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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国财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各项方针政策,顽强拼搏,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狠抓落实,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全国财政收入突破三万亿元,达到31649.29亿元(不含债务收入,下同),再上了一个新台阶,比上年增长19.9%,完成预算的108.2%;全国财政支出33930.28亿元,增长19.1%,完成预算的105.2%。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2280.99亿元。
中央财政总收入17260.49亿元,按可比口径比2004年增加2591.72亿元(已扣除新增出口退税指标592.4亿元),增长17.7%,完成预算的106.4%。其中,中央本级收入16548.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8.6%。中央财政总支出20259.99亿元,比2004年增加2399.45亿元,增长13.4%,完成预算的105.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8 775.97亿元,比2004年增加881.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11484.02亿元,比2004年增加1517.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6%。中央财政赤字2999.5亿元,比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3000亿元赤字规模减少5000万元,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为1.6%。2005年中央财政偿还国内外债务本金3923.37亿元,代地方政府...
200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国财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各项方针政策,顽强拼搏,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狠抓落实,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全国财政收入突破三万亿元,达到31649.29亿元(不含债务收入,下同),再上了一个新台阶,比上年增长19.9%,完成预算的108.2%;全国财政支出33930.28亿元,增长19.1%,完成预算的105.2%。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2280.99亿元。
中央财政总收入17260.49亿元,按可比口径比2004年增加2591.72亿元(已扣除新增出口退税指标592.4亿元),增长17.7%,完成预算的106.4%。其中,中央本级收入16548.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8.6%。中央财政总支出20259.99亿元,比2004年增加2399.45亿元,增长13.4%,完成预算的105.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8 775.97亿元,比2004年增加881.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11484.02亿元,比2004年增加1517.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6%。中央财政赤字2999.5亿元,比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3000亿元赤字规模减少5000万元,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为1.6%。2005年中央财政偿还国内外债务本金3923.37亿元,代地方政府发行国债100亿元,加上弥补当年赤字,中央财政共发行国债7022.87亿元。列入预算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 465.92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1465.92亿元。
地方财政总收入26584.78亿元(含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按可比口径比2004年增加4177.19亿元,增长18.6%,完成预算的107.2%。其中,地方本级收入15 100.76亿元,比2004年增加2659.63亿元,增长21.4%,完成预算的107.8%。地方财政总支出25866.27亿元,比2004年增加4560.03亿元,增长21.4%,完成预算的104.3%。其中,地方本级支出25154.31亿元,比2004年增加4561.5亿元,增长22.2%,完成预算的105.6%;上解中央支出711.96亿元,与2004年基本持平。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或结转718.51亿元。
一、实施稳健财政政策,财政收入大幅增长
2005年,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中央加强了宏观调控,及时调整财政政策取向,实施了以“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为主要内容的稳健财政政策。财政部门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部门,在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央财政赤字预算3000亿元,比2004年减少192亿元;压缩国债项目资金规模300亿元,增加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100亿元。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切实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既注重运用税收、补贴、转移支付等多种政策手段,又适当调整国债项目资金的使用结构和投向,加强农业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重点保证重大在建项目、农林水利、教科文卫、能源等方面的资金需要。
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上,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积极实施科学化管理,全面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减免税,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全国财政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比上年增收5252.82亿元,增长19.9%。
需要说明的是,全国财政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除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基本因素外,也存在一些非经常性和税务部门加强征管因素。主要有:一是受煤炭、原油、有色金属等基础能源、原材料生产增长和价格大幅上涨,以及房地产行业增长较快等因素的影响,来自这些行业的增值税、营业税等税收大幅度高于其他行业,约有600多亿元增收是超常规的。二是2005年全国企业所得税增长速度高于同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水平,其主要原因是2004年企业利润大幅度增长,200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收入比上年增加500多亿元。其中,2005年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实施了股份制改造,剥离了不良资产,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增强,账面利润增加,三大商业银行上缴企业所得税比2004年增加200多亿元。三是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稽查,大力清缴欠税,也增加了较多收入。综合上述因素,2005年的增收中有1200亿元左右是非经常性因素带来的。如果剔除非经常性因素收入,全国财税增收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是基本一致的。
2005年,中央财政实际比预算超收1637亿元(未扣除新增出口退税指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示精神,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及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中央财政超收收入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教育科学支出共353亿元外,经国务院批准,其余超收收入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解决历史欠账,防范财政风险。具体是:增加社会保障支出255亿元(其中拨付全国社保基金195亿元,增加国有企业破产关闭补助资金60亿元);解决供销社历史上代国家经营棉花储备造成的政策性财务挂账90亿元;新增出口退税指标592亿元,用于增加当年出口退税指标以及解决部分历史陈欠资金需要;其余347亿元用于预留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及统筹考虑适当提高相关人员待遇支出。
二、加大支持“三农”力度,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2005年,财政支持“三农”继续保持了力度大、政策实、措施强的特点。全年仅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就达2975亿元,比上年增长13.3%。一是不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662亿元,积极支持各地减免农业税等工作。牧业税和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已全部免征,免征农业税的省份达28个,其余3省也有210个县(市)免征农业税,全年减免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约220亿元,8亿农民受益。二是继续加强和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全国30个省份用于粮食直补的资金达到132亿元,6.42亿种粮农民直接受益。良种补贴资金支出38.7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3亿元。另外,落实专项资金55亿元,对900多个产粮大县直接予以财力补助;对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免征增值税,运用关税政策鼓励进口国内短缺的农业生产资料。调动了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维护了粮食安全。三是支持农业和农民长远发展。2005年中央财政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国债项目资金和车辆购置税资金达988.73亿元,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98.46亿元,主要用于粮食主产区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积极探索采用投资参股、专项贴息等形式,更加有效地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引导、示范和带动效应。中央财政支持28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4亿元,其中80%实现了转移就业。不断增加用于扶贫开发方面的投入,2005年达到130亿元。继续大力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测土配方施肥等。
三、加大对社会事业投入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05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在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重在调整结构,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一是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2005年全国财政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3698.86亿元,增长18.7%。中央财政社会保障支出1635.82亿元,增长10.8%,完成预算的111%。其中,落实就业补助资金89.7亿元及其他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城镇新增就业970万人。积极支持东北三省开展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定了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方案。用于“两个确保”支出692亿元,绝大多数省份已基本完成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2亿元,应保尽保成果继续巩固。支持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和复退军人解困工作,大力支持抗灾救灾,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了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收费,并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和农民工管理服务的经费问题。二是支持加快教科文事业发展。2005年全国教育支出3974.83亿元,增长18.1%。中央财政教育支出384.38亿元,增长15.9%。2005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0多亿元,进一步扩大“两免一补”政策实施范围,使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3400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受益。中央财政用于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支出15亿元,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支出10亿元,继续支持实施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支出30亿元,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支出10亿元,有效改善了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7亿元,用于职业教育实验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和引导各地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加快技术型人才培养;安排专项资金32.6亿元,支持实施“211工程(二期)”、“985工程(二期)”等重点工程,支持创办世界一流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安排专项资金36亿元,继续支持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从2005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国家助学奖学金10亿元,进一步加强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2005年,全国科技支出998.83亿元,增长21.8%。中央财政科技支出599.48亿元,增长21.5%。重点支持了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等工作。2005年,全国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703.4亿元,增长19.8%。中央财政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99.27亿元,增长17%。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继续支持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送书下乡工程等。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大遗址等重要文物保护。三是促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2005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036.81亿元,增长21.3%。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83.43亿元(其中补助地方62.17亿元),比上年增长7.7%,用于支持建立健全疾病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和农村卫生等工作。安排补助资金5.42亿元,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试点范围由2004年全国县(市、区)的11.6%扩大到2005年的23.7%。设立20亿元禽流感防控基金,并实施了阶段性减免税政策,切实保障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需要,促进了家禽业恢复发展。四是保障国家政权建设。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政法专款48.1亿元,有效改善了基层政法机关的执法办案条件,并通过改进管理方法,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安排专项经费4亿元,继续支持“大通关”建设,初步实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目标;安排专款9.24亿元,继续支持有关省(区、市)进行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支持全国及各地区、各部门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05年,财政部门在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等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的同时,不断创新支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一是积极创新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机制。从2005年起,按照“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激励约束、分类指导”的总体思路,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资金,实施了以“三奖一补”为核心的政策措施,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财力安排向下倾斜、发展县域经济、精简机构和人员、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积极性。各省(区)在保持原有对县乡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的基础上,新增安排奖励补助资金108亿元,县乡财政困难加剧的势头得以遏制并开始向好的方向转化。二是大幅度增加转移支付。2005年除税收返还和体制性补助4143.01亿元外,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转移支付补助支出达到7341.01亿元,比2004年增长21.8%。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达到3812.07亿元,比2004年增长46.4%,用于中西部地区的比例达到90%以上。不仅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也有效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
五、深化财税等改革,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005年,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宏观调控,择机出台了一些酝酿多年的改革,推动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是税收制度改革成效明显。进一步完善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方案,研究明确了东北地区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政策,为下一步全面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了经验。认真研究个人所得税调整方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06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费用扣除额由每月800元提高至每月1600元,同时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管。进一步研究完善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和消费税政策的调整方案。此外,根据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自2005年1月1日起,各地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中央、地方负担比例由75:25改为92.5∶7.5,并实现先由中央财政统一退付,年底按负担比例结算,减轻了地方负担,促进了外贸发展。二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拓展。在中央和地方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了中央部门实物费用定额改革试点,实施了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完整性和公平性。加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稳步推进绩效考评试点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取得了新进展。2005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到所有中央部门,将33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3700多亿元财政资金全部纳入改革实施范围,有非税收入的中央部门也全部纳入了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实施范围;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以及200多个地级市和500多个县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和省级政府已经完成了政府采购管理与操作机构分设、职能分离的任务;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500亿元,比2004年增加了364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1%。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同意,从2006年起,采取国债余额管理方式,提高国债管理的透明度,防范财政风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已开始在6个中央部门以及5个省市模拟试点,效果较好。“金财工程”建设步伐加快,财政核心业务系统开发应用力度加大,并初步形成了纵向连接中央、省、市(地)三级,横向连接同级相关职能部门和预算单位的网络体系,为财政管理实现信息化奠定了基础。三是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补助支出229.37亿元,安置职工58.04万人;积极推进第二批74户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当年经费补助9.07亿元。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债转股改革,推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邮政等行业改革,出台了支持企业改组改制、分离办社会、债转股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了调整纺织品出口结构、化解贸易摩擦的出口关税措施,支持纺织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支持金融体制改革创新,重点支持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进行财务重组和改制上市,加强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定并落实了保险、证券以及资本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保值储蓄利息补贴29.31亿元,推动和支持29个省(区、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四是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积极运用税收政策遏止投机性炒房,促进了住房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五是支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2005年绝大部分省份“老粮”已经基本处理完毕。同时,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提高了粮食企业市场竞争力。
六、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一方面把依法理财、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和建设法治财政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不断强化财政自身监督,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落实全国人大有关决议和审计意见,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措施整改。一是财政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制定《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法》、《预算法》等重要财政法律法规的修订和立法工作。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财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取消财政行政审批项目39项、调整财政行政审批项目6项。二是会计基础工作不断强化。全面修订了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加快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与国际趋同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体系;重视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加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和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社会监督的作用;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统一组织实施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三是财政监督不断深化。进一步融合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着力推进财政监管机制建设;突出社会关注的重点资金监督,积极推进有效性监督,财政监督机制不断健全,财政监督效率不断提高。
此外,其他各项财政工作也取得很大成绩。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创新局面。作为主席国,成功举办了第七届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第六届亚欧财长会及与此相关的系列重要国际会议。形成了与七国集团(G7)的国际经济财政政策对话机制。首次中欧、中印、中印尼财金对话机制也正式启动或签署了谅解备忘录。进一步树立和提升了我国开放财政的良好形象。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广大财政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都得到明显提高。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及财政宣传、科研、培训等其他方面工作也取得不少新进展。
(财政部办公厅供稿,张峥、马学雷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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