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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北京市实现生产总值6886.3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8亿元,下降0.8%;第二产业增加值2026.5亿元,增长10.1%;第三产业增加值4761.8亿元,增长13.0%。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5%,高于上年0.5个百分点。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827.2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902.8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全市进出口总值达1255.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2.8%。
2005年,北京市完成地方财政收入(一般预算)919.2亿元,比上年增长23.5%,地方财政支出(一般预算)1058.31亿元,增长17.8%。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实现了收支平衡。“十五”期间,地方财政收入(一般预算)和支出(一般预算)累计分别达到3244.4亿元和3871.5亿元,分别是“九五”时期的2.7倍和2.6倍,年均分别增长25.3%和18.4%。
一、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005年,北京市财政牢牢把握公共财政发展方向,加大对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投入排险解危专项资金,帮助8000户居民改善居住条件;拨付南城转移支付资金,加快旧城改造步伐;筹措资金改造69个“城中村”,加快整治城市环境,努力建设宜居城市;大力支持安全生产,推进实...
2005年,北京市实现生产总值6886.3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8亿元,下降0.8%;第二产业增加值2026.5亿元,增长10.1%;第三产业增加值4761.8亿元,增长13.0%。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5%,高于上年0.5个百分点。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827.2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902.8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全市进出口总值达1255.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2.8%。
2005年,北京市完成地方财政收入(一般预算)919.2亿元,比上年增长23.5%,地方财政支出(一般预算)1058.31亿元,增长17.8%。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实现了收支平衡。“十五”期间,地方财政收入(一般预算)和支出(一般预算)累计分别达到3244.4亿元和3871.5亿元,分别是“九五”时期的2.7倍和2.6倍,年均分别增长25.3%和18.4%。
一、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005年,北京市财政牢牢把握公共财政发展方向,加大对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投入排险解危专项资金,帮助8000户居民改善居住条件;拨付南城转移支付资金,加快旧城改造步伐;筹措资金改造69个“城中村”,加快整治城市环境,努力建设宜居城市;大力支持安全生产,推进实施食品、药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放心工程;加大政法投入,加快实施科技强警,提高政法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首都安全和人民利益不受损害等方面的能力。北京市财政高度重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鼓励和帮助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自食其力,并对其进行免费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启动企业生育保险。提高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并实行了分类救助。大力支持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投入专项资金对社区居委会和农村基层公益事业给予补助;建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远郊区县的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二、坚持城乡统筹,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
一是支农投入不断加大。投入资金用于耕地开复垦,支持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拨付资金解决30万农民安全饮水问题;采取专项补助方式,支持山区搬迁、水源地生态保护和山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实施旧村改造,改善垃圾和污水处理方式,发展清洁能源,创造良好的农村生活环境和人居环境。二是支农方式不断创新。在彻底取消农业税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粮食直补和山区生态林补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调动山区农民养林护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三是支农措施不断改进。积极推进“银农合作”,采用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大力扶持农村二、三产业,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农村富裕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四是支农领域不断拓宽。筹集资金为建设征地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补上社会保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支持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给予财政补贴,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为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投入资金为全市191家乡镇卫生院、696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32家村卫生室购置了设备。
三、坚持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北京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做大做强。拨付资金支持312家科技企业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310个具有发展潜力和示范作用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拨付资金推动污染扰民企业的搬迁工作,分流安置国有企业富裕人员,推进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兼并破产。
大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北京市财政在加大教育、文化、卫生投入力度的同时,切实体现向郊区、向基层倾斜的政策。2005年向十个远郊区县投入的教育、文化、卫生资金比上年增长46.3%,落实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杂费、书本费、借读费及发放困难补助的政策,支持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农村文化设施、山区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确保天坛祈年殿、颐和园佛香阁等34个文物修缮项目顺利实施。积极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2005年的公共卫生支出无论投入力度、增长幅度,还是占卫生支出的比重,都达到了历年最高水平。
积极推进城市公用事业发展。加快老旧柴油车和非环保公交车的更新,补助公共交通企业,确保公交系统的正常运营和市民顺利出行。加大供热保障投入力度,发展集中供热,稳定采暖价格,对低收入家庭给予采暖补助,保证居民安全平稳过冬。
四、坚持开拓创新,深化财政各项改革
一是适应首都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市与区县财政管理体制,体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县功能定位的要求。通过完善财政体制,对公共事业发展保障能力相对薄弱的区县予以补助,促进区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向基层拓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合理调控市对区县的投入力度和方向,促进区县按功能定位加快发展。补助奥运场馆周边道路拆迁项目,保证奥运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关于加强街乡财政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加快街道和乡镇发展的步伐。二是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对市拨区县的教育、卫生专款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三是对教育、科技、卫生、农业等方面的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完善公用经费定额体系。以规范项目支出管理为切入点,建立项目申报、论证、评审和考核机制,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五是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完成采购金额113.1亿元;实行政府采购公务用车“一站式”办公,大大提高采购效率;建立了政府采购公证机制和定点供应商绩效考核机制,初步形成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供应商监督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
五、坚持依法理财,完善财政监督管理机制
北京市财政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工作。一是将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和审计、监察部门系统对接,动态监控预算单位的每一笔资金流向,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做到审计监察关口“前移”。二是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通过对2831个财政投资项目进行评审,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制定了50多个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拨付程序,从源头上堵塞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的漏洞。四是不断加强收费管理。全面清理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透明度。清理和取消农民跨地区就业和来京务工人员不合理收费,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给予收费优惠政策。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确保“一费制”收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五是以《会计法》颁布2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以“诚信为本、依法理财”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月活动。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质量监管,提高信息质量,增强社会公信力。
(北京市财政局供稿,金波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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