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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江西省实现生产总值4056.76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27.37亿元,增长6.5%;第二产业增加值1917.47亿元,增长17.1%;第三产业增加值1411.92亿元,增长10.8%。人均生产总值9440元。全省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9.2∶45.3∶35.5调整为17.9∶47.3∶34.8。全省工业增加值1455.5亿元,比上年增长20%,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1.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828.5亿元,增长23.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76.6亿元,比上年增长26%,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902.7亿元,增长30.9%。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36.2亿元,增长15.0%。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620元,比上年增长14.0%,农民人均纯收入3 266元,比上年增长10.6%。
2005年,江西省财政总收入425.9亿元,比上年增长21.4%。全省地方财政收入252.9亿元,增长22.9%。全省财政支出564亿元,比上年增长24.2%,科技、支农、教育支出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当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一、灵活运用财税杠杆,做大经济财政“蛋糕”
为了做大财政“蛋糕”,江西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围绕建立财政稳定增长机制,采取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在培植财源、...
2005年,江西省实现生产总值4056.76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27.37亿元,增长6.5%;第二产业增加值1917.47亿元,增长17.1%;第三产业增加值1411.92亿元,增长10.8%。人均生产总值9440元。全省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9.2∶45.3∶35.5调整为17.9∶47.3∶34.8。全省工业增加值1455.5亿元,比上年增长20%,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1.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828.5亿元,增长23.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76.6亿元,比上年增长26%,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902.7亿元,增长30.9%。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36.2亿元,增长15.0%。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620元,比上年增长14.0%,农民人均纯收入3 266元,比上年增长10.6%。
2005年,江西省财政总收入425.9亿元,比上年增长21.4%。全省地方财政收入252.9亿元,增长22.9%。全省财政支出564亿元,比上年增长24.2%,科技、支农、教育支出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当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一、灵活运用财税杠杆,做大经济财政“蛋糕”
为了做大财政“蛋糕”,江西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围绕建立财政稳定增长机制,采取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在培植财源、做大“蛋糕”上下功夫。
(一)支持工业园区建设。2005年,省财政继续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县城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在资金分配上与工业项目投资、创造税收以及平均占地面积挂钩。设立工业崛起奖励资金3000万元和县域经济发展奖励资金2000万元,提升工业园区集约化水平和财税贡献率。全省入园投产工业企业达到6053家,比上年新增1006家;净增就业岗位23.1万人,增长26.7%。全年园区完成工业增加值453.1亿元,相当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54.7%;完成的销售收入、利润、利税分别增长48.6%、42.7%、38.2%。
(二)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2005年,继续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外贸发展;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取消市县出口退税负担,地方负担部分全部由省财政承担,支持扩大出口。安排必要工作经费,支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全年共实现海关进出口总额40.6亿美元,增长14.9%。其中,出口24.4亿美元,增长22.3%;进口16.2亿美元,增长5.4%。新批合同外资金额38.8亿美元,增长24.5%;全省直接利用外资24.2亿美元,增长18%。
(三)帮助国有企业深化改革。2005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国企改革;安排3.3亿元资金支持24户省属军工企业改制;筹集7亿元对资源枯竭、扭亏无望的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安排2亿元对省属企业自办中小学校、公安机构等人员移交地方管理后的经费进行基数补助,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支柱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突出,六大支柱产业完成工业增加值497.2亿元,增长27.3%,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4.3%,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12.8个百分点。
二、向“三农”倾斜财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2005年,江西省财政采取“多予、少取、放活”的措施,支持“三农”的发展,省级统筹财力新增部分的56.5%用于支持“三农”。
(一)支持农业加快发展。出台30条惠农支农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主要有:一是全面实施“两免三补”政策。2005年江西省全面免征农业税,继续免征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农民在2004年减负11亿元的基础上再减负10亿元,做到了合同内无负担。省财政共安排35亿元对县乡收入缺口专项补助;及时拨付粮食直补5亿元,水稻良种补贴4.5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700万元,支持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二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筹集1.3亿元资金对重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新增1亿元对大中型排灌站进行更新改造;安排2000万元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完善和兴建。三是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新增安排4200万元对重点林区县乡财政进行补贴,安排3000万元对生态公益林保护进行奖励。四是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多渠道筹集5000万元资金,对17万农村劳动力进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自主创业能力。
江西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工作的扎实推进,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05年,江西省粮食播种面积5419万亩,增加158万亩;粮食总产量370.8亿斤,增产10亿斤,创历史新高。高效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持续快速发展,肉类总产量245.6万吨,增长11.6%;水产品产量168.2万吨,增长7.6%;经济作物种植面积2126万亩,增加107万亩。农业产业化进一步推进,新增省级以上龙头企业82家,总数已达206家,新增畜牧小区300多个、畜禽养殖户3.68万户。
(二)发展农村社会事业。2005年江西省财政增加安排资金1.2亿元,将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在2003年的基础上提高一倍;安排1.4亿元将“两免一补”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惠及全省120万贫困生;筹集1.2亿元资金,对5581所偏远中小学实施“远程教育”工程;安排农村卫生专项资金5000万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扩大到11个县,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9642万元,其中各级财政安排5846万元。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318.4万人,占农业人口的80.7%;全省筹措8000万元,实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艾滋病、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得到免费治疗;安排2100万元扶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安排6000万元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采取“政府出资,市场运作,乡镇搭台,农民看戏”的新机制,将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送到农村,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三、向基层倾斜财力,激发市县发展动力
(一)激活市县发展动力。在机制上,江西财政按照“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多受益”的原则,2005年继续安排4亿元资金,对财政增长快的县及相应的市本级进行奖励,设立县级工业园区建设奖励资金和县域经济综合奖励资金,并对26个财政收入实现三年翻番的县(市、区)进行奖励,激活了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活力。在体制上,继续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其它资源税和印花税省得部分的增量全部下放给县级,耕地占用税等也全部留给县级,使财力分配进一步向县乡倾斜。体制和机制的双重作用,激发了各地做大经济财政“蛋糕”的内在动力。2005年,财政总收入超亿元县由2000年的21个增加到84个,丰城、南昌、广丰等7个县(市、区)超6亿元以上,贵溪市财政总收入突破10亿元。2005年的县级地方财政收入剔除免征农业税的因素后,实际增幅近27%,大大高于全省平均增幅。
(二)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安排县乡转移支付资金16.6亿元;争取中央财政“三奖一补”政策,36个粮食主产县和31个困难县共得到6.2亿元奖励;增加7000万元共安排1.4亿元资金调减市县承担的粮食风险基金筹集任务;从2005年起按每行政村增加1万元、每乡镇增加10万元的标准分别拨付补助经费2.1亿元和1.8亿元,使每个行政村每年平均补助达4.5万元,县级财力占全省财力比重为61.3%,县乡财政压力明显缓解。
(三)保障机构正常运转。2005年安排政法转移支付1.02亿元,比上年增长一倍;安排1.7亿元补助县乡政法部门装备、维修和办案;安排3000万元推进监狱体制改革,继续支持基层法庭和司法所建设;对政法经费实行“收支脱钩”,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在2003年基础上提高20%。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经费标准分别由652元和580元统一提高到1000元。
四、向困难群众倾斜财力,支持社会保障事业
(一)稳步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2005年筹集落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补助资金9.4亿元,全省安排小额贷款担保基金2.3亿元。推动全省新增城镇就业岗位43万个,下岗人员再就业20.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低于计划目标1个百分点。
(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城市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群众救助、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补助按提高后的标准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共为105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64.6亿元,为10.6万失业人员发放保险金1.8亿元,为100万城镇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7.3亿元,为105万农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1.6亿元;安排4000万元基本解决困难企业拖欠军转干部工资、基本养老金、医疗费问题;医疗救助有序展开,在23个县(市、区)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救助特困居民6000多人,发放救助金1400多万元。
(三)提高部分老年人群生活补助标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离休干部每月护理费分别由140元、100元提高到280元、200元;60年代精简及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65周岁的台湾省籍同胞每月新增生活补贴50元;对无固定收入的老红军、老干部配偶和机关、事业单位遗属分别提高生活补助标准;安排1000万元给予已离任且生活较为困难的老村支书和村主任生活补助。
(四)做好扶贫工作。筹措1.75亿元资金,帮助完成5万库区、深山区移民扶贫搬迁和12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解决50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
(五)增强应急救灾机制。面对台风、禽流感、地震等突发事件,各级财政反应迅速,及时安排和调拨资金。特别是九江地震发生后,当天就下拨资金500万元,随后又及时下拨灾区重建配套资金1亿元,有力地维护了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加大改革步伐,财政管理迈上新台阶
(一)预算管理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初步完善,不合理差距明显缩小;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扩大到所有省级131个部门及所属780个基层预算单位,市县会计集中核算正向国库支付制度转轨;政府采购规模达52.9亿元,节支率达10%;“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取得突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54项,降低标准38项,转为经营性收费管理的51项,共为社会各界减负达2.3亿元;预算外资金实行“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省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正在规范中;“省直管县”和“乡财县代管”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二)征管机制改革。一是增强征管效能。支持地税部门推进征管信息化建设,加强对重点税源监控,认真清理到期的税费优惠政策;严格按规定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加大对漏征漏管户的稽查力度,保证各项收入及时、依法、足额入库,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完善“财政、国税、地税、国库”联席会议、设区市财政局长财政形势分析会、省直有关部门经济形势信息交流会等定期“三会”制度,认真分析收入走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经济发展的成果充分反映到财税增长上来。三是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改革,全省免征农业税后,按照省厅的部署和要求,基层财政部门成功实现重心转移,全面创新征管机制,契税、耕地占用税突破20亿元,增长64%,净增近8亿元。
(江西省财政厅供稿,肖时林、万丰、谢宗博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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