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04年,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1549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5.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78.3亿元,增长6.9%;第二产业增加值8724.5亿元,增长19.2%,其中工业增加值7799.3亿元,增长21.1%,第三产业增加值4987.9亿元,增长12.3%。人均生产总值16925元(按现价汇率折算为2045美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4.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589.3亿元,比上年增长37.7%。其中,第一产业投资249.7亿元,增长48.2%;第二产业投资4577.1亿元,增长42.0%;第三产业投资2762.5亿元,增长30.3%。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83.4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607.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6.1%;其中出口358.7亿美元,增长35.0%;进口249.1亿美元,增长37.7%。新批合同外商投资21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3.7%。实际外商投资98.2亿美元,增长32.4%。农民人均纯收入3507.4元,比上年增长11.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89.3元,增长12.0%。
2004年,山东省财政性总收入(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交中央税收、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外收入和社会保障基金收入)达到2680亿元,比上年增加526.7亿元,增长26.3%。其中上缴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542.53亿元,增长22.81...
2004年,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1549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5.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78.3亿元,增长6.9%;第二产业增加值8724.5亿元,增长19.2%,其中工业增加值7799.3亿元,增长21.1%,第三产业增加值4987.9亿元,增长12.3%。人均生产总值16925元(按现价汇率折算为2045美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4.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589.3亿元,比上年增长37.7%。其中,第一产业投资249.7亿元,增长48.2%;第二产业投资4577.1亿元,增长42.0%;第三产业投资2762.5亿元,增长30.3%。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83.4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607.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6.1%;其中出口358.7亿美元,增长35.0%;进口249.1亿美元,增长37.7%。新批合同外商投资21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3.7%。实际外商投资98.2亿美元,增长32.4%。农民人均纯收入3507.4元,比上年增长11.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89.3元,增长12.0%。
2004年,山东省财政性总收入(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交中央税收、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外收入和社会保障基金收入)达到2680亿元,比上年增加526.7亿元,增长26.3%。其中上缴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542.53亿元,增长22.81%。全省地方财政收入828.33亿元,相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6.05%。全省地方财政支出1189.37亿元,比上年增长17.69%。全省当年收入,加中央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及上年结转收入等551.35亿元,收入共计1379.68亿元;当年财政支出,加上解中央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186.17亿元,支出共计1375.54亿元。全省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4.14亿元,连续18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一、挖掘增收潜力,保证财政收入增长
2004年,面对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的压力,山东省各级财政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严格依法治税管费,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切实提高两个比重”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深入挖掘增收潜力。省财政配合税务部门加强了对交通运输、房地产等行业税收征缴情况的排查摸底,强化了营业税征管;完善、推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建立非税收入月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激励性转移支付,完善营业税超收返还办法,调动了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优化收入结构的积极性。济南、青岛市开展了财税、工商等部门之间的企业基础信息比对及共享工作,从源头上加强了对税源的监控;莱芜、聊城市实行局长收入分工负责制,明确责任,严格考核;济宁、临沂、德州市加大了对县区收入工作的督导、考核力度。县级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过亿元的县(市、区)达到134个,荣成、文登、邹城3个县级市的地方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超过5亿元的县(市、区)有31个。
二、灵活运用财税杠杆,大力促进经济发展
2004年,各级财政部门灵活运用财税杠杆,齐心协力抓落实,大力促进经济发展。一是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全省完成基本建设支出59.10亿元,利用中央国债资金23.16亿元,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4亿多元,强化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二是适时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为全省个体工商业户减轻税负6.15亿元,较好地促进了个体经济发展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三是协调国税、地税部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兑现税收优惠政策160多亿元,优化了发展环境,增强了企业竞争力。四是积极安排出口退税资金,认真落实招商引资和出口奖励政策,全省完成出口退税291.38亿元,省级财政拨付出口扶持及奖励资金7000万元,较好地促进了外贸出口。五是省财政设立了旅游项目开发贷款担保资金,吸附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向旅游业,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六是制定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加大了对30个欠发达县的帮扶力度。烟台、日照市出台了企业争创名牌财政扶持措施,设立了专项奖励资金,支持了企业规模扩张和科技创新。潍坊市融资设立企业改革改制基金,支持企业机制转型和科技创新。滨州市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拓宽筹资渠道。各级财政灵活运用政策手段。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三、统筹城乡发展,加大“三农”投入
2004年山东省各级财政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大了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全省用于“三农”的各项财政性投入达222.74亿元,增长48.5%。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治理专项资金3.81亿元,改造中低产田、复垦土地和建设高标准农田174万亩。认真落实对粮食、良种、农机购置的“三补贴”政策,全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7.36亿元,兑现农作物良种推广和农机购置补贴6548万元。积极支持禽流感防治工作,全省各级拨付专项资金7945万元。加快推进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全省安排资金2.47亿元,经过三年的努力,基本实现了解决历史性缺水人口饮水困难的目标。深入实施重点贫困乡镇扶贫开发计划,全省筹集资金9945万元,为1240个贫困村40万贫困人口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
各级财政安排3200万元资金,培训农村劳动力16.26万人,转移就业15.22万人。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全省安排财政补贴资金1.7亿元,参保农民达到1371万人。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各级财政安排资金2.5亿元,当年改造危房101万平方米。深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在前两年大幅度减轻农民负担的基础上,2004年又停征了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取消了部分涉农收费项目,全省农民减负40多亿元。各市不断创新支持“三农”的方式,增加“三农”的投入。烟台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三农”投入占总支出的比重达到10%。临沂市投入资金1亿多元,支持实施了千村人畜饮水解困、百万农户致富、千村帮扶三项支农工程。泰安市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全社会增加农业投入。各级财政采取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坚持以人为本,集中财力保重点
2004年,在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运行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各级财政合理运筹财政资金,通过盘活存量、调整增量,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加大了对重点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2004年,全省教育支出204.83亿元,比上年增长14.33%;科技支出22.38亿元,增长12.42%;社会保障支出74.92亿元,增长19.54%,均明显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全省拨付4.7亿元资金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安排5.03亿元资金支持就业再就业,筹集1.85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的生活问题。全省落实资金10.1亿元,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拨付环境治理专项资金17.9亿元,加快环境治理和“生态省”建设。全省投入财政资金32亿元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
省对下安排政法专款补助6.99亿元,支持“平安山东”建设,有效地改善了贫困地区基层政法单位的办案条件。各地在保重点方面探索了许多新举措。莱芜、济宁等市始终把工资发放摆在支出工作的首要位置,建立工资发放责任制,完善工资资金封闭运行办法,加强资金调度,确保了工资正常发放。威海市将乡镇干部工资全部纳入县级统一管理,并对村干部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东营市初步建立了“四保”(城乡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城乡医疗保险、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四救助”(教育救助、残疾人救肋、灾害救助、住房救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了社会保障总体水平。日照市对市级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危房改造,促进了全市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大对基层扶持力度,促进县乡经济发展
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改善县乡财政状况,山东省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的转移支付力度,包括中央补助部分在内,2004年省、市对县乡的转移支付达到75.81亿元,比上年增加33.3亿元。省财政出台了激励性转移支付办法,完善了营业税、所得税超收奖励措施,共对各市县补助3.16亿元;安排欠发达县重点中小学及职业学校等建设补助资金4500万元;安排欠发达县中小企业发展、国际市场
开拓及劳务输出等专项补助1.07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和县乡财政收入增长。
六、不断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改革。省级财政在所有省直部门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努力构建预算内外资金综合运筹机制、重点项目投入机制、人员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机制,部门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约束力明显增强。二是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助方式,对部分有经营能力的事业单位,由原来补助人头费改为支持事业发展,调动了单位面向市场、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三是大力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清理、归并了部分功能相近的财政专款,压减了一些到期或效益不高的支出项目,提高了财政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四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形成了以税费改革补助、工资补助、社会保障补助、合作医疗补助、教育事业补助、扶贫救灾为内容的比较完善的转移支付体系。五是稳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范围,省级对17个部门51个预算单位实现直接支付。六是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省级和多数市实现了“采管分离”,2004年全省完成采购额130亿元。七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力度,2004年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金额60.6亿元。八是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值达到125.8亿元,审减或查出违规资金19.6亿元,审减率为15.6%。
(山东省财政厅供稿,张玉成、张思功、李栋林执笔)
青岛市
2004年,青岛市实现生产总值2163.8亿元,比上年增长16.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1.8亿元,增长2.7%;第二产业增加值1171.4亿元,增长21.1%;第三产业增加值830.6亿元,增长14.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25.4亿元,增长38.7%。青岛地区(含中央、省公司)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269.88亿美元,增长30.6%,其中,出口额157.82亿美元,进口额112.06亿元,分别增长27.4%和35.6%。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5.5亿元,增长15.8%。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1。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089元,增长10.1%,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080元,增长12.1%。
2004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不含海关代征“两税”和关税)293.2亿元,比上年增长21.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64.07亿元,增长21.08%(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0.51亿元,增长28.5%)。上缴中央收入129.08亿元,增长16.9%。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64.62亿元,增长11.9%。全市地方财力164亿元,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64亿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一、创新财源建设工作机制,实现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一)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为促进全市经济的协
调发展,青岛市将市属重点企业全部下放到区(市),作为市与区(市)两级共享税源,调动了各区(市)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建立了市与区(市)财源建设的联动机制;对生产性企业和非生产性企业转移税收的,分别实行三年和五年过渡的办法,区(市)之间争拉税源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通过采取上述办法,使市与区(市)两级的经济实现了双赢和协调发展,各级财政收入增速和重点企业财政贡献率都得到了明显提高。2004年区(市)全口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平均增长31.5%。12个区(市)中,增幅在30%以上的有8个,其中城阳、即墨、胶南、胶州增幅超过了40%。
(二)加大对产业集群建设的扶持力度。按照市委发展产业集群的总体部署,市财政局制定了支持企业创品牌、上规模、增税源的财政扶持政策,完善了利用内外资的激励政策,并设立了产业集群建设专项工作经费,重点支持六大产业集群的项目引进。2004年市本级财政共安排814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产业集群建设,1000万吨炼油、海西湾造修船基地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项目和品牌经济取得突破,为培植后续财源奠定了基础。
(三)建立收入征管的监控网络。通过建设财税库网络信息系统,实现财政、国税、地税、国库等部门的税收信息共享,提高了税款征收、入库的速度,为财税部门实施税源动态监控、依法加强征管提供技术支撑,财政收入秩序日趋规范。
二、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提高公共保障能
力
(一)突出对“三农”的投入。2004年市本级财政安排支持“三农”资金6.84亿元,比上年增长28.6%。其中:安排4424万元资金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98.3万农户得到直接实惠,大大提高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实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347.8万元,使购机农民增收600多万元;补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3995万元,为82万农民报销医药费5256万元,初步解决了困难农民“看病难”问题,2004年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385.01万人,占农民人口的89.4%;设立600万元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教育救助金,解决了1.4万名农村孩子因贫困而上不起高中的问题,使青岛市农村高中入学率由原来的85%上升到92.7%,安排农村低保资金1129万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820元,安排对区(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75亿元,针对减免农业税后镇村经费缺口大、基层组织运转困难的局面,及时对1.62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拨付到115个镇、4528个村,对保证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和促进农村重点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2004年全市社会保障性支出13.4亿元,比上年增长45%。其中,市本级社会保障性支出7.3亿元,增长52.7%。
1.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99亿元,主要用于企业离退休人员补贴和弥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低后的资金缺口,进一步支持了企业发展,降低了企业发展成本。
2.拨付下岗职工保障费7600万元,确保了1.2万名退
养职工的基本生活费,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3.建立促进就业资金保障机制,全年共拨付促进就业支出1.5亿元,帮助3.4万人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新机制,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机构的补助经费124万元,为3万名农村外来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岗前培训等就业服务。
4.建立职工分流安置资金平台,将国有资产出让收益、困难企业土地实现收入全部实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困难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全年共筹集资金6.4亿元,解决了3.48万名困难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所需费用,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
5.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构建起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住房、教育、临时救助和针对孤老、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生活补助等制度为辅助,覆盖城乡贫困人群的社会救助体系;将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30元,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
6.将企业对离退休人员的“四项补贴”(水、电、物价、房屋)纳入财政负担予以保障。从2004年起,全市24万国有集体企业离退休职工“四项补贴”8640万元全部改由市财政负担,保证了广大离退休职工的利益。另外,2004年市财政还拨付6000万元资金,用于4908名离休干部和新中国成立前革命老工人养老金待遇增长。
(三)确保“平安青岛”建设的支出需要。2004年全市安排公检法支出12.4亿元,比上年增长18%。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4859万元,加大了政法机关技术装备投入,进一步提高了政法部门装备水平;安排反恐专项资金1048万元,加快了青岛市反恐应急体系建设;设立大案要案专项资金690万元,使重大案件办案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几起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在政法部门的努力下迅速侦破,促进了社会稳定。
(四)建立公共安全应急保障机制。在总结防治“非典”资金保障经验的基础上,及时调整预算启动禽流感防治应急机制,拨付283万元专项用于疫情监测和防疫物资储备,制定控制禽流感资金保障预案,安排禽流感防治预备费1300万元,确保了禽流感防治的资金需要。
(五)科技教育支出得到有效保障。2004年全市财政完成教育支出26.4亿元,增长11.7%,新增支出主要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科技支出3.4亿元,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实验室建设等。
三、创新预算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积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2004年,市财政制定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规程,选择对财政支农资金、支持企业发展资金、促进就业资金等7项重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涉及财政资金1.1亿元、使用单位91个,进一步规范了预算单位的用财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科学运筹财政基建项目资金。2004年,市财政对滨海步行道、群众艺术馆等450个财政投资项目全面实行集中核算和集中支付,项目投资总规模达43亿元;对东部医
院、辽阳西路综合整治等12个新建项目实行代建制,从源头上防止了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财政基建支出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建项目超概算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同时,积极推进财政资金市场化运作,对汇泉湾空间改造工程、机场扩建等基建项目实行“以存顶贷”或“拨改投”,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三)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设立政府采购招标大厅,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统一管理和集中监督。结合预算编制改革,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工程物资、工程代建单位及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服务类项目实行了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2004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11.3亿元,增长57%,节约财政资金2.1亿元,节支率15.64%。
(四)实现大额专项经费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规范管理。市财政局制定了《青岛市本级财政大额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200万元以上的新增支出须经市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并采取单独核算、直接支付、政府采购等项措施,建立追加专项支出的管理机制,抑制了超预算花钱行为,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
(五)创新公务支出管理方式。对市直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实行货币化改革,将其纳入了公平、透明、规范的轨道;改革公务用车集中采购、统一分配的做法,将每年用于车辆购置的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由各部门统筹使用,解决了车辆分配旱涝不均的现象,进一步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
(六)创新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建立非税收入管理、征收、稽查三位一体的新体系,初步形成了运转协调、分工明确、规范高效的非税收入征管新体制,2004年非税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
(七)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加大财政核心业务系统开发和推广应用,开发了财政预算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债务管理系统、土地出让金网络管理系统等,减少手工操作的随意性,促使青岛市财政管理模式向信息现代化管理模式的转变,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四、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一)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五个县级市平均降低农业税3个百分点,崂山、黄岛、城阳三区全部取消农业税,2004年共减免农业税2.3亿元。为及时缓解减免农业税后镇村财政困难,市财政将新增的1.62亿元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拨付到115个镇的4528个村的账户上,确保了专款专用。全市农民人均负担额由税费改革前的148元减至41元,人均减负107元,人均减负率为72.3%。
(二)稳妥地推进出口退税改革。市财政及时制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建立了出口退税审核、资金退付和计划控制的新机制,理顺了国税、财政和国库部门在出口退税工作中的关系,提高了出口退税效率,既保证了企业退税资金的及时到位,又兼顾到了各级财政的承受能力,出口退税新机制运行平稳。2004年全市累计办理出口退税132.04亿元,其中:办理以前年度欠退税70.54亿元,办理当年出口退税61.5亿元,有效缓解了外贸企业的资金压力,支持了外经贸事业的发展。按照地方财政负担出口退税的25%计算,2004年度,全市共负担出口退税15.3亿元,占中央补助退税基数的117.15%,超出中央补助退税基数2.25亿元,由市财政从中央拨付的免抵调库资金中给予全额补助。
五、加大工作措施,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水平
(一)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对业务工作流程进行梳理、整合和再造,共涉及到预算编审、政府采购、出口退税等77项主要工作业务,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运用软件程序,将再造后的流程进行固化,初步形成了互相制约、分离有度、编审一致的新流程。
(二)制定落实财政局内部处(室)交叉审计监督办法、市财政大额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和财政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12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理财行为,提高了财政干部依法理财水平。
(三)建立重大活动专项资金监管新机制,通过设立重大活动专项资金专户,实行单独核算、直接支付,确保了专款专用。建立重大活动公用设备的统一管理调配制度和循环使用制度,既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重大活动专项资金的配置效益,又保证了一系列重大活动和国际会议的顺利举办。
(四)加强基建资金竣工财务决算审查,2004年审批竣工财务决算22个,总投资29.5亿元,审减1.2亿元,收缴财政资金7760万元。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市直有关单位2002~2003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为抵减其2004年有关预算提供依据。开展部分专项资金检查,组织完成了外贸部分进出口企业等85个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开展了新财政体制运行情况的抽查检查工作,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在促进廉政建设和规范财政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对市级预算单位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了市级预算单位“家底”,通过建章立制、登记造册和分类管理,防止了财产物资重复购置、闲置浪费和资产流失,确保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青岛市财政局供稿,李诗华执笔)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