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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福建省实现生产总值6568.93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41.20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3200.26亿元,增长13.0%;第三产业增加值2527.47亿元,增长12.5%。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4450.3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16.7亿元,比上年增长23.5%。消费品市场稳中趋旺,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45.8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全年进出口总额544.1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5%。
2005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432.6亿元,比上年增长29.7%。全省财政总收入718.86亿元,比上年增长17.1%。全省财政支出593.07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长14.8%。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40.96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30.27亿元,比上年增长25.6%。全省财政收支继续保持平衡。
一、集中财力办大事
2005年,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全局,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继续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力支持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省级财政以项目带动为抓手,统筹使用预算内外资金支持铁路、高...
2005年,福建省实现生产总值6568.93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41.20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3200.26亿元,增长13.0%;第三产业增加值2527.47亿元,增长12.5%。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4450.3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16.7亿元,比上年增长23.5%。消费品市场稳中趋旺,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45.8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全年进出口总额544.1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5%。
2005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432.6亿元,比上年增长29.7%。全省财政总收入718.86亿元,比上年增长17.1%。全省财政支出593.07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长14.8%。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40.96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30.27亿元,比上年增长25.6%。全省财政收支继续保持平衡。
一、集中财力办大事
2005年,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全局,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继续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力支持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省级财政以项目带动为抓手,统筹使用预算内外资金支持铁路、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网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安排3.47亿元,支持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等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加大工业园和重点开发区建设的财政投入,加快中心城市产业集聚;发挥科技创新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全省经济快速发展。
(二)促进外贸出口稳步增长。省级财政集中财力5亿元,继续实行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省级财政统一负担政策,保持出口退税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安排1.2亿元用于奖励外贸出口和支持外经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争取中央同意增设福州、泉州、福清等三个出口加工区,推动全省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
(三)支持科教事业发展。贯彻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确保财政对教育科技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全省财政教育支出111.48亿元,比上年增长10.5%,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以及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全省财政预算内科技支出12.87亿元,比上年增长15.7%。重点支持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技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全省卫生支出25.8亿元,比上年增长10.5%,重点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体系和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建设。
(四)积极支持构筑社会安全网。全省投入63.4亿元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落实就业和再就业财税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下达救灾资金6.8亿元,帮助灾区灾民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加强重大动植物免疫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安排禽流感防治资金1768万元,全面落实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措施;支出10.15亿元,促进“平安福建”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加大财政支持“三农”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确保新增财力分配向农村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让公共财政阳光进一步普照广大农村。
(一)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全省财政支农支出32.66亿元,重点支持水利工程、土地开发整理、灾毁耕地复垦、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结构调整以及农业生态保护,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促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继续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种粮农民直补政策,调动农民种粮造林积极性,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二)统筹资金办好惠民实事。建立完善惠民实事资金保障机制。全省安排25.29亿元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其中,省级财政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专项转移支付14.2亿元,下达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原木特产税2.86亿元。通过农村税费改革,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得到实惠,全省农民从中受益27亿元,人均减负103元。省级财政支出2.58亿元,支持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省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的74.96万农村人口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全省城乡94.96万人实现应保尽保。支出8000万元,在全国率先实行村计生管理员、农民技术员和乡村医生补贴制度,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全省新增6个试点县(区),共有205万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支出2.03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实施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制度、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支持力度,全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安排扶贫资金1.4亿元,支持贫困农民发展经济和整村推进计划,推进“造福工程”,全年支持2万人搬迁,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三、有效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各级财政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省财政安排一般转移支付13.93亿元(含调整工资转移支付2.29亿元),基本保障了县(市)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发放和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全省共有29个县(市)被中央列入“三奖一补”奖补对象,共争取中央奖补资金1.79亿元。有11个产粮大县被列为中央奖补对象。增加对困难乡村政权运转、社区居委会、改制后国有农场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转移支付补助合计1.41亿元。全省415个困难乡镇、村“两委”和城市社区居委会得到补助;支持解决全省70个“无房”公安派出所急需的办公业务用房问题。对省级财政周转金债权实行分类处理办法,对一般转移支付县(市)、原国定、省定贫困县及经济欠发达县债权全部下放,对其余县(市)债权按90%下放,减轻了县(市)的债务负担。
四、继续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
部门预算改革继续推进,对部门专款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专项业务支出和发展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更加规范、科学,预算约束力进一步增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年增加了60个省直部门作为试点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国库直接支付面达70%,对省级117个重点项目资金实施“在线监控”。“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彩票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彩票机构财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彩票市场趋向健康发展;完善住房分配制度,强化住房公积金的财政监督和财务管理,确保全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高效运作;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实现以票管收、以票促收,有效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政府采购监管机制更加完善,采购规模大幅度增长,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效率进一步提高。
五、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一)财政法制建设取得新突破。《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05年7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全省财政“四五”普法工作圆满结束。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财政行政许可工作制度,深入落实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
(二)财政监管力度加大。严格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加强财政收支监督检查,选择部分市县开展财政运行质量专项检查,提高县市财政监管水平。切实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监管,对违规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认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财经秩序。
(三)严格政府性投资基建项目评审。全年完成118个政府性基建项目的概、预、决算审复核任务,送审金额24.4亿元,审定金额21.1亿元,净核减3.3亿元,核减率13.7%
(福建省财政厅供稿,陈基添执笔)
厦门市
2005年,厦门市实现生产总值1029.55亿元,比上年增长1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57亿元,下降0.7%;第二产业增加值572.11亿元,增长16.9%;第三产业增加值436.87亿元,增长15.6%。三次产业比例为2.0∶55.6∶42.4。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1.62亿元,比上年增加96.97亿元,增长31.8%,增幅比上年高7.5个百分点。全年外贸进出口总值285.7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7%,其中出口总值172.68亿美元,增长23.9%,进口总值113.11亿美元,增长11.5%。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71.86亿元,比上年增长16%。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比上年上涨1%。
2005年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99亿元,加上免抵未调库中央归还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38.2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06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及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1.69亿元,调入资金600万元,收入总计146.05亿元;全市当年财政支出121.6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7.4亿元,国债转贷资金支出及结余1.69亿元,区级增设预算周转金1000万元,支出总计140.81亿元。总收支相抵,全市年终滚存结余为5.24亿元,扣除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结余资金4.32亿元后,全市财政净结余为0.92亿元。
一、加大财政对经济的调控力度,促进厦门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充分发挥财政功能,努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2005年,厦门市财政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通过预算资金安排、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开发银行和商业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筹集19.37亿元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和调度财政资金6亿元,同时争取到大量银行信贷资金规模(如争取了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市级政府200亿元的政府信用贷款额度),支持工业园区载体建设,已分别拨付同安工业集中区、厦门软件园二期工程建设资金3.8亿元和9.7亿元,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有效发挥财政的“经济杠杆”作用,加大扶持企业发展的力度。2005年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资金达12.89亿元,其中安排企业挖潜改造、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创新资金2.87亿元,有效促进了厦门市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增强了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安排扶持外企、文教企业、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8.74亿元,进一步优化了投资环境,促进了招商引资;投入旅游、会展专项资金4700万元,有力推动了厦门市旅游会展服务业的加快发展。为支持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市财政拨付5500万元资金,扶持其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发展公司重点物流业的发展。此外,及时安排5000万元资金帮助夏新电子渡过难关,加快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安排2000万元技术创新资金帮助厦华应对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保证厦华2005年产值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安排创名牌奖励、贴息资金1200万元,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2005年共有10家企业的13个产品获得了“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三)制定出台财政扶持政策,鼓励和促进出口的增长。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鼓励外贸出口的政策,集中预算内外资金及中央专款共7500万元,通过对出口信用保单融资进行贴息等手段,解决中小型外贸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了企业出口的竞争力。同时,足额安排出口退税资金,及时兑现出口退税3.34亿元,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二、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一)加大财政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2005年市本级各项社会事业支出的增幅均明显高于财政收入的增幅,全部超过20%的增长幅度,其中教育支出6.51亿元,比上年增长32.2%;医疗卫生支出3.01亿元,增长26.6%;科学支出及文体文播事业费3.05亿元,增长24.1%。2005年厦门市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进行了耗资约5亿元的厦门文化艺术中心的建设,这是厦门市有史以来投入最多、规模最大的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对此,财政部门不仅从资金上予以保障,对其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也进行了科学的预测,提出了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以保证其今后在产生巨大社会效益的同时不致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
(二)关注农村和农民,增加三农发展支出。2005年继续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资金1亿元;继续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066万元,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投入1.44亿元,用于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创新“金包银”的带动农民致富模式,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工业园区配套设施的建设,带动了被征地农民将征地补偿款集资用于厂房、农贸市场等项目建设。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扶助弱势群体。投入800万元,扶持医学中心和医疗重点学科建设,完善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和应急机制;投入859万元,资助61万农村居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住院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其筹资机制;投入4500万元用于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再就业免费培训、免费职介以及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支出,使两万人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1.9万失业人员受到培训;投入2350万元,保障残疾人的康复、就业、培训、教育等方面需要;安排资金101万元,免费为外来员工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和文明道德教育培训,培训外来员工达5.3万人。2005年还首次从预算安排4000万元设立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以便逐步做实社保个人帐户。在逐步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同时,将农村低保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从关爱弱势群体出发,拟定并由市政府出台了《《厦门市困难人群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着手建立困难人群医疗救助机制;出台已故原工商业者无工作配偶生活补贴办法,以保障她们必要的生活来源。
(四)加强城市维护,推进文明城市建设。2005年厦门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市财政当年文明城市创建经费支出就达3833万元,不仅保证了创建经费需求,同时由于注重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也促使其发挥了最大的效益。同时,还投入1.48亿元,用于城市的“美、洁、亮、绿、畅、居”建设,及时安排1000万元保障夜景工程建设,使厦门这座文明城市更加美丽、更加温馨、更有魅力。
三、集约管理财政资金,稳步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入正轨,为2006年在市级部门、单位全面推开做好了充分准备。着力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扩充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功能;设立国库集中支付垫款专户,延长支付业务办理时间;开发指标管理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接口软件,使两个系统之间实现无缝连接、互联互通;扩大改革试点范围,试点单位由40个扩大到140个。
(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节约率。进一步完善采购程序,实施采购过程录音录像监控,完善评审专家日常考核、投诉处理、网上信息公告等制度;加大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采购代理机构严格依法操作、透明操作,不断提高采购运作的规范水平和效率。2005年全市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涉及预算资金6.01亿元,中标金额4.86亿元,节约1.15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9.11%。
(三)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和效益性。严把预算审核关,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确保预算按序时进度执行;开展专项资金检查监督,防止资金被截留、挪用以及损失浪费等现象发生;初步建立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转移支付办法。
(四)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市财政局与编办等单位积极配合,对全市事业单位的经费供给方式进行全面清理并重新核定,逐步减少财政核拨经费单位的数量,使对事业单位的经费供给方式更加科学、合理;对一部分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重点对市政园林系统实行了管干分离,实行该办法之后当年市政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建设事业费支出减少224万元;对事业单位的收入和分配制度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了完善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和分配制度意见,为事业单位的下一步改革创造了条件;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修订了《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的更新购置和管理;下发了《厦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统一规范了办公设施设备配置的标准。
(五)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成本,向资金管理要效益。一是督促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细,提高项目与资金的衔接程度;二是积极探索财政融资的新路子和新方法,拓展信托计划和发行企业建设债券的发展空间,尽可能降低财政融资成本;三是合理利用财政资金使用的“时间差”,科学调剂财政预算内外间歇资金用于垫付工程款,减少利息支出;四是坚持按审核后的实际工程进度提款,避免资金沉淀浪费。
(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良性建设机制。在筹集建设资金过程中,始终贯彻稳固平衡原则,算好投入产出帐,确保举债有还款来源,举债规模与若干年内财力增长及承载能力相匹配,有效防范财政债务风险。同时,将按期偿还政府债务摆在突出位置,多渠道筹措财政偿债资金,在2004年偿还政府债务5.9亿元的基础上,2005年又按时偿还了13.87亿元的债务。
四、改变财政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一)主动融入全市跨越式发展大局,努力发挥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市财政局按照“先谋后动”和“四大平衡”的要求,缜密做好同安工业集中区、厦门软件园二期工程、园博园、钟宅湾开发等重点建设项目的成本与效益测算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经过大量的调研、分析,提出了翔安隧道和公铁大桥“两桥”收费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拿出两亿元资金作为还贷偿息费用补贴,确保了“两桥”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主动为基层单位服务。针对长期以来基层单位上门多,财政干部深入基层少的问题,结合日常预算管理工作,鼓励专管员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增强了处理问题的前瞻性,也加强了与预算单位的沟通,使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更加融洽。
(三)推行制度创新,规范财政管理。拟定了《市直行政表彰奖励经费内部审核统一标准》、《因公临时出国费用内部审核统一标准》;草拟了《厦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关于严格控制财政预算追加的通知》、《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开支管理规定》、《厦门市级定点办会、定点接待试行办法》;修订了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开支范围,进一步规范了福利费开支管理;提出了加强接待费管理、对营职以下军转干部困难补助、合同制消防员聘用管理等的意见;拟订了《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费用管理办法》;会同市纪委等部门草拟了《关于坚决制止公款旅游的通知》,并以“两办”名义下发,及时遏止利用公款外出旅游的不正之风。
(厦门市财政局供稿,李如春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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