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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云南省实现生产总值2458.8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98.95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1067.76亿元,增长10.4%;第三产业增加值892.09亿元,增长8.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23.6亿元,比上年增长23.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82.46亿元,比上年增长10%。居民消费品价格水平比上年上涨1.2%,商品零售价格水平下降0.1%。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26.6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8%,进出口额净增4.42亿美元。其中出口16.77亿美元,增长17.3%;进口9.91亿美元,增长24.3%;边境贸易进出口4.2亿美元,增长14.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43.57元,比上年增长4.2%,农民人均纯收入1697.12元,实际增长5%。
一、围绕经济发展,努力发挥调控职能
(一)积极筹措资金,保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一方面拓宽工作思路,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一是支持市场化取向的投融资体制改革,采取市场化、公司化、产权明晰化、“政府——银行信用合作协议”等规范化运作方式融资筹措建设资金23.6亿元;二是盘活存量、收回到期借款等筹措3亿元;三是争取到中央国债资金33.86亿元。通过努力,全省财政共筹集建设资金94.2亿元,其中预算内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
2003年,云南省实现生产总值2458.8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98.95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1067.76亿元,增长10.4%;第三产业增加值892.09亿元,增长8.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23.6亿元,比上年增长23.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82.46亿元,比上年增长10%。居民消费品价格水平比上年上涨1.2%,商品零售价格水平下降0.1%。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26.6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8%,进出口额净增4.42亿美元。其中出口16.77亿美元,增长17.3%;进口9.91亿美元,增长24.3%;边境贸易进出口4.2亿美元,增长14.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43.57元,比上年增长4.2%,农民人均纯收入1697.12元,实际增长5%。
一、围绕经济发展,努力发挥调控职能
(一)积极筹措资金,保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一方面拓宽工作思路,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一是支持市场化取向的投融资体制改革,采取市场化、公司化、产权明晰化、“政府——银行信用合作协议”等规范化运作方式融资筹措建设资金23.6亿元;二是盘活存量、收回到期借款等筹措3亿元;三是争取到中央国债资金33.86亿元。通过努力,全省财政共筹集建设资金94.2亿元,其中预算内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达70.6亿元。另一方面加大财政贴息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贴息,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积极性。其中省级财政安排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资金5亿元,用于支持公路建设、农村及县域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城建及水利项目共259项,带动社会投资200亿元。为拉动当年经济增长和长远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一是大力推进行业整合工作。2003年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推进锡、盐化工、磷化工及化肥行业的整合;启动实施有色冶金、机械、煤炭、农垦等行业的改革与整合方案;云维集团公司、盐化股份公司以及化工行业整合资产划转工作相继完成。二是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当年省政府批准的20户企业,除4户因改革整合等原因丧失主体资格外,其余16户有关手续已办完。三是建章立制,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拟定了《云南省国有资本金收益收缴管理办法》,修改完善了《云南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施年薪制意见(试行)》,草拟并上报了《云南省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亏损企业经营者奖惩暂行办法》等政策,规范了国有企业管理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四是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企业办社会等工作。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42万元对接收省属企业分离医院、学校较多的个旧市、曲靖市给予帮助。五是争取国家支持,积极推进企业政策性破产。2003年共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18.15亿元,对纳入国家关闭破产计划的49户企业启动了破产程序。六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全省财政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7.6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2.8亿元,吸引银行贷款46亿多元;安排专项资金5029万元并争取到中央补助5734万元支持外经贸企业发展;经向中央申请解决了11户企业以税还贷资金3064万元;通过债务豁免、转增国家资本金等减少企业债务负担5704万元;拨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财政兜底资金、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和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补贴2110万元。通过政策和资金手段,支持国有企业改制、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三)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在落实省对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税费优惠扶持政策的同时,2003年省级财政增加了1亿元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并围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截至2003年底,全省共批准设立各类担保机构80个,为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提供融资担保总额67亿元。
(四)积极扶持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服务业发展。安排经费1436万元,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旅游宣传促销;落实国家应对“非典”政策措施,对受影响较大的旅游、交通、餐饮服务等行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1.73亿元,减免各项税收1.16亿元,退还226家旅行社质量保证金2968万元,省财政安排短期贷款贴息资金150万元等,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五)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农业投入。农业支出继续按法定增长要求进行安排,全省财政支农支出预算65.47亿元,增长8.36%;争取到中央专项资金13亿元;清理收回周转金及借款3560万元,继续投入农业;拨付农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1549万元,拉动银行贷款4.9亿元。重点支持山区五小水利工程、人畜饮水、天然林保护、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等。安排农村能源建设补助1.28亿元,建成沼气池21.95万口,节柴改灶5.5万户;投资2.7亿元,解决107万人饮水困难;投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1亿元,实施中低产田改造79.37万亩;投入水利建设资金1.44亿元,新增节水灌溉40万亩,新建山区“五小”水利工程10万余件和加固一批病险水库、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39平方公里;投入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3.89亿元,使保护区内1.8亿亩森林得到有效保护;投入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和粮食调运费2.15亿元,完成520万亩退耕计划并巩固了以前年度退耕还林成果。
(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经济发展。当年新增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企业257户,此项政策全省全年共减免企业所得税10亿元,比上年增加3亿元;执行国家关于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执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年共减免各项税收3.5亿元;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共办理出口免抵退税14.28亿元;办理花卉种苗进口免税指标1252万美元,29户企业享受到免交进口增值税1345万元人民币政策的优惠。
二、围绕增收目标,加强收入征管
(一)采取措施,促进增收。继续对税务征收部门和地方政府实行税收考核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收入责任;继续与烟草等重点行业签订税利目标考核责任书;完善了《财政收入上台阶考核奖励办法》,进一步调动各地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2003年全省16个地州市和省级全面实现增收,15个地方增幅达2位数。烟草系统实现税利381亿元,为历史最好。冶金、化工等产业增长势头也较好,为财政增收做出了贡献。
(二)加强征管,大力组织税收入库。各级税务机关依法治税,按照坚决不收过头税,制止越权减免税的要求,切实加强征管,同时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国税部门共组织收入363.94亿元,比上年增收28.57亿元,增长8.52%。其中,增值税159.5亿,增长13.4%;消费税163.8亿元,增长5%;企业所得税34.5亿,增长10.8%。地税部门共组织地方税收156.57亿元,比上年增收14.16亿元,增长9.9%。其中,地方工商税收125.5亿元,增长7.8%;农业税收31.1亿元,增长19.8%。
1.税务工作重心进一步向征管转移、向基层转移。国税系统在全省推行了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加强了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对货物运输增值税抵扣、企业所得税减免及税前扣除。地税系统强化了个人所得税、铁矿石资源税、货物运输营业税等税种管理;全省95%的企业和90%的个体工商户已实行纳税申报,初步建立起省、地、县三级重点税源监管网络,年纳税额在100万、50万、1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纳入各级监管;实行有奖定额发票成效显著,2003年1月1日首先在昆明市四城区使用,6月1日扩大到地州市政府所在城市,9月1日在全省推行,至年底共发售发票面额35.5亿元,组织收入2.3亿元,兑付资金和手续费841万元,在受“非典”冲击情况下,餐饮业税收增长20.9%。
2.继续大力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务稽查。对伪造、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偷税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开展了第二阶段集贸市场、加油站税收专项治理,对个人所得税、建筑安装企业、旅行社等进行专项检查。2003年,国税系统共检查纳税人45301户,查补税款1.34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涉税案56件;地税系统破获嵩明县“5.9”特大假发票案,8名涉案人员被依法判刑。
3.稳步推进税务征管信息化建设。国税系统完成金税二期工程扩容改造和系统完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推行顺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推广运用了出口货物二期网络3.0版退税申报软件和审核系统;在昆明、大理、楚雄市进行了储蓄扣税、网点报税等多种电子申报试点,完成了延期缓缴税款审批管理软件的开发等一批项目。地税系统近50%的征收单位,完成了地税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验收工作,实现了征管业务由手工向计算机管理的平稳过渡;开发并在7个地区运用了“农税管理系统”软件,在全国率先实现农税征收、征解会统和报表间的无缝连接。
(三)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拓宽增收渠道。继续加强“收缴分离”和财政专户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摸清了家底;组织开发了“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收录了国家和省有关收费管理文件1000余件,并于4月1日上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2003年全省纳入预算内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12.4亿元,比上年增长75.1%。地税部门“五险统征”(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保险)于7月1日在昆明、玉溪两市启动试点,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和“社会保障综合征收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科学,试点运行平稳、成效显著。全年共组织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60.9亿元,比上年增收12.5亿元,增长25.8%。积极探索扩大彩票销售的方法,使彩票销售量在上年高基数情况下,仍取得较好业绩。全年销售彩票9.86亿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体育彩票7.1亿元,福利彩票2.75亿元,筹集公益金3.45亿元。上缴财政的国有土地收益8.25亿元,增长52.2%。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增收1.1亿元,增长1.6倍。
三、围绕支出重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一)重点保障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云南省各级财政在预算安排和执行中,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采取“禁车年”、严格控制会议和出国等有力措施,大力节俭支出,努力为基层、为民众办好事、办实事。省级财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地县财政的转移支付,全年仅工资性、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农村税费改革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数额就达到61.8亿元,比上年增长24.2%,有效缓解了县级财政困难,拖欠工资问题基本解决;各级财政筹集安排资金7.8亿元,保证了省委、省政府制定的“边疆津贴”政策及时兑现;及时调度资金4.2亿元,确保了2003年底前落实兑现国家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政策。
(二)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全省财政筹集安排社会保障补助支出42.6亿元,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支出4.9亿元。“两个确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了全省62.7万低保对象的应保尽保。省级和8个地州市级财政筹集落实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2亿元,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省财政安排1556万元,保证了企业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医疗费等政策落实。省级财政核拨1.13亿元,为6285名离退休职工解决了住房补贴。
(三)增加教育科技投入。全省财政安排教育事业费93.1亿元,比上年增加8.2%,重点支持了“两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中小学危房改造、边疆民族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改善了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其中,筹措资金5亿元,完成了80万平方米中小学危房改造;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5167万元,将教育“三免费”范围扩大到全省25个边境县的112个乡镇以及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7个少数民族地区及藏族地区。配合农村义务教育体制调整及农村税费改革,加大对乡村教师工资上收县管的督办力度,到2003年底全省已有110个县实现了上收县管;制定实施了《云南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核定及实施意见》,分县分档核定了全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制定了教育收费“一费制”试行办法,并在部分县市开展了试点。将高等院校生均定额预算标准压缩10%,调出6201万元用于支持高校实验室建设;在高校教学设施和数字化网络建设项目上首次采取财政贴息方式给予支持。科学技术支出8.8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科技三项经费2.1亿元,省院省校合作经费4000万元。重点支持科技攻关、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基础研究、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科研基础平台建设。以提升重点实验室研发能力为重点,结合经济发展需求,支持云南植物病理、云南工业微生物发酵、云南农业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和昆明理工大学真空冶金研究所设施建设及研究实验能力提升。
(四)支持卫生和计划生育。全省财政安排医疗卫生支出32.6亿元,重点支持农村卫生、医疗改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促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2003年,各级财政共筹集补助资金1.2亿元,在全省20个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并将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经费纳入预算给予保证,有力地推动了试点工作。省财政安排基层卫生院建设资金6610万元,完成了352个乡镇卫生院和500个边疆民族村卫生室的建设改造。各级财政还安排“非典”防治经费2.3亿元,收到捐赠和其他社会资金2.05亿元,保证了疫情防治。根据省政府《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暂行规定》,省财政安排1979万元补助资金,支持41个县试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促进计划生育国策在农村进一步落实。
(五)继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投入资金1亿元,支持500个安居温饱村建设。投资3.58亿元,使10万贫困农户告别茅草房迁入新居。投资5.55亿元,使10万丧失生存条件的贫困人口实现异地搬迁安置,全年有40万人脱贫,50万人巩固温饱成果。
(六)保证维护社会稳定所需投入。全省财政安排公检法司支出38.7亿元,继续改善政法部门的技术准备和办案条件。其中,禁毒经费5340万元,共破获各类毒品案件142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431名,缴获毒品9470千克(海洛因7881千克),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省财政筹措安排救灾资金4.2亿元,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4400万元,帮助大姚、鲁甸、红河、楚雄等地震、洪涝灾区的救灾应急和恢复重建,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围绕公共财政建设,积极推进财政改革
(一)在全省范围全面启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经过历时三年的准备并在总结三个试点县经验基础上,2003年7月份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全省共抽调43633名工作人员参与税改办工作,派出173260名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宣传落实税改政策。按照省对各地批复的方案测算,改革后全省平均农业税率为6.17%,平均计税价格0.97/千克,计税土地面积3545万亩,核定农业税及附加6.8亿元。改革后农民税费负担减少11.38亿元,减负率为63.8%。省下达农村税费改革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亿元,各级财政安排税改工作经费1.12亿元,改革进展平稳。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保证了乡镇机构、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以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
(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进一步细化了部门预算项目,拟定了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初步建立了省级预算单位《基础资料信息库》。实施了部门预算编制奖励政策,对三年来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较好的22个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在核实单位性质、供给范围和资金供给渠道基础上,拟定《省级基本支出管理办法》和《省级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核定办法》,合理确定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实现了预算指标、部门预算与国库集中支付数据、软件间的对接和升级,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又有提高。强化预算约束,增加预算透明度和公开性,规范预算追加申报、审批程序,预算执行中临时性追加事项较2002年减少5亿元。改进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引入效益评价和激励因素,省对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更加科学和规范。
(三)国库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全省全年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140亿元。1.97万个预算单位、79.4万职工工资由国库直接划拨到个人账户,全年直接支付工资额125亿元,占应支付工资总额的65%。2003年省级通过财政统发工资后,剔除编制空额共节约支出714万元。在财政统发工资的基础上,国库集中收付试点范围扩大,年内省本级和楚雄州、思茅市的26个部门及187个下属单位已启动了改革试点,实现了预算单位所有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拨付和核算,各项财政性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试行了政府采购资金由国库直接支付,全年全省国库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政府采购资金4.3亿元。其中省本级审拨745起,纠正采购中超预算、超范围和随意变更项目35起,国库直接支付2.5亿元。玉溪、曲靖、临沧3个地市以及南华、元阳等19个县,已做好了改革试点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四)政府采购工作在不断规范中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省财政厅于2003年3月设立政府采购管理处,完成了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集中采购机构分设工作,至年底6个地州市完成了机构分设,“管采分离”制度初步形成,强化了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检查的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云南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办法(试行)》、《关于对政府采购招投标进行公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批管理措施办法,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工作开始起步,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年政府采购规模26.17亿元,比上年增长44.8%,节约资金2.13亿元,平均节约率7.51%。其中省本级采购规模10.94亿元,节约资金9800万元。采购范围从以办公设备为主的货物类逐步向服务、工程领域扩展,共50多个品种。
(五)积极开展加快财政改革的调查研究工作。2003年,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了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开发区财税优惠政策、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加强土地收益管理、改革事业单位经费供给办法、房地产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费等财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为深化财政改革做好前期准备。
五、围绕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管
(一)认真执行《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打足年初预算,尽量控制预算追加事项,增强预算透明度和约束力。实行项目与资金结合的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
(二)以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职能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划转财政厅的工作按期完成。并进一步加强了《会计法》、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及会计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和后续教育工作。
(三)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批准的共260项,其中公布取消不合法项目94项,继续保留166项。开展了第二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对省财政厅审批的32项事项,研究上报了处理意见,拟取消6项,改变管理方式7项,保留19项。收费票据管理不断完善,有力配合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落实。
(云南省财政厅供稿,黄钦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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