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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天津市实现生产总值2931.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5.7%。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102.3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1560.2亿元,增长19.8%;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269.4亿元,增长11.7%。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59亿元,增长20.3%;外贸进出口总额420.2亿美元,增长43.2%;直接利用外资24.7亿美元,增长51.4%,其中上亿美元项目4个。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67元,增长11.2%;农民人均纯收入6525元,增长11.3%;城市居民人均消费价格上涨2.3%。
一、强化管理,确保财政收入较快增长
(一)加强收入征管。2004年,天津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税收属地化征管体制,建立工商、税务、统计、劳动等部门企业信息交换制度,健全交管、房管、土地管理等部门税收代扣代缴方式,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和零散税收源泉控制机制。加强定期收入分析,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严格督察考核和进度通报,及时协调解决组织收入中的各种问题,努力实现税收收入与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加大以票管税力度,加强货运行业自开票和代开票纳税人的审批,全面推行餐饮业有奖发票管理办法。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建立和完善国家行政机关、事业...
2004年,天津市实现生产总值2931.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5.7%。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102.3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1560.2亿元,增长19.8%;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269.4亿元,增长11.7%。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59亿元,增长20.3%;外贸进出口总额420.2亿美元,增长43.2%;直接利用外资24.7亿美元,增长51.4%,其中上亿美元项目4个。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67元,增长11.2%;农民人均纯收入6525元,增长11.3%;城市居民人均消费价格上涨2.3%。
一、强化管理,确保财政收入较快增长
(一)加强收入征管。2004年,天津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税收属地化征管体制,建立工商、税务、统计、劳动等部门企业信息交换制度,健全交管、房管、土地管理等部门税收代扣代缴方式,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和零散税收源泉控制机制。加强定期收入分析,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严格督察考核和进度通报,及时协调解决组织收入中的各种问题,努力实现税收收入与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加大以票管税力度,加强货运行业自开票和代开票纳税人的审批,全面推行餐饮业有奖发票管理办法。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建立和完善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上市公司代扣、代缴关系。加强外资企业税收征管,健全涉外税收征管规程和税收情报交换制度,建立外籍人员纳税登记档案,强化税源监控。
(二)完善税收政策,堵塞税收漏洞。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认真清理涉税审批项目,制定了加强后续管理的措施。上收福利、劳服企业减免税审批权,对享受福利、劳服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逐户审批。
(三)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行业税收秩序。重点开展货物运输、房地产、建筑安装、盈利性医疗机构等行业专项检查。通过加强大案要案查办力度,强化涉税举报管理,合理调配稽查力量等多种措施,全年共检查各类企业12689户,查补入库税款4.26亿元,滞罚收入1493万元,有效维护了税收法纪的严肃性。
(四)完善税收征管手段,初步建成财税信息网络体系。按照实现数据集中、资源共享的目标,全面完成了“津税系统”,推进了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和增值税进销项网上比对,扩大了远程电子报税覆盖范围,全年电子报税金额达到73亿元,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增加投入,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一)加大教育事业投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按照教育优先发展战略,2004年,天津市加快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和信息化建设,建成39所示范高中校、267所规范校和10所模范小学,新建273所村办小学,为信息化教室累计配备计算机10万台,率先达到了国家中小学信息化普及标准。继续实施高校“十五”综合投资规划,支持49个重点学科和38个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天津南开大学共建、医科大学“211”工程和师范大学、工业大学、理工大学高校新校区建设。
(二)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医疗健康水平。加快公共卫生和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继续实施卫生防病中心、传染病医院、肺科医院和“120”急救指挥中心改扩建工程。增加财政贴息资金和大型设备购置资金,大力推进卫生资源布局调整,新建扩建市人民医院、医大总医院等一批医疗卫生院所,继续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三级服务体系,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贫困农民医疗救助办法,天津市4个区县51.6万农民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政府出资为全市320万农民提供免费健康体检。
(三)加大文化事业投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天津市计划到2010年累计筹资10亿元,规划建设一批重点文化设施,2004年安排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文化资源布局调整,天津博物馆全面竣工,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兴华剧院等重点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改造进程,补助天津建城600周年纪念活动,对艺术表演团体超场次演出继续给予财政补贴,改善社区和农村文化设施,支持文化下乡活动,促进群众性文化事业全面发展。
(四)加大公检法投入。提高执法装备水平。2004年主要用于完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改善消防、交通安全和狱政基础设施,加快推进“金盾工程”建设,购置反恐、防暴、缉毒等现代化技术装备,增加政法机关办案和业务经费,改善基层政法单位执法手段和工作条件,确保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设备资金需要。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一)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城建资金投入。2004年,天津市安排基本建设和城市维护建设支出168.3亿元,比上年增长40.1%,占全市财政支出的39%。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充分发挥预算资金的主导作用和引导作用,利用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担保等手段,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扩大投融资规模,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地铁一号线土建工程基本完工,城市快速路一期工程建成通车,一批新建和拓宽道路工程投入使用。加快实施海河清淤护岸和引滦水源保护工程,完成长泰河等5条市区河道治理任务,建成一批污水和垃圾处理厂,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分别达到70%和80%。完善以港养港、以路养路等财税政策,支持港口、铁路、机场改扩建工程,增强城市载体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
(二)充分运用政策手段,促进企业发展。一是充分利用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协调互动的优势,通过政府土地收购、土地房产质押和财政担保等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企业整体处置银行不良贷款278亿元,解除贷款抵押担保76亿元,支持企业盘活资产,降低负债,加速行业性整体搬迁改造和工业东移战略。二是增加产业发展资金和技改贴息资金,积极争取国债转贷资金,全面落实出口退税等财税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扩大外贸出口,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税收优惠政策,扩大担保基金规模,为1019户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贷款额达到55.6亿元;落实新增贷款财政奖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个人消费增加贷款和扩大集合信托规模,缓解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四是政府出资建设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进一步改善了政府部门为企业发展系列服务的方式;新建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和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完善区域性产权交易网络体系,促进国有资本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有序流动。
(三)研究制订财政支农政策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力度。2004年,天津市财政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农村税费和农民税负情况,提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九项政策措施。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及其附加,拨付资金3.7亿元,对种粮农民给予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大型农机具补贴,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程,减免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将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重点向农村倾斜,努力保障乡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基本需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郊区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增加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应急永源建设,全面完成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解决了265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坑塘整治和垃圾处理工程。及时拨付禽流感防治资金,保证疫苗购置、疫情监测以及扑杀补助等支出需要。
四、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全面落实财政补助、税费减免和贷款担保等财税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工程。政府出资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建公安、交管和劳动保障协管以及社区服务队伍,设立公益性再就业公司,托底安置“4050”人员3.7万人。健全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助制度,对大龄下岗职工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安置下岗职工的劳动服务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完善社区劳动力市场体系,启动六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建设,建成劳动信息咨询服务系统,开展免费职业介绍和培训。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政策,扩大担保资金规模,降低贷款担保门槛,推行信用社区试点,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支持特困企业、破产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给予经济补偿,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完善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再就业联动机制,全市新增就业岗位21.5万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3.7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减少4.4万人,享受低保人员减少5.7万人。
(二)妥善解决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增加财政补助资金,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困难企业职工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社会保障住房,保证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逐步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五、继续深化各项财税改革
(一)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促进区县经济发展。针对财政体制运行中出现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天津市财政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听取区县意见的基础上,反复进行测算,提出了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在市财政能够承受的前提下,尽量让利给区县,进一步扩大了区县财政收入范围。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收入市与区县分享比例,由“50∶50”调整为“25∶75”;将部分大型企业主体税种收入,由市级固定收入改为市与区县分享收入;统一规范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配政策;确定了市与三区(开发区、保税区和科技园区)财政收入分享办法,明确了新建大型企业收入归属。通过调整,进一步健全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收入分配机制,调动了区县招商引资和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区县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财力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稳步推进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促进外贸出口快速增长。为确保国家出口退税机制改革顺利实施,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定了市与区县财政分级负担办法,核定了区县出口退税基数,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财政、税务、海关、银行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全额退还以前年度应退税款56.4亿元,通过妥善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办理当年出口退税70.2亿元,有效缓解了出口企业资金紧张状况,确保出口退税机制平稳运行。
(三)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改善和净化投资环境。在全市开展对乱收费、乱罚款的专项治理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召开企事业单位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清理收费的意见和建议;对重点收费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清理全市所有收费项目。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取消和停征52项收费,合并和调整15项收费,降低2项收费标准。同时将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取消收支挂钩办法,根据部门履行职能需要,保障经费供给;将市级教育、卫生等部门的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编制综合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财政支出。
(天津市财政局供稿,曹春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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