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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贵州省国内生产总值1344.3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1%,是1988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94.53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为571.91亿元,增长13.2%;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77.87亿元,增长10.1%。全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600元。粮食总产量实现1104.3万吨,比上年增长6.8%。在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拉动下,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投资结构有所改善,基础产业得到加强,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54.13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58.76亿元,比上年增长10.2%。住房、汽车、通讯等逐步形成消费热点,销售商品房面积434.16万平方米,销售额为53.8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和23.7%。价格总体水平回升,受大米、植物油脂、肉类、鲜菜、瓜果等农产品和医疗保健服务、水、电、燃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影响,全省居民消费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分别比上年上涨1.2%、4.1%、3.4%。全省对外经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60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52.1%;对外贸易大幅度增长,进出口总额9.8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2.4%,其中,出口5...
2003年,贵州省国内生产总值1344.3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1%,是1988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94.53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为571.91亿元,增长13.2%;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77.87亿元,增长10.1%。全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600元。粮食总产量实现1104.3万吨,比上年增长6.8%。在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拉动下,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投资结构有所改善,基础产业得到加强,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54.13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58.76亿元,比上年增长10.2%。住房、汽车、通讯等逐步形成消费热点,销售商品房面积434.16万平方米,销售额为53.8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和23.7%。价格总体水平回升,受大米、植物油脂、肉类、鲜菜、瓜果等农产品和医疗保健服务、水、电、燃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影响,全省居民消费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分别比上年上涨1.2%、4.1%、3.4%。全省对外经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60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52.1%;对外贸易大幅度增长,进出口总额9.8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2.4%,其中,出口5.8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3.2%;进口3.9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8.8%。
在国民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全省财政部门圆满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2003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36.64亿元,比上年增收33.61亿元、增长16.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4.56亿元,比上年增收16.28亿元,增长15.0%,超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全省财政总支出完成332.35亿元,扣除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等因素,加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财政基本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一、拓建财源,狠抓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努力抓好财源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2003年,省财政厅与余庆等4个县签订了新一轮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协议;完成了首轮20个建强县的财政目标考核工作,并兑现了有关奖励,提出了对开展第二轮建强县工作的财政政策建议和措施;专门召开全省财源建设工作会议,对近几年贵州财源建设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财源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继续实行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2003年初,省税务部门将收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做到收入任务目标明确、责任清楚、奖惩分明、措施得力。在具体工作中,强化征管责任,严格征收制度,改进征管手段,定期分析收入形势,采取积极措施,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努力做到均衡入库。同时,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的监控和财、税、库的协调配合,保障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
(三)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做大经济“蛋糕”。继续抓好“两烟一酒”、煤炭、电力、磷化工等支柱财源的同时,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贵州能源、旅游、中药材等资源优势,从资金和政策上大力支持发展特色产业、特色产品,不断开辟和培育新财源,逐步改善全省财源结构单一的局面。
二、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三农”,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加快地方经济发展
(一)支持以加强农业基础为重点,农业科技进步为支撑的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一是继续安排乡镇企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二是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畜牧业大省的奋斗目标,在2003年初已经安排1800万元的基础上,新增安排1000万元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还安排20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项资金。三是2003年省级财政新增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主要支持国家和省重点龙头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补助、原料生产基地建设补助、贷款贴息等,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四是积极落实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配套资金4260万元,支持全省实施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同时,加大对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的投入。五是集中1500万元支持全省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主要用于优质水稻、特色种养殖等农业科技示范项目新品种引进、配套技术完善等补助。六是为鼓励农民种粮,增加农民收入,省财政积极筹措2000万元资金,对以实物形式缴纳农业税的农民,按每公斤8分钱的标准给予直接补贴。
(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03年省财政安排技改资金1.9亿元,会同有关部门申请中央国债技改专项资金1.28亿元,集中支持冶金、煤炭、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安排1.5亿元资金,保障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顺利实施。建立省级改革与脱困资金4700万元,做好破产资金的拨付与监管。继续安排中小企业担保资金20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帮助国有大中型企业尽快走出困境,经多方努力,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豁免了瓮福磷矿多年来拖欠的国外贷款本息4.88亿元,为企业轻装上阵创造了有利条件。继续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国有资产评估、国有股权管理等基础工作。
(三)继续大力支持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省财政继续安排2500万元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安排4.3亿元主要用于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资金和补助。
(四)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为贯彻《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大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的决定》精神,省财政对全省100个一类扶贫重点乡镇实施农业税及附加减免,减免额为2695万元,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减免政策逐一兑现,确保农业税贫困减免真正落实到贫困农户。同时,为保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中“解决25万户、112.5万人饮水困难”、“建设农村沼气池10万口”、“改造和建设广播电视卫星收转站5000个”等任务的落实,省财政继续安排渴望工程建设资金1亿元,沼气建设专项资金5000万元,并积极筹措资金支持5000个农村广播电视卫星收转站地面通讯设施的改造和建设。
(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方面继续清理和废除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文件,继续治理“三乱”,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安排748万元技改资金,重点支持以非公有制为主的特色食品和生物制药产业的发展。
三、认真落实省对下的转移支付政策,加大社会保障和再就业等支持力度,确保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一)认真落实省对下的转移支付政策,确保财政困难县基本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省财政继续与53个财政特困县签订“以奖代补”协议,共安排补助资金12.6亿元(包括市、州、地本级配套的8000万元),比上年增加2.66亿元。
(二)确保防治“非典”应急支出的需要。为抗击“非典”和减轻“非典”对贵州经济的影响,全省各级财政积极筹措“非典”防治经费,共安排1.25亿元资金用于防治“非典”。同时,结合全省实际,落实和制定了对受“非典”影响的部分行业及部门的税费和基金减免政策,共减免税费和基金近1.3亿元。
(三)加大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投入。2003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资金近5亿元,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小额担保贷款、再就业各项政策补贴等支出,确保了6万余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的按时发放,促进了7万余名下岗职工及失业人员再就业。同时,省财政还就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下岗失业人员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提出了实施意见,并制定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四)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低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2003年全省共安排3.41亿元用于城市低保,仅省财政就安排4000万元,比上年翻了一番,全省41.9万名低保对象全部纳入了低保范围,并按时领取了低保生活费。
(五)加大救灾投入,积极帮助灾区人民群众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根据贵州省灾情较为严重的实际,全省各级财政从保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安排落实救灾资金1.65亿元,用于灾区群众的生活困难补助和房屋维修,使灾区灾民及时得到救济,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六)完善全省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2003年,省财政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安排264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解决省属困难企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
(七)启动省级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省财政在积极做好缴费基数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金的核定和资金拨付工作的基础上,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实施新的省级医疗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不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新的省级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开展,为逐步建立贵州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八)积极支持科教兴黔战略,打好贵州“两基”攻坚战。2003年省财政在上年安排“普九”补助资金1.59亿元的基础上,又新增“普九”专款1500万元,共1.74亿元,同时,继续安排4000万元高校贴息资金,安排科技三项费用3700万元、中药现代化产业资金1000万元和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1000万元,以支持科教兴黔战略的实施。
(九)继续加大对计划生育和文化事业的投入。2003年,省财政共安排计划生育经费5716万元,比上年增长16%;安排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和民族民间文化等方面的投入100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文化事业的发展。
四、大力推进财政改革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按照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支出管理
(一)进一步加大省级部门预算的改革力度。在总结2002年对23个省直部门试编部门预算的基础上,2003年省财政将部门预算扩大到33个省直单位,在部门预算编制中,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的方法和程序,编制质量有了提高;同时严格控制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规范经费预算的管理办法,加强专项经费的审核,完善项目资金管理,部门预算改革又向前迈出了一步。
(二)积极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2003年,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省财政厅组织实施了《贵州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措施,稳步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工作,选择了省审计厅、省旅游局等六个省直部门进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对各地、县由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过渡以及全面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行了指导和规范。
(三)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2003年,省财政厅以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为契机,以整章建制为基础,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为目标,在全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305次,完成采购预算12.7亿元,比上年增加7.2亿元,增长127.9%;采购资金12亿元,节约资金1.54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2.1%。
(四)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省财政厅坚持以“稳负担、防反弹、保运转”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税改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推进和深化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3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召开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和深化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与此同时,对个别地方少数农户增负、如何直接补贴到农民、退耕还林还草及重点工程占地与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取消除烤烟外农业特产税对各地的影响及对策等四个课题组织专题调研,加强对涉农收费的清理和监督管理,全面实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完善群众信访督查反馈制度,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征收工作。
五、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理财水平
(一)积极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增强县级财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按照《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省政府批转了省财政厅制定的《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进一步理顺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逐步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增强县级财力,充分调动各级财政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针对2003年以后几年将是贵州内外债还款的高峰期,每年内外债偿债本息将在5亿元以上的严峻形势,2003年,省财政为减缓偿债压力,一方面积极向财政部反映困难,争取部分豁免政策;同时,制定省级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下发各级各部门执行,要求各地县积极构建偿债机制,建立偿债准备金。另一方面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偿债意识,严格按有关协议对到期政府债务予以扣收。
(三)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2003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清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要求,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对全省500余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余项政府性基金和400余项行政罚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农收费、教育收费、行政审批取消事项及机动车辆、公路建设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专项整治,依照有关规定取消了28项收费项目。
(四)加强会计管理,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2003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以诚信教育为重点,积极推进《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的实施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完善,认真做好各项新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按照财政部的总体部署,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了以行政事业单位为重点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检查了258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企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的责令规范和整改,有的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有的依法严处。
(贵州省财政厅供稿,罗兴发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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