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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合理安排预算,全力保障国防重点支出
(一)国防支出预算安排与执行情况。2004年国防支出预算为2117.01亿元,比2003年增加209.14亿元,增长11%。其中,中央财政2094.01亿元,比2003年增长11.1%;地方财政安排民兵事业费23亿元,比2003年增长1.9%。2004年国防支出执行数为2200.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其中,中央财政支出2172.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地方财政支出28.00亿元,完成预算的121.7%。
(二)优化国防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一是确保武器装备、战场设施、战备物资储备和后勤装备等军事斗争准备重点项目支出;二是保障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和大联勤改革支出;三是调整提高部队军事训练经费标准;四是提高部队官兵生活待遇;五是保障人才战略工程的实施;六是调整预备役部队经费标准,提高预备役部队训练保障水平,增强预备役部队快速动员和遂行作战的能力。
二、开拓进取,继续推进国防预算管理改革
(一)深化国防预算编制改革。财政部组织四总部(总政治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和总装备部)有关部门和各大单位,开展预算编制业务交流,研究深化预算编制改革问题;修订预算编制管理软件,局部调整预算编制办法,进一步规范...
一、合理安排预算,全力保障国防重点支出
(一)国防支出预算安排与执行情况。2004年国防支出预算为2117.01亿元,比2003年增加209.14亿元,增长11%。其中,中央财政2094.01亿元,比2003年增长11.1%;地方财政安排民兵事业费23亿元,比2003年增长1.9%。2004年国防支出执行数为2200.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其中,中央财政支出2172.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地方财政支出28.00亿元,完成预算的121.7%。
(二)优化国防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一是确保武器装备、战场设施、战备物资储备和后勤装备等军事斗争准备重点项目支出;二是保障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和大联勤改革支出;三是调整提高部队军事训练经费标准;四是提高部队官兵生活待遇;五是保障人才战略工程的实施;六是调整预备役部队经费标准,提高预备役部队训练保障水平,增强预备役部队快速动员和遂行作战的能力。
二、开拓进取,继续推进国防预算管理改革
(一)深化国防预算编制改革。财政部组织四总部(总政治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和总装备部)有关部门和各大单位,开展预算编制业务交流,研究深化预算编制改革问题;修订预算编制管理软件,局部调整预算编制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管理、需求上报和预算方案审批程序。在济南军区组织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改革试点,探索将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的程序和方法。
(二)推行军队资金集中支付改革。为适应国家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改进和完善军队资金支付制度,建立以财务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资金结算保障模式,进一步集中资金,规范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监督,提高经费保障效益,更好地为军事斗争准备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总后勤部根据军委批准的《军队资金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了《军队资金集中支付管理规定》。确定了军队团以上单位和部门,自2005年1月1日起,将纳入预算管理的维持性经费、建设性经费、代管经费和预算外经费全部实行集中支付。
(三)探索维持性经费管理新路子。为逐步建立集供应、消耗和管理于一体、具有我军特色的标准制度体系,财政部选择了部分军以下部队,采集分析部分公务事业费开支情况,初步研究提出建立公务事业费一体化标准体系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式。试行对小、远、散单位生活费集中统管,整建制、整系统、整片区部队生活费规范化管理达标成效明显。
三、调整经费供应标准,完善财务规章制度
(一)为适应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需要,提高军兵种作战部队训练保障水平和大单位的调控能力,财政部再次调整了军队公务事业费标准;加大干休所经费投入,切实解决老干部实际困难;面向基层、服务部队,适当提高与官兵生活密切的经费标准。
(二)适应军队编制体制调整改革的需要,调整部分专项经费标准。一是根据2003年调研情况,重新修订了招飞事业费标准,重点保障新增体检、心品检测项目和提高检测手段所增加的支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增了政审费标准。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的意见和预备役部队编制体制调整改革的情况,适当调整了动员预编经费供应标准。
(三)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部队建设需要,继续提高官兵生活待遇。为适应部队训练强度加大的需要,提高了士兵伙食费标准;调整了驻西藏毗邻地区部队和新疆、甘肃等边疆县市驻军地区津贴标准,为湖南、湖北、广西等19个少数民族县市驻军建立了边远地区津贴。
(四)支持部队加强人才工程建设。研究制定了高新武器装备人才培训经费保障办法;建立了士官优秀人才奖励制度;研究调整军队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等制度。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力地促进了部队指挥军官、参谋、科学家、技术专家和士官五支队伍的建设。
(五)着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全面清理1950年以来财务标准制度,区分不同情况,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有效规范了财经运行秩序。
四、改进管理、强化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积极探索国防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办法。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选择了部分项目开展绩效考评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综合有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国防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
(二)加强军队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为规范军队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军队单位存款管理,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总后勤部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联合制订了《军队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并对全军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2004年,共清查账户26803个,撤销不合理账户6445个。
(三)狠抓战备工程财务管理。组织对重点战备工程经费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召开全军战备工程财务管理专业会议,分析总结“十五”以来战备工程建设经费保障情况,交流管理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围绕强化概算、预决算管理和控制投资、加强队伍建设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两个确保”的落实。
(四)加大经费预决算审核力度。严格审核专项事业任务经费需求和部门分项预算。针对体制编制调整中撤、并、降、改单位多,大联勤单位供应实力变动大等新情况,加大公务事业费决算审核力度。集中审核总后勤部直属师以上单位年度预算,压减了预算开支。
五、加强理论研究,提高业务水平
(一)开展“战争经费动员与保障体制”研究。为适应对台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组织开展了“战争经费动员与保障体制”研究,形成了10余万字的研究报告。课题成果填补了国内在战争经费动员研究方面的空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二)启动“十一五”国防费需求规模研究。为了科学严谨地制定“十一五”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五年我国国防费规模和结构,财政部对“十一五”期间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经费需求进行了详细论证和测算。在测算过程中,既考虑国际安全形势的变化,又考虑国情实际;既考虑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祖国统一的需要,又顾及经济建设大局和国民经济承受能力。
(三)开展军人退役安置制度改革研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并逐步完善,我国原有的退役军人安置办法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转业军人安置难、待遇落实难的问题十分突出,给社会稳定、军队建设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为此,财政部与总后勤部联合开展了军人退役安置制度改革研究,对现行军队干部、士官和城镇义务兵退役安置政策进行了全面分析,通过借鉴国外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经验,提出了改革我国军人退役安置制度的政策建议,为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下一步研究改革措施提供参考。
(财政部国防司供稿,程继斌、黄凤祥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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