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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生产总值302.1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5.13亿元,增长10%;第二产业增加值79.65亿元,增长8.9%;第三产业增加值107.37亿元,增长17.0%。人均生产总值11835元,比上年增长10.8%。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8.99亿元,比上年增长6.4%。完成建设规模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投资37.42亿元,占投资总额的29.0%。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2.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69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团场农牧工人均纯收入369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
一、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严格预算编制执行
一是继续坚持“一要吃饭,二是建设”和“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理财方针,按照“保吃饭,保稳定,保改革,保机构正常运转,保重点,继续过紧日子”及“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预算管理原则,除保证科教等事业投入法定增长及考虑调资和编制内人员增加因素外,其他一律实行零增长。按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顺序核定,对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据实安排,公用经费按规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业务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和财力可能予以安排。同时,对师一级经常性的补...
200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生产总值302.1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5.13亿元,增长10%;第二产业增加值79.65亿元,增长8.9%;第三产业增加值107.37亿元,增长17.0%。人均生产总值11835元,比上年增长10.8%。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8.99亿元,比上年增长6.4%。完成建设规模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投资37.42亿元,占投资总额的29.0%。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2.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69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团场农牧工人均纯收入369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
一、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严格预算编制执行
一是继续坚持“一要吃饭,二是建设”和“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理财方针,按照“保吃饭,保稳定,保改革,保机构正常运转,保重点,继续过紧日子”及“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预算管理原则,除保证科教等事业投入法定增长及考虑调资和编制内人员增加因素外,其他一律实行零增长。按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顺序核定,对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据实安排,公用经费按规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业务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和财力可能予以安排。同时,对师一级经常性的补助预算,按照在同等条件下“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的原则加以安排,将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管理,项目支出根据财力可能按优先顺序安排,进一步体现预算编制的公开、公正和科学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师、团场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预算编制报批程序和审核机制,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团场总预算会计核算体系不断完善。在日常预算管理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向各师了解预算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不断提高指导师团预算管理工作的能力。三是修订、完善兵团预算收支科目和总预算、总决算报表体系、汇总体系,建立了兵团预算执行情况月报分析制度。严格执行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用汇的审批、核销制度,加强对不需使用外汇额度出国经费的审核,全年共办理17个团组、72人次出国用汇审批和核销业务。四是进一步做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工作。针对兵团实际,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兵团控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上报小汽车基础信息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对购置小汽车的申请、审核和报批程序等有关事项,在各师财务部门推行使用小汽车控购审批系统软件,要求各级行政、政法和事业单位建立小汽车编制、实有等基础信息资料库,不断提高控购管理水平。
二、保障重点支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和保工资、保重点、保改革、保稳定、保正常运转的原则,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党政机关、政法机关的基本运转和教师工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低保人员生活费等按时足额发放。二是继续安排疾病防治、职工住宅抗震加固及危旧住房改造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的支出,加大了垦区洁净水工程、职工危旧住房、疾病防治等项目的支持力度。三是积极安排位于南疆的十四师皮墨垦区开发建设以及团场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支援地方等专项经费,并安排了团场基层连队的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的补助费。四是按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企业关闭破产、退耕还林粮食补贴、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资金、西部发展促进资金、供销企业挂账等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使用及建工师改制的财务工作,支持和促进企业改革。帮助建工集团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巴基斯坦等国承揽工程,2004年承揽工程总造价达8400万美元,不但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也对兵团施工企业起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五是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国债项目及兵团预算安排的基建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六是进一步落实科教振兴兵团的战略,保持了科技教育事业投入的法定增长。2004年兵团三级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8.5%;科技支出比上年增长26.95%。七是与相关部门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社保资金协同监管工作机制。2004年兵团预算安排的用于离退休人员、低保人员等社会保障资金达到40.3亿元,做到了“两个确保”。
三、贯彻团场和国企改革文件精神,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一是贯彻落实兵团农牧团场改革文件中涉及财政财务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企业改革。团场土地长期固定和划分“两用地”政策普遍落实,职工小额贷款规模进一步扩大,承包职工生产费自理比例达到80%以上。有22.3万户职工划分了“两用地”,96%的连队实行了民主选举连队领导干部,团场和连队普遍实行了政务公开;团场分配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团连管理职能进一步转变。二是国有企业联合、重组和结构调整力度加大。优势企业跨师、跨地区的联合、重组工作取得进展,国有企业破产重组工作继续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到2004年底,兵团师属企业改制面达87%,团办企业改制面达80%以上。随着团场和国有工交建商企业改革的深化,2004年兵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继续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在严重遭受自然灾害和棉价低落的情况下实现净利润8.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7.09%,比上年增盈2500万元。
四、加强预算管理,完善各项财务改革
一是根据国家财政改革的方向及新时期兵团财政财务工作的职能和特点,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和理顺了兵团财务局内设机构,规范了各部门的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及防范机制,在机制与制度上实现了预算的编制、控制与执行的分离,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产生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的土壤。二是在兵团、师两级扩大部门预算改革试点,兵团机关由2003年二个部门增加到六个部门,为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进行了探索。三是逐步建立预算指标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和总会计核算工作,为建立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和推进办公自动化奠定了基础。四是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2004年兵团政府采购资金达到4.97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节约资金5769万元,节约率10.41%。五是认真做好团场机构改革中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调研巡查,及时出台相关制度,确保了团场改革中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根据财政部安排,协助新疆、陕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兵团171个拟编入2005年中央预算内的分布在100多个团场的基建投资项目进行了核查。通过核查及时指出并纠正了存在的配套资金不落实、项目前期工作不符合规定要求等问题。二是组织6个检查组对兵团8个师20家关闭破产企业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了整顿统一着装、违规购置小汽车、清理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六小”工程竣工检查、危旧房改造及拖欠工程款等专项检查。
六、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检查验收和资金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检查验收。按照国家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完成了2003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团场自验、各师复验和兵团抽验三级验收,覆盖面涉及13个项目师。同时,组织了全兵团范围内的项目资金检查和重点多种经营项目抽查,使年度项目资金检查工作纳入了日常工作管理范围。二是完善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要求,认真组织完成了2004年兵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编报、下达工作。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办公室批复,及时下达了土地治理、多种经营、科技项目计划。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在全兵团范围内推行了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与项目单位自筹配套资金全部实行报账制的工作,并在农五师召开了报账制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进了报账制工作的实施。资金报账制的实施,受到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认可和关注。为激励各师和项目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和按时归还到期的中央财政有偿资金,兵团制定了相应的奖罚措施,各师及项目单位也有计划地积极安排归还到期的中央财政有偿资金,又一次获得中央财政的奖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稿,王淼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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