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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3320.10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11.38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1288.26亿元,增长17.1%;第三产业增加值1220.46亿元,增长10.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54.86亿元,同比增长27.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973.41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全年海关进出口总额42.8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3%,其中,出口总额23.96亿美元,增长21.6%。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3.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4.4。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90元,比上年增长11.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5元,增长10.1%。
2004年,广西财政收入完成403.74亿元,完成预算的111.2%,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62.33亿元,增长18.3%。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完成124.77亿元,比上年增长21.6%;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37.77亿元,增长16.8%。广西财政支出完成504.47亿元,比上年增长14.4%。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一、狠抓收入征管,实现财政收入突破
2004年,广西各级财政部门确立了财政收入突破400亿元的目标,将目标任务在财政、国税、地税等征管部门间进行分解,明确各收...
200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3320.10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11.38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1288.26亿元,增长17.1%;第三产业增加值1220.46亿元,增长10.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54.86亿元,同比增长27.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973.41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全年海关进出口总额42.8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3%,其中,出口总额23.96亿美元,增长21.6%。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3.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4.4。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90元,比上年增长11.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5元,增长10.1%。
2004年,广西财政收入完成403.74亿元,完成预算的111.2%,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62.33亿元,增长18.3%。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完成124.77亿元,比上年增长21.6%;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37.77亿元,增长16.8%。广西财政支出完成504.47亿元,比上年增长14.4%。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一、狠抓收入征管,实现财政收入突破
2004年,广西各级财政部门确立了财政收入突破400亿元的目标,将目标任务在财政、国税、地税等征管部门间进行分解,明确各收入组织部门的职责,组织开展重点行业税源分析工作,并组织督查组对各市财政收入组织工作进行督查。通过狠抓收入征管,全年完成财政收入403.74亿元,其中非税收入完成74.20亿元,比上年增加17.0亿元,增长29.7%,占全自治区一般预算收入的31.2%。
二、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做大财政“蛋糕”
(一)积极争取中央国债和其他财政资金。按照国债投资的方向和重点,积极参与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债项目的筛选和推荐工作。2004年,争取到国债资金21.35亿元,其中:中央国债资金21亿元,国债转贷3500万元。同时强化对国债项目的监管,防止国债资金的流失和违规使用。2004年共向中央争取国债和其他中央投资24.56亿元,用于工业、水利、交通、林业、扶贫等方面的项目建设。
(二)支持优势骨干企业。2004年,广西自治区本级安排1亿元资金,重点支持一批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龙头企业资产重组和国企改制,促进广西经济结构调整和提升市场竞争能力。通过财政贴息、补助,自治区本级安排1.31亿元资金支持了汽车、制糖、铝业、医药、钢铁机械、电子及信息化、建材、化工等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36项,并带动银行贷款11.59亿元,企业自筹资金12.79亿元。自治区安排结构调整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龙头企业资产重组和国企改制,支持自治区直属煤炭等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支持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积极筹措安排6亿元资金,投入防城港20万吨级泊位、钦州港10万吨级航道工程、企沙工业园区、钦州沿海工业区、北海出口加工区等27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改善临海工业发展条件,促进广西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进程。二是支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南宁市筹措85.5亿元建设资金,自治区本级投入5.30亿元,完成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期工程,新建成49.6公里的城市道路、永和大桥和竹溪大道立交等4座立交桥,完成了市容景观“1858”工程和市区351条小街小巷的维修改造,确保了博览会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顺利建设和如期完工,保障了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中国一东盟博览会的成功举办。
(四)促进外经贸较快发展。2004年,广西自治区本级分别安排出口退税超基数负担专项资金3000万元和外贸发展促进资金1500万元,并争取到中央安排的外经贸发展各类专项资金共7800万元,促进了广西外经贸的较快发展。
三、加大支持“三农”力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大财政支农力度。2004年广西财政支农总支出46.49亿元,比上年增加16.56亿元(含中央财政退耕还林基金由中央改列地方支出12.83亿元)。重点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退耕还林等工作。
(二)支持农业产业化。2004年,广西自治区安排2.39亿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经费,积极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小型水利治旱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加快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安排1.61亿元用于林业建设,同时,中央财政补助广西林业生态建设资金2.42亿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1.73亿元,退耕还林现金补助6100万元,林业小型公益项目建设资金160万元),为管好用好这些“绿色工程”建设资金,以确保广西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广西自治区对试点面积进行适当调整,提高了各地对森林管护的积极性。安排3800万元(包括中央补助3300万元)疫病救灾补助经费,用于高致病禽流感疫情防治和扑杀补偿,维护了社会稳定。逐步增加对县以下农村人畜饮水、农村沼气、农村小型水电等公益设施建设投入,通过财政补助、财政贴息等方式,全年共安排农村公益事业支出1.04亿元。2004年,广西财政厅争取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29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的扶贫配套资金为1.5亿元,广东帮扶资金2000万元,扶贫贴息贷款指导性计划8.50亿元,促进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三)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全年安排技术与推广经费7.08亿元,其中:农业技术与推广经费6.04亿元,林业技术与推广经费6600万元,水产畜产技术与推广经费3800万元,重点加强优质新品种的选育和引进,加强节水灌溉技术、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精深加工和贮运技术、生物工程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壮大农业科技的支撑体系,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科技含量。自治区本级全年安排农业信息与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经费1230万元,支持加快实施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制度,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流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自治区本级全年安排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经费4300万元,其中: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经费400万元,农产品综合检测中心建设经费600万元,农产品流动检测工作站建设经费300万元,水产畜产安全与检测建设经费1100万元,标准化、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经费1900万元,促进广西与国际接轨的地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农产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推行,支持做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全年投入900万元农业科技和农业技能培训费用,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四)粮食直补政策。2004年,广西自治区财政安排2500万元专项资金,落实中央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对武鸣等18个粮食主产县(市、区)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政策,使粮农在订单收购价格以外每销售1公斤粮食就能得到8分钱的补贴,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全自治区粮食种植面积实现恢复性增长。
四、合理安排支出,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一)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2004年,广西各级财政部门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支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劳动保障事业费等)76.54亿元,比2003年增加2.8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10.64亿元,比2003年年初预算增加了7000万元,增长7.02%;安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10.11亿元,确保全区70.28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9300万元,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安排落实再就业资金4.63亿元,确保再就业政策的落实;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23亿元,截至年底,全区59.96万低保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了应保尽保;落实救灾资金1.89亿元,救济灾民268万人,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4.27万间,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自治区财政下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000万元,解决农村五保户和贫困户家庭成员看病难问题。自治区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00万元,并预拨2005年的新增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400万元,妥善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2004年,全自治区落实优抚安置经费2.82亿元,解决了10.85万名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以及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2319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确保优抚安置对象的生活。安排医疗卫生支出2.38亿元,比2003年增长8.16%,为建立健全广西公共卫生体系奠定了基础。2004年,平果、陆川、藤县3个试点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总数达124.8万人,占3个县农业人口的63.35%,比2003年提高了4.02个百分点;有153.7万人次农民受益,比2003年增加151.1万人次,财政共补助资金3100万元,比2003年增加2400万元。
(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04年,广西财政投入教育支出90.54亿元,比上年增加11.44亿元,增长14.5%。重点组织实施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二期、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二期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两基”攻坚。认真做好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收到县管理工作,推行工资专户制度,对工资资金实行封闭运行和管理,并由财政统一发放教师工资,确保了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有效地遏制了拖欠教师工资现象。制定了中小学的公用经费标准及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确保广西中小学的正常运转。进一步完善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制度,积极推进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的“两免一补”工作,确保贫困学生的顺利就学。稳步推进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和文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三)支持科技和文化事业发展。安排资金支持工业兴桂科技支撑项目、科技服务“三农”项目、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村村通广播电视和广西民族博物馆建设等若干重大科技文化项目。
(四)支持政法机关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改善公检法司机关的装备和基础设施条件。
(五)支持基层缓解财政困难。2004年自治区对市县的各项补助达199.31亿元,比上年增加13.64亿元。继续支持实施东巴凤基础设施大会战,当地70多万人民得到实惠。
五、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机制
(一)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按照中央的要求,2004年农业税税率总体上降低1个百分点。经过调查测算,确定广西税改后农业税税率为6.5%的地方降为5.5%,农业税税率为6%的地方降为5%,全自治区严格按照减税比例调减到户,同时取消了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农民减少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负担10.2亿元。其中农业特产税比上年减少8.98亿元,下降79.7%,农业税减收1.22亿元,下降15.26%。同时,各级农业税征收机关积极转变工作重点,大力加强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工作,努力增加农业税收收入,农业税收(剔除政策性减收因素)仍比上年同期增长。
(二)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根据《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批复2004年自治区本级各部门预算。完善各项经费的支出标准。2004年报送自治区人大审批部门预算的单位由2003年的43个扩大到57个。
(三)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一是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在2003年40个部门进行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04年,自治区本级新增30个部门实施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试点,全区实施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的县比上年增加了2个,改革试点单位增加了633个,上缴财政专户累计金额增加24.28亿元。二是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截至2004年底,全区已有自治区本级、南宁、玉林、柳州、梧州、贵港等5个市共743个单位进行了按部门实施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比上年增加了4个市698个单位。其中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试点部门增加了49个。全年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达用款额度40.57亿元,办理支付业务5.2万笔,实际支付资金37.61亿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6464笔,支付资金25.91亿元;财政授权支付4.55万笔,支付资金11.70亿元,用款额度留存2.96亿元,留存率为7.3%。
(四)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政府采购信息披露等有关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2004年广西14个市和68个县(市)开展了政府采购工作,全区实际完成采购合同金额42.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2%,节约资金5.34亿元,节约11.2%。
(五)推进和支持“金财工程”建设、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其他各项改革。继续开展企业绩效评价工作,为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准备。
六、依法理财治税,强化监督管理
(一)贯彻《行政许可法》。2004年,广西财政部门全面清理了本系统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进一步清理各项收费政策并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取消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80项,全年减轻企业负担约5000万元。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和彩票资金管理,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优化投资环境。
(二)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完善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执业人员的资格管理,狠抓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工作;继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指导单位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会计执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开展200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狠抓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建设,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等等。组织开展了以行政事业单位为重点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对211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出资产不实1685万元,负债不实2324万元,收入不实1200万元,支出不实853万元,结余不实3209万元;查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未缴入国库170万元,预算外资金收入未缴存财政专户1152万元;查出账外设账单位3个,金额20万元,私设小金库单位2个,金额3.68万元。
(三)组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采取全面统计调查与重点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项目申报立项、资金的筹集、分配和划拨是否规范,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项目完成后是否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和结算。从全自治区调查统计汇总情况看,2003年度广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总投资为4.9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资金2.14亿元,自治区财政投入资金1.37亿元,县(市)级财政投入资金4908万元,自筹资金6948.65万元,实际使用项目资金3.59亿元,项目完成程度为72%。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贵港、百色、崇左等8个市及23个项目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涉及项目资金2.39亿元,占2003年度项目总投资的48%。在检查过程中,针对部分市、县在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其提出了较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协助财政部做好国债专项资金检查和城市建设资金调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对桂林市国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对桂林市城市建设资金进行调查的通知》,与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一起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04年3月初至4月中旬对桂林市1998年至2003年国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桂林市1998年以来城市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冯翊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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