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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山西省实现生产总值3042.4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3.4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810.1亿元,增长16.8%;第三产业增加值978.9亿元,增长12.7%。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458.5亿元,比上年增长30.6%。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53.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4.2%。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4.8亿元,比上年增长21.3%。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02.9元,比上年增长12.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654.2元,比上年增长10.8%。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89.6元,比上年增长12.6%;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36.5元,增长14.4%。
全省完成财政总收入536.27亿元,同口径增长41.28%,增收156.68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56.36亿元,同比增长37.79%;上划中央增值税225.42亿元、消费税7.04亿元。完成企业所得税22.43亿元,比上年增长57.62%,增收8.2亿元;完成个人所得税10.4亿元,比上年增长21.07%。全省一般预算支出519.06亿元,增长24.87%。2004年,全省财政收入总计为590.1亿元(不含国债转贷资金),财政支出总计为531.35亿元。收支相抵,全省财政年终滚存结余为58.75亿元,剔除结转2005年支出51.26亿元,全省净结余为7.50亿元。是1992年...
2004年,山西省实现生产总值3042.4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3.4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810.1亿元,增长16.8%;第三产业增加值978.9亿元,增长12.7%。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458.5亿元,比上年增长30.6%。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53.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4.2%。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4.8亿元,比上年增长21.3%。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02.9元,比上年增长12.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654.2元,比上年增长10.8%。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89.6元,比上年增长12.6%;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36.5元,增长14.4%。
全省完成财政总收入536.27亿元,同口径增长41.28%,增收156.68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56.36亿元,同比增长37.79%;上划中央增值税225.42亿元、消费税7.04亿元。完成企业所得税22.43亿元,比上年增长57.62%,增收8.2亿元;完成个人所得税10.4亿元,比上年增长21.07%。全省一般预算支出519.06亿元,增长24.87%。2004年,全省财政收入总计为590.1亿元(不含国债转贷资金),财政支出总计为531.35亿元。收支相抵,全省财政年终滚存结余为58.75亿元,剔除结转2005年支出51.26亿元,全省净结余为7.50亿元。是1992年以来的首次无赤字。
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组织税收收入
2004年,山西省各级征管部门紧紧抓住煤炭经济形势好转的有利时机,严征细管,堵漏增收,超额完成了税收收入计划。
国税系统加强税源监控,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全年共组织国税收入340.5亿元。一是广泛开展行业、地区宏观税负分析和纳税评估工作,有的放矢完善征管措施。通过将货运、废旧物资收购、海关完税凭证等非专用发票纳入电子信息管理,使增值税抵扣的链条更加完整,堵塞了征管漏洞,减少了税款流失。实行分级监管,分类清理的办法,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全年共清理陈欠5.93亿元,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二是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以查处虚假申报、骗取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对原煤生产运销企业和代开发票管理等八类专项检查,共查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6.5亿元。三是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共为民政福利和高新技术企业、中西部投资、再就业扶持等减免税收23.9亿元;为不达起征起点的72685户个体户减免增值税7314万元,体现了国家的宏观经济导向,促进了经济发展。
地税系统加强税收征管,及时把经济增长成果体现到税收工作中,全年累计完成各项税收140亿元。一是突出抓好煤、焦、冶金等优势产业以及建筑、房地产和旅游餐饮等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保证了收入大头。经批准,煤炭资源税税额统一上调为每吨3.2元,增加了山西省财力,促进了煤炭资源合理开发。二是规范基层执法,促进依法治税。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税收执法检查,共发现27类175个问题,涉及被查单位和纳税人9406个(次)。制定出台了全省统一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度,对地税45个执法岗位、180个执法权利点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办理减免事项。全省各级地税部门依法为各类企业和纳税人减负12亿元以上。
二、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
(一)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组改制。一是调整山西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支持部分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全年累计拨付山西江阳化工厂、汾西矿业集团、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大同煤业集团、阳泉煤业集团、山西焦煤集团等部分所属国有企业破产补助资金25.47亿元,保证了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的稳定。二是支持国有企业重组和改制。办理了太原橡胶厂整体资产划转中国蓝星集团、山西汽车集团整体下划太原市的有关手续。针对省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的思路,重点参与了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迎泽宾馆、山西饭店、晋祠宾馆等五户企业组建山西晋泽投资公司,迎泽宾馆与海航酒店集团组建山西迎泽海航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等方案论证和有关事项审批。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大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工作。重点完成了山西焦煤集团等四户国有大型企业分离办中小学和北京铁路局在山西境内所办全部中小学及医院移交地方管理的工作。
(二)扶持外贸企业发展,增强其参与国际市场合作和竞争的能力。拨付外贸发展资金3260万元,促进对外经贸发展,拨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900万元,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合理有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拓展引资渠道,弥补经济发展资金的不足。一是与世界银行管理的碳汇基金、全球环境基金、国际金融公司和日本协力银行合作,为山西在推进清洁能源生产、遏制土地退化等方面引进资金1.12亿美元。二是2004年共提取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25亿美元,为万家寨引水、祁临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扫尾工程的按期完成和新项目顺利建设提供保证。三是利用外国政府日元贷款山西人才培养项目50.93亿日元,涉及七所学校;公共卫生项目贷款24.42亿元,涉及全省疾病控制、传染病、急救三个体系27个公共医疗机构。项目的实施对加速本省学校的基础设施和教学现代化进程,加强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的建设,彻底改善市级以上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为促进全省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的好转,省财政投入1.7亿元,用于太原、大同、阳泉等六城市空气质量改善以及河曲、保德、偏关“黑三角”污染区等31个重点污染源治理,有效改善了全省空气质量。全省11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实际达1861天,比上年增加24.8%。
三、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一)创新支农方式,增加对农民直接补贴。一是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厅、省农发行联合下发了《2004年优质小麦和优质玉米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并依据执行标准将2000万元的补贴资金全部下达到各市(地),把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进一步落到实处。二是会同省农机中心联合下发了《山西省农业机械更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达大中型农机补贴资金532万元,主要用于35马力以上的大中型拖拉机补贴,为700多户农民添置了农用机械,以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积极支持农民新型合作化组织,制定下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细则,下达资金240万元,支持农业协会建设,为农民增收铺路搭桥。四是制定下发了《农民工培训经费补贴办法》,下拨1600万元补助资金,使全省37万农民接受了农业科技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
(二)支持农业重点工程建设。安排下达人畜引水解困工程资金7000万元,支持兴建各类引水工程1107处,解决1239个自然村、37.8万人、3.85万头大牲畜的用水问题。积极支持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工程,下达退耕还林工程管理费200万元、退耕还林及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现金补助1.26亿元。安排雁门关畜牧经济区建设资金5000万元,重点用于畜禽良种工程、养殖示范区、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以及草林植被、水利配套工程、机械化饲草生产加工等补助。针对山西省水利设施基础薄弱,生态环境较差的实际,下达雁门关生态项目、水土保持治理等项目资金3600万元,万亩灌区改造配套资金1800万元,节水工程资金2600万元。安排省级地方水利建设基金4174万元支持全省国营大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项目。此外,安排移民搬迁资金1.5亿元,涉及35个县,784个村,保证了省委省政府2007年基本撤销100人以下山庄窝铺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的资金需要。
(三)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2004年,全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财政资金达3.97亿元,为了集中资金办大事,在安排资金和选择项目上突出了四个重点:一是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当年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总投资3.54亿元,开发治理土地面积71.53万亩(其中改造中低产田65.75万亩),新打及配套机井1419眼,修机耕路1398公里,造林8.36万亩,开展农业技术培训23.6万人次,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5.61万亩,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51.61万亩。二是大力扶持优势农产品生产发展。各级财政部门把做大做强优势农产品产业作为工作突破口,在北部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中南部果菜区、东西两山干果经济区重点支持了奶牛、肉牛畜牧养殖基地建设,优质水果、红枣、核桃等经济林建设以及蔬菜、芦笋、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三是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全省共投入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4.66亿元,扶持项目50个,可带动25万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可直接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8898人,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四是实施生态工程建设。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用于生态建设的资金达7806万元,重点支持了黄河中上游水土保持项目,太行山绿化项目和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共造林41万亩,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94.5平方公里,促进了山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支持农民增收。一是全面推进减免农业税试点工作,下发了《关于2004年降低农业税税率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全省农业税税率总体降低1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随正税同步降低。二是在粮食主产区全面推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改革工作。全年用于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1.92亿元,覆盖全省119个农业县区的1191个乡镇,受益农民达1522万人。三是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2亿元,对当年因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取消农业特产税而减少财政收入的县区和乡镇给予补助。
四、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一)确保工资发放,保障政权运行。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工资发放责任制,省财政厅全年共拨付各市地县一般转移支付和工资性转移支付55.05亿元,保证了各市县财政供养人员当年基本工资按时发放,调资政策的落实。择机出台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补贴等收入政策,提高了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与此同时,出台了《关于解决全省政府投资工程拖欠款问题的实施意见》,并及时下达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9067万元,确保了资金快捷、安全、准确地发放到被拖欠的农民工手中。
为保障政法机关装备改善,执法办案正常运转等支出需要,2004年,安排执行全省公检法司支出32.68亿元,对维护全省经济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04年,山西省各级财政共拨付“两个确保”资金26.67亿元,保证了17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91.7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领到基本生活费和基本养老金。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全省参加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为283.4万人,征收养老保险费74.73亿元;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为290.3万人,征收失业保险费4.1亿元;全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11个市地和119个市县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建立,参保人数达到255.9万人,征收医疗保险费12.9亿元。拨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19亿元,使全省83.9万名城市低保对象达到了基本生活保障。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从2004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了下岗职工生活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投资800多万元,对全省800户农村残疾人的危房进行了改造。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医疗制度,全省15个试点县参保农民为250.6万人,占农村人口的83%。此外,在控制禽流感疫情的工作中,制定下发了《禽流感经费管理办法》,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下达各地禽流感等重大疫情防治经费3224万元,使禽流感等疫病防治经费得到保证,全省各地基本没有出现疫病感染的现象。
(三)支持科教文化事业,促进社会进步。2004年,山西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科教兴国”战略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对教科文事业的投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教科文资源优化配置和整合,支持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山西文物信息工程建设”,“大型科学仪器升级改造”,“科学仪器资源共享”等,有力地促进了教科文事业的健康发展。全省全年安排教育事业费80.27亿元,保证了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支出的需要,支持了“两基”攻坚、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寄宿制学校和重点高校建设,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安排执行挖潜改造、科技三项费用及科学事业费8.73亿元,支持了技术改造升级、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安排执行文体广播事业费14.51亿元,支持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民健身运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为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晋工作,会同有关厅局出台了《山西省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设立了专项资金1000万元,拨付研究课题启动经费130万元,支持了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全省医疗卫生支出22.3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4800万元用于县乡卫生建设和疾病防治,改善了基层医疗条件。
2004年,山西省财政厅积极落实中央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决定,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一是认真做好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义务教育保学金的发放工作。省财政拨付义务教育保学金1000万元,用于免除全省约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学生的学杂费;拨付专项经费3750万元,为全省119个县(市、区)近80万名家庭贫困中小学生提供了免费教科书。有效解决了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因家庭困难而导致学生辍学的问题。二是启动了第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省财政共安排拨付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23亿元,帮助各市县完成了2287所共计159万平方米的农村中小学校舍的维修改造。
五、着力推进财政改革,创新财政运行机制
(一)部门预算改革继续完善。一是为了解决部门预算不实不细、预算调整追加过多和项目计划严重滞后于预算编制等问题,省财政厅草拟并以省委和省政府“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二是适当增加部门预算预备费比例,提高了部门预算的适应性。三是进一步扩大省人大部门预算审查的范围。2005年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部门预算的省直部门由上年的15个扩大到20个。
(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推进。一是扩大省本级改革试点范围,新增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等55个一级预算及所属370个基层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试点的部门达到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的60%。2004年,纳入试点的共64个部门510个基层预算单位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资金39.65亿元。按照全省2004年国库改革工作计划,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也逐步推开。大同、长治、吕梁、阳泉、忻州5个市共35个单位实施了改革试点工作。二是省直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成功转轨。2004年,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所有省级部门、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省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人员全部转为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地市及县级的转轨工作也在积极稳妥地进行。三是按照方便预算单位用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流程,对用款计划的审核、工资统发的报送、支付凭证的管理和预算结余资金的核定等程序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三)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加强,规模继续扩大。一是为理顺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省财政厅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规范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请示》,请求成立政府采购委员会,专司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同时,重新组建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并与省财政脱钩,省编委已通过了有关方案。二是为解决预算单位采购需求不同步,采购计划申报迟缓,延误采购的问题,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2004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及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政府集中采购计划汇总审批改为按月分散审批,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为满足单位零星采购需求,降低招标成本,在省直单位推行了通用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制度。2004年,全省共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1024次,合同采购金额23亿元。
(四)“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继续深化。继续清理公布了行政性事业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增强了收费管理的透明度。严格票据监管,实行财政汇激专户管理。进一步完善了财政票据的“年票制”管理制度,将通用票据全部改为年度票据,从源头上对票据的“流量”进行有效控制。对省本级审计收缴收入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取消了收入过渡户。进一步扩大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从2004年1月起,将人事、教育、交通等26个部门的8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入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同时,选择部分收入较为稳定的单位进行收入收缴方式的改革试点。
六、加强财政制度建设.有效实施财政监管
(一)完善各项财政财务管理制度。2004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完善规章制度100多项,为企业稳健运营和各项事业规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保证全省经济发展对电的需求,调动发电、供电企业的积极性,参与制定了《山西省电力多发多供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为支持全省安全生产,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配合省安检局出台了《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为继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起草完成了《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为创新教科文财务管理制度,出台了《省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为完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与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山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按照中央要求,制定了《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方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各市县执行;为解决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医疗费困难问题,与省民政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提高项目计划和工程预算编制的质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写了《山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图集》和《农业综合开发预算编制手册》,为建立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行业标准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工作。省财政厅会同省国资委对省管28家大型国企和市县380家国企进行了实行新《企业财务制度》调研,并以省政府名义转发了省财政、国资委《关于山西省国有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新《企业会计制度》的施行。为迎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认真清理了会计管理工作中的审批事项,其中提出保留意见的6项,提出废止意见的3项。积极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2004年,省会计学会和总会计师学会组织了6批560人次高级会计师培训;全省各级共举办了474期10.7万人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达到在岗会计人员的50%,有3.11万名会计人员参加了初、中级会计电算化培训,达到在岗会计人员的15%。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全省20.2万名会计人员进行了重新登记并换发了从业资格证书。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免费培训了农村集体组织会计人员,印制4万册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免费向全省1200个乡镇的32000个村发放。
(三)为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参与起草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的通知》,对廉租住房的保障模式、资金来源等作了明确规定;及时发放了单位无房或住房不达标户职工的住房补贴1372万元;会同省计委制定了《关于驻太原市以外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申报及发放管理办法》;继续强化了售房款和公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的管理。
(四)加强彩票监管,确保彩票市场健康运行。成立了打击非法彩票等赌博活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了对电脑彩票的月度安全检查制度;合理分配了中央返还山西省用于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维修的彩票公益金。2004年,全省累计发行彩票5.23亿元,筹集彩票公益金1.83亿元。
(五)强化财政监督。山西省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3425万元,清退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115万元,取消了40多个行业10万余人不符合规定的统一着装。对太钢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等13户企业2003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共查出企业资产不实3.11亿元,负债不实8730万元,所有者权益不实7834万元,利润不实7701万元;对工商系统财务收支情况、2001~2003年度动物疫病防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专项借款管理使用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出各类违规违纪资金1.73亿元。
(山西省财政厅供稿,李浩、姜奕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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