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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四川省实现生产总值65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94.2亿元,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2690亿元,增长17.7%;第三产业增加值2471.8亿元,增长10.9%。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648.5亿元,比上年增长22.7%;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4亿元,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9.9元,增长9.5%。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04年,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85.78亿元,为预算的114.71%,同口径增长21.47%,在连续几年高位增长的基础上,增幅创九年来的新高。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94.40亿元,为预算的109.93%,增长24.36%;非税收入完成91.38亿元,为预算的133.38%,增长13.33%。全省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完成213.06亿元,为预算的102.78%,增长18.01%。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完成73.11亿元,增长18.01%。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95.25亿元,为预算的90.18%,增长22.25%,其中:农业方面支出增长22.1%,教育支出增长12.5%,科技支出增长11.8%,社会保障支出增长21.29%,行政管理费支出增长20.47%,公检法司支出增长22.89%。全省财政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一般预算收支累计净结余2.06亿元,这是自1987...
2004年,四川省实现生产总值65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94.2亿元,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2690亿元,增长17.7%;第三产业增加值2471.8亿元,增长10.9%。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648.5亿元,比上年增长22.7%;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4亿元,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9.9元,增长9.5%。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04年,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85.78亿元,为预算的114.71%,同口径增长21.47%,在连续几年高位增长的基础上,增幅创九年来的新高。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94.40亿元,为预算的109.93%,增长24.36%;非税收入完成91.38亿元,为预算的133.38%,增长13.33%。全省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完成213.06亿元,为预算的102.78%,增长18.01%。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完成73.11亿元,增长18.01%。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95.25亿元,为预算的90.18%,增长22.25%,其中:农业方面支出增长22.1%,教育支出增长12.5%,科技支出增长11.8%,社会保障支出增长21.29%,行政管理费支出增长20.47%,公检法司支出增长22.89%。全省财政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一般预算收支累计净结余2.06亿元,这是自1987年连续出现赤字以来全省首次实现结余。
一、搞好服务,管好资金,着力解决“三农”问题
(一)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落实中央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和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的政策,取消了57个民族县农牧业税及附加。省财政及时分配下达了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取消农牧业税及农业特产税财政减收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深入开展涉农收费的专项治理工作,减免了农民个体经营、建房、进城就业等相关收费。成都等地还开展了乡镇机构配套改革,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二)全面落实粮食直补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全力以赴、精心实施,于4月底前将粮食直补资金5.2亿元及时、足额兑现到了农户,调动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和财政部的通报表彰。
(三)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全年省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达34.2亿元,比上年增长29.1%,高于全省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21.5个百分点。一是支持了中低产田改造、红层打井找水、干旱地区集雨节灌、水库渠系配套、病险水库整治等一大批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支持了“千万农民工培训”、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项目试点等工作;三是全面落实教育、卫生等新增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和各项政策,支持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启动了农村困难学生“两免一补”工程,建立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四是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了奖励扶助制度。地方各级财政还安排专款1753万元,支持了5县146万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建立了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安排救助资金5816万元,为28.33万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提供了医疗救助。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保障公共需要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障工作,保证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中央和全省各级财政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0.7亿元,对151.5万城镇“低保”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进一步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安排拨付中央和省级专款1.6亿元,努力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加强救灾救济和社会抚恤工作,省级财政安排拨付救灾资金2.4亿元,重点支持了川东北地区的抗洪救灾工作,缓解了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
(二)积极落实科教兴川战略。各级财政安排教育、科技支出132.2亿元。启动了民族地区“两基”攻坚战略。对省属高校贫困学生给予了伙食补助。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助学贷款机制。落实了中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了职业教育发展。加大了青年科技基金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支持的青年学术带头人比上年增长15%,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增长10%,促进了人力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
(三)切实保障政权运转。足额安排工资性支出,继续扩展财政直发工资改革范围,2004年,全省已有14个市州本级和8个县纳入了工资发放监控管理系统。省财政累计专调工资资金117亿元,保证了应由财政负担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按时足额发放。建立了县级公安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了基层公安机关办案条件,维护了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
三、创新体制,调整结构,努力支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积极支持经济发展。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通过加大投入和充分发挥财政贴息的导向作用,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动全省新型工业化进程。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兑付出口退税陈欠9.81亿元,办理当年出口退税20.89亿元,促进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对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在财政政策上实行同等待遇,中央下达和省级安排的科技三项费用用于民营科技企业的比重接近50%。全面清理各类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取消了2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改善了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环境。
(二)推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全年投入环境保护资金达1.3亿元,比上年增加近2.4倍,支持了生态建设“五大工程”和水污染治理。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1亿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下拨中央和省级资金67.7亿元,支持了“天保”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建设。认真落实中央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由补助粮食改为补助现金、对世行贷款林业项目债务给予豁免及挂账的政策,促进了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
(三)继续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完成了省属22户国有企业脱钩改制善后工作,开展了7户中央下放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积极筹措森工企业职工抚恤、遗属补助及富余职工安置费。配合有关部门理顺国有资产管理关系,促进了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的形成。
四、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全面推进财政改革
2004年,四川省财政改革向市州和县级全面推进,21个市(州)本级和127个县级实施了部门综合预算改革试点,16个市(州)本级和111个县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或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相结合的改革。财政管理改革在细化部门预算指标体系、优化国库资金支付流程、创新账户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果。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全省绝大部分市、州实行了“管采分离”的改革,政府采购形式进一步创新,规模继续扩大,效率不断提高。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初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科学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制定了关于加强经营土地收支预算管理的配套措施,初步规范了经营土地收支的综合预算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省财政加强了对市级财算工作的分类指导,按照“县努力、市尽责、省帮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2003年市、县财政运行及其改革成果进行了量化考核,调整了转移支付系数,兑现了奖惩,调动了市、县政府进一步抓好增收节支工作的积极性。通江、北川等县结合自身实际,探索“乡财县管”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川省财政厅供稿,邹英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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