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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全国海关税收工作坚持依法征管、科学征管和综合治税,海关税收首次突破5000亿元,全年税收净入库5278.4亿元,比2004年多收534.3亿元,增长11.3%,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5207亿元税收计划。其中,关税1066.6亿元,同比增长2.2%;进口环节税4211.7亿元,同比增长13.8%。海关税收实现了自1999年以来连续7年的增长,继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两年增收超过千亿元后,又一次实现了海关税收的历史性跨越。2005年海关税收在中央财政收入和中央本级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分别达到30.6%和31.9%。
一、构筑综合治税大格局,全面加强海关税收征管能力建设
2005年是海关税收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受国家宏观调控、相关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人民币汇率决定机制改革、国内产能提高及国际市场能源价格高位运行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一般贸易进口增幅明显回落。2005年一般贸易进口货值2797.2亿美元,增长12.7%,较上年32.3%的增幅大幅回落19.6个百分点,中国海关面临“十五”期间税收形势最为严峻的考验。
面对严峻的税收形势,海关总署要求全国海关加强形势分析,切实增强税收工作的前瞻性、指导性和科学性。2005年4月,海关总署首先成立了由多位署领导和各相关司局主要领导参加...
2005年,全国海关税收工作坚持依法征管、科学征管和综合治税,海关税收首次突破5000亿元,全年税收净入库5278.4亿元,比2004年多收534.3亿元,增长11.3%,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5207亿元税收计划。其中,关税1066.6亿元,同比增长2.2%;进口环节税4211.7亿元,同比增长13.8%。海关税收实现了自1999年以来连续7年的增长,继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两年增收超过千亿元后,又一次实现了海关税收的历史性跨越。2005年海关税收在中央财政收入和中央本级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分别达到30.6%和31.9%。
一、构筑综合治税大格局,全面加强海关税收征管能力建设
2005年是海关税收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受国家宏观调控、相关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人民币汇率决定机制改革、国内产能提高及国际市场能源价格高位运行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一般贸易进口增幅明显回落。2005年一般贸易进口货值2797.2亿美元,增长12.7%,较上年32.3%的增幅大幅回落19.6个百分点,中国海关面临“十五”期间税收形势最为严峻的考验。
面对严峻的税收形势,海关总署要求全国海关加强形势分析,切实增强税收工作的前瞻性、指导性和科学性。2005年4月,海关总署首先成立了由多位署领导和各相关司局主要领导参加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4月底,又在南京召开全国海关综合治税工作会议,牟新生署长做了题为《构筑综合治税大格局,全力完成今年税收任务》的重要讲话。会议决定,为全面加强海关税收征管能力,必须从机制上、体制上调整改革海关现行业务管理格局,构筑综合治税大格局:一是重新理顺审单、通关和职能管理等部门的职能分工,进一步强化海关一线管理力量;二是重组调查、缉私力量,将调查力量改造成专职的后续稽查力量,对一线管理形成有效的补充,促进企业守法便利,依法纳税;三是将原调查部门保留的行政执法权集中到缉私部门,形成海关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集中与统一,进一步增强了海关的强制执法力量,对不依法纳税、走私违法的偷逃税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四是搭建审单中心和风险管理两个信息管理平台,为海关税收工作的良性互动、形成整体合力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和信息支持。经过调整与重组,海关综合治税大格局的总体框架基本形成。南京会议以后,全国各直属海关均成立了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综合治税大格局建设全面开展。在此基础上,海关总署进一步召开全国海关综合治税联合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对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减免税三个主要涉税渠道的综合治税联合专项行动。2005年全国海关通过归类、审价、加工贸易监管、后续稽查等各种渠道补征税款共计235.88亿元。坚持以打促税,对涉税走私活动实施重点打击和综合治理,依法查处了一批走私大案要案,共查获各类走私案件9267起,案值98.5亿元。这些措施,有力确保了全年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加强对一般贸易进口的管理,实现有效监管、高效运作。一般贸易进口管理是海关税收征管的主渠道。通过风险分析,确定了占税收比重大的大宗税源商品清单、海关确定估价和归类比较困难的应税商品清单、以及偷逃税风险比较大的高风险敏感商品清单。海关总署开发并建立全国海关统一的价格信息平台,要求全国各海关借助统一信息平台,结合本口岸进口应税商品的特点,实现全国海关价格分析、监控、核查、反馈等信息共享,加强对上述“大宗、特殊、敏感”三张单子商品的物流监控和实际征管工作,有效遏制了税往低处流的现象,防范和打击了价格瞒骗等偷逃税行为。2005年全国海关直接审价补税36.75亿元,较上年增长8.99%。同时,为提高对进口商品税率适用的准确性,防止归类瞒骗偷逃税,全国海关切实加强了商品归类工作。年内对全国税收量最大的15个海关开展了归类一致性检查。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全国海关改革通关监管模式,健全企业诚信守法、分类管理制度,整合便捷通关优惠措施,促进贸易守法便利,保障应税货物进口顺畅。2005年中国海关大部分主要口岸都实行了“5+2”工作制度,全年进口货物当天放行率提高至66.0%,其中应税进口货物的当天放行率提高至41.3%。同时,海关加强后续稽查力量,通过外部审计的方法和手段,促进企业守法自律,防止偷逃税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对加工贸易的监管,深入挖掘加工贸易渠道的税收潜力。2005年,全国海关通过加强对内销加工贸易料件和成品的税收征管,加强对保税仓库和保税区的管理,做好保税仓库专项盘库核查工作,加大对企业申报单耗的下厂核实力度和对联网企业的下厂核销力度,打击假出口、骗核销,规范加工贸易内销补税归类、审价和单耗核定的操作职责,大大强化了对加工贸易渠道的有效管理,全国海关加工贸易渠道的应收尽收水平大为提高。2005年全国海关加工贸易内销征税187.0亿元,比上年增长58.1%,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达12.9%。
(三)严格减免税审批,加强后续核查,管住减免税渠道。2005年,全国海关加强了海关总署与国家发改委、各直属海关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规范审批,共同加强了对鼓励类产业项目的政策把关和技术认定,防止对政策作扩大解释和产生技术瞒骗。海关总署还专门发布了《关于加强减免税审批管理的公告》,加强对全国海关减免税项目从备案、审批、进口现场监管、后续监控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指导。同时,进一步加强了风险分析和后续稽查,严厉打击骗取减免税优惠、倒卖减免税货物等走私违法行为,相继查处了一系列重大案件,有效地震慑了通过减免税渠道进行走私违法活动的不法分子,堵塞了减免税渠道的漏洞。2005年全国海关共验放各类减免税货物总计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税1033.5亿元,同比下降11.1%,为完成全年税收任务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2005年中国海关税收基本特点
(一)关税水平进一步降低,九成应税商品位于低税率区间。我国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严格履行入世承诺的降税义务,关税总水平逐年降低。2005年有900多个税目的关税税率再次降低,关税总水平由2004年的10.4%降低至9.9%。随着关税水平的不断降低和进口商品结构的变化,2005年进口的主要税源商品进一步向低税率区间集中,占应税商品进口总值92.5%的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集中在0—10%之间,较上年提高了4.2个百分点。受此影响,同期综合平均税率下降2.8%,导致海关税收减收149亿元。
(二)进口商品结构进一步向能源、原材料等初级产品倾斜,价格对海关税收增长的贡献度最大。2005年,原油、铜矿砂、铁矿砂、有机化学品、塑料、废五金、氧化铝及大豆等能源、原材料商品占税收比重提高了4.5个百分点,累计增收税款395亿元。国际油价和其它初级产品价格在大幅上涨两年的基础上继续攀升,中价国际A指数(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编制的国际市场商品现货价格指数,目的是了解和分析国际主要商品价格变化情况及对我国的影响。)基本保持10%的增幅,最高时较上年同期上升28.2%,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一度突破70美元/桶。2005年价格上涨对税收增长贡献最大。初步测算,海关税收增长额中至少68.5%是由于价格上涨所致,其中原油进口价格上涨35.3%,增加.税收154.0亿元,占全部税收增收额的28.8%。数量增长对海关税收增长贡献不到17.1%。
(三)对纺织品开征出口关税、特别关税增加成为2005年海关税收的新特点。《WTO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到2004年12月31日执行期满。我国政府为适当控制我国低端纺织品出口、减少贸易摩擦,自2005年1月1日起,对148种纺织品主动开征出口关税。全国海关加强实际监管,严格执法,全年征收纺织品出口关税17.38亿元。同时,为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保护国内相关产业,2005年我国对2,4-和2,6-甲苯二异氰酸酯混合物(TD1)、6—已内酰胺、苯酚等商品征收反倾销税3.0亿元,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国际贸易秩序,有效地保护了国内相关产业的利益。说明我国运用关税政策等经济、法律手段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不断增强。
(四)自贸区建设快速发展,关税优惠进一步扩大。2005年我国继续大力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享受优惠贸易协定税收优惠的国家(地区)范围和商品范围均进一步扩大,全年各项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共34.1亿美元、同比增长57.4%,享受税收优惠12.4亿元,同比增长72.3%。其中,东盟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享受的税收优惠最多,占所有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享受税收优惠总额的69.8%。CEPA(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优惠效应进一步显现,2005年CEPA项下货物的进口货值增长率高达154.3%。2005年新增实施的中国—东盟贸易协定、非洲特惠待遇和台湾水果零关税顺利实施,其中8月1日起实施的台湾水果零关税政策,对台湾农产品进入大陆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五)民营企业对税收增长贡献力显著增强。外贸经营权全面放开,有力地推动了民营经济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积极性,2005年民营企业纳税额大幅增长,缴纳进出口税款1104亿元,同比增长26.2%,占海关税收总量的20.9%,对税收增长贡献率达到42.9%。国有企业纳税绝对额保持增长,所占比重较上年下降2.7个百分点,仍是海关税收的主要力量,共缴纳税款2427亿元,占海关税收总量的46.0%。外商投资企业紧随其后,缴纳税款1742亿元,占海关税收总量的33.0%。其中,外商独资企业缴纳税款765亿元,同比增长31.7%。
(六)海关税收网上支付快速发展成为海关税收工作的新亮点。2005年,全国海关大力推广与银行间的网上支付税费业务,加快与国库实现税费入库数据联网,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为了推动网上支付业务的快速发展,8月份专门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网上支付税费担保事宜的公告》。海关税收网上支付担保制度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网上支付业务的顺利发展。2005年全国海关网上支付税款达454.2亿元,同比增长117.7%,实现了增长幅度连续两年翻番。网上支付税收占税收总额的比重由上年的4.4%提高到8.6%。
(七)三大经济圈海关税收仍占主体地位。东部地区经济增长继续保持领跑地位,合计征收税款4906.4亿元,增长12.0%。其中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和珠江三角洲三大经济圈发展迅猛,这三个地区海关合计征收税款4722.9亿元,占全国的89.5%。上海海关稳居全国海关首位,征收税款1 139.6亿元,天津、宁波、青岛、杭州、湛江等海关税收增幅均超过15%。国家经济协调发展,西部大开发稳步推进,带动西部地区海关合计征收税款213.4亿元,增长13.5%,高于全国平均增幅。其中甘肃、云南、新疆、内蒙古等海关税收超亿元的省区增幅均超过14%。中部地区海关合计征收税款158.6亿元,下降8.7%。
(海关总署关税司供稿,高继波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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