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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河北省生产总值突破1万亿元,达到10096.1亿元,比上年增长13.4%,为1997年以来最高增幅。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03.1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5232.5亿元,增长15.4%;第三产业增加值3360.5亿元,增长13.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193.5亿元,比上年增长30.4%;进出口总值160.7亿元,比上年增长18.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52.9亿元,增长14.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8%。
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运行质量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全省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035.2亿元,占年计划的124.7%,可比增长33%。其中,中央四税收入完成519.5亿元,占年计划的131.6%,增长40.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15.7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18.5%,增长26.5%。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979.2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1.2%,增长24.6%。全省政府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6.2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2%,比上年增长14%;政府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78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1%,增长27%。全省财政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一、努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2005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充分利用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形势,加强协调配合,严格依法治税管费,努力提高征管信息化水平,强化...
2005年,河北省生产总值突破1万亿元,达到10096.1亿元,比上年增长13.4%,为1997年以来最高增幅。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03.1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5232.5亿元,增长15.4%;第三产业增加值3360.5亿元,增长13.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193.5亿元,比上年增长30.4%;进出口总值160.7亿元,比上年增长18.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52.9亿元,增长14.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8%。
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运行质量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全省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035.2亿元,占年计划的124.7%,可比增长33%。其中,中央四税收入完成519.5亿元,占年计划的131.6%,增长40.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15.7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18.5%,增长26.5%。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979.2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1.2%,增长24.6%。全省政府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6.2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2%,比上年增长14%;政府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78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1%,增长27%。全省财政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一、努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2005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充分利用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形势,加强协调配合,严格依法治税管费,努力提高征管信息化水平,强化对钢铁、房地产、货物运输等重点行业的征管,大力清缴陈欠和缓征税款,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严厉打击偷税、逃税和骗税行为,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同时,继续实行激励性财政体制并将这一优惠政策延长至2007年,认真落实扩权强县的各项政策,对市县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显现,促进了全省财政收入快速稳定增长。2005年安排对各市县转移支付资金281.1亿元,各市县按照《2005年省级一般转移支付方案》要求,结合自有财力增长、激励性财政体制返还增加和省级其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依次实现五个目标:1.确保县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国家统一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并用增量资金补发一部分2000年以前的陈欠工资。2.已落实国家统一工资政策的县(市),可统筹财力落实2004年省内出台的提高职务津贴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逐步落实误餐补贴政策。3.提高县乡财政保障党政机构正常运转的能力,逐步克服财政困难县乡机关公用经费水平过低而导致行政行为不规范的问题。4.增强县乡财政对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经费供给能力。5.逐步化解县乡财政隐患,有计划地解决“普九”达标、农村基金会借款等公益性事业发展中的债务问题。
二、财政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央和省定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一)减免农业税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2005年,河北省40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按国家规定免征了农业税,加上自主决定免征农业税的39个县(市、区),全省免征农业税的县(市、区)达到79个,其他地区降低农业税税率2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随农业税同步减免,全省共减免农业税及附加12.4亿元。及时下达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保证了乡村组织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需要。确定了鹿泉、涿鹿等12个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制定了《关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意见》等文件,就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进行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试点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二)认真落实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按照省政府部署,各级财政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向种粮农民兑付补贴资金6.5亿元,全省5065万农民从中受益,经过检查验收和问卷调查,农民满意率达到98%。发放良种补贴1.6亿元、农机具补贴2650万元。
(三)建立健全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05年,全省农业支出完成31.6亿元,同比增长30.4%,重点支持了农业服务体系、粮食安全和综合生产能力、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绿色生态环境治理、扶贫开发和农业科技推广等八大工程项目建设。整合交通建设资金12.7亿元,争取国家投资补助9.8亿元,积极支持农村公路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95万公里,新增通油路村3300个。积极探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新路子,实行农业专项资金公开运行试点,通过《河北日报》将项目资金数额、目标任务等予以公示,开展了农业财政专项资金专项检查,对支农资金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
三、进一步加大支持经济发展力度,促进财政经济良性循环
(一)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全省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2005年,全省财政基本建设支出完成69.4亿元,同比增长12.3%,争取国家国债专项资金22亿元,重点支持了农村水利、城市基础设施、县域电网改造、交通道路、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等项目。通过倾斜性安排省级重点项目资本金、公路养路费超收返还、取消资源税定额上解等措施,集中资金3.9亿元,突出支持了曹妃甸工业区建设。
(二)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2005年,驻河北省的26户纳入第二批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中央企业所属115个中小学校和公安机构职工、资产等数据的核对工作基本完成。妥善解决了省属企业分离办社会遗留问题。积极推动省属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在15户企业所属102个单位中,有63个辅业单位完成了改制工作,涉及资产23亿元,职工2.5万人。向财政部申请破产补助资金5.7亿元,妥善解决了1.6万名职工的安置问题。
(三)积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继续实施激励性财政体制,并将这一体制延长至2007年,2005年省多返还市县财力22亿元,有效调动了市县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扩权强县的战略部署,研究制发了《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后财政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并将属于非贫困县的16个扩权县分成增长率降低到5%,基本调整理顺了扩权县财政体制。同时,着眼于破除县域经济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建设的体制障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乡(镇)分别实行统收统支加激励和比较规范的分税制两类财政体制。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部署,研究制定了《2005年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办法》,提出了“五奖二补”的方案,除下达中央奖补资金69319万元外,省级增加奖补资金35345万元,着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同时,报经省政府批准,2005年省对市一般转移支付总规模达31.7亿元,比上年增加16.1亿元。
(四)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建立担保机构206个,到位担保资本金34.6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五)积极支持外贸企业出口。根据中央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政策调整,相应调整河北省负担机制,对于地方负担的7.5%部分,省级负担4.5%、市县负担3%,全省负担出口退税超基数资金3亿元,其中省级1.8亿元。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出口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认真做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工作,争取财政部对国外贷款项目政策补贴1.4亿元,共提贷款9618万美元。
(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省级垂直管理部门入手,积极开展行政性收费成本核定工作。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收执罚部门收支脱钩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政策措施,促进收支彻底脱钩。
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和谐河北”建设
(一)认真落实省委六届七次全会两个《决定》,大力支持教育、科技事业发展。2005年,全省教育事业费支出完成168.3亿元,同比增长18.2%,重点支持了高校双重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布局调整工程和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省财政拨付7182万元,用于提高省属高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职业教育,连同中央补助共下达资金1.3亿元用于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全省财政科学事业费支出完成3.5亿元,比上年增长16.3%,重点支持了科技平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制造业信息化、农副产品加工、创新药物、中成药现代化、高新区再造和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等项目。省财政从结算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增加科技专项资金,分别筹措资金1亿元和5000万元充实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和信息产业投资公司资本金。
(二)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落实“两个确保”和“低保”政策。2005年,全省财政再就业资金支出4.9亿元,同比增长21.7%,促进了就业再就业目标的实现。养老保险费支出131亿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支出7.1亿元,发放城市居民低保资金6.1亿元,基本保证了全省145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9.6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照足额发放,实现了对81万城镇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积极促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2005年,全省财政医疗卫生支出44.4亿元,同比增长26.5%,重点支持了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项目、农村卫生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扎实推进,试点县由3个扩大为11个,各级财政补助资金5610.6万元,123.3万人享受了合作医疗补偿,报销总费用5118.1万元,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四)大力支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2005年,全省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24.9亿元,重点支持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村村通广播电视、文化资源共享、文明生态村等项目。在11个设区市全面推开了农村部分专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发放奖励扶助资金4550万元。
五、深化财政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为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用提供制度保障
(一)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向纵深发展。2005年,河北省政府正式颁布实施了《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成为全国第一部预算管理方面的地方政府规章,为规范预算管理、深化预算改革提供了新的法制保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财政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指导意见》,对项目的提出、论证、决策、评价标准等加以规范,在进一步整合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切实提高项目预算、绩效预算、滚动预算的编制质量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与实践。同时,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模拟试点(包括省本级、邯郸、廊坊、秦皇岛三市和秦皇岛海港区、邯郸涉县、廊坊三河市),模拟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较好完成,得到了财政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向基层预算单位延伸,初步建立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方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在2004年省级107个一级预算单位和38个基层预算单位试点的基础上,2005年又选择11个政府组成部门的107个基层预算单位进一步扩大试点。11个设区市全部正式启动改革试点,纳入改革范围的市直预算单位超过300个,唐山、秦皇岛两市已经将改革扩展到市直所有一级预算单位。
(三)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效率、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2005全省实现政府采购85.1亿元,较上年增长18%,比预算节约资金11.4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1.8%。
(四)努力创新财政监督机制,切实加强财政法制工作。2005年,经省政府批准,河北在省交通、国土资源、教育、林业四部门试行财政监察组委派制度试点,得到财政部的积极关注和高度评价。配合监察、审计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对11个市37个县130个单位七项资金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累计收回资金2596万元,罚款273万元,涉及其它问题整改资金2.8亿元,并提出了加强管理、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措施,研究起草了《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宣传与培训,提高财政工作人员的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能力。共评审财政投资项目1058个,送审金额37.1亿元,审定金额34.2亿元,审减金额2.9亿元,平均审减率为8%。认真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检查工作,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五)拟定了《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财政供给政策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按公共财政原则重新界定财政供给范围,对财政继续供给的事业单位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办事”,以增强事业发展活力。
(六)配合各项财政改革深入进展,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撑作用不断增强。预算编审、指标管理、集中收付、总会计、工资发放等核心业务软件的整合完善工作以及财政监督、非税收入、契税收入等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进展顺利,受到财政部领导的肯定。
(七)积极推进机关经费管理改革。为规范大型活动经费管理,制定了《省级大型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对大型活动实行标准定额管理,强化了大型活动的预算约束,促进了经费节约。为规范职务消费,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印发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供稿,刘启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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