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既要考虑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也要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逐步扩大范围、提高水平、完善制度。在本世纪头20年,我们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本着责任明确、重点突出、制度协调、水平适当、机制合理、财务持续、管理科学的原则,建立起完善的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和服务社会化(即“一外三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明确划分政府与市场之间、各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内各部门之间的社会保障责任;二是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及低保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做好社会保障政策与就业政策的衔接;三是完善筹资机制,在我国建立起以社会保障费(税)为主体、以财政补助和其他多渠道筹资为辅助的、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障筹资体系;四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服务和管理体系,提高社会化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路和平 余功斌 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