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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第5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中央财政积极运用税收政策、公共投资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和工具,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战略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运用税收政策,大力支持西部地区发展
(一)对税收政策进行局部调整,进一步发挥西部地区资源优势。根据近年来原油、煤炭等资源品目的具体条件和市场变化情况,适当提高了西部部分地区原油、煤炭的资源税税额,增加了当地的财政收入。
(二)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西部大开发、西气东输、青藏铁路等主要针对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三)从2004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底,对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中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提高建设性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2004年中央财政共向西部地区下达国债项目资金513.53亿元,占全国已下达国债项目资金的46%,其中:国债补助资金494.43亿元,国债转贷资金19.1亿元。具体包括:农、林、水利项目165.68亿元,能源建设2.85亿元,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20.08亿元,教育、文化、卫生、科技...
2004年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第5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中央财政积极运用税收政策、公共投资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和工具,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战略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运用税收政策,大力支持西部地区发展
(一)对税收政策进行局部调整,进一步发挥西部地区资源优势。根据近年来原油、煤炭等资源品目的具体条件和市场变化情况,适当提高了西部部分地区原油、煤炭的资源税税额,增加了当地的财政收入。
(二)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西部大开发、西气东输、青藏铁路等主要针对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三)从2004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底,对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中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提高建设性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2004年中央财政共向西部地区下达国债项目资金513.53亿元,占全国已下达国债项目资金的46%,其中:国债补助资金494.43亿元,国债转贷资金19.1亿元。具体包括:农、林、水利项目165.68亿元,能源建设2.85亿元,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20.08亿元,教育、文化、卫生、科技项目73.27亿元,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项目160.8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31.31亿元,粮库1.48亿元,环保21.58亿元,其他项目36.44亿元。此外,中央财政还积极安排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银行贷款贴息,有力地支持了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大对西部地区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
2004年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为745.03亿元,其中西部地区369.94亿元,占全国的49.7%,比上年增加87.8%。中央对西部地区的民族转移支付为76.87亿元,比上年增加37.7%。中央对西部地区调资转移支付为463.06亿元,占全国的46.6%,比上年增加12.6%。
四、支持西部地区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
(一)积极支持西部农村税费改革。2004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西部地区农村税费改革补助162.19亿元,约占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31%,有力地支持了西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2004年西部地区除了随全国统一取消农业特产税外,内蒙和四川2个粮食主产省(区)的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其他10个省区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减轻西部地区农民负担约47亿元。此外,内蒙、四川、陕西、甘肃、青海等西部省(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在158个县市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约5亿元。
(二)大力推动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2004年,国家投入西部地区天保工程资金45.63亿元,占全国的60.2%;投入资金162.82亿元,占全国的61.2%,支持西部地区退耕还林434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2375万亩;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投入资金21.56亿元,安排内蒙退耕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各140万亩。此外,从2004年起,国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当年安排西部地区补偿面积18342.23万亩,补偿资金9.13亿元。
(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一是在中央与地方配套比例以及中央财政资金无偿投入和有偿投入比例上,对西部地区实行倾斜政策。二是在资金投入上,2004年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9.18亿元,比2003年增长10.3%,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9.9%)。三是逐步扩大西部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范围,2004年新增西部地区项目县5个,占全国的50%。
(四)增加西部地区水利建设投入。2004年,在防汛抗旱、农村小型公益设施以及水土保持方面,中央财政向西部地区投入6.72亿元,占全国的33.8%。
(五)扶贫资金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西部地区财政扶贫资金70.44亿元,占全国的62%。
五、促进西部地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一)加大对西部地区教育、科学、文化等方面的投入力度。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各项专款63.81亿元,占全国的58.2%。此外,在科学、文化等资金分配过程中,注重向西部地区倾斜,加大对西部地区投入力度。
(二)加大对西部地区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力度,为西部大开发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支持西部地区做好“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两个确保”补助资金1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4.7%;“低保”补助资金36.37亿元,比上年增长10.1%,西部地区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二是支持和加强西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公共卫生专项资金20.11亿元,占全国的48.2%,用于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及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同时,对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给予了资金支持。
六、大力支持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改组改制
(一)对部分行业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2004年中央财政共向西部地区破产企业拨付补助资金54.37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4万人,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积极推动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为切实减轻国有企业负担,2004年对中石油、中石化、东风汽车公司3户企业开展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涉及西部8个省(区),共移交中小学、公检法机构126个,涉及在职职工11077人,离退休教师3445人,中央财政划转经费补助基数7.7亿元。
七、支持西部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
拨出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专款,建立了西部地区外贸发展促进资金,2000~2004年,累计安排23亿元,其中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基金19亿元。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在已设立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实施中,也向西部地区的外经贸中小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对符合规定的境外展览、宣传推介、开拓市场及培训等,以高于其他地区20个百分点的政策给予资助。2001~2004年累计安排西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4.12亿元。
八、推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向西部地区倾斜
近年来,中央加大了西部地区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比重,年度贷款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西部地区项目,重点安排人才培养、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2004年共安排西部地区项目74个,约占项目总数的60%,协议金额约5.8亿美元。同时,与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利用其贷款及赠款对西部相关省市的基础设施、远程教育网络和西部良性自我发展机制建设等方面给予了有力支持。另外,采取由中央财政对外垫付的方式解决“天保工程”实施后一些世行贷款林业项目出现的还款困难问题,并减免四川、云南、贵州和重庆4个西部省市欠款2.3亿元人民币,对未到期债务8亿元人民币实行停息挂账。
(财政部预算司供稿,容星火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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