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田县1999年10月开始推行政府采购试点工作,2003年4月成立了政府采购中心,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努力,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2001至2003年政府采购总额连续三年均突破5000万元,采购市值分别为5524万元、5683万元、5896万元,节约资金分别为1223万元、972万元和870万元。2001年、2002年连续两年被浙江省财政厅评为全省政府采购先进单位。
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青田县从1999年开始推行政府采购试点工作,2003年成立了政府采购中心。为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青田县相继出台了政府采购相关制度,以制度来约束和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一是为保证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促进政府采购集约效益,县政府出台了《青田县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2000年的10项扩大到2003年的三大类40项,包括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全部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采购范围进一步拓展;二是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要求各采购单位年初上报政府采购需求计划,按季上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对事先未列入上报采购实施计划的原则上不得组织采购,从而扩大了集中采购规模,提高整体采购效益;三是为保证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的公正性,建立规范的评审专家抽选制度,制定了《青田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等,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为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出台了《政府采购资金内部划拨衔接办法》、《青田县政府采购办内部财务管理办法》、《青田县政府采购资金内部管理制度》、《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青田县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暂行办法》、《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青田县政府采购各种方式操作程序》、《青田县政府采购人员道德规范准则》、《青田县政府采购内部操作规程》等一系列规范政府采购的配套措施,并汇编成《青田县政府采购汇编手册》,建立了各类招标方式的统一文件范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询价文件范本。四是建立立体监督检查制度。严格界定采购办、采购中心的职能,对所有的采购项目实行管理、监督和评标相分离,县采购办、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评标工作,严格按照《青田县政府采购内部操作规程》,并对内实行严格的程序化管理,把好资金审查、采购方式审批、采购过程监督、采购结果审查、采购回访五个关口。并对所有的招标采购、谈判采购均设立独立的监督小组实行全过程监管。组织纪检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抽查回访,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采购办、采购中心、供应商等,及时处理整改。
此外,为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的整体性,强化政府采购办对采购方案的统一管理工作,加大整合力度,县政府严格规定除特殊情况外所有采购单位不得指定品牌与生产者,使不同的生产者或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竞标中有同等的待遇。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会审。如对青田中学新校的校园网采购项目和青田县人民法院的弱电工程进行专家方案论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设立政府采购网站,试行网上采购,创新政府采购平台
县政府采购中心把政府采购与电子平台结合起来,开通了政府采购网站,将政府采购信息和相关服务在网上公开发布,建立了功能齐全的“电子超市”。政府采购“电子超市”分采购单位服务区、供应商服务区、采购中心操作平台三大区块。内容包括采购公告、中标结果公告、采购操作指南、采购政策法规、采购须知、采购动态、供应商服务承诺等采购信息。通过“电子超市”,采购单位可以方便查询产品参数和供应商服务承诺等,并自行办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同时供应商也可以及时了解政府采购最新动态、采购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采购中心可直接发布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开展网上询价、网上竞标等工作,实现网上代理采购。
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青田县政府采购工作不仅在采购数额上保持了一定规模,而且在采购范围和采购方式上实现了重大突破:一是采购范围从货物类向工程类突破,货物采购从通用类向专用类发展。通过五年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践,全县货物类采购已有重大突破,从原来的电脑、空调、小车等通用类扩大到专用材料、医疗、教学工程设备和其他专用类设备,使政府采购涵盖几乎所有货物类采购。二是采购方式由分散采购向集中采购突破,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2003年集中采购市值4330.27万元,占采购总市值的86.16%。并采用了多种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齐头并进,对公务人员出差住宿、电脑、空调、办公家具、复印纸实行采购定点;对小车实行协议供货,既满足了采购单位的及时需求,又做到集中采购,发挥了规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