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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浙江省生产总值为1.3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2.8%,人均GDP超过3400美元。第一产业增加值893亿元,增长1.5%;第二产业增加值7166亿元,增长12.7%,其中工业增加值6349亿元,增长12.9%;第三产业增加值5379亿元,增长15.2%,超过GDP增幅2.4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上升0.6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从上年的7∶53.6∶39.4调整为6.5∶53.5∶40,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63%提高到6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652亿元,比上年增长1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32亿元,比上年增长14.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2%,实际增幅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进出口总额为107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其中进口306亿美元,出口768亿美元,分别增长13%和32.1%,居主要沿海省市第2位,比全国高出3.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 29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6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0%和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和6.4%。
2005年,浙江省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两千亿元大关,为2115.36亿元,比上年增长17.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为1066.60亿元,增长18.4%,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3.6%;全年财政支出1265.53亿元,比上年增长19.1%,按可比口径...
2005年,浙江省生产总值为1.3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2.8%,人均GDP超过3400美元。第一产业增加值893亿元,增长1.5%;第二产业增加值7166亿元,增长12.7%,其中工业增加值6349亿元,增长12.9%;第三产业增加值5379亿元,增长15.2%,超过GDP增幅2.4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上升0.6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从上年的7∶53.6∶39.4调整为6.5∶53.5∶40,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63%提高到6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652亿元,比上年增长1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32亿元,比上年增长14.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2%,实际增幅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进出口总额为107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其中进口306亿美元,出口768亿美元,分别增长13%和32.1%,居主要沿海省市第2位,比全国高出3.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 29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6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0%和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和6.4%。
2005年,浙江省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两千亿元大关,为2115.36亿元,比上年增长17.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为1066.60亿元,增长18.4%,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3.6%;全年财政支出1265.53亿元,比上年增长19.1%,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3.2%。2005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112.89亿元,增长15.1%,省级财政支出160.13亿元,增长16.6%。全省财政总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5.8%。全省、省级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落实“三个三”工作措施,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2005年,浙江省各级财税部门贯彻落实“三个三”工作措施(即:一是在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协调较快发展中,更加注重支持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二是优化税收收入、政府财力和财政支出等三个结构;三是财政支出严格做到三个字:控、压、保,着力提高财税经济运行质量。
(一)省地税部门制订《关于优化税收结构具体工作方案》,出台《关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整合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税收政策和征管资源。制定《贯彻“三个三”工作五单工程考核办法》、《规范和加强个体私营经济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基层地税部门加强地方税收征管。全省来自第三产业的税收收入占地税部门组织税收收入的62.2%;全省地税部门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等非税收入增长27.7%,占全部收入比重为34.5%,比上年提高2.23个百分点。
(二)省财政安排旅游、信息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杭州、舟山等市县出台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有关政策,设立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扶持第三产业的发展。省财政参与省政府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提高“十一五”期间财政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筹措落实专项资金1400万元,用于支持现代流通业、省重点市场和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各地财税部门加大营业税征管力度,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落实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征收城建税政策,在全省依法开征建筑用石、用砂资源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和适用税额,全面开展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规范和加强个体私营经济地方税收征管,优化税收收入结构。贯彻《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推广“五费合征”,开展社会保险费费源普查,逐步建立社保费费源监控体系;对政府非税收入实行分类规范管理,加强征管,优化政府财力结构。
(四)在财政支出安排上,该控的控、该压的压、该保的保,保障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等重点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全省科技、教育、卫生支出增幅分别为29.9%、15.8%、23.0%,均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幅。
二、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增加对“三农”的投入。2005年,浙江省财政支农支出86.15亿元,其中省级支农支出12.0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8%和15.0%。安排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7.10亿元,实施土地治理项目92个、治理面积80.87万亩,产业化经营项目47个。稳定各项粮食扶持政策,筹措省级粮食风险基金1.93亿元、省级粮食安全调控资金2000万元,支持粮食安全体系建设;安排5700万元,继续对种粮大户实行直接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对种粮大户和服务大户购置大中型农机具实行以奖代补等政策。安排高效生态农业建设资金9350万元,农业产业化资金50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3000万元,远洋渔业资金1700万元,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参展资金500万元,重点培育一批与农民建立产销协作关系的龙头企业,补助用于龙头企业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参加国内外农产品的展销,同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安排种子种苗、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等资金1.58亿元,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安排“千库保安工程”1.80亿元,“治太骨干工程”资金1亿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亿元,重点渔港建设资金4000万元,外来有害生物、农作物、植物、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960万元,海洋捕捞渔民转产专业专项资金2020万元,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在整合、下达有关循环经济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安排3500万元重点支持节能和工业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促进节能节电示范项目和改造工程的组织实施。
(三)支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安排1.87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采用信息技术、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做好国家下达项目的资金配套,共安排国债转贷、高新技术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等配套资金9777万元。
(四)支持“五大百亿”工程建设。2005年,共安排落实省级财政性资金23.70亿元,其中:百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5.26亿元,百亿信息化工程1.37亿元,百亿教科文卫体建设工程3.40亿元,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4.16亿元,百亿帮扶致富建设工程9.51亿元,并督促各项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确保“五大百亿”工程实施。
(五)支持生态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安排生态环保专项资金18.39亿元,比上年增长107.7%。筹措安排9000万元资金,采取省和市县共建的办法,支持欠发达地区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筹措安排生态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60亿元和“811”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资金2500万元,支持电厂脱硫技改项目、推行清洁生产、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重点区域、流域污染的防治等项目建设,同时安排300万元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专项用于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的奖励。提出2005—2007年城市污水和城乡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资金安排方案,2005年安排1.01亿元省级专项资金,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7399万元,支持全省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六)支持交通六大工程建设。安排交通规费资金79.70亿元,支持公路水路养护、改造、建设和高速公路、干线畅通工程、乡村康庄工程、绿色通道工程、水运强省工程的建设。
(七)筹措和争取中央资金,以及利用政府外债,支持经济发展。争取中央国债专项资金12.24亿元,支持农林水利、卫生防疫、中等教育和企业技改等项目;争取中央支持和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预算内救灾资金约12.39亿元,帮助受灾地区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生活;落实禽流感防控经费1.19亿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争取中央财政3332万元贴息资金,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争取7000万美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1200万美元全球环境基金赠款,重点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公共消防、卫生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项目建设;安排专项资金2500万元,市县落实配套资金250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生产型、科技型、就业型小企业的贷款。
三、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一)财政支出向统筹城乡发展倾斜。省财政专项安排村干部报酬、村级组织运转、村级组织“安家工程”补助资金共1.23亿元,扶持村级组织建设;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全省各级财政新增投入17亿元以上,其中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超过5亿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农民健康体检、城乡医疗救助;安排“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专项资金3000万元,“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农民培训资金1000万元,“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专项资金740万元,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1484万元,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拓展农民就业增收门路;安排财政资金,推进“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支持“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改善农村和农民生活条件。
(二)财政支出向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倾斜。第一,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2005年,全省教育事业费支出231.60亿元,比上年增长15.8%,省级教育支出占同口径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全省新增农村教育专项资金11亿元(其中省级3亿元),推进全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贫困生资助扩面工程”、“爱心营养餐工程”、“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和“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启动。至年底,2005年秋季(上学期)贫困生资助扩面工程、营养餐工程省补资金已结算完毕,省补资金3364万元已下达各市县,2004年食宿改造项目第一批省补资金6041万元已补助到位,2005年度食宿改造项目资金按规定已拨付50%计8866万元。着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问题,全省各地形成“公办学校为主、民办学校为辅”解决模式,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5000万元,缓解县市政府由此增加的支出压力。建立高校学生助学贷款新机制,省属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学年的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贴息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2005年全省(不含宁波)下达高校助学贷款额度2.86亿元,省财政安排贷款贴息资金150万元,受惠学生46139人。修订省政府奖学金办法,实行奖助学金制度,省政府奖学金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额度为每人每年2500元;省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全省2389所学校共配备光盘放像设备2400台(套),发放教学资源(光盘)近102万张,促进农村学校尽快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第二,增加科技、文化等事业发展财政投入。2005年,全省科技支出44.67亿元,比上年增长29.9%,省级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9%;全省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增长16.6%。其中,安排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专项1亿元,重大科技攻关1亿元,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专项各25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项4100万元,科普宣传活动经费980万元。同时,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促进“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安排文物保护经费1500万元,省直博物馆文物征集经费500万元,省属艺术表演团体舞台设备经费500万元,艺术投资500万元;设立浙江省儿童艺术发展专项资金;筹措安排省图书馆购书经费1400万元;安排1500万元文化产业贷款贴息。
第三,加大社会保障财政投入。探索建立社会保障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的具体措施,完善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办法,2005年浙江省财政投入社会保障资金200.61亿元,比上年提高18.8%;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5.9%。一是安排促进再就业专项资金50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1.84亿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700万元、城乡低保补助资金7490万元、孤寡老人集中供养补助资金3000万元,并从土地出让金中统筹安排全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5000万元,促进再就业和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二是增加卫生事业投入,全省卫生经费支出64.90亿元,增长23.0%;省级卫生事业财政支出3.81亿元,比上年增长17.2%。增加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支持农村卫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安排公共卫生重点项目建设资金1.24亿元;农村中心集镇卫生院等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500万元。三是增加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投入,省财政将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从5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
第四,建立财政应急机制,促进“平安浙江”建设。从2003年开始设立省级应急专项资金,至2005年末,共筹措应急专项资金4亿元,2005年共安排动物防疫疫苗购置等应急支出3930万元。
(三)财政支出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发挥省对市县财政体制的优势,加大向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对“两保两挂”市县转移支付88亿元;安排扶贫资金2.15亿元,其中下山脱贫1.50亿元,重点抓好偏远山村、地质灾害频发区、库区困难群众的整体搬迁脱贫。至2005年底,全省共建成下山脱贫小区538个,下山脱贫点600多个,下山迁移农户23.5万人;安排政法专款6640万元,改善欠发达地区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
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健全公共财政制度
(一)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项目预算管理,细化、规范和严格项目预算编制、执行;总体稳定现行预算定额,适当调整部分标准;配合“金财工程”一体化要求,完成省级预算编制业务规范。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对省农业厅、科技厅等17个部门的部门预算进行审查,其中对省交通厅、建设厅的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查并获通过;各市县也普遍加快了部门预算改革步伐,嘉兴市对项目预算实行ABC分类管理。
(二)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纳入省级会计集中核算的100家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义乌、嘉兴、金华等地已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从2005年10月份至年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行3个月,已初步构建国库集中支付框架。根据浙江省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选定3家代理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专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其他资金账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核算中心根据单位用款计划办理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及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结报审核,并负责财政资金支付的会计核算工作。同时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保留会计集中核算的精髓,通过见单审核的方式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通过信息共享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理顺省级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省政府采购中心已由省政府委托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制度,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省本级集中采购目录为32项,其中消防技术装备、质量检测、监测设备等3项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同时对集中采购目录之外、单项金额在20万元以上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和5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也依法纳入政府采购。2005年全省政府采购金额为165.39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3.3%。
(四)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快构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体系。依据有关文件精神,撤销省国资委等财政预算单位的政府非税收入过渡性结算账户,建立政府非税收入收缴银行账户体系。开展对财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核实认定、审批和协调工作,细化全省财政系统银行账户的开设规定。2005年,征收省级政府非税收入96.59亿元,比上年增长8.9%;省级预算外资金支出54.32亿元,比上年增长7.8%。
(五)完善一系列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建立宁波市财政上缴省的机制,理顺省与宁波市的财政收入分配关系;永康、磐安、青田等地开展“乡财县管”试点,缓解乡镇财政困难;做好全省烟草商业企业财务上划工作;全省“金财工程”进入一体化建设阶段,做好第一阶段12个软件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重点保证财政综合办公平台和部门预算等软件的实施工作,2005年有30多个市县财政局使用部门预算软件。
五、完善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一)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浙江省财政厅组建绩效评价处,理顺绩效评价工作职责,制定《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实施“省级部分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和“一轮治太骨干工程”两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绍兴、丽水、金华、上虞等地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审批、拨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整合省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编制《浙江省农业农村发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扶持导向目录》,2005年省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着重围绕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和产业化、农业科技进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和欠发达地区发展等六大类16大项进行,制订一系列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报、立项和资金分配等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对省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财政投资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力度,从建设项目的立项开始,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对财政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财政资金的合理、节约使用进行把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整合和规范有关财政专项资金;健全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指导全省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2005年全省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共审核各类财政支出项目4794个,涉及项目资金总额229.95亿元,净核减不合理资金36.70亿元。加强重大财政投资项目及政府投资代建制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做好浙江美术馆、省人大政协办公楼等项目基建资金财政直接拨付试点工作。
(三)规范清理行政许可收费。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清理取消中央批准设立、涉及近40个部门的103项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相应取消相同或相似的收费22项,涉及金额1亿元左右,减轻了企业和个人负担。
(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继续强化政府外债贷后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做好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债务报表编报工作,监控项目进展和债务清偿情况;加强贷款项目的专项检查,委托中介机构对5个项目的20个项目点的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债务状况进行检查;做好历史清欠工作,完成日常还本付息3000万美元和8000万元人民币,清欠708万美元和3800万元人民币,并及时上缴财政部和转贷银行。
(五)加强地方金融资产财务监管。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多次研究消化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等扶持政策,帮助农村信用社按时足额兑付央行专项票据,与省信用联社建立资产财务监管工作联系;加强省级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财务监管工作,规范地方财政担保行为;强化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工作,摸清国有金融资产底数,加强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监管。
(六)做好其他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明确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退保资金上缴同级财政,在2004年集中清退4531万元的基础上,2005年又扫尾清退17万元。做好因公临时出国用汇的审核、核销工作,全省审批核销购汇人民币限额1.77亿元,加强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加强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对彩票发行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规范土地资金、海域使用金的征缴工作,2005年各地补缴上年度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67亿元,征收海域使用金1.02亿元。按照中央要求,做好清理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七)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开展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以纪念《会计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契机,宣传贯彻《会计法》,加大会计标准贯彻和实施力度,开展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活动,30名同志获“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加强会计监管力度,开展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抽查4469家小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和依法设账等情况;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检查部分房地产企业、地方金融机构和有举报及部分新设立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全省共检查433户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以及46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情况,查出资产不实9.32亿元、失真率2.38%,所有者权益不实5.39亿元、失真率3.69%,利润总额不实2.12亿元、失真率26.4%,查补各项税金8332万元,罚款36万元。
六、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支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2005年,浙江省全面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全省已不存在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税、费和集资、基金等,农民负担仅存村级组织公共开支一项;全省农民人均负担7.78元,比上年下降46%,比改革前下降91.5%。
(一)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做好全省免征农业税工作。浙江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制订《关于进一步做好免征农业税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免征农业税的具体工作措施;省财政加大对农业税免征的转移支付力度,将原转移支付系数分别提高一档,共安排免征农业税转移支付补助3.89亿元;举办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干部培训班,对全省2063名市、县、乡三级农村经营管理干部开展农村税费改革政策集中培训。
(二)逐步取消村提留金,扶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从2005年起的第二阶段农村税费改革中,浙江省决定逐步取消第一阶段改革中保留的村提留金制度,省财政厅加大对村级组织财政扶持力度,建立省对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运转补助制度,全年共下达补助资金3000万元,补助全省6899个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并要求市县建立扶持办法,安排相应的补助资金。
(三)抓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选择绍兴县、嘉善县、开化县、北仑区四个县(区)进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为全省全面推行农村综合改革积累经验。乡镇职能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对乡镇内设机构进行综合设置;深化“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育布局调整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明确分类管理的县乡财政体制,促进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清理乡镇债务,监控新债发生;建立村民自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加强基层民主建设。
(浙江省财政厅供稿,施慧萍执笔)
宁波市
2005年宁波市实现生产总值为2446.4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8.84亿元,比上年增长1.8%;第二产业增加值1353.53亿元,增长11.8%,第三产业增加值964.03亿元,增长15.2%。第一、二、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分别为0.8%、52.0%和47.2%。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为1370.4亿元,比上年增长25.1%。全市进出口总额334.9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5%。其中:出口222.33亿美元,进口112.62亿美元,分别增长33.5%和19.6%。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9.83亿元,比上年增长14%。市区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758元,比上年增长4.2%。
2005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66.5亿元,比上年增长16.4%。其中:中央财政收入完成254.1亿元,增长15%;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12.4亿元,增长18%。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9.4%。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64.8亿元,比上年增长22.6%。
一、大力挖潜增收,各项收入实现新增长
2005年全市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不含海关)261.92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全市地税系统组织地方税收收入176.62亿元,比上年增长11%。
(一)加强税收分析,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市国、地税系统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对全市经济税收的影响,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分析预测水平。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全市已有2081户重点企业纳入各级重点税源管理网络,涉及地方税收比重达57.5%。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全市已在鄞州、余姚、北仑等8个地区试点并获得成功。健全以票管税制度,规范有奖发票管理,积极做好全市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前期准备。完善协税护税网络,不断规范委托代征、代扣代缴、核定征收等多种征收方式。
(二)完善征管办法,挖掘征收潜力。规范统一房地产行业等企业所得税政策。以高收入行业为重点,在宁海、保税区等地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并取得试点成果。坚持“抓大不放小”,提高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房产税等地方税收入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优化税收收入结构。实施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提高了相关税种的征管水平。进一步加大社保费征收力度,全市除个别地区外已实现地税部门“五费统征”。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和监控,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建立政府非税收入报告制度,增强政府可调控财力。奉化市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实行公开招标,租金收入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取得较好效果。
(三)推进依法治税,营造公平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清查纠正违规政策,规范税收征管行为,促进全市发展环境的公平和优化。稳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成立全市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机构,确定执法责任制试点单位。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开展部分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加大涉税违法案件处罚力度和查补税款追缴力度,2005年,全市共查补收入4.13亿元。加大清欠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核查欠税,摸清底数,完善治理对策。切实开展日常宣传和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完成了“四五”普法任务,税收法治环境得到改善。
(四)依托信息化建设,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发挥“12366”纳税服务系统作用,为社会各界优质高效地提供税收咨询服务。积极推广多元化申报,推进银税库联网、实时扣税的电子化缴库,实现征缴同步,降低纳税成本,提高征税效率。2005年,全市通过电子报税的企业10万余户,其中网上申报为2.7万户,网上征管服务系统应用已推广至12个县(市)区。银税库联网工作已在大榭开发区、江北区等地试运行,为全面推广积累了经验。
二、新一轮财税体制平稳运行,效果初步显现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新一轮财税体制全面运行。各级财税部门顾大局、讲配合、重沟通,及时研究解决新体制和政策实施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顺利完成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和收入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新体制的实施,打破了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做法,改变了条块交叉的税收征管模式,较好地理顺了市与县(市)区两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加大了市对财力相对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了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2005年,市财政专门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南三县的转移支付,集中财力支持了事关市域发展的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解决了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新体制效果初步显现。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新成果
2005年,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导向作用,努力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模式转换和增长方式转变。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整合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2005年,市财政共投入1.14亿元,突出扶持高新技术和重点优势行业,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节能和清洁生产,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投入3331万元,重点扶持101项企业科技创新项目、25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各县(市)区财政局也根据市里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制定了财税扶持措施,有利地推动了工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临港大工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和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
(二)围绕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引导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物流业扶持政策,市财政累计下拨物流业引导资金3024万元,扶持物流项目28个,仅电子口岸建设就投入2000万元,口岸服务初步实现“一窗式”全程通关,位居全国领先地位。整合商贸发展扶持资金,从单一扶持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向扶持整个商贸流通服务业转变,制定实施了商贸流通业发展奖励政策。积极支持会展业发展,鼓励部门办展,展会总量不断扩大。
(三)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认真贯彻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政策,针对执行中出现的增值税增量“收不抵退”等问题,积极向中央提出完善的建议,国家调整出口退税地方负担比例后,全市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7.5%部分7.94亿元,比原政策减少18.5亿元。同时经积极争取,财政部给予全市出口退税资金补助5.6亿元,缓解了资金支出压力。继续保持外贸出口的扶持力度不减,积极进行政策引导和协调服务,大力鼓励加工贸易发展,促进了全市外贸出口的高位增长和结构优化升级。
四、坚持为民办实事,支持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新突破
2005年,各级财税部门继续贯彻以人为本、为民理财的方针,从关心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财政资金和政策更多地向困难地区、行业和群体倾斜,为构建和谐宁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关心弱势群体。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财税优惠政策,以财政补助、贷款担保贴息等形式,促进再就业。2005年各级财政共累计安排再就业资金3.5亿元,惠及人群达12万人。积极参与理顺市区企业社会保险关系,实现社会保险基金市区统筹,统一管理,统一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截至2005年底,全市已有45.14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92.2%。扎实推进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和帮扶工作。全年各级财政共安排低保资金9598万元,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筹措各类医疗救助资金1846万元,对困难群众实施大病医疗救助达6439人。在“送温暖”行动中,支出慰问经费3022万元。这些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二)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贯彻“科教兴市”战略,全市共安排各类教育支出33.07亿元,重点支持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职业教育布局调整,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加大政府奖助学力度。增加医疗卫生投入,市财政累计安排1.7亿元用于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也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卫生事业,以切实缓解“就医难”问题。积极支持生态市建设,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全年共安排各类生态环保资金17.96亿元。为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市财政安排6798万元为“三车”整治行动提供财力保障,有效缓解了中心城区“出行难”问题。积极安排和调度资金,推进美术馆、博物馆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支持“广场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不断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大力支持“科技强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宁波”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认真落实粮食直补政策,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完善粮食安全应急机制。进一步优化支农结构,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市安排7000万元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继续推进以土地整理、标准农田、生态防护林为重点的一大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支持以“百千工程”为抓手的村庄建设和村容整治,解决百万农民饮水问题,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农村和农民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积极扶持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落实薄弱村干部的补贴资金,帮助126个无办公场所的薄弱村落实固定办公场地。扎实推进“百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安排各类培训经费6800万元,培训农村劳动力25万人,转移就业6.5万人。推动农村扶贫开发,安排老区发展帮扶资金5000万元,通过梯度转移使9065人迁移到山下稳定脱贫。
五、创新理财机制,财税改革步入新进程
2005年,各级财税部门积极转变理财观念,创新理财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建设绩效财政为目标,通过推进各项支出管理制度改革,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一)坚持开拓创新,推进各项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将市本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管理基础较好的“大统筹”、“大专项”纳入预算编制范围,进一步增强了部门预算的综合性和完整性。扩大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市本级试点单位由2003年的10个增加至16个,镇海、象山等地已开始对部分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收付试点。推进政府公共服务采购,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到48.58亿元,较上年增长79.62%,资金节约率为9.38%。
(二)更新理财观念,优化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从优化机制、激活内在发展动力着眼,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变财政资金“养人”为“办事”。2005年,市财政在这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如在宁波大剧院的投入使用上财政不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仅对其公益性演出进行补助,鼓励其增加演出场次,丰富群众生活。2005年,大剧院演出场次达到近百场,而得到的财政补助却比年初预算节减了近500万元。在“万场电影千场戏”进农村活动中,市财政首次对演出、放映主体实施政府采购,并让群众自主选择剧团、放映队和剧目、影片,财政资金的拨付与演出放映质量挂钩,多演多补,不演不补,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这种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的运行机制,财政投入少,社会效益高,为今后创新和改革财政投入方式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三)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充分调研,吸收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全市支出绩效评价的框架体系。按照“先试点、再推开”的原则,选择部分重点专项支出项目为试行绩效评价的实施范围,2005年市本级已对旅游发展、市级医疗卫生专项资金和高校基础实验室、普网工程、标准海塘工程等若干重点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并取得初步成效。
(四)完善财政监督体系,规范财经秩序。拓宽监督渠道,完善和扩大监督网络,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舆论等监督的自觉性。完善财政内部监督系统,重点加强了对内设机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内审。强化外部监督,继续开展部分预算执行情况抽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实施重大工程项目财务监督、跟踪检查。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力度,强化对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努力营造良好的财经秩序环境。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会计法》,加强新会计制度培训,开展会计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
(宁波市财政局供稿,单柳青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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