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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1558.93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1.40亿元,增长6.5%;第二产业增加值758.18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增加值519.35亿元,增长11.0%;人均生产总值5970元。外贸进出口总值17.7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3.59%,其中,出口总值9.96亿美元,增长13.85%;进口总值7.77亿美元,增长72.61%。
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215.40亿元,比上年增长21.57%。一般预算收入104.16亿元,增长18.83%,其中,增值税21.61亿元,增长19.22%;营业税27.05亿元,增长12.39%;企业所得税6.32亿元,增长18.96%;个人所得税4.31亿元,增长17.03%。一般预算支出356.94亿元,增长18.98%。超额完成了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和大口径财政收入预算任务,保障了全省重点财政支出需要。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
(一)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投资取向,省财政厅努力争取中央加大对甘肃省的支持力度。2004年,中央对甘肃省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工资性转移支付达60.3亿元,比上年增加11.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8.4亿元,有效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争取中央各类专项资金125亿元,比上年增加近4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省...
2004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1558.93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1.40亿元,增长6.5%;第二产业增加值758.18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增加值519.35亿元,增长11.0%;人均生产总值5970元。外贸进出口总值17.7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3.59%,其中,出口总值9.96亿美元,增长13.85%;进口总值7.77亿美元,增长72.61%。
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215.40亿元,比上年增长21.57%。一般预算收入104.16亿元,增长18.83%,其中,增值税21.61亿元,增长19.22%;营业税27.05亿元,增长12.39%;企业所得税6.32亿元,增长18.96%;个人所得税4.31亿元,增长17.03%。一般预算支出356.94亿元,增长18.98%。超额完成了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和大口径财政收入预算任务,保障了全省重点财政支出需要。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
(一)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投资取向,省财政厅努力争取中央加大对甘肃省的支持力度。2004年,中央对甘肃省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工资性转移支付达60.3亿元,比上年增加11.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8.4亿元,有效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争取中央各类专项资金125亿元,比上年增加近4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的农林水利、生态环境、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二)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2004年,甘肃省共争取世界银行畜牧综合发展、基础教育等项目贷款5447.8万美元,从世界银行提款报账3529万美元。争取英国海外发展署扶贫技术援助700万英镑,德国政府协议赠款800万欧元,全球环境基金(DEF)畜牧综合发展项目赠款1173万美元,完成3亿美元的罗定高速公路项目贷款技术性签约,开始实施3500万美元的亚行张掖小孤山水电项目,开始启动1亿美元的日元贷款风沙治理项目,争取中国银行豁免日本黑字还流甘光厂项目贷款债务600万美元,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经济的稳定发展。
(三)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县财源建设支持力度,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十五”期间,省财政每年都安排了特困县财源建设借款和少数民族地区财源建设贴息资金。根据各地区上报的财源建设项目,按照“扶优扶强、效益优先”的原则,筛选了一批依托当地资源优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特色突出、市场前景好、效益显著的项目进行扶持。2004年共下达特困县财源建设借款2123万元,少数民族地区财源建设贴息资金3890万元,扶持了武都县汉王水电站建设、迭部县达拉河水电站建设、阿克塞县东西合作综合开发利用石灰石项目、天祝饲料加工厂9000吨液态奶生产线等62个项目,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为帮助市县解决历史欠账,甘肃省参照财政部规范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充分结合省情,按照客观性因素、政策性因素和最低财政保障等因素,分别测算出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再进行转移支付。2004年,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总额达25.20亿元,比上年增加8.14亿元,比预计数增加4.41亿元,是实施转移支付制度以来省对市县补助力度最大的一年,有效缓解了市县财政困难,提高了财政保障水平。全省基本上做到了国家统一规定当年职工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按月足额发放,一些市县还补发了部分历年陈欠工资,14个市州均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并消化历年财政赤字1亿元左右,实现了历史性转变。
二、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按照分税制的改革方向,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坚持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市州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调动各级政府生财、聚财、理财的积极性。省级财政继续全面编制部门预算,向省人代会重点报送了15个部门的预算草案,预算内容更加规范和细化。同时,认真研究制定全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收支两条线”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改革进程。
(二)深化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范围。甘肃省在上年21个省级部门及所属188个二级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04年又新增了29个部门和108个二级预算单位,使改革试点部门达到50个、二级预算单位达到296个。2004年省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资金达到16.76亿元。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在上年5个部门进行试点的基础上,2004年,省财政厅对22个省级部门非税收入项目进行了清理规范,保证了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同时,省财政厅还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市州及其以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州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三)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建立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制度,确保评审工作科学公正。理顺政府采购信息报送体系,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的政府采购执行体系。2004年全省采购规模达18.7亿元,采购资金节约率达8.2%。
(四)改进和完善一般性支出管理办法,努力降低行政机关运行成本。结合甘肃省的实际情况,省财政厅研究修订了《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甘肃省省级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和《关于离退休干部车辆配备使用改革的暂行规定》,规定了职务消费,加快了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进程。
三、调整财政资金投向和结构,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
(一)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全省实行了取消除烟叶特产税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免征牧区农业税、农区牧业税,牧业税定额征收标准比照农业税税率降低15%等四项政策,对因此减少的市县财力部分,由省财政增加专项转移支付1.85亿元给予全额补助。在兰州市五区、嘉峪关市和金川区、天祝县进行了全面取消农牧业税试点。通过调整农业税收政策,2004年农牧民负担减轻2.27亿元,减负率由上年的42%提高到55.3%。同时,加快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到2004年底,全省已撤并乡镇312个,精简分流人员16859人;合并村组5073个,精简村组干部49772名;清理出乡村债务28.08亿元,并在崆峒区、敦煌市开展了化解乡村不良债务的试点工作。
(二)全面推开粮食直补工作,及时兑付直补资金,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甘肃省粮食直补风险基金用于对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方案》。在中央没有安排甘肃省直补资金的情况下,省财政厅从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2亿元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并在一个月内兑现到450万户农户手中,户均补贴达22.52元,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2004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28亿元,重点支持了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流域治理及抗旱救灾等项目,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生态建设方面,共安排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2.06亿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75亿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退耕还林任务45万亩,改善了农业生态基础,促进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四)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积极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是安排302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等,不断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筹集专项资金1860万元,扶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31个。二是筹集农业产业化资金3000万元,重点支持了一批经济实力强、科技含量高、辐射范围广的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筹集农业特产产业化财源建设资金2980万元,扶持市县农林特产品基地和产业化财源建设项目45个,大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培植地方财源和增加农民收入。
(五)积极做好农村扶贫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04年省财政完成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10.77亿元,较好地解决了不发达地区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同时,新增农民进城务工培训资金100万元,争取财政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补助经费500万元,安排青年农民科技培训资金500万元,积极支持了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资金340万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3个,支持开展提供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服务,鼓励和引导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开拓农产品市场,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四、围绕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和结构调整,积极推进企业改革
(一)支持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认真做好中央下划企业和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费用的审核、使用、监管工作及有关企业的破产清算预案的论证、制定及确认工作,并依据《甘肃省省属企业关闭破产资金专户管理办法》,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预算关闭破产专项补助资金,保证了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2004年省级财政安排资金1亿元,积极争取中央资金21.42亿元,支持了白银深部铜矿、有色21冶等16户企业的关闭破产及职工安置工作。
(二)积极支持企业主辅分离和以税还贷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声誉。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甘肃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试点办法》,推动甘肃省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对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继续事项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精神,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2003年外汇借款以税还贷政策,并组织开展了2002年退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地支持并促进了企业按期还贷,化解了企业财务风险,维护了企业国际声誉。
(三)贯彻国家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精神,促进全省外贸企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做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精神,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维持现行增值税中央、省、市(州)分享格局,建立出口退税由中央、省、市(州)共同负担的机制。2004年办理出口退税5.14亿元,解决2003年以前年度欠退税2.91亿元,促进了外贸企业的发展。
五、积极支持社保、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建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巩固“两个确保”,大力促进再就业。2004年全省筹集社会保险基金11.3亿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4.94亿元,确保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继续完善再就业政策体系,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积极配合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办法,推进“三条保障线”并轨。
(二)积极开展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一是积极筹措资金3.66亿元,确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按时发放。二是配合省民政厅制定印发《甘肃省农村医疗救助管理试行办法》,及时拨付农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1000万元,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促讲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及时拨付救灾资金2.14亿元,用于地震灾区补助、灾民口粮补助及其他补助,较好解决了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四是拨付抚恤救济经费5241.13万元,退伍士兵和军队移交地方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7598.7万元,落实中央补助资金3793万元,特困残疾人重点康复等经费180万元,较好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问题。
(三)加大公共卫生投入,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2004年实现医疗卫生支出13.65亿元,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积极筹措资金1.97亿元,支持动物疫病检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等工作。同时,省财政厅会同省卫生厅制定印发了《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从试点原则、组织管理、资金筹集、转户运行、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运行,并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应负担资金715.57万元(中央财政补助350万元、省预算安排365.57万元),按照参与人数全部拨付各试点县。
(四)进一步加大科技、教育事业投入。一是拨付教育支出53.62亿元,重点支持了农村教育“普九攻坚”、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义教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项目,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缓解了农村教育资源短缺和师资不足的矛盾。二是拨付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支出3.81亿元,重点支持了科技成果转化、重点院所能力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项目,有效保障了全省各项科研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三是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和少数民族边远山区、牧区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2004年,在全省基本实现了10个牧业县,116个牧业乡,每县有1所寄宿制民族中学,每乡有1所寄宿制民族小学的建设目标的基础上,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继续完善边远山区和牧区继续教育体系。
六、坚持依法理财,不断加强财政监督
(一)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加大财政监督力度。一是拓展监督领域,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财政监督质量和综合效果。省财政厅先后开展了粮食直补资金、灾后重建经费、禽流感防治专项经费等财政资金专项检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二是坚持内外监督并重,继续开展内部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的检查,强化对预算编制、执行的监督。按照“抓项目、促发展,抓管理、促效益”的思路,全面开展了“农业综合开发规范管理年”活动,促使全省农业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2004年还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了扶贫资金报账制度。三是认真开展了整顿统一着装、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置、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以及利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等清理工作。
(二)坚持依法征管,规范财政收入行为。一是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认真清理并停止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收稽查和税收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偷税骗税等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税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公平性。继续完善违法票据举报奖励、零散税收委托代征等行之有效的办法,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二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和政府性基金的审核,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控制收费规模。参与制定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配合省物价局下发《甘肃省环保系统监测站专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甘肃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并整理汇编了2003年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同时,积极开展了各种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认真检查了各地、各部门贯彻中央和省上有关治理“三乱”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规范了收费行为。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了财政票据年度审验工作。通过对516个单位的年审,重点稽核了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以及收费和罚没票据使用等情况,2004年,共查处违纪资金412.8万元,罚款入库数22.9万元。
(三)继续开展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专项检查,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一是加强《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宣传,全面开展了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活动。二是强化会计监督,加强会计中介机构的监督,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体制,规范了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三是积极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完成了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提高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加强财政法制管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认真做好财政法规的清理和修订工作。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安排,对涉及财政厅财政许可事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全面进行了审查和清理,共清理出相关法规65件。在此基础上,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提出处理意见,保留了34件,修订2件,废除29件。针对“甘肃省罚款没收财物、票据和罚没许可证”等三个财政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修订了《甘肃省罚款没收财物管理办法》。二是切实加强财政法制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省财政部门行政复议、应诉和处罚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及时调查分析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
七、认真开展财政专题研究,不断提高财政理论水平
省财政厅先后撰写完成了《公共财政改革与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甘肃财政收支结构与经济发展结构分析》、《关于积极防范甘肃财政外债风险问题的研究》、《西部大开发中的财政政策研究》、《对甘肃利用世行贷款政策的思考》、《发展县域经济壮大地方财源》等一系列课题和调研报告,提出了加强财政管理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议。在第四次全国优秀财政理论研究成果评选中,有4项获奖,其中获特别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同时,按照财政部要求,分季度编写完成了“甘肃省财政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报告”,在参考比较全国和周边地区财政经济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对甘肃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和经济运行的质量状况以及环境情况进行分析,预测财政经济走势,提出了实施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甘肃省财政厅供稿,冉英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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