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03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1301.06亿元,比上年增长10.1%,是1997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40亿元,增长6.0%;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607.62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53.44亿元,增长9.4%。全省人均生产总值4984元,增长8.97%。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55.07亿元,比上年增长13.76%,投资结构继续改善。全年外贸进出口总值为13.2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1.3%。其中:出口总值为8.78亿美元,增长59.9%;进口总值为4.50亿美元,增长37.0%。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4.60亿元,比上年增长9.5%。
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基础上,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和大口径财政收入均创1995年以来最好水平。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77.18亿元,比上年增长18.07%。上划中央税收完成89.52亿元,其中:消费税22.05亿元,增值税54.37亿元,企业所得税7.58亿元,个人所得税5.52亿元。全省地方财政收入为87.66亿元,比上年增长18.29%。全省财政支出300.01亿元,增长9.51%。全面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财政工作目标,基本保证了国家统一规定当年职工工资、中央调整工资政策、年终一次性资金和救灾、扶贫、社会保障、国债等重点支出到位,市县消化历年累...
2003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1301.06亿元,比上年增长10.1%,是1997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40亿元,增长6.0%;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607.62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53.44亿元,增长9.4%。全省人均生产总值4984元,增长8.97%。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55.07亿元,比上年增长13.76%,投资结构继续改善。全年外贸进出口总值为13.2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1.3%。其中:出口总值为8.78亿美元,增长59.9%;进口总值为4.50亿美元,增长37.0%。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4.60亿元,比上年增长9.5%。
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基础上,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和大口径财政收入均创1995年以来最好水平。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77.18亿元,比上年增长18.07%。上划中央税收完成89.52亿元,其中:消费税22.05亿元,增值税54.37亿元,企业所得税7.58亿元,个人所得税5.52亿元。全省地方财政收入为87.66亿元,比上年增长18.29%。全省财政支出300.01亿元,增长9.51%。全面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财政工作目标,基本保证了国家统一规定当年职工工资、中央调整工资政策、年终一次性资金和救灾、扶贫、社会保障、国债等重点支出到位,市县消化历年累计赤字额好于上年。
一、积极组织收入,财政收入跃上新台阶
2003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源管理,狠抓收入征管,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加大对利税大户、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力度,完善零散税收委托代征办法,扩大违法票据举报奖励范围,狠抓清理欠税工作,积极开展税务稽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努力挖掘增收潜力,消化减收因素,保证了全省各项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省地税系统经过认真调查分析,反复研究,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强化税源基础管理工作、做好计算机网络建设和配套工作、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进一步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从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全面完成了地方税收任务。省国税系统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应收尽收、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法制环境。针对甘肃省经济总量小、发展水平低的实际,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精心组织收入,连续三年提前完成了税收征收任务。全省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农业税收征管规定,规范征管程序,完善纳税登记、纳税申报、纳税通知制度,促进了农业税收征收方式由上门征收向定点常年征收的转变;进一步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认真落实中央政策,将经贸、人事等部门和单位的1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了预算管理,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基本实现了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积极落实财政政策,促进全省经济发展
(一)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利时机,支持全省经济发展。当年利用中央国债专项资金33.2亿元,重点支持了省农林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中央补助17.92亿元,启动了窑街煤电公司一矿、靖远宝积山煤矿、有色金属二十一冶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克服“非典”疫情对经济的负面影响。适时出台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税收2亿多元,帮助了受“非典”冲击较大的民航、旅游、餐饮、旅店、公路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克服困难,恢复生产经营。
(三)按照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要求,积极参与支持企业改革。按期完成了70户省属国有企业下放兰州、天水、白银等市州地,实行属地化管理的交接工作,并从养老基金中调剂2.09亿元,解决了下放企业1999年6月底以前拖欠养老金等遗留问题。
(四)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扩大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利用规模。2003年全省共签订畜牧综合开发、西部基础教育、小孤山水电站等贷款项目14个,贷款金额1.24亿美元,有效增加了甘肃省经济建设投入。
(五)积极开展财源建设。当年下达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农业产业化财源建设资金、少数民族州县和革命老区、陇南地区财源建设贴息资金6.68亿元,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一)省财政加大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当年共下达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工资性转移支付和政策性补助65.45亿元,基本保证了当年国家统一规定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保证了国家调整工资政策和年终一次性资金的落实。
(二)积极筹集资金,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通过加强企业“两金”征收、争取中央支持和各级预算安排,筹集资金61.73亿元,基本保证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了城市低保人员的应保应保。筹集再就业资金1.39亿元,落实下岗人员小额担保贷款4500万元,积极支持了再就业工作。及时下达中央补助3793万元,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
(三)多渠道增加投入,支持抗击“非典”和抗灾救灾。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通过争取中央支持、动支预备费、调整支出结构,以及压缩差旅费、会议费、车辆购置费等,筹集资金6.96亿元,为抗击“非典”取得阶段性胜利,支持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抗灾救灾作出了贡献。
(四)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和扶贫攻坚。2003年农业支出、林业支出和水利气象支出20.56亿元,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9.98亿元,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支持了扶贫开发。
(五)落实“科教兴省”战略,加大科技、教育事业投入。全年教育支出47.52亿元,科技三项费和科学支出2.98亿元,促进了教育、科技事业发展。
四、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切实支持解决好“三农”问题
(一)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2003年,省财政安排农业科技示范专项经费、农牧渔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推广经费、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经费共计2500多万元资金,支持了农业新产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和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并加强农民职业技术培训,培养了一批觉悟高、懂科学、善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了农村富裕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的能力。同时,为适应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对农机化技术多样性需求,支持农机管理部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推广工作,满足农业生产需求,采取国家扶持和农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投入财政资金100万元,吸引带动农民资金近200万元,购置了一批新型农机设备,加快了农机装备结构调整步伐。
(二)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2003年,省财政共安排下达小型农田水利资金、水利建设基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1亿元,重点支持了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梯田建设、小流域治理及人工影响天气等工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了农业生态基础,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在省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5210万元,按照相对集中、扶优扶强的原则,重点支持了53个经济实力强、科技含量高、辐射范围广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为了加强农业产业化项目的专项资金的管理,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支持方式和管理措施。通过一手抓项目扶持、一手抓资金管理,甘肃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有了新发展,一些优势农产品行销国内外市场,重点龙头企业的效益明显提高。
(三)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巩固、规范、完善、配套的原则,建立完善了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一费制度、村级组织报刊订阅的上限控制制度和涉农事(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了各项配套改革。同时,根据中央关于逐步取消农业特产税的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省进行了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试点工作。考虑到部分市县财政相对困难、农业特产税比重大、一次性取消农业特产税难度较大的客观实际,甘肃省财政厅按照“积极推进、自主选择、分步实施”的改革原则,在13个市州地的54个县市区进行了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试点,其中有36个县一次性取消了农业特产税。落实到位专项转移支付补助9.10亿元,基本做到了户户减负、人人受益,实现了“三个确保”目标。
(四)深化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改革。一是粮食风险基金用于农民直补工作取得突破。2003年省财政厅把对农民的直接补贴作为粮食风险基金改革的切入点,在听取各方意见和认真分析测算的基础上,上报省政府同意,当年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亿元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二是改革超储粮清算办法。在超储粮清算中,省财政认真总结和汲取了往年的经验和不足,改革了清算办法,并采取了有效的应对措施。通过清算,净节约财政资金4581万元。
(五)继续做好财政扶贫工作。2003年,为了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真正用于扶贫项目和贫困人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中央和省共安排扶贫资金8.7亿元,制定了《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选取了6个县进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试点工作,同时,加大对支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了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决策、运行机制,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五、积极参与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一)围绕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和结构调整,服务企业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深化国企改革的配套工作,严格执行企业关闭破产政策,审定煤炭、有色、军工、电子等企业破产方案,测算审核破产费用,并及时将每笔破产补助资金拨付给相关部门,确保了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稳妥地推进劣势企业退出市场步伐,压缩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了资源配置。推动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甘肃省破产重组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暂行办法》。认真办理省属企业改组改制涉及的资产财务事项,支持企业主辅分离,提高省属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为促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提高国有经济整体运营效益,引导和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了《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意见》,并报省政府批转执行。
(二)积极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和改善外商投资环境。一是积极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做好甘肃外贸发展资金的管理、回收、使用工作及中央对外经贸各项扶持资金的管理、审核、拨付工作,在保证安全、流动、效益的同时,积极探索出新的使用方式和途径。二是依据省政府有关政策,清理、管理和使用有色金属企业上缴的所得税,审核、管理有关企业的所得税返还,支持了省有色金属企业的发展。三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投资引导作用,积极申请中央改善外商环境场地使用费,管理、核拨外商投资环境建设补助资金,不断改善全省外商投资环境。
(三)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方面的工作,研究建立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结合甘肃实际,构建了以出资人管理制度为中心的新型企业财务制度体系,规范企业资本管理与财务管理行为,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加强了国有股权监管,规范产权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加强对新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登记的管理,逐步建立了国有股东基本情况备案制度,对股份公司因送股、转增股、实施配股等造成国有股数量、结构及持股单位发生变动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国家所有者权益不受侵害。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启动甘肃产权交易市场,实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的制度,盘活存量资产。三是加强了产权登记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国有产权变动监管。
(四)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注重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一是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的精神要求,做好甘肃省四家信托投资公司审计的协调组织工作和对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财政监督检查的牵头、组织工作,防范和杜绝地方非银行金融企业经营风险,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精神,调查了解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支持的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了较为可行的应对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财政部。三是按照财政部要求,认真做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布置工作,以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为目标,加强金融财务监管工作。
六、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一)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险费管理机制。通过近几年的努力,甘肃省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逐步规范,基金收入稳定增长,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2003年,全省社会保险费达到32.39亿元,比1999年增长15.83%。在加强征缴管理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通过设立财政专户、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效防止了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为了完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办法,省财政制定了《关于对市(地)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与劳动保障及地税部门共同下达了各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建议数和支出控制数,增强了地方政府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责任。
(二)努力做好“两保”、“低保”和再就业工作。一是为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分配,省财政制定了《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利用非农业人口、低保人数、人均补差、人员构成、人均财力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等项因素分析,综合测算对各地的专项转移支付。截至2003年底,全省已为63.98万名城市低收入人群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78亿元,基本实现了低保人员的应保尽保,保障了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加强再就业资金管理、落实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税收减免及小额担保贷款等办法,并在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规模不减的前提下,积极统筹安排再就业资金,2003年全省再就业资金总额达1.36亿元。三是省财政配合省委老干部局等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提高认识,切实建立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离休人员医疗费,保障其基本医疗,省财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甘肃省省属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参加当地统筹时对困难企业界定标准及财政支持办法》,加快了离休人员医药费社会化统筹的步伐,实现了离休干部医药费由企业管理向社会管理的过渡,确保了“两费”发放。
(三)推进医药卫生“三项制度”改革,确保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一是在医保制度的改革和实施方面,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参与缴费基数和标准的审定,认真落实应由财政负担的资金,确保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二是在卫生事业补助政策方面,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区域卫生规划、药品收支两条线等改革,认真探索了财政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问题,将原来对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的床位定额补助方式,改为按业务量实行定额补助与定项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由维持基本运行转向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发展、提高医疗服务方面。此外,各级财政还积极配合做好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上划工作,逐步理顺了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四)做好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落实专项资金1437万元,农民个人缴存资金976万元,在皋兰、安西、庆城、山丹、灵台五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受益人数达到71.53万人。
七、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与部门预算。按照分税制改革方向,坚持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省级和部分地区调整完善了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了财政分配关系。经过精心组织,通力协作,保证了新体制的顺利运行。省级继续全面编制了部门预算,向省人代会重点报送部门由2002年的10个增加到15个;进一步扩大了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范围,试点部门由2002年的4个增加到21个,直接支付额达到6.23亿元。
(二)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按照分步实施、逐步扩大范围的原则,在2003年7月份又新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文物局等17个一级部门及其所属的86个二级单位作为第二批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并将上年第一批试点部门的集中支付范围延伸到所属的102个基层预算单位。根据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健全了国库改革的各项制度办法,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支付项目范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对账制度的通知》。对各试点部门反映在改革试点中出现的预算管理、信息管理轶件系统、办事程序衔接和银行代理业务中等方面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限期整改。
(三)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加快推进综合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进程,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将预算外资金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统一平衡,统筹管理。认真组织开展了财政票据年度审验工作,重点稽核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以及收费和罚没票据使用等情况,有效地规范了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支行为。
(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省财政厅继续开展对全省各地县的财政专项督导工作,抽调人员组成2个督导小组,采取巡查和个案调查、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重点检查为主的方法,重点对14个市州地的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工资发放情况、重点支出到位情况以及财政运行状况(预算平衡情况)进行全面的财政督导工作,动态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地县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资金首先用于保证职工工资发放和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上去,实现重点支出及时到位的目标。
(五)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一是政府采购制度逐步完善,机构设置趋于科学合理。在完善一系列制度、办法、措施的基础上,拟定《甘肃省政府采购运行规程管理规定》、《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和《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配套措施。并根据中央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代拟了《甘肃省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经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批转执行。二是编制《2003年度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明确了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范围和限额标准,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原则上必须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对价格变化较快、型号较多且部门需求量大,类似办公自动化等通用设备的采购,可采用协议供货方式进行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三是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扩大。出台了《省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扩大了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的规模。2003年省级实现采购金额11.7亿元,资金节约率为8.8%,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四是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和监督机制得到完善和健全。凡招标公告、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均在指定的几家新闻媒体上发布,并加强甘肃省政府采购站和全国政府采购网甘肃分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及时加载采购信息,增大信息容量,增强透明度。
(六)认真编制完成财政发展三年滚动计划。为增强财政工作的计划性,强化财政中长期计划对年度预算执行的指导作用,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编制完成了《2004—2006年甘肃财政发展滚动计划》。在全面总结“十五”计划执行前两年全省财政运行基本状况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做大做强财政收入这块‘大蛋糕’,支持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这一主线,就如何保持区域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时效性,实现全省财政持续滚动发展,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开展“三个代表”和“两个务必”的思想教育活动,结合财政工作特点,汇集党纪政纪法规、廉洁自律规定、内部廉政制度和近年来发生在全国财政系统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例,编辑出版了《警钟长鸣》一书。通过剖析案件、总结教训,教育广大财政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立。二是制定印发了《甘肃省财政厅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甘肃省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甘肃省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制度》、《甘肃省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甘肃省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办法》、《甘肃省财政厅廉政谈话制度》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借(占)用单位车辆和公车私用的规定》等七个制度办法,规范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中央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工作,及时制定措施,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结合《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的实施,深入开展了对国债、扶贫、支农、社会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交通养路费、工商部门行政性收费等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内外监督并重,继续开展了内部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的检查,强化了对预算编制、执行的监督。认真贯彻《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了整改意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会计秩序,并顺利完成了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职能划转工作。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强化了社会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
(甘肃省财政厅供稿,刘文哲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