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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江西省实现生产总值3495.9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11.7亿元,增长8%;第二产业增加值1595.7亿元,增长18.6%;第三产业增加值1188.5亿元,增长9.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820亿元,增长31.9%。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35.3亿美元,增长39.5%。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5。
2004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350.2亿元,比上年增长22.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05.8亿元,增长22.4%;省级地方财政收入35.9亿元;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145亿元,增长23.3%。全省财政支出454.1亿元,增长18.8%。其中,省级地方财政支出104.6亿元。全省当年财政收支保持平衡,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创新机制,激活动力,财政收入四年翻番
2004年,江西省财政总收入在上年增收50亿元的基础上又增收65亿元,比2000年的171.7亿元翻了一番。地方财政收入突破200亿元,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增幅3.4个百分点。
(一)推出新举措,国税部门加大组织收入力度。一是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大力清理欠税,防止越权减免税,防止跑冒滴漏,防止收入“水分”,保证各项收入依法、及时、...
2004年,江西省实现生产总值3495.9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11.7亿元,增长8%;第二产业增加值1595.7亿元,增长18.6%;第三产业增加值1188.5亿元,增长9.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820亿元,增长31.9%。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35.3亿美元,增长39.5%。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5。
2004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350.2亿元,比上年增长22.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05.8亿元,增长22.4%;省级地方财政收入35.9亿元;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145亿元,增长23.3%。全省财政支出454.1亿元,增长18.8%。其中,省级地方财政支出104.6亿元。全省当年财政收支保持平衡,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创新机制,激活动力,财政收入四年翻番
2004年,江西省财政总收入在上年增收50亿元的基础上又增收65亿元,比2000年的171.7亿元翻了一番。地方财政收入突破200亿元,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增幅3.4个百分点。
(一)推出新举措,国税部门加大组织收入力度。一是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大力清理欠税,防止越权减免税,防止跑冒滴漏,防止收入“水分”,保证各项收入依法、及时、足额入库。二是改进税收收入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江西省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按季下达收入计划及考核收入进度,积极组织开展征管质量考核检查,确保税收收入质量。三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省国税局对年纳增值税、消费税500万元和就地年纳所得税400万元以上的171户重点企业按月进行动态分析。各设区市国税局健全重点税源监控体系,有效提高税收管理水平。2004年,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165.2亿元,完成年计划112.7%,比上年增长22.2%,增收30亿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140.2亿元,比上年增长20.7%,增收24.1亿元。
(二)完善新体系,地税部门征管改革成效显著。在全省地税系统大力推进新一轮征管改革,规范统一征管流程,合理调整征管机构,开发征管业务软件六大核心模块,全省地税系统四级网络连接畅通,并在南昌、鹰潭两个试点单位成功上线运行,完成了对纳税人信息采集、审核、录入工作,征管基础进一步夯实,征管效能进一步提升。2004年,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111.1亿元,完成年计划116%,比上年增收26.3亿元,增长31%。
(三)创立新机制,财政部门激活做大做优“蛋糕”的内动力。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围绕“微调体制,重在机制,增强活力”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推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创新发展动力机制上,坚持“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多受益”的原则,2004年,省财政在上年安排3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亿元,共安排4亿元资金,奖励发展快的县及相应的市本级;在体制上,继续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其他资源税和印花税省得部分的增量全部下放给县级,耕地占用税也全部留给县级等,使财力分配总体上进一步向县乡倾斜。体制改革政策和激励措施极大地激活了各地做大做优财政“蛋糕”的内在动力。2004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幅双双高于上年,若再考虑降低农业税率、免征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新增出口退税指标等因素,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同口径增幅分别达26%和28%以上。特别是县级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1%,改变了长期以来县级增幅只相当于全省增幅一半的状况;财政总收入超亿元的县(市、区)达72个,其中超5亿元的县(市,区)达7个,县级财政总体实力迈上新台阶。
二、支持工业,关注“三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一)增强工业运行效益。始终坚持以大开放为主战略,充分发挥财税对经济调控的杠杆作用,大力支持招商引资,不断扩大外贸出口,着力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继续加快工业化进程,围绕壮大支柱产业,灵活运用财税调节手段,提升工业园区集约化开发建设水平,优先支持技术先进、集聚度好、带动力强、财税贡献率高的重大项目发展。2004年,省财政安排基本建设投资2.8亿元;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引导增量,盘活存量;安排省技改资金4500万元;安排2000万元作为省级外贸出口发展基金;新增1亿元县城工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县市工业发展。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基本完成,全省当年出口退税25%部分完成2.8亿元。省财政除负担省本级超基数出口退税指标外,对设区市负担超基数25%部分补助5个点,并切出收购外省产品出口退税基数的30%调剂给市县,促进外贸发展。2004年,全省工业经济效益与发展速度同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618亿元,增长26%;实现销售收入2117.1亿元,利税203.7亿元;全省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29,上升16%。
(二)推动农业生产发展。江西省粮食直补工作采用“一折通”方式,至2004年5月底,5亿元粮食直补资金全部发放到户,是全国发放进度最快的两个省份之一。同时,省财政厅制定实施一系列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如:发放早中晚稻良种补贴4.4亿元;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250万元,支持10个县市开展购机补贴试点;新增安排病险水库建设资金3000万元;新增7000万元资金,减轻市县粮食风险基金配套负担;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到位;提取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等等。农民群众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2004年全省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总产量、农民收入增幅实现“三个20%”,创历史新高。
(三)实现农民减负增收。2004年,通过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农民直接减负11.1亿元,人均合同内减负35元,加上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使农民人均增收29元,全省农民人均直接受益64元。
三、把握重点,统筹兼顾,提高公共保障能力
江西省财政部门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突出重点,兼顾公平,着力切好财政“蛋糕”,不断提高财政的保障能力和水平。一是确保工资发放。加强工资资金专户管理,全面推行财政统一发放,并实行适当的奖励办法。为缓解困难地方财政压力,省财政下达工资性转移支付36.1亿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家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有条件的地方还消化了历年“旧欠”。二是确保机构正常运转。通过编制部门预算,妥善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对人均公用经费低于定额标准的全部予以补足。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三是确保社会保障资金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对养老、低保、失业、优抚、救灾等资金实行专项调拨,封闭运行,保证社保资金的及时、安全和完整。2004年,全省医疗卫生支出17.6亿元,增长16.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6亿元,增长17.4%;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16.1亿元,增长19.3%。四是确保维护社会稳定支出需要。按照政法经费保障原则,妥善安排好政法部门履行职能和开展专项整治等工作所需经费。推进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实行政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鼓励政法部门设施共建共享共用。2004年,公检法司支出32.3亿元,增长16%。五是确保教育、支农、科技支出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建立健全统计、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控,跟踪落实进度。2004年,全省科技支出4.3亿元,支农支出42.3亿元,教育支出73.7亿元,增幅分别为19.2%、31.1%和14.3%,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13.2%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
四、以人为本,扶贫解困.建设和谐平安江西
(一)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证困难群众“生活有保”。2004年,省财政安排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8.39亿元,城市低保资金5.32亿元,适当提高部分低保户的保障标准;分别安排8200万元和6800万元资金,大幅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和农村特困群众救助标准;安排养老资金16.25亿元,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标准,将农垦企业职工纳入养老保险范围;新增3000万元资金用于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安排2000万元资金基本解决企业军转干部工资和基本生活费、养老保险缴费、医疗费等“三拖欠”问题;安排移民扶贫资金2000万元,支持4万移民搬迁。
(二)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保证贫困学生“读得起书”。一是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机制,对贫困地区“一费制”学校,2004年省财政在上年生均增加10元补助的基础上,再按生均增加5元,增加经费补助3525万元。二是按照“地方为主,中央、省适当补助”的原则和江西省第二期“全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规划,合理安排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积极推进全省现有农村中小学的D类危房改造。三是安排38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为农村义务教育贫困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新增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300万元,新增高校困难生伙食补助900万元。
(三)加大公共卫生事业投入,保证贫困群众“看得起病”。一是新增公共卫生资金21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建设,并对艾滋病感染者和晚期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二是完善省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政策。2004年,南昌县、贵溪市、吉安县、分宜县、樟树市、崇义县、婺源县等7个试点县(市)102万“参合”农民累计获得近5500万元的医疗费补助,受益面达52%。三是在21个县(市)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试点。及时下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476万元,使8万多名农村特困群众得到大病医疗救助。
五、深化改革,强化监管,规范财经运行秩序
(一)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部门预算编制水平提高。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总体良好,提请省人代会审议的部门预算扩大到省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和部分直属机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初步完善,编制工作的时效性得到加强;单位公用经费开支水平有所提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标准偏低且部门之间长期不尽平衡的问题。二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展迅速。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由上年的4个部门及所属47个基层预算单位,扩大到27个部门及所属102个基层预算单位,在部分省直单位实行了预算外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市县会计集中核算正向国库支付制度转轨。三是“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加强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基金和收费管理,严格行政审批制度;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76项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四是政府采购规模扩大。对全省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实行全省联动、统一招标。2004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超过40亿元,比上年增长60%,平均采购支出节约率在11%以上。
(二)着力加大财政监督力度。2004年,全省各类财政监督检查累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5.67亿元,其中,已追缴(扣拨)财政资金3367万元,纠正混库、错库资金1亿元,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增强。省财政厅会同监察厅、审计厅对省直单位门面租金和内部宾馆接待收入进行全面清理,为纳入专户管理打下基础。会同宣传部、人大法工委、法制办、纠风办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会计诚信教育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江西省财政厅供稿,张胜、王亚联、罗翊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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