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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全国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893.37亿元(不包括台湾、港澳,下同),完成预算的114.8%,比上年增长20.7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0592.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7.5%,比上年增长19.52%。
一、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情况
2004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值税完成2404.43亿元,完成预算的120%,比上年增加593.44亿元,增长32.77%。主要是受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较高,生产资料上涨较快等因素影响。
(二)营业税完成3470.98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比上年增收703.42亿元,增长25.42%。主要原因,一是国内经济快速增长,对运输行业需求不断加大,使运输业营业税快速增长;二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快速增长,使建筑安装业营业税增收较多;三是受国家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等政策的影响,服务业营业税增长较多。
(三)企业所得税(含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下同)完成1596亿元,完成预算的120.7%,比上年增收417.2亿元,增长35.39%。主要是受我国国民经济增长较快的影响,企业经济效益较好,利润增幅较大。
(四)个人所得税完成694.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2%,比上年增...
2004年,全国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893.37亿元(不包括台湾、港澳,下同),完成预算的114.8%,比上年增长20.7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0592.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7.5%,比上年增长19.52%。
一、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情况
2004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值税完成2404.43亿元,完成预算的120%,比上年增加593.44亿元,增长32.77%。主要是受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较高,生产资料上涨较快等因素影响。
(二)营业税完成3470.98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比上年增收703.42亿元,增长25.42%。主要原因,一是国内经济快速增长,对运输行业需求不断加大,使运输业营业税快速增长;二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快速增长,使建筑安装业营业税增收较多;三是受国家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等政策的影响,服务业营业税增长较多。
(三)企业所得税(含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下同)完成1596亿元,完成预算的120.7%,比上年增收417.2亿元,增长35.39%。主要是受我国国民经济增长较快的影响,企业经济效益较好,利润增幅较大。
(四)个人所得税完成694.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2%,比上年增收127.57亿元,增长22.49%。
(五)契税完成540.10亿元,完成预算的138.5%,比上年增收182.05亿元,增长50.84%。主要是2004年全国各地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市场活跃,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较快,交易价格不断上涨,带动契税收入大幅增加。
(六)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完成242.00亿元,完成预算的73.9%,比上年减少181.82亿元,下降50.78%。农业税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04年各地区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黑龙江、北京等8个省市免征或基本免征农业税,11个粮食主产省和广东省降低或自主降低农业税率3个百分点,其余地区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各地区改革力度超过年初预期。
(七)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完成1427.23亿元,完成预算的118.85%,比上年增收281.86亿元,增长24.61%。主要原因,一是2004年又有一部分原在预算外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使行政性收费收入增收较多;二是国家进一步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打击走私、骗税等经济犯罪的力度,使罚没收入增收较多;三是部分地区实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入征管力度进一步加强。
分地区看,参照2003年同口径计算,2004年东、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分别为17.2%、21.8%和20.2%。31个地区中,收入增长幅度超过23%的有8个,分别是北京、山西、内蒙古、上海、安徽、河南、重庆、宁夏;增幅低于10%的有3个,分别是广东、福建、吉林。最高和最低增幅间相差34个百分点。
2004年,地方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超收1534.89亿元。主要原因,一是2004年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取得明显成效,经济运行中不健康、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遏制,工业生产增长较快,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好转,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二是钢铁、煤炭和电解铝等行业投资过快增长等经济过热因素,使相关行业税收有一次性增收,超年初预算较多;三是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财政经济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强化收入监控,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加大征管力度,保证了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
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实施以来,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中央增加了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有所减缓。2004年中央与地方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为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全年中央加地方所得税收入完成5694.39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完成3957.33亿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737.06亿元。剔除铁路运输企业等缴纳的中央专享收入623.35亿元,纳入共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完成3333.98亿元,比上年增加1051.3亿元。2004年通过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中央集中用于转移支付的增量资金约709亿元,除127亿元用于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外,其余582亿元左右,连同中央预算安排资金,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规范的方法,用于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
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情况
2004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2093.70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比上年增长9.82%;教育事业费支出3146.30亿元,完成预算的106.0%,比上年增长16.65%;科学事业费支出123.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0%,比上年增长12.65%;行政管理费支出1995.2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7%,比上年增长20.3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932.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2%,比上年增长15.74%;公检法司支出1466.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比上年增长19.14%;支农支出1551.99亿元,完成预算的142.6%,比上年增长55.31%;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555.74亿元,完成预算的98.4%,比上年增长12.57%;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328.84亿元,完成预算的99.2%,比上年增长18.89%;政策性补贴支出378.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比上年减少0.03%;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172.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比上年增长10.6%。
分地区来看,2004年有16个地区一般预算支出的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支出增长幅度超过20%的地区有15个,依次是上海、内蒙古、贵州、湖南、江苏、山西、吉林、黑龙江、陕西、河南、四川、北京、河北、海南和天津;支出负增长的只有西藏,增长率为-8.28%。最高和最低增幅间相差35.3个百分点。
2004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预算的107.5%,超支的主要原因,一是2004年各地区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超年初预算较多,各级财政可用财力比年初预算增加较多;二是各级财政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增加对农业、社保、文教科卫等方面的投入,重点支出、法定支出得到了加强;三是一部分行政性收费从预算外纳入预算管理,原在预算外列支的相应支出改为预算内列支。
2004年,地方财政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19.52%,地方财政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同时积极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一是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做好粮食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2004年吉林、黑龙江两省全面取消农业税(含牧业税,下同),河北等11个粮食主产区农业税税率总体降低3个百分点,其余非粮食主产区农业税税率总体降低1个百分点,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充分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取消除烟叶外对其他农业特产品征收的农业特产税;明确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取得的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过对尿素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50%以及取消尿素、磷酸二胺的出口退(免)等政策,促进农资价格稳定。二是支持加强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改善人民生活。加大了对就业和再就业、“两个确保”和“低保”、帮助部分特殊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等工作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大对社会事业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但是,2004年地方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财政支出结构仍需调整,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地区基层财政还比较困难,一些地方仍存在欠发工资等现象。
三、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分级完成情况
(一)收入分级完成情况。2004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893.37亿元。其中,省级收入3078.4亿元,占25.9%;地市级收入4356.6亿元,占36.6%;县级收入3120.7亿元,占26.2%;乡镇级收入1337.67亿元,占11.3%。
(二)支出分级完成情况。2004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0592.81亿元。其中,省级支出5340.74亿元,占25.9%;地市级支出6322.76亿元,占30.7%;县级支出7179.19亿元,占34.9%;乡镇级支出1750.12亿元,占8.5%。
(三)地方财政赤字县情况。2004年,地方一般预算赤字县共计572个,赤字面达28.3%,比上年下降3.8%。其中,东部地区赤字县80个,赤字面为21.3%;中部地区119个,赤字面为15.6%;西部地区373个,赤字面为42.1%。赤字县数最多的为新疆,有72个;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山东、广东、海南、西藏等9个省(市)没有赤字县。
四、中央补助及转贷地方国债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2004年长期建设国债投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使用结构,投资重点由前几年主要用于拉动经济增长,转为促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发展。主要安排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重大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在年度执行中,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国债项目资金对煤电油运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项目的支持力度。提高了用于农林水利、社会事业以及西部地区等方面的投资比例。2004年中央拨付地方国债补助资金699亿元(含用上年结余安排,下同),中央拨付地方国债转贷资金78亿元。
在中央拨付地方国债补助资金中,用于农林水、生态建设方面的为290亿元;用于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方面的约为90亿元;用于教育、卫生、文化设施方面的为102亿元;用于公路等建设方面的为84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为41亿元;其他为92亿元。
在中央拨付地方国债转贷资金中,用于技术升级和产业升级方面的为12亿元;用于公路交通等建设方面的为33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为8亿元;其他为25亿元。
(财政部预算司供稿,李克敏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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