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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合理安排国防支出预算
(一)国防支出预算安排与执行情况。2005年国防支出预算为2477.56亿元,比2004年决算数增加277.55亿元,增长12.6%。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446.56亿元,比2004年增长12.6%;地方财政安排民兵事业费31亿元,比2004年增长10.7%。2005年国防支出执行数为2474.93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其中,中央财政支出2447.04亿元,与预算基本持平;地方财政支出27.89亿元,完成预算的90%。
(二)优化国防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一是确保武器装备、战场设施、战备物资储备和后勤装备等军事斗争准备重点项目支出;二是保障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和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支出;三是提高部队维持性经费保障水平;四是改善部队官兵生活待遇;五是保障军队人才战略工程的实施。
二、努力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适应部队战备训练和建设发展的需求,着眼于提高战斗力各要素协调发展,努力搞好经费供应保障。
一是提高部队维持性经费保障水平。调整与部队战备训练密切相关的经费标准,进一步缓解了部队水电、取暖、医疗等经费保障压力。加大院校教育经费投入,有力地促进了军队人才建设。
二是改善官兵生活待遇。适应部队训练强度加大对官兵...
一、合理安排国防支出预算
(一)国防支出预算安排与执行情况。2005年国防支出预算为2477.56亿元,比2004年决算数增加277.55亿元,增长12.6%。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446.56亿元,比2004年增长12.6%;地方财政安排民兵事业费31亿元,比2004年增长10.7%。2005年国防支出执行数为2474.93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其中,中央财政支出2447.04亿元,与预算基本持平;地方财政支出27.89亿元,完成预算的90%。
(二)优化国防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一是确保武器装备、战场设施、战备物资储备和后勤装备等军事斗争准备重点项目支出;二是保障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和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支出;三是提高部队维持性经费保障水平;四是改善部队官兵生活待遇;五是保障军队人才战略工程的实施。
二、努力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适应部队战备训练和建设发展的需求,着眼于提高战斗力各要素协调发展,努力搞好经费供应保障。
一是提高部队维持性经费保障水平。调整与部队战备训练密切相关的经费标准,进一步缓解了部队水电、取暖、医疗等经费保障压力。加大院校教育经费投入,有力地促进了军队人才建设。
二是改善官兵生活待遇。适应部队训练强度加大对官兵体能的要求,调整提高士兵伙食费标准。提高了福利费、防暑降温费、随军遗属和1955年前后复员女同志生活补助费、伤残人员抚恤金和军人部分岗位津贴标准。扩大了军人伤亡保险范围,完善了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军地衔接的配套制度。
三是积极支持重大改革。足额安排编余人员退役安置经费,按编制保障非现役人员聘用经费,落实社会化保障税收补助,增加职工分流安置补助经费,为顺利完成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和基本实现生活保障社会化提供了财力支撑。
四是围绕战备训练搞好配套保障。专项安排大型针对性训练活动补助,提高部分作战部队经费标准,增加新建成国防工程维护管理经费,尽力解决作战信息支援保障、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铁路水路运输等事业建设方面的急迫问题。
五是及时为中央批准的专项任务提供资金保障。深入细致、多方协调,圆满完成了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制作、《军事设施保护法》颁布十五周年纪念会、全国民兵政治工作会议等专项任务的资金保障工作。
三、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国家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和步骤,本着深化拓展配套的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国防预算改革。
一是全面推进资金集中支付改革。一方面,根据2005年预算安排情况,为海军装备部、空军装备部开设了零余额账户,扩大了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军队内部的集中支付改革,在全军范围内清理撤销了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整合财务机构,归拢了资金,基本建立起财务单一账户体系,规范了资金秩序,促进了部队财经统管。规范资金支付方式,推广应用电子支付手段,完善服务措施,现金使用量下降47%,大大提高了资金保障效率。
二是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注重搞好军费预算与军队建设规划计划的紧密衔接,加强预算项目的前期论证和投资评估,开展军费预算制度比较分析,试点开展存量资产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办法,为下一步扩大试点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
三是认真做好大联勤财务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和跟踪指导,修订颁发了《济南战区联勤财务工作规定》,按时完成了政策理论研究任务,及时协调解决了部队反映的经费保障有关问题。
四是积极支持采购和住房制度改革。加强采购预算和合同审查,推行网上审核支付方式,加强了采购资金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已购房面积未达标货币补差政策,促进了房改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
四、坚持依法理财,完善各项法规制度
一是积极参与《兵役法》等国防法规修改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中国特色军事变革进程的加速推进,兵役工作的环境和要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行《兵役法》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够适应新的情况,亟需做出适当的修改、补充和完善。财政部作为修改《兵役法》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系统研究了世界各国兵役制度,全程参加了修改小组组织的调研活动,认真听取了部队、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各方面的意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了修改意见。
另外,还参与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组织的军事立法论证,对《人民防空法》、《军事设施保护法》、《预备役军官法》、《预备役士兵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工作提出了建议。
二是进一步健全了财务制度。制定下发了《驻香港部队、驻澳门部队财务管理规定》、《军队人才培训补助经费管理规定》、《军队文职人员生活福利待遇经费和公务事业费管理规定》、《军人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军队人员住房补贴账户管理规定》、《军队财务结算中心工作规则》、《军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章。
三是参与制定下发《关于保障军队重点工程建设实施办法》。为保障军队重点工程建设进度,与国办、军办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军队重点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下发后,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总后勤部等部门联合起草了实施办法,既保证国家给予军队重点工程的优惠措施能够落到实处、便于操作,又规范工程建设程序,维护地方经济发展利益。
五、夯实基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突出重点狠抓战备建设经费管理。积极参与战场设施建设立项论证,抓紧审核战备工程经费概算,取得了显著的军事经济效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战备工程建设经费管理的通知》和《军队战备物资储备财务管理规定》,促进了战备建设经费管理。
二是抓业务规范化,打牢管理基础。部队标准经费和生活费规范化管理水平稳中有升,军人保险工作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取得新的进展,住房资金管理得到加强。建立账户管理档案和定期报告制度,实行资金分类管理,加强了安全防范。
三是完成了军队财务系统14个业务软件的系统集成,研制开发了一体化财务信息系统综合平台,经过逐级培训,推广到全军部队使用,使财务信息化建设迈开新的步伐。
四是组织了军队国有资产、保险基金、住房资金、会计等业务培训。各级财务部门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狠抓思想作风和能力素质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广大财务人员“懂作战、会保障”的能力。
六、认真完成重大专项任务
(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十一五”计划编制工作。2005年是“十五”计划最后一年,财政部认真总结分析了“十五”国防支出计划执行情况,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十一五”时期国家财政总体发展规划和军队建设计划,深入研究、论证,提出了“十一五”国防投入总体计划建议。该建议对官兵生活费、公务事业费、装备建设费和科研费统筹作了安排;力求既保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求,又有利于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既推进国防尖端科技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跨越式发展,又适当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同时,积极参与重大国防工程的研究论证,根据军队长远发展需要和国家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进行综合平衡,做到突出重点,有保有压、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尽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军控白皮书国防费部分的写作任务。2005年9月,在胡锦涛主席出席联合国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前夕,外交部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编写了《中国的军控、裁军与防扩散努力》白皮书。在白皮书拟制过程中,财政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心尽力地落实各项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国防费部分的写作任务,并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审核,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该书的发表,展现了我国和平、发展、合作的良好形象,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力地驳斥了“中国威胁论”。
(财政部国防司供稿,黄凤祥、周扬培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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