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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18516.8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5.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63.51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10628.62亿元,增长17.9%;第三产业增加值5924.74亿元,增长14.4%。人均生产总值20096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307.3亿元,比上年增长38.9%。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26.4亿元,比上年增长15.8%。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7%。全省实现进出口767.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5%。其中,出口461.2亿美元,增长28.7%;进口306.2亿美元,增长23.4%。全省有20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10个城市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市,总量均居全国第二位。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44.8元,比上年增长13.8%;农民人均纯收入3930.6元,比上年增长12.1%。
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落实稳健财政政策,积极培植财源,努力增收节支,切实加强管理,各项财税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全省财政总收入(含社保基金收入)3351.1亿元,比上年增长25.0%。全省地方财政收入1073.13亿元,比上年增长29.55%(经常性收入增长15.8%)。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完...
2005年,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18516.8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5.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63.51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10628.62亿元,增长17.9%;第三产业增加值5924.74亿元,增长14.4%。人均生产总值20096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307.3亿元,比上年增长38.9%。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26.4亿元,比上年增长15.8%。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7%。全省实现进出口767.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5%。其中,出口461.2亿美元,增长28.7%;进口306.2亿美元,增长23.4%。全省有20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10个城市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市,总量均居全国第二位。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44.8元,比上年增长13.8%;农民人均纯收入3930.6元,比上年增长12.1%。
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落实稳健财政政策,积极培植财源,努力增收节支,切实加强管理,各项财税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全省财政总收入(含社保基金收入)3351.1亿元,比上年增长25.0%。全省地方财政收入1073.13亿元,比上年增长29.55%(经常性收入增长15.8%)。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466.23亿元,比上年增长23.28%。省对下转移支付完成94.43亿元,比上年增长40.73%。全省连续19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一、严格依法征税治费,财政收入实现新突破
2005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依法加强税费征管,积极拓展收入渠道,着力改善收入结构,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一是财政收入规模实现“三个突破”。全省境内财政总收入、税收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分别突破3000亿元、2000亿元、1000亿元大关,财政收入规模迈上新台阶。二是财政收入结构出现积极变化。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增长31.72%,高于非税收入增幅8.94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81%,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7.01%,分别比上年提高0.30个、1.26个百分点。三是市县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半岛城市群8市和中西部9市呈现协调快速发展局面,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增长31.37%和28.92%。全省县级财政收入618.59亿元,增长33.99%,比全省平均增幅高4.44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过5亿元的县(市、区)达到46个,比上年增加14个;过1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14个,比上年增加11个。
二、加大财政困难县综合扶持力度
中央出台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三奖一补”政策后,山东省把加强县乡财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按照“明确责任、分类指导,奖补结合、综合扶持”的思路,出台了《关于加强县乡财政建设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意见》及10个配套办法,结合中央财政扶持,从资金、政策、体制机制三个方面,加大了对财政困难县乡的扶持力度。一是实施“五奖一补”政策。在保持原有转移支付规模不变的基础上,省级筹集资金16.05亿元,市级配套4.19亿元,实施了“五奖一补”政策。即:对市级下移财力、县乡税收增长、精简机构人员、按时偿还债务以及粮食主产县给予奖励,对可用财力不能满足基本支出需求的51个财政困难县(市、区)给予补助。二是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降低体制上缴市的上缴递增比例,规范体制补助办法,实行个人所得税省市共享,进一步理顺了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三是加强县乡财政管理。通过实行“乡财乡用县管”、“村财村用乡管”改革试点,建立帮扶资金“直通车”管理、联络员制度等方式,完善县乡财政监管机制,全面提升了基层财政管理水平,困难县市财政实力明显增强。2005年,51个财政困难县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四个主体税种收入,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3.0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31个百分点。编制内人员工资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村级组织运转得到较好保证,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
三、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三农”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财力分配进一步向“三农”和重点事业倾斜。一是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深化。全省农业税税率普遍降低2个百分点,66个县全部免征农业税,全年为农民减负90多亿元。二是增加“三农”投入。全省用于“三农”方面的财政投入308.20亿元,比上年增长29.07%,其中预算内农业支出89.58亿元,增长22.54%,促进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筹集16.7亿元资金,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使600万农村人口受益。落实11.58亿元资金,兑现粮食、良种、农机购置“三补贴”政策,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三是促进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全省预算内教育支出248.75亿元,比上年增长21.44%,其中农村义务教育支出116亿元,重点支持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贫困学生“两免一补”、课桌凳更新等工作。卫生支出54.41亿元,增长20.32%,其中,拨付2.05亿元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省级试点县扩大到46个,参合农民1835.96万人;支持实施360所重点乡镇卫生院改造工程,加快提升重点卫生院公共服务能力;落实2622万元资金,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全省卫生应急体系初步建立。落实禽流感防治资金2.06亿元,并出台一系列阶段性税收减免政策,为控制疫情蔓延提供了有力支持。落实抚恤和社会保障支出99.48亿元,增长32.79%,保障了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需要。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支持加快城乡就业体系建设,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四、发挥财政职能,服务经济发展
坚持把支持发展作为全省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认真落实稳健财政政策,积极引导经济结构调整,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全省落实基本建设支出70.48亿元,积极利用国债转贷资金和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薄弱环节,缓解了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二是多方筹集23.06亿元资金,支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推进重点企业分离办社会及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促进了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落实1.2亿元资金,拉动银行贷款6亿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运用财政贴息、担保、补贴等手段,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和外经贸发展,支持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通过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负担,进一步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三是落实营业税超收省级分成部分返还、建立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强化对财政收入“两个比重”的考核等措施,引导各地加快经济发展速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五、坚持机制体制改革创新
一是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深化。省级及部分市建立了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实现了财政供养人员网上实名制管理,完善了支出定额体系和开支标准,统一规范日常公用经费管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不断提高。二是“收支两条线”改革稳步推进。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基本实现“票款分离”,大部分收费和基金收入纳入了预算管理。三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铺开。省级已扩大到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市级有16个市730个部门被纳入改革范围,48个县(市、区)进行了试点。四是政府采购在规范中快速发展。全省完成政府采购额190.15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5.20%。五是投资评审工作成效显著。全省完成评审额186.84亿元,审减资金26.68亿元,审减率为16.10%。六是“金财工程”建设取得重要成果。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非税收入收缴等核心业务管理系统得到广泛应用,为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提供了技术支撑。
六、加强财政监督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一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制度健全完善、基础管理扎实、运转规范有序的要求,修订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活动日趋规范。二是按照中央部署,积极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清理摸底,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奠定了基础。省级采取“限高补低”办法,统一驻济省直部门工作人员补贴标准,建立节日补贴制度,大幅增加了省直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的收入。实行取暖费“暗补”改“明补”改革,增强了部门支出管理约束力。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初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框架,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收益监管。四是加强会计管理。推进会计核算体系、会计内控体系、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开展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了财经秩序。五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围绕工商系统财务收支、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执法及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7511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纪问题,维护了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山东省财政厅供稿,张玉成、王道昌执笔)
青岛市
2005年,青岛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695.5亿元,增长16.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4.64亿元,增长0.4%;第二产业增加值1399.75亿元,增长20.0%;第三产业增加值1121.11亿元,增长1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 456.6亿元,增长45.0%。青岛地区(含中央、省公司)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330.22亿美元,增长22.4%。其中,出口额194.22亿美元,增长23.1%;进口额136.00亿美元,增长21.4%。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65.91亿元,增长15.8%;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3。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920元,增长16.5%;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 806元,增长14.3%。
2005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613亿元,比上年增长21.7%。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6.4亿元,为预算的122%,增长35.1%。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03.06亿元,为预算的97.6%,增长22.8%。全市连续13年实现收支平衡。
一、财源经济进入快车道,财政收入增幅创历史新高
(一)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青岛市2005年共出台23项财政支持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优先安排预算资金予以保障,促进了相关税收的稳定增长。全年全市企业所得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和民营经济提供的地方税收分别增长25.1%、34.3%和32%。
(二)健全并完善市与区(市)财源建设联动机制。2005年青岛市财政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县乡财政建设的激励与约束措施,完善了对各区(市)财政收入的考核办法,调动了各区(市)的积极性,确保了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和稳定增长,区(市)级一般预算收入占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由“十五”初期的52.7%提高到59.4%,区(市)财力增长后劲进一步增强。
(三)契税征管机制改革稳步推进。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政府关于将契税代理征管改为财政机关直接征收的要求,青岛市及时制定了新的契税征管流程,建立了“先税后证”的征管模式,7月份正式实施财政部门直接征收契税后,及时调整了存量房计税价格标准,加大了税源监控和征管力度,有效遏制了偷逃契税的行为。2005年,全市共征收契税13.2亿元,比上年增长53.4%。
(四)实现财政收入动态监控。2005年初,青岛市财税库网络信息系统正式运行,实现了财政、国税、地税、国库等部门的税收信息共享和实时监控,提高了税款征收、入库的速度,税款入库时间由过去的3天缩短到2秒,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促进了税收的快速增长。2005年,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完成155.9亿元,增长37.4%,税收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88.4%)比上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
二、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财政对“三农”的投入持续增强。2005年市本级财政安排支持“三农”资金达9.5亿元,增长38.8%。一是安排粮食直补支出6154万元,补贴标准由原来14元/亩提高到16元/亩,兑现良种示范推广和农机购置补贴共2000万元,使全市98.4万农户直接受益,大大提高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二是安排农业支出2.3亿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100万亩优质高效粮食生产示范区,以及支持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等。三是安排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资金4440万元,农村人口参加率达到了91.7%,进一步缓解了农民“看病难”问题。四是补助农村义务教育3000万元。其中,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1000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000万元,解决农村学生自带课桌椅问题1000万元。另外,落实了农村困难学生“两免一补”(免除贫困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及提供生活补助)政策。
(二)加大社会保障支持力度。2005年,市本级社会保障性支出7.1亿元,比上年增长22.5%。其中促进就业资金累计支出2.1亿元,专项用于帮扶大龄及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城乡居民“低保”支出6360万元,比上年增长24%,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由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了260元,农村低保线由每人每年820元提高到了1080元。另外,市财政将国有资产出让收益、困难企业土地变现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困难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当年共筹集资金5.2亿元,解决了1.4万名困难企业职工欠薪欠费及2.9万名职工分流安置所需费用,有力地支持了国企改革。
(三)基建支出重点向农村和市区北部倾斜。2005年,市财力共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8亿元。其中,村村通自来水工程6000万元,补助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000万元,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1500万元。安排市区北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4亿元,比上年翻了一番多。其中,杭州路等超期服役道路的综合整治工程1.4亿元,山东路全线改造5000万元,“小街小巷”综合整治工程4000万元,南京路改造工程2900万元,为构建现代化城市大框架提供了财力保障。
(四)加大对公共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2005年市本级财政科教支出7.7亿元,比上年增长26.9%。其中教育支出6.9亿元,增长30.5%;科技支出8788万元,增长21.2%。公检法支出9.8亿元,增长32.7%,确保了“平安青岛“建设的支出需要。
三、财政资金管理更加规范,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新机制。制定了《青岛市本级财政大额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200万元以上的新增专项经费必须经市长办公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有效控制了部门单位随意追加预算、超预算花钱现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专项资金管理的暂行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对20项市级财政重点专项资金(资金总规模达17.5亿元)逐项建立了分类细化管理办法,规范了重点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与执行以及政府审批程序,实现了对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审批及执行程序的全过程监管,使专项资金项目的决策更加公开透明。在全国率先制定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规程,组织专家对财政支农资金、促进就业资金、城市道路建设资金等14项重点专项资金(共计9.7亿元)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项目立项和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进一步增强了财政资金使用单位的责任意识,追求资金规模忽视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取得新突破。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和“拨改投”方式,同时实行资金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力量严把项目竣工决算关,形成了以“代建制”和“拨改投”为基础、以资金集中支付和项目竣工决算为保障的四位一体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体系,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从源头上解决了项目超概算、资金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以及拖欠工程款等问题,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2005年实行“代建制”的有市内四区超期服役道路综合整治,山东路改造等12个项目。
(三)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建立了“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管理、全过程监督、一站式服务”的政府采购运行新机制,对市级公务用车的保险、加油和维修实行定点采购,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当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17亿元,增长50%,节约财政资金2.5亿元,节支率13%。
(四)“收支两条线”管理获得突破性进展。2005年,市广电局广告收入、交通委有关交通规费、崂山风景管理委门票收入等收费项目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新纳入财政专户的收入达到7.8亿元。市直执收部门全部实现了财务收支统管,政府统筹预算内、外资金的能力大大增强。
四、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强化财政职能
(一)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进展顺利。青岛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口退税政策,积极推进出口退税改革,协调国税、海关等部门建立了出口退税和预算执行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组织收入和出口退税的关系,确保了及时足额的支付出口退税,当年共完成出口退税80亿元,其中地方财政负担了2.1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市外经贸事业的发展。
(二)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2005年11月1日,青岛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正式运行,对市科技局等5个部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减少了财政资金拨付的层次和环节,增强了支出的透明度,支出的整个过程都处在有效的监管之下,有效避免预算单位对财政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2005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和政府投资基建资金全部实现了国库直接支付,直接支付的资金规模达到40.7亿元。
(三)农村税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从2005年起青岛市全面免征农业税,全年为农民减负1.9亿元。针对免征农业税后部分镇、村财政困难的局面,加大了对农村基层的转移支付力度,转移支付资金达到4.16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用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2.88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251万元,补助农村计生干部工资1582万元,补助村干部工资5134万元,农村五保户供养费906万元,村办公经费1846万元,补助镇级支出2102万元。以上资金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直接拨付到镇、村,对保证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和促进农村重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青岛市财政局供稿,李诗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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