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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在我国经济健康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力推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下,我国会计改革与国际趋同事业深入发展,为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化会计改革,加快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步伐
2005年,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组织对22项新会计准则征求了意见,全面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16项具体会计准则,为按预定目标在2006年基本建成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奠定了扎实基础。财政部加快建设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付出的积极努力和取得的重要进展,得到了国内有关部门和企业界的支持、理解和认同。2005年12月,财政部召开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来自审计署、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银监会等部门和理论界、企业界的领导、专家对此予以高度评价,并表示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推动新会计准则体系顺利贯彻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实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一)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顺利实施。2005年,财政部提出打造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和会计学术类4类会计领军人才的重大战略构想。此后,专门成立了由财政部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全...
2005年,在我国经济健康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力推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下,我国会计改革与国际趋同事业深入发展,为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化会计改革,加快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步伐
2005年,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组织对22项新会计准则征求了意见,全面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16项具体会计准则,为按预定目标在2006年基本建成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奠定了扎实基础。财政部加快建设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付出的积极努力和取得的重要进展,得到了国内有关部门和企业界的支持、理解和认同。2005年12月,财政部召开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来自审计署、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银监会等部门和理论界、企业界的领导、专家对此予以高度评价,并表示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推动新会计准则体系顺利贯彻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实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一)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顺利实施。2005年,财政部提出打造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和会计学术类4类会计领军人才的重大战略构想。此后,专门成立了由财政部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全国高级会计人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集合各方优势,全力推进高级会计人才工程。2005年9月1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开展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的通知》,正式启动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10月29日,财政部首期企业类高级会计人才选拔考试在全国各地同时进行,近600人参加。经过严格的考试和面试,55人脱颖而出,被选拔为培训班学员。12月10日,首期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开班,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出席开班典礼并作题为《铁肩担道义妙手著华章》的重要讲话。
在严格考试选拔的同时,财政部创建了一整套新型、科学培养机制。一是紧密联系实际,精心设计培训方案,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制定了“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工作相结合”的培训模式、能力框架和培训大纲,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坚持科学合理选拔学员,确定“四高和三统一”的选拔思路,即“高起点、高要求、高质量、高素质”,“统一命题、统一选拔、统一标准”。在选拔过程中,对选拔对象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要求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负责企业财务工作、担任企业会计机构领导人或者后备人才,年龄在40岁以下,外语基础好。同时,实行笔试、材料审核和面试相结合的选拔制度。三是创新培训方法,在课程设计上突出能力培养,在教学手段上改变单纯依赖课堂教学的传统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课堂教学与科研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增加案例教学在培训中的比重,强化互动教学和综合技能的训练,同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和远程教育手段,给学员提供更多学习、交流平台,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努力打造学员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改革创新管理手段。包括:加强制度保障,专门制定了《学员管理及考核办法》等6项管理办法,明确培训各方的责任义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学员的培训经费、课题经费实行资助,聘请优秀学员为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并择优参加新一轮深造;引入淘汰制度,督促学员自觉参与培训和学习,使真正优秀的、符合条件的学员进入更高层次的三年周期培训;加强项目管理,成立项目组,对培训班进行全方位管理,积极发挥班委作用,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和活力,强化团队意识,营造良好培训环境。五是跟踪管理贯穿始终。建立高级会计人才库,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跟踪动态管理,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和考核制度,系统记录学员的学习、科研、工作、表现及成长经历;建立课题研究制度和指定阅读书目学习制度,促使学员整合专业知识,形成知识网络,碰撞裂变提升;建立导师制度,为学员提供技术指导;同时,财政部还不定期邀请学员参加高层次学术研讨活动,在实践中检验培训效果,从多方面增强学员的能力和素质。
(二)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不断扩大。2005年,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扩大到全国29个省(区、市),共有42195人报名参加考试,其中8316人合格,取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的资格。实行高级会计师考试制度,有效解决了以往单一评审中的主观因素,有利于不断提高高级会计师的“含金量”。
(三)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平稳进行。2005年,全国共有126万人报名参加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初级报考51万多人,中级报考74万余人。经过考试,有18.7万人取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由于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有力地维护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服务
2005年,财政部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日益走上规范化、现代化轨道。
(一)着力健全法制,积极建章立制。2005年1月18日,以部长令形式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明确事务所设立和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条件、程序和监管要求,规范行政许可和执业资格管理,维护注册会计师合法权益。
(二)着力强化监管,提高服务效能。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005年共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业48次,对各地审批的470家事务所、撤销的25家事务所和注册的7685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严格审查,对其中不符合注册条件的8名注册会计师取消注册,切实把好职业准入关;同时,加快会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完成了系统论证和需求分析,并在天津、江苏、广西三地试运行,为全面开通该系统、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着力加强协调,改善执业环境。针对行业中存在的违法干预、指定审计、索取回扣等问题,与中央纪委、监察部等部门联合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治理执业环境的初步意见;针对招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存在的重价格、轻质量,借招标之名、行指定之实等问题,组织专题调研,走访大量单位,起草规范事务所招标的指导意见;针对事务所内部治理薄弱的情况,积极加强政策指导和疏通工作,引导事务所拓宽眼界、放眼长远,不断做大做强。
(四)着力促进发展,提供政策支持。针对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反映的中外合作所超国民待遇问题,利用WTO进行新一轮服务贸易谈判的机会,在有关会计服务市场开放谈判中,达成取消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外方超国民待遇问题的协议,并直接在减让表中删除该项承诺,为国内所赢得了公平发展机会和空间。
四、深化国际趋同,中国会计的国际话语权显著提升
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和我国“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使会计国际趋同越来越成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着力推进的重要任务。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改革与国际协调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代表财政部提出“趋同是进步、是方向;趋同不等于完全相同;趋同是一个过程;趋同是一种互动”的会计国际趋同四项原则,并本着这一原则创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处理我国在会计国际趋同的各种关系,取得显著成绩。
2005年11月8日,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长、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戴维·泰迪在北京签署了《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长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联合声明》。联合声明指出,中国会计准则建设和国际趋同取得了巨大进展,除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极少数准则项目外,我国会计准则已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保持协调。联合声明的签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实施“走出去”和“请进来”战略,促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有利于变被动为主动,加重我国在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谈判和反倾销谈判中的砝码;有利于不断提高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促进深化企业改革和金融改革,维护投资者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不断深化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是推进会计改革和国际趋同的有效途径。2005年12月,财政部把握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换届的有利时机,采取果断有力措施,不断扩大我国在国际会计组织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经过努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刘仲藜获任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受托人。基金会受托人负责选聘和管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共有22位,这是我国内地代表首次出任这一职务,是我国参与国际会计事务的历史性突破。与此同时,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当选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当选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成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我国在国际会计组织上的话语权。
在积极参与国际会计事务、注重施加我国影响的同时,财政部还利用各种双边或多边会谈、合作机制,广泛宣传我国会计改革成就,稳步提升我国会计国际影响力。2005年9月6日,财政部在西安主办第五次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会议首次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取得日韩对我国推进会计国际趋同四项原则的赞同并提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备案。这次会议还首次吸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参加,使由我国倡导建立的这一地区间协商联系机制得以巩固和发展。2005年11月21日,财政部副部长王军率领中国代表团参加了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22届会议,并在布鲁塞尔与欧盟总部有关部门举行高层会谈。王军副部长在演讲中全面阐述了我国推进会计国际趋同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取得的积极进展,赢得与会者广泛好评。2005年11月24日,王军副部长与欧盟内部市场总司司长沙布先生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欧盟内部市场总司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双边联合声明》。联合声明认同我国提出的会计国际趋同四项原则,同意加强中国与欧盟在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方面的沟通与合作。此外,还利用访问俄罗斯、加拿大、希腊、土耳其等国的机会,进一步密切与这些国家会计组织的联系,并积极探索加强双边合作的机制。加强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对我国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不断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全面推进会计国际趋同产生了积极影响和促进作用。
(财政部会计司供稿,刘玉廷、高一斌、王宏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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