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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合理安排预算,做好行政政法部门经费保障工作
2005年,各级财政部门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中心,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行政政法支出力度。2005年全国行政政法支出共计4910.13亿元,比2004年增加789.53亿元,增长19.16%,其中:行政管理费2 883.49亿元,增长19.3%;公检法司支出1852.89亿元,增长19.69%;外交外事支出99.05亿元,增长4.43%;对外援助支出74.7亿元,增长23.08%。行政政法经费投入的增加,较好地保证了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一)做好重大活动经费保障工作。根据中央“隆重热烈、务实节俭、讲求实效”的要求,2005年,财政部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活动、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庆典活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典活动以及台湾光复60周年纪念活动等一系列纪念、庆典活动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了纪念、庆典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做好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工作。一是加大对反恐怖工作的经费投入,增强防范和处置恐怖袭击活动的能力。二是增加对公安部门技术手段系统...
一、合理安排预算,做好行政政法部门经费保障工作
2005年,各级财政部门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中心,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行政政法支出力度。2005年全国行政政法支出共计4910.13亿元,比2004年增加789.53亿元,增长19.16%,其中:行政管理费2 883.49亿元,增长19.3%;公检法司支出1852.89亿元,增长19.69%;外交外事支出99.05亿元,增长4.43%;对外援助支出74.7亿元,增长23.08%。行政政法经费投入的增加,较好地保证了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一)做好重大活动经费保障工作。根据中央“隆重热烈、务实节俭、讲求实效”的要求,2005年,财政部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活动、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庆典活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典活动以及台湾光复60周年纪念活动等一系列纪念、庆典活动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了纪念、庆典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做好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工作。一是加大对反恐怖工作的经费投入,增强防范和处置恐怖袭击活动的能力。二是增加对公安部门技术手段系统建设、大练兵活动、出入境管理、禁毒等经费投入,提高公安部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
(三)做好外交和外事活动的经费保障工作。一是配合我国外事部门做好对国际重大突发事件救助工作,如及时安排印度洋地震海啸、巴基斯坦地震和美国飓风灾害等救灾援助资金,提高了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二是合理安排大型国际会议经费、中塔勘界、中尼联检、维和部队经费以及设立中日友好交流基金等,推动了我国外交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大对基层行政政法单位经费补助力度。2005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行政政法单位专项经费106.6亿元,缓解了基层行政政法单位的特殊困难,对促进地方政权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中,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在原33.8亿元的基础上又增加16.8亿元,继续用于补助贫困地区政法部门的装备、维修和办案支出,帮助贫困地区政法部门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同时,增设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5000万元,补助地方大要案办案经费3000万元,用于帮助经济不发达地区解决法律援助经费和办理大要案经费需要。
二、做好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政策的研究工作
(一)研究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加强司法经费保障机制研究。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的要求,2005年,财政部就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经费保障机制进行了深入研究,先后撰写了《借鉴有益经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经费保障机制》、《适应司法工作需要 改革我国司法经费保障体制》、《以效益为核心 努力提高司法经费管理水平》和《整合共享司法资源 提高司法经费使用效益》四个专题研究报告,为今后进一步研究构建和完善我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继续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措施。2005年,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制定县级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关于制定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安派出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等,为进一步完善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研究支持禁毒工作的有关财政政策。为支持禁毒工作的开展,中央财政加大了对禁毒工作的经费投入,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云南省加强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方案》,制定了具体规划和措施,并对建立禁毒替代种植专项经费问题进行了研究。
(二)研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费保障问题。为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情况,2005年,财政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对内蒙古、江苏、安徽、四川等省(区)进行了调研,撰写了《关于全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贯彻落实国办55号文件精神情况的调研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政策建议。
(三)研究促进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有关财政政策。2005年9月和11月,财政部分别对安徽、河南、湖北等省旅游发展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旅游业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以及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并就如何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改革旅游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探讨。同时,配合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对《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规划纲要》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有关财政支持政策。
(四)研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改革有关政策。为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改革有关政策,2005年,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多方面听取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军队、地方接收单位和人事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了目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中存在的计划安置与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的矛盾,以及安置的计划性与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趋向差异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五)研究民主党派经费保障政策。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5年,财政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把民主党派工作的正常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各民主党派省级机构的有关公用经费不低于一般政府部门的经费标准;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职责分工,适时改善民主党派机关的办公条件。
三、强化支出管理
(一)加强对国税系统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的管理。针对目前存在的委托代征范围不明确、代征手续费支付标准不合理、手续费支付不及时、管理工作不规范以及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2005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对“三代”的范围、手续费的支付比例以及手续费预算编制、会计核算、支付程序和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
(二)加强税务稽查办案经费支出管理。针对税务稽查案件类型多、开支范围不规范等问题,2005年,财政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税务稽查办案经费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税务稽查办案经费开支范围,并根据反避税工作特点,将原在税务稽查办案经费中开支的反避税调查案件经费划出,实行单独管理,避免了相互挤占和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三)加强对质量技术监督补助经费的管理。为加强质量技术监督补助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2005年,在充分征求各地财政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财政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对质量技术监督补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加强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管理。一是强化对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的考核工作。按照建立绩效评价体系的要求,在总结、研究各地项目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中央政法补助专款项目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各地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和使用情况,以监督各地及时下达专款和保证专款专用,明确规定了奖励专款可以用于项目管理工作,以调动各地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2005年,财政部制定了《关于“以奖代补”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管理问题的通知》,对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分配方式进行了改革,实行“以奖代补”,以充分发挥中央专款的拉动效应,进一步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共同做好政法经费保障工作。三是加强对公安部集中使用的补助地方公安部门专款的管理。2005年,财政部与公安部研究制定了《中央补助地方武器弹药专款管理暂行办法》、《大要案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管理办法,对专款的分配、使用和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五)加强国际组织支出管理。审核2005年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APEC科技产业基金、中国一东盟合作基金项目、中国—东盟公共卫生基金项目,以及向全球环境基金第四期增资捐款、南方发展基金捐款、向南太旅游组织提供资助等国际组织支出的预算,合理确定支出规模,以提高上述基金的使用效益。
(六)开展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工作。按照《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和《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在2004年中央部门已完成项目中,选取了2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考评,并对其中5个项目作了重点绩效考评和分析,为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奠定了基础。
四、继续推进外交外事财务改革
(一)进一步推进和深化驻外使领馆车辆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驻外使领馆车辆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2005年2月1日起,233个驻外使领馆正式实施车改。为保障车改工作的顺利进行,财政部积极配合外交部等部门做好有关工作:一是制定了《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购车借款管理办法》、《驻外使领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延期上缴管理暂行办法》、《驻外使领馆车辆管理制度改革过渡期管理办法》和《关于驻外使领馆馆舍改造项目管理人员及其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等,确保了车改平稳过渡。二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防止车改过程中出现资产流失现象,减少车辆处理过程中的矛盾,财政部会同外交部制定了《关于驻外使领馆车辆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效地保证了车辆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研究解决驻外外交人员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解决驻外外交人员面临的突出问题,2005年,中组部、外交部、财政部提出了解决措施,如为61个驻艰苦地区使领馆人员一个任期内增加一次公费休假、解决驻外外交人员随任子女回国后入学难、为驻艰苦和战乱及“东突”等恐怖势力活跃地区使领馆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五、积极推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为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2005年,财政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从管理体制到资产配置、处置等方面对现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改革。同时,针对部分地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职责划分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2005年,财政部制定了《财政部关于市(地)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划分问题的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六、做好统一着装工作
2005年,财政部会同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整顿统一着装工作情况的报告》,对2004年开始的整顿统一着装工作进行了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警察和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改进方案,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已正式实施。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供稿,龚世良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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