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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海南省实现生产总值790.1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7.3亿元,增长8.0%;第二产业增加值201.17亿元,增长15.8%;第三产业增加值301.65亿元,增长9.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22.5亿元,比上年增长16.7%。全年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完成34.02亿元,增长49.4%。旅游业保持较快发展,全年共接待旅游过夜人数1402.89万人,比上年增长13.7%;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11.01亿元,比上年增长18.7%。
2004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57.0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比上年增长11.1%,考虑取消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以及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同口径增长21.2%;全省财政总收入169.05亿元。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28.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比上年增长9.5%,同口径增长13.7%;省本级财政总收入124.1亿元。全省地方财政支出127.2亿元,完成预算的88.4%,比上年增长20.7%,全省财政总支出142.08亿元。省本级地方财政支出53.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增长15.8%,省本级财政总支出103.85亿元。
一、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实现市县调资目标
2004年,海南省省级财政对市县各项转移支付补助达31.76亿元。在市...
2004年,海南省实现生产总值790.1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7.3亿元,增长8.0%;第二产业增加值201.17亿元,增长15.8%;第三产业增加值301.65亿元,增长9.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22.5亿元,比上年增长16.7%。全年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完成34.02亿元,增长49.4%。旅游业保持较快发展,全年共接待旅游过夜人数1402.89万人,比上年增长13.7%;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11.01亿元,比上年增长18.7%。
2004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57.0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比上年增长11.1%,考虑取消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以及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同口径增长21.2%;全省财政总收入169.05亿元。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28.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比上年增长9.5%,同口径增长13.7%;省本级财政总收入124.1亿元。全省地方财政支出127.2亿元,完成预算的88.4%,比上年增长20.7%,全省财政总支出142.08亿元。省本级地方财政支出53.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增长15.8%,省本级财政总支出103.85亿元。
一、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实现市县调资目标
2004年,海南省省级财政对市县各项转移支付补助达31.76亿元。在市县地方一般预算支出中,省级转移支付补助占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38%,部分市县占70%以上。为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水平达到海南统一加浮动(工资前4项上浮)70%”的调资目标,财政部门会同编制、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等部门就市县编制、工资、财政、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省对市县工资调标转移支付方案,2004—2006年省财政需安排市县工资调标转移支付资金10.57亿元。2004年省财政向市县拨付工资调标专项补助资金2.4亿元。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全省所有市县实现了工资前4项最低上浮50%的调资目标。同时,为确保工资调标后不发生新的拖欠,制定了市县工资专户管理办法,建立了确保市县工资发放的保障机制。
二、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2004年,全省用于农业的投入9.7亿元(不包括基本建设中的支农支出),比上年增长38.34%。省级财政投入11亿多元(含基本建设中的支农支出),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治、农村水利建设、农业科技示范、民房改造、小城镇建设、退耕还林工程等。农业综合开发整治农田18.8万亩,修建灌溉渠道1175公里,修整机耕路531公里。2004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琼海市视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时,对海南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给予了肯定。2004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现场会在海南陵水县召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海南省田洋整治、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给予了较好评价。在增加“三农”投入的同时,通过农村税费改革,着力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在改革中真正得到实惠。
三、发展教科文卫事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2004年,海南省级财政教育投入在总规模不断增加的基础上,支出重点向农村、少数民族和困难农庭倾斜。2004年,省级财政投入5.3亿元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其中2500多万元用于资助县乡困难学生入学,为41.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5940名少数民族寄宿班学生提供生活补助。投入1.9亿元用于县乡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教学楼建设。在保证科技投入法定增长的前提下,按照“资金随项目走”的原则,对科研院所予以扶持。文体广播电视事业一直是海南省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2004年,省级财政投入1.88亿元用于省文化公园(图书馆、博物馆项目)建设和市县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投入1.67亿元重点支持建立疾病控制系统、建设改造医院病区、购置医疗设备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在琼海市、澄迈县、五指山市进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试行)》等制度,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明确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县、乡(镇)农税征收机关征收,并纳入非税网络系统征缴。
四、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活困难
2004年,中央财政下达海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5亿元,比上年增加16.7%。省级财政及时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按时下达资金,保证了全省35万名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04年,海南省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专项资金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76亿元,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了三条保障线与再就业的配套措施。重新修订了海南省下岗失业人员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实施细则,简化贷款担保程序,降低贷款门槛,加快推进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截至2004年10月,全省共发放贷款200多笔,贷款金额452.5万元。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配套安排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863万元,预拨资金2100万元,用于解决企业军转干部历年资金拖欠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企业军转干部养老、医疗保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企业军转干部养老、医疗保险的申报、办理程序以及缴费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生活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及时领取生活补助。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农村税费改革。2004年,海南省在取消乡统筹、村提留、屠宰税、农村教育集资等税费的基础上,取消了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2004年全省农民人均负担10.48元,比上年减少21.22元,减幅67%;亩均负担20.19元,比上年减少39.01元,减幅66%。为了确保农民减轻负担后不反弹,海南省财政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了乡镇撤并、人员分流,调整教育布局、整合教育资源、撤销乡镇教育办公室,清理涉农收费,核查和消化乡村债务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改革。省本级在推行部门预算改革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综合预算的范围,编制2005年部门预算时,将政府举办的省属各类学校的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列入部门预算。从2004年1月1日起,将40项行政事业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市县财政也加大了综合部门预算改革的力度,不断规范和细化部门预算编制。
(三)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从2004年7月1日起,省本级新增50个预算单位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至年底,全省已有123个省直单位实行了这项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资金扩大到除基本建设支出外的所有预算内资金。从2004年4月1日起,将省直差额拨款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单位纳入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网络发放范围。截至2004年年底,全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186个,试点资金30.6亿元(包括工资统发和政府采购资金),比上年增加22.8亿元。
(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针对乡镇财政收支困难、管理混乱、人员超编、债务膨胀等问题,2004年,海南省财政厅对乡镇财政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制定了“乡财县管”改革方案。“乡财县管”改革的核心是市县财政部门参与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建立规范的乡镇财政业务程序,减少财政资金使用的随意性,维护乡镇财政预算的严肃性,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方案经省政府批转下发,2005年在琼海市先行试点。
(五)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在规范和完善省本级和市县本级非税收入征管改革的基础上,海南省财政厅进一步扩大政府非税收入实行网络化系统征缴的范围,制定下发了《乡镇非税收入征管改革指导意见》,推动乡镇非税收入网络系统征缴工作。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举报违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行为的奖励暂行办法》、《海南省罚没物品处理办法》和《海南省社会抚养费管理暂行办法》。清理整顿行政许可收费和行政审批收费工作,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12项,减免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37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7项。
(六)政府采购工作。2004年,海南省制定了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科学编制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省本级政府采购资金完成2.97亿元,比上年增长22.9%。协议供货范围扩大,计算机、空调、复印机等常用办公设备和车辆保险等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产品和供应商,在协议有效期内由各单位自行选择中标产品和供应商,提高了采购效率。完善政府采购运行规程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同时加大对供应商履约和各单位验收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提高采购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
(七)“金财工程”建设。网络建设和系统安全建设方面,实现了连接财政部—省财政厅—市县财政局的网络体系,按计划完成了财政部统一部署的网络安全一期项目建设任务。应用软件建设方面在已使用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管理(含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资统发管理、债务管理等系统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金财工程”总体规划的要求,整合优化现有应用系统,开发并试运行海南省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同时,研究和梳理“财税库行”联网业务需求,启动了“财税库行”联网系统的开发工作。
六、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2004年海南省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对全省10个市县2002~2003年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跟踪问效,重点检查了1264个项目,共查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403万元,占被检查专项资金总额的3.53%。组织155个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检查单位1730个,查出应缴各种税费收入4.15亿元,追缴入库(户)2.99亿元。开展200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省本级各执收执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以及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检查。与监察部门联合对全省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情况进行清理,全省清收拖欠公款530万元。对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进行清理,清退保险费49.19万元。对省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掌握了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情况,为建立更全面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控系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还对行政机关着装情况进行了清理整顿,并全面修订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七、清理政府债权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对省、市县、乡镇政府建省以来借用内、外债和担保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初步摸清债权债务底数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了一批有影响的国外贷款项目,通过加大催还债务力度、处置抵押品、协调推进“半拉子”项目建设、帮助盘活存量贷款资产等多种手段清欠外债,2004年共收回欠款4552万元。动用偿债准备金,主动垫还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欠款1500万元,避免了罚息和滞纳金支出,减少了损失。2004年,海南省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一起,对1998年6月1日至实行粮食市场化改革之前新发生的亏损进行清理审计。从省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3768万元用于省直粮食企业改革安置职工经费,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分流安置富余职工等。开展全省供销社的财务挂账分解落实工作,将全省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5.9亿元分解落实到每个供销合作社企业和基层供销社,为后期消化挂账做好准备。
(海南省财政厅供稿,郑学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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