓解财政困难。一是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措施,加强各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止发生新的不合理债务,逐步消化旧债,扭转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的局面,有效防范政府债务危机。二是出台了省财政帮助县(市)解决镇(乡)财政困难的政策措施,从2005年到2007年,省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市县及恩平市的近1000个财力薄弱镇(乡),按每年30万元的标准实行补助;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奖励对所属县(区)镇(乡)实行财力性转移支付的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的市本级解决该地区近100个县(区)的财政困难。三是出台了提高县域财政自给水平的政策措施,提出通过努力增收节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县(市)平均财政自给率达到60%以上。四是出台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科学、客观评价各市缓解县镇(乡)财政困难的努力程度和工作实绩,促进各市进一步完善县镇(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县镇(乡)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加强县镇(乡)财政管理。
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帮扶措施,广东省县域经济发展继续呈现经济增长、财政增收、后劲增强的良好势头,全省各区域间经济财政发展差距继续缩小。2005年,市县一般预算收入和上划省“四税”收入继续保持梯级递进增长势头,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市县级收入的比重比上年提升了0.2个百分点。县域财力不断壮大,全省67个县(市)县均一般预算收入从2004年的1.4亿元增加到1.8亿元,县均增长4000万元;全省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62个县(市)比2004年新增财力22.3亿元,县均增加3600万元;一般预算收入超亿元的县从2004年的34个增加到48个。
二、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05年,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构建和谐广东的要求,进一步调整社会分配关系,引导和调控社会资源向“三农”、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经济欠发达地区等薄弱环节倾斜,集中资金支持文化大省、教育强省、和谐广东(十大民心工程)、绿色广东等的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保等社会公共领域的支出不断增加,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公共领域支出。省级财政有效发挥调控职能,财力逐步向公共服务领域倾斜。2005年,省级一般预算支出中,用于维持政权运转的支出所占比重从2003年的28.4%下降到24%。在此基础上,加大了对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区域协调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及防范风险等领域的投入力度,与2003年相比,2005年省级一般预算支出中,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公益事业的支出所占比重提高了0.7个百分点,用于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帮助欠发达市县解决运转和发展问题的支出所占比重提高了1.3个百分点,用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支出提高了0.8个百分点,用于建立预警体系、防范风险的支出提高了1.6个百分点。
(二)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2005年全省财政农业支出44.72亿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一是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及服务体系建设,省财政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及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8亿元,重点支持全省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科技推广、农业龙头企业扶持等。二是切实解决农村、农民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省财政安排15.5亿元,实施“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议案”、“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议案”、“小水电议案”、“解决面上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议案”等12项人大议案;安排3.13亿元,用于解决“农村180万人饮水难”问题;继续安排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补助资金4.5亿元,解决农村“行路难”问题;安排1.96亿元扶持边远分散农户搬迁,安排3000万元解决农村“住房难”问题。三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省财政安排资金1.67亿元,对纳入省财政补助范围的东西两翼、粤北山区14个地级市以及江门恩平市共7973条贫困村,每村每年补助3万元,确保村干部补贴每月不少于300元。四是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6.99亿元,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镇村政权的正常运转。五是落实种粮大户直补政策,安排补助资金0.52亿元,适当扩大直补面,促进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三)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大力支持科教事业发展。全省教育支出326.75亿元,科学支出15.85亿元,重点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省财政安排5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安排1亿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和教学设备改造进行补助;安排4.88亿元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从2005年秋季起在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免费义务教育试点,2005年增加安排资金约2.12亿元;安排1亿元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补助,解决农村“读书难”问题;省财政安排高等教育经费26.6亿元推动广东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同时,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安排省级科技专项6800万元,用于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扶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安排地方科技专款7150万元,支持东西两翼和山区的科技项目研究,建立科技服务平台;安排省级自然科学基金6000万元,重点支持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培养高层次人才,稳定基础性研究队伍。
(四)加大文化投入,建设文化大省。2005年,全省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49.60亿元,其中省级支出7.07亿元。省财政安排省立中山图书馆流动图书馆购书及工作经费500万元,解放农村“看书难”问题;安排540万元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解决农村“看电影难”问题;安排2422万元继续推进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解决农村“看电视难”问题;安排2000万元扶持东西两翼地区基层文化建设;同时,进一步推动广东文化体制改革和文艺单位转制,改革经费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抵御特大洪涝灾害,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筹集资金近11亿元,支持抗洪抢险救灾复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安排2.1亿元资助5000名农村困难家庭子女接受中等技工教育,开展“教育扶贫”;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将全省170万人(含农村低保对象126万人)低保对象纳入低保范围;支持农村公共卫生建设,按照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人均10元的标准落实省财政扶持资金1.3亿元,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安排1.5亿元农村卫生专项资金构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安排3000万元农村合作医疗救助金和2000万元基本医疗救助金,积极解决农村“看病难”问题;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将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执行全过程纳入人大监督范围。
(六)加强环境保护治理力度,建设绿色广东。及时落实治理北江污染的各项资金;进一步规范环保专项资金、珠江流域水质保护专项资金、省水质保护专项资金、治污保洁专项资金和排污费的管理,确保“治污保洁”工程中重点环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加强农业生态建设,安排生态建设以及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共6.1亿元,支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水源涵养林建设、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沿海渔民转产转业、农村沼气建设、绿色通道建设、林业防灾减灾等。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构建公共财政体制
2005年,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法治财政和公共财政的要求,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同时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已从“框架设计”进入“建筑施工”阶段,理财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
(一)深化部门预算改革。2005年全省基本实现全面铺开部门预算目标;省级对所有省直单位试行项目滚动预算;强化项目预算绩效观念,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征管等工作的衔接。
(二)加快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步伐。不断扩大试点资金范围,探索完善财政资金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省级国库支付系统的整合工作,2005年全省共有2616个一级预算单位共4504个基层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试点金额达702.28亿元,顺利完成了年初提出的2005年省级实施改革预算单位数要达到半数以上的阶段性目标。
(三)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部门规费管理,重点加强对交通规费收支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行和积极完善非税收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制度,进行“非税收入管理电子化系统”试点,研究建立非税收入收缴考核机制;进一步拓宽理财视野,积极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以及凭借和利用国有资源(资产)、政府投入、国家赋予的垄断职能、政府信誉等取得的各种收入、逐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条例》立法进程,推进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与健全政府采购的制约机制和竞争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05年,全省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87.4亿元,增长26.5%,资金节约率达11.14%。
(五)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开展“一免征,三改革”工作(免征农业税,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进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鼓励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乡镇推进“镇财县管镇用”改革,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有条件的乡镇进行“村级会计代理制”改革试点。通过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省农民每年从改革中获得55.5亿元的实惠,农民人均每年减轻负担106.93元,实现了农业税赋零负担。
(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索建立以资产配置和资产处置为关键环节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新体制,出台了《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认真筹备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中心,统一接受并管理省直党政机关经营性资产;开发省直事业单位大型设备普查登记动态管理数据库,探索建立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查询系统。
四、以依法理财为原则,不断提高财政监管水平
2005年,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改变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监督的思想观念,在资金使用、拨付等具体环节加大了财政的监督力度,努力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财政内部循环监督工作系统,对省级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对重大公共项目的财务跟踪监督,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或报账制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同时,不断创新监督方式,重点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环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财务核算集中监管走在全国前列。
(一)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在完成“十五”期间高校基本建设财政贴息贷款资金、省商业集团公司启动债务重组财政资金借款、省旅游扶贫专项资金等三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了省级部门预算单位对500万元以上和跨年度的财政支出项目自我绩效评价工作,部门自评审核结论作为200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有效促进了部门强化绩效观念,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为绩效预算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开展省级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试点。省级首批10个单位于2005年7月份开始试点。以“两统一,一系列”为主要内容,通过统一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规程,统一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软件,逐步建立“大集中”模式的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实现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全程进行实时、直接、无“盲点”监管,加强了对省直机关财务支出管理和确保财会信息真实,进一步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效解决了财政授权支付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三)建立实时在线预算监督系统。为改革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方式,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建立了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数据库为基础数据源的“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实现省财政与省人大的联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方便了人大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黄志坚执笔)
深圳市
2005年,深圳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926.90亿元,比上年增长15.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87亿元,下降20.4%;第二产业增加值2580.82亿元,增长17.9%;第三产业增加值2336.21亿元,增长11.6%。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76.13亿元,比2004年增长7.6%。在全社会投资中,基本建设投资599.83亿元,增长19.7%。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1828.17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24.1%。其中,出口总额1015.18亿美元,增长30.4%;进口总额812.99亿美元,增长17.1%。全年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52.51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27.4%;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金额29.69亿美元,增长26.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37.67亿元,比2004年增长15.0%,近四年来增长速度首次赶上了GDP增长。其中: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1258.17亿元,增长15.2%;餐饮业零售额179.50亿元,增长13.6%。
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全市财政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2005年全口径财政收入突破1000亿元大关,达1360亿元,比2004年增长15.0%,其中:上划中央收入948亿元,增长19.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12.38亿元,增长18.2%,其中各项税收346.51亿元,增长15.5%。
2005年,全市完成一般预算支出599.16亿元,比2004年增长58.7%。其中:基本建设支出116.39亿元,增长12.9%;科技三项费用支出27.48亿元,增长45.9%;教育支出50.98亿元,增长21.7%;医疗卫生支出15.03亿元,增长16.5%。
全市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后,结转结余13.29亿元,其中净结余6.8亿元。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后,结转结余7.8亿元,其中净结余2.8亿元。全市和本级均完成年度预算,连续25年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的目标。
一、加强财政管理工作
(一)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加强对银行账户设立、使用和撤销的管理,要求开户银行必须是分行以上银行金融机构;成立银行账户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现有银行账户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清理、整合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并向深圳市政府上报清理整合的方案;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方式,将过去的以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重点抓好前期的制度制订和后期的绩效评价与监管,通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办法实现公开透明的管理,把好专项资金的“入口”关;陆续出台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管理办法》等。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的清理工作,对办理了竣工决算审计的233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清理,回收基建结余资金1.65亿元;对已撤销或改制的两个建设单位所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应付未付工程款3.6亿元,追缴入财政专户监管。创新理财思路,2003至2005年累计调剂使用预算内基本建设结转项目的结存资金88.83亿元用于政府贷款项目建设,节省利息支出8.5亿元。加大政府性债务清理力度,准确摸清了政府债务底数,代市政府草拟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和相关管理办法,以切实杜绝和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二)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绩效检查评价工作。紧紧围绕财政管理和改革工作,积极开展对财政资金的有效性监督。2005年3月在初选的13个绩效检查项目中,筛选出同富裕发展基金、仙湖植物园管理专项经费两个项目作为绩效检查评价的重点。完成了对同富裕发展基金的绩效检查评价工作。继续深化内部审计工作,对市财政局五个处室进行了重点审计。
(三)创新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深圳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及理事候选人由注册会计师自愿报名,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体现了全体会员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实现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由官办、半官办向民间的完全转换,是协会迈向自律管理的重要标志,成为深圳创新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的一次成功尝试。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005年4月,深圳市财政局依法公开对深圳枫桦、中鹏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违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给予责令暂停执业、罚款等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责成办理撤销深圳乾嘉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通知》,自8月1日起撤销深圳乾嘉德会计师事务所,收回其执业许可证,吊销吴光影注册会计师证书。组织在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学习教育和清理整顿活动,促进了事务所建章立制。直接组织检查了多家企业,对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对财会人员无从业资格上岗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顿。认真组织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评选活动。按照财政部要求开展纪念《会计法》颁布实施20周年系列活动,召开纪念《会计法》颁布实施20周年暨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晚会,加大了《会计法》的宣传力度。
(五)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为解决财政工作量日益增大与人手严重不足的矛盾,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财政信息化工作,提出了“创新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向信息化要资源、要效益”的工作思路。2005年,开发完成并正式启用了预算执行系统,将以往脱节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管理、工资统发、资金实拨等系统衔接在一起,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操作平台,实现了指标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结合,支持了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成立信息资源规划领导小组和核心小组,积极推进信息资源规划(IRP)工作,为“金财工程”大系统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一)认真设计制定深圳市第三轮市区财政体制。深圳第二轮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于2005年年底到期。为做好第三轮财政体制方案的设计制定工作,深圳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领财政等有关部门人员到各区进行调研,确立了“大财政、综合财政、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市均衡协调发展”等原则和重点考虑事权因素、活力因素、转移支付因素的指导思想。第三轮财政体制方案于2005年12月31日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于2006年1月1日开始运行。该方案充分体现了深圳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公共财政的理念,在六个方面有所创新与突破:一是根据市区之间的事权确定相应的财权,理顺了市区之间财权保障交叉不清等问题,规范了市区之间的建设财权、国土基金分配机制等长期影响财政体制规范运行的难点问题。二是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的理念,针对城市事务性管理下沉、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经费需求较大的问题,加大了政权运作支出和公共服务支出的保障水平。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共享税超率累进激励制度和产业发展激励制度,鼓励市区两级共同做大蛋糕。四是解决了各区反映的企业汇总纳税、大企业迁移、出口退税超基数负担、城市化后建设资金压力较大等问题,有利于全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政策的实现。五是取消原体制规定的大型项目税收单列分成等规定,实行彻底的属地征收、分税分成。六是进一步规范了市区之间的财力分配关系,对社保、农业、教育、民政等市向区的财力下放均通过体制补助的形式解决,取消以往市区共担的做法。
(二)严格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2005年,深圳市财政部门不断探讨、研究并改进了部门预算编制的方式方法,逐步完善了基础数据库,一定程度解决了预算编制与年度预算执行不一致的问题。理清各预算单位事权划分,结合财政部《政府收支科目改革方案》的分类原则,与部门单位沟通协商,对各单位专项支出进行分类管理。在具体预算编制上,设立了“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和“预算准备金”两个类别,避免公用经费与专项经费的交叉使用和减少预算单位临时请款的申报。利用预算执行系统,对预算指标进行分类管理,将指标分为人员、公用和项目支出三个部分,独立执行,未经批准不得调剂使用。严格结转规定,确保预算编制与执行相一致。成立部门预算编审协调委员会,研究解决部门预算编制与改革中的重大事项,并在《深圳市本级200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对预算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用于指导下年部门预算编制。研究制定《深圳市本级部门预算准则》,该准则(试行)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06年1月16日起实施。
(三)积极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05年,深圳市财政部门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深圳市人大的实时联网,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政府采购单位和供货商的欢迎。全年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资金总规模为35.48亿元,其中通过财政零余额财户支付资金27.23亿元,支付笔数达151,114笔;基建直接支付资金103.52亿元。按照“一次部署、分步实施、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确保系统稳定、保证主流业务畅通”的思路,拟定了2006年在市本级预算单位全面铺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方案。
(四)完善政府采购制度。2005年,深圳市实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42.66亿元,比上年增长32%;实际采购金额37.53亿元,比上年增长32.7%;节约资金5.13亿元,比上年增长27%,资金节约率为12%。政府采购额占本年财政支出的6.3%,较上年降低1.2个百分点。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在规范采购计划管理、投诉管理、信息公告、采购流程、专家库和供应商库建设等方面,制订了多项配套管理办法;完善了政府采购监管及运行机制,加强了对协议采购项目,重大、敏感项目的开标、评标监督,加强了对重大采购项目采购方案和审核备案,加强了对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过程的监管,从严处罚违规供应商和违规用户,2005年市本级共处理投诉项目23个,处罚违规供应商10家;稳妥地推进协议采购、网上政府采购,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已初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按照“巩固、完善、规范、提高”的原则,不断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范围,使“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覆盖面扩大到全市所有执收执罚单位,资金范围扩大到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资源)取得的收益、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积极推行非税收入征收改革,规范收缴程序,加快征管系统建设,增加缴款网点,自2005年11月25日起,市民可凭银行卡在全市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缴纳公安交管违章罚款。规范支出管理,积极推行综合预算改革,2005年将预算拨款单位所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其他预算外收入)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实行收支脱钩。
(六)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银行信用卡结算改革。银行信用卡结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原来用现金或转账支票支付的日常公务支出的结算,改用银行信用卡代垫现金支付进行日常公务支出,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转账结算。具体操作方法是:经单位领导批准,工作人员用银行信用卡或现金支付日常公务支出,在银行信用卡透支免息期内到本单位财务部门报账。财务部门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并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报销资金划入报销人银行信用卡。该项改革是构建深圳市现代金融业,发展深圳市银行卡产业的重要举措之一,是财政国库改革的组成部分,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深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财政性资金支付的透明度,节约财政资金,加强对公务支出的监控;同时,也有利于减少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通,减轻财务人员的工作量,降低财务人员和办事人员提取和使用现金的风险。从2005年3月起,深圳市已纳入财政国库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使用银行信用卡结算公务支出。深圳市该项改革从2004年6月份开始试点,是全国最早实行银行信用卡结算与财政国库改革相结合的城市。
(深圳市财政局供稿,杨翔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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