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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广东省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加强实施外向带动、科教兴粤、可持续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四大战略,突出抓好十件大事、十项工程和十项民心工程,取得了抗击非典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国民经济增长加快,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3450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52亿元,增长1.2%;第二产业增加值7048亿元,增长18.0%;第三产业增加值5350亿元,增长10.8%。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06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989亿元,比上年增长26.5%。全年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55.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8%。全省进出口总额2836.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3%,其中出口1529.4亿美元,增长29.1%。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055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分别增长10.4%和3.4%。
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依法理财,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财政对重点支出的保障程度;强化财政监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进...
2003年,广东省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加强实施外向带动、科教兴粤、可持续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四大战略,突出抓好十件大事、十项工程和十项民心工程,取得了抗击非典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国民经济增长加快,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3450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52亿元,增长1.2%;第二产业增加值7048亿元,增长18.0%;第三产业增加值5350亿元,增长10.8%。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06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989亿元,比上年增长26.5%。全年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55.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8%。全省进出口总额2836.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3%,其中出口1529.4亿美元,增长29.1%。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055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分别增长10.4%和3.4%。
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依法理财,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财政对重点支出的保障程度;强化财政监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2003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13.32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收168.85亿元,增长14.75%。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694.93亿元,比上年增支174.95亿元,增长11.51%。按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计算,2003年全省实现了收支平衡。
一、坚持从经济到财政的原则,努力做到生财有道
2003年初,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了重点抓好十大工程和十件大事的重大决策。在受“非典”疫情影响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快十大工程建设进度,全年共完成投资705亿元,有力地拉动和支撑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全省国民经济步入新的较快增长的良性轨道。
(一)发挥财政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2003年,各级财政多渠道筹集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7.62亿元,集中财力支持十大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其中:高速公路建设资金50亿元,山区普通公路建设资金15亿元,广佛、广珠轻轨铁路等城市快速交通工程建设资金30亿元,水利基建工程资金22.62亿元,南沙开发区建设资金10亿元,以财政性资金带动社会资金投入,较好地发挥财政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二)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努力培育经济新增长点。2003年,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制定出台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12项配套措施,省级财政投入了4.2亿元支持14个市(每市3000万元)用于民营科技园建设,带动103.8亿元社会资金投入,年产值超亿元的民营科技企业达280家;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采用贴息和资助的方式,拉动社会投资37.5亿元,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投入达1∶22,取得了非常好的效益。一批民营龙头企业迅速崛起,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4248亿元,比上年增长29.9%,为全年的经济增长和协调发展做出了贡献。
(三)努力扩大外贸出口,确保实现广东省外贸出口稳定增长的目标。为防止出口滑坡,确保实现外贸出口稳定增长的目标,省财政安排5000万元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出口,安排2500万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同时,加大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工作支持力度,扩大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规模,全年该项贷款规模达198亿元(不含广州、深圳),约有900多户出口企业办理了贷款业务,有效地帮助出口企业解决流动资金不足、周转困难的问题。私营企业出口潜力进一步释放,出口创汇11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2倍,为出口高速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2003年,全省外贸出口达1529.4亿美元,增长29.1%。
(四)积极扶持受非典影响行业的发展。为把非典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广东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有关政策扶持受非典影响的行业,省财政制定了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措施,直接减少全省困难企业约9亿元的负担,缓解了受“非典”影响企业的困难,有效扶持了受非典影响行业的发展,交通运输、餐饮等受非典影响严重的行业迅速恢复。同时,为了切实减轻旅游企业因非典疫情带来的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省财政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对旅游企业特定短期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取得了近10亿元的银行贷款,为加快旅游业的恢复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2003年,省级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67.86亿元(不含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为欠发达地区基本工资发放和相对均衡区域间公共服务水平提供了财力支持;为减轻欠发达地区历史债务负担,筹措了120亿元,用于减轻山区市县“中央专项再贷款”和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负担。
二、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努力做到聚财有方
2003年,面对非典疫情的冲击、扶持性税费减免政策的实施以及宏观政策的调整等一系列不利因素,财政工作经受住了考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得到落实,财政保安全、保运转、保改革、促发展等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办大事、办实事、办好事、解民困的实力进一步增强。
(一)着力抓好增收节支,实现财力有效增长。一方面,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省财政建立了收入增长情况通报制度,坚持每月10日前后对财政收入增长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促使各地挖掘潜力,应收尽收。另一方面,做好节支工作。在省直各部门的行政事业性经费和其他一般性经费开支压减5%以后,各地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普遍压减行政事业性经费和其他一般性经费开支,降低行政成本。在“非典”疫情使用了近一半省级预备费的情况下,由于加强管理,临时性支出大幅压减,预备费开支2003年下半年得到有效控制,改变了多年来预备费不敷使用的状况,2003年出现年终结余。
(二)积极应对,全力保障抗击非典斗争取得胜利。面对非典疫情,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从讲政治、顾大局和对人民群众健康负责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治非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提出了14项应对措施,统筹资金用于防治“非典”。省财政制定了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措施,并在2003年5月中旬前将基金减免措施落实到相关企业。这些措施直接减少全省困难企业约9亿元的负担,极大地缓解了受“非典”影响企业的困难,有效扶持了受“非典”影响行业的发展,对减少企业职工下岗失业,培育地方后续财源产生了积极作用。2003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非典”防治经费23.6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直接安排了6.5亿元,为保障抗击非典斗争的胜利提供了坚强的财力和财政政策保障。同时,为了构筑公共卫生防疫屏障,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省财政投入了15亿元,专项用于省级和困难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21个地级以上市和57个县成立了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检验中心。
(三)全力支持“十项民心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2003年,为落实“十项民心工程”,省财政投入了115.6亿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其中安排困难地区解决“饮水难”工程补助资金7.53亿元,解决391万人的饮水困难;安排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专项资金9200万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问题;安排贫困地区政法系统建设和建立公职律师事务所专项资金1.46亿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打官司难”问题。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做好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投入了34.78亿元,其中安排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1.6亿元、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补助2亿元、提高重点优抚对象补助1亿元以及促进再就业专项补助4.64亿元、智力扶贫补助3500万元,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约有103万人纳入低保范围,比上年增长18.4%;全省新增城镇就业岗位96.6万个,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7.4万人。同时,省财政安排7亿元补助欠发达地区完成行政村公路建设7000公里,安排25亿元帮助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撤并路桥收费站,山区、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四)着眼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大对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为了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步伐,2003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265.16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了20.7亿元,用于建设高水平大学及高校“211工程”,支持高校广州新校区建设,改善高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2003年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58.8万人,增长25.7%;同时,安排了3.88亿元用于资助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书杂费,解决了103万名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难”问题;投入5亿元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新建、扩建中小学664所;投入3亿元改造1000所老区山区农村小学。为支持建设“文化大省”,投入了17.67亿元,改善文化设施,加快文化建设步伐;为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投入了11.55亿元,增强科技创新能力,2003年科技进步对工业增长贡献率达到47%;为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投入了10多亿元,其中投入2.02亿元支持珠江流域整治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9.56亿元用于省属火力发电厂脱硫改造,投入1.3亿元支持污水处理厂建设,投入生态公益林补偿经费4.14亿元,环境和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另外,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省财政投入5000万元扶持年纯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发展集体经济,投入3亿元解决省属水电厂与面上水库移民生产生活问题;为支持农业发展,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配套、农业示范区和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资金3亿多元,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巩固了农业基础地位。
(五)降低农业税税率,取消两税附加,农村税费改革成效显著。农村税费改革2003年7月份在全省全面推开,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五取消、一改革、一种税”政策,协调推进“并镇、并村、并校、减人”等各项配套改革。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省财政加大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力度,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2.17亿元,保障了镇、村两级的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落实。据初步统计,全省农民年人均负担税费由106.93元降为17.40元,减负率达83.73%,减负率为全国之最。
三、坚持依法理财的原则,努力做到用财有规
(一)财政改革的范围不断拓展,措施不断完善,内容不断深化。一是不断深化和完善部门预算改革。在充分总结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04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意见》和《部门预算编制指南》,规范了支出项目和口径,改进了预算编制方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部门预算改革的通知》,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内容、技术规范等,积极推进市县部门预算改革。部门预算编制方法不断改进,预算科学性、透明度不断提高,省级102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编制了部门预算。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扩大试点范围。2003年1月省级正式启动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对省计委、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实施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改革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措施,7月1日,省级改革试点扩大到了40个部门和16个基层预算单位。2003年,省级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规模达24.7亿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18.52亿元,财政授权支付6.18亿元。各地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陆续开展改革试点,全省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已达200多亿元,占全省财政支出的八分之一。三是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机构建设,实现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和执行职能相分离。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机构的同时,各地加大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力度,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规模取得新的突破,2003年,全省实际采购金额122.55亿元,比上年增长41.15%,资金节约率达到12%。四是“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制度,开展了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对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和国土资源系统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进行稽查,规范了政府收费行为。五是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全省“金财工程”15个财政业务应用分系统已有9个正在试验、试点和开发中,其中,最核心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已在47个省级部门预算单位试点运行;全省21个地级市有17个建立了局域网,大部分县和三分之一的乡镇也建立了局域网,节点数达到1.5万个。
(二)抓好机关单位资金清缴,规范收支管理,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为从2003年1月起在省直机关实行的统一公务员岗位津贴制度,省财政组织了16个核查小组对89个省直机关单位和122个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核查,并做好资金清理收缴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了单位私设“小金库”、滥发补贴的行为,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奠定了基础。各地也陆续开展了账户清理核查工作,为规范收支管理,统一岗位津贴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完善财政监督体系,积极开展支出绩效评价。2003年,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采取了积极有效措施,强化支出监督检查机制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专项资金检查力度,加强对收入征管机关、预算执行部门、金融机构的监督,特别是加强了对防治非典专项资金、社保、扶贫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严厉打击做假账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组织123个检查组对358个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近2亿元;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的要求,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强化行业自律,提高执业质量和水平;继续稳步推进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完善财务总监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全省彩票市场的监管,规范彩票市场秩序,提高彩票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率先选择对粤东粤西粤北14个市支持民营科技园建设补助支出项目进行了效益评价,成效显著。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钟炜执笔)
深圳市
2003年,深圳市完成生产总值2860.51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16亿元,下降6.0%;第二产业增加值1685.37亿元,增长22.4%;第三产业增加值1156.98亿元,增长10.7%。全市进出口贸易总额1173.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6%,其中出口629.62亿美元,进口544.37亿美元,分别增长35.2%和33.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1.77亿元,比上年增长16.3%。2003年,深圳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6079.48亿元,比上年增长22.7%。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199.45亿元,增长25.2%。2003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达4525.05亿元,比上年增长24.6%。2003年,深圳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90.84亿元,比上年增长15.8%。上划中央收入312.9亿元(不含海关部分),比上年增长22.12%,比地方收入增幅高6.5个百分点。上解广东省支出比上年增加2亿元,总规模达到20.84亿元,贡献能力进一步提高。从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看,2003年,全市辖区全口径财政收入继续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二者继续保持良性的互动关系。一般预算支出348.95亿元,比上年增长13.4%。按现行体制结算,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一)克服困难,确保收支平衡。2003年,由于国家调整财税政策和受“非典”的不利影响,深圳市财政减收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为确保收支平衡,深圳市财政部门积极建议召开全市增收节支工作会议,密切关注、深入分析财政收入执行情况,并设计数学模型进行多项预测,为2003年后几个月抓好收入进度提供了科学指导。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充分利用财税部门联席会议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收入进度,迅速扭转了收入增长乏力的势头。在节支工作方面,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临时性请款,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调整结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2003年,深圳市本级财政用于基本建设以及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外贸出口等经济发展方面的各项支出84.57亿元,占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44.4%,财政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同时,市财政积极转变对经济发展的支持方式,一是财政资金向公共技术研发领域倾斜,支持建立和完善了服装、家具、电子等行业技术开发工作;二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通过贴息、担保、资助等方式带动企业投资,增加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投入。
(三)多方筹集资金,全力抗击“非典”。2003年,深圳市财政部门全力支持抗击“非典”的斗争。一是制定防“非典”工作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作到了机关平安、保障有力。二是特事特办,紧急拨付资金支持全市抗“非典”。截至2003年7月31日,深圳市安排防治“非典”资金总计3.57亿元。主要用于“非典”的预防、救治、医疗设备购置和药品储备、消毒及“非典”药物研制等。三是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筹集“非典”防治资金,共筹集社会捐赠资金89.6万元,为全市赢得抗击“非典”的胜利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四是认真研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并主动通过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减轻企业负担共计9847万元,支持企业渡过“非典”难关。
深圳市财政部门还从资金上大力保障各项社会事业的开展。2003年共安排资金1300万元,用于食品安全检查检疫;安排再就业资金以及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5500万元,安排军转干部转业、低保等社会抚恤和福利资金1.3亿元;安排共同富裕工程资金3.5亿元,并通过各项转移支付补助22亿元,促进了区域间的协调发展。积极利用世行贷款,制定了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利用世行贷款3亿美元的融资方案;获批世行300万美元贷款,用于深圳市地铁建设。
二、深化改革,努力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基本框架
(一)大力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正式启动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从2003年8月1日起在市本级6个部门29家预算单位进行。从11月1日起,对市政府采购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建立了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截至12月31日,授权支付2328笔、7699万元;直接支付198笔,1731万元。初步建立了财政支付管理系统,实现了资金支付的动态监控。开发完成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采用电子化、网络化、无纸化的运行模式,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间通过网络传递数据,预算单位用款额度能在当天到达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支付资金能在5分钟内到账并将支付结果通知预算单位,各种报表也通过网络传送,方便了预算单位,降低了运行成本,取得良好效果。
(二)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一是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预算外资金收入实行收支脱钩,并实行预算管理或收支计划管理,编制综合财政预算。2003年纳入预算的市级执收部门(单位)共51家,资金总额13.43亿元,资金规模比上年增长6.15%,其中纳入预算内指标管理7亿元,规模比上年增长84.21%;纳入收支计划的经费自给事业单位34家,资金总额9.13亿元,比上年增长11.73%。二是对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2003年初根据各部门编制的基金收支计划,由财政审核后批复下达,逐步扩大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规模,2003年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达6.6亿元,比上年增长288.24%。三是做好启动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的前期准备工作,具体落实深圳市非税收入征缴制度的改革,拟定了深圳市《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工作实施方案》。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清理工作,严禁设立“小金库”,坚决取消单位未经财政批准而开设的银行账户。
(三)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一是建立预算单位基础数据库,完善定员定额标准,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制定了深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确定了项目支出预算的分类和择优排序原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制定了干部疗养费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预算执行的管理监督,为逐步将专项资金纳入项目预算,建立项目支出预算的绩效考核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建立部门预算编审协调会议制度。在编制2004年部门预算过程中,建立部门预算编审协调会议制度,研究预算中的共性问题,并按《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确定时间进度、工作流程,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每一阶段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力度。一是完善政府物品配置标准(政府采购标准)。二是推行政府采购计划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三是分步推进政府采购资金集中支付制度,构建政府采购新的运行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四是建立政府采购平台,实现采购运作电子化、管理系统化。采购流程进一步规范,采购效率不断提高,采购成本有所下降,采购透明度大大增强。
(五)推进农村税费改革。2003年,深圳市农村税费改革进展顺利,一是通过税制调整实现减负,即通过调降农业税税率、取消农业税附加、取消特产税与附加、重新核定常产;二是通过财政补助实现减负。2003年全市农民的整体税费负担从7798万元降至3059万元,减负率达60.78%,人均减负179元。
三、规范管理,强化财政监督职能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整合政府扶持企业专项资金方案》和《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拟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地产地销货物补助实施办法》。同时,制定了《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并从财政产业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确保扶持政策的兑现,促进金融业的发展。
(二)理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修订了《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收回了财政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举行了全市首次高级会计师的评审,为全市会计人员提供了发展的空间。
(三)积极开展财政检查,加强对政府性资金的管理和内部审计的力度。一是草拟了《深圳市财政性资金计划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管理暂行办法》。二是组织了对消委会和市退管办的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三是开展了全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被查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向相关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四是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进行了《会计法》执法大检查,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进一步规范。
(四)全面启动了“金财工程”建设。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建设为重点和突破口,按照统一的系统和网络规划,初步建立了统一系统平台,完成了国库支付软件系统的开发和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了国库支付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升级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加强队伍建设,机关作风有了明显的进步
2003年深圳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提质、提效、提神和求实效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开展了“创建优质服务、创建优良作风、创造优美环境”活动。通过思想教育、业务培训、丰富机关生活,狠抓工作落实,随着财政职能不断强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明显加强,广大干部职工无私奉献,忘我工作精神发扬光大。
(深圳市财政局供稿,杨翔执笔)
珠海市
2003年,珠海市实现生产总值476.7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8.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3亿元,增长7.0%;第二产业增加值272.9亿元,增长22.3%;第三产业增加值186.53亿元,增长13.4%。一、二、三产业占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3.63%、57.24%、39.13%,相比上年,一、三产业比重有所下降,第二产业比重明显上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0.83亿元,比上年增长16.8%。实际利用外资8.4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6%。进出口总额167.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9.18亿元,比上年增长11%。
2003年,全市实现地方财政总收入49.1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为34.8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为24.7亿元,增长12.8%)。全市上划中央和省各种税收合计为53亿元,其中,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34.6亿元,增长12.1%;上划中央所得税9.8亿元;上划省财政“四税”6.8亿元,增长13.7%;上划金融企业营业税等其他税收1.8亿元。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和省的税收,以及海关代征税42.7亿元,全市财税收入为144.8亿元。全市财政总支出47.6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45.3亿元,增长8.5%(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29.9亿元,增长7.3%)。全市财政收支相抵,继续保持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
一、大力组织财政收入
(一)制定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一是制定落实减轻“非典”影响的税收优惠政策,2003年,市财政局共出台了10条对饮食业、旅店业以及客运交通业的税收减免措施,积极促进经济发展。二是积极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共为319户下岗失业人员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减免税收100多万元。三是制定出台了8条新措施,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二)加强税收征收管理。2003年,市国税、地税、财政、银行、国土等部门协同合作,正式开通了国税、地税网站,建立了纳税服务中心,开通了“12366”税务咨询热线,推广应用了电话申报、邮寄申报、银税一体化及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建立了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同时,国税、地税、财政等征收部门还积极加强征收管理:一是从8月份开始推进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实现抄税、认证、申报“三合一”,提高纳税申报的效率。二是实行工作进度、宣传口径、计算方法、系数设定、测试、调整幅度等“八个统一”,推行个体商业双定户电脑核定定额管理。三是开发和推广了税控发票管理系统,至2003年底共安排税控装置1400多台。四是推行新版网上报税系统,全市共有13000多户纳税人通过网上报税缴纳税款11.67亿元,占全年地税征收额的35%以上。五是加大对走私及其他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委托银行收缴政府非税收入。六是制定了《拍卖废旧汽车、摩托车的特别规定》、《处理废旧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汽车的核算方式》等规定,完善罚没物资处理程序,及时组织罚没收入入库。
(三)加大税收稽查和反避税工作的力度。一是加大对稽查案件的审理和复查工作。市地税部门共查处了涉税案件832宗,查补各项税费856万多元,并对42宗案件进行了复查;市国税部门共检查企业户数1083户,立案查处489户,查、补、罚总额1.37亿元,另外,市国税局还协助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查处了“天年案”、“联邦制药案”等涉税违法大案要案,并对9宗案件进行了复查。二是加大清欠力度,对“欠税钉子户”法人代表采取阻止出境的税收保全措施,全年共清欠入库6209万元。三是有效开展反避税工作。市地税部门对30户企业进行了税收调整,并对以往年度调整过的企业进行跟踪管理,补缴企业所得税500万元;市国税部门共为587家企业建立了转让定价档案,与2户避税企业签定了预约定价协议,通过税务审计调减进项税额10亿元,调增免抵调库额1.8亿元。
2003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中,市国税部门组织的收入为11.4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市地税部门组织的收入为15.8亿元,比上年增长10%;财政和其他部门组织的收入为7.6亿元,比上年增长31.1%。这三大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7%、45.5%、21.8%。
二、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支持“非典”防治工作。面对2003年上半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市财政局及时快速地作出反应,仅从财政口径就安排了1600万元的应急资金。同时,积极参与建立全市公共卫生防御机制,全年共安排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经费1.8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珠海市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
(二)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03年,全市共安排社会保障资金4.2亿元,其中民政抚恤、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的资金1.22亿元;安排红旗、平沙华侨农场职工危房改造资金1500万元,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为了提高农村的医疗保障水平,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民合作医疗的补助资金,使珠海市农民人均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数额高于省规定标准的1.5倍。
(三)积极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03年,市本级共从预算内外安排资金4.33亿元,用于医疗资源整合、横坑大桥建设,白蕉联围海堤除险加固达标首期工程以及全市防灾减灾体系的建设。同时,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市财政局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偿还了以前年度的工程欠款、征地青苗补偿款共1.95亿元以及其他到期贷款本息4.3亿元。另外还配合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了新工程项目要先落实资金才能动工的措施,避免了新拖欠。
(四)积极贯彻实施“科教兴市”战略。2003年全市共安排科技投入1.87亿元,推动科技进步,优化经济结构。在教育方面,大力支持教育体制改革,优化中小学教育布局,并安排了大学园区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中小学“一费制”改革以及特困家庭子女书杂费减免补助资金共1.17亿元。另外还连续两年共安排了1.4亿元在斗门、金湾区建设了7所标准化小学。
(五)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大力促进经济发展。一是安排高新区、保税区、临港工业区等建设资金6.84亿元,为加快珠海经济发展打好基础。二是安排支农和水利建设资金1亿元、环保资金1.23亿元,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业西进、城市西拓”的战略部署,加大对各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共安排资金2.51亿元,积极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同时,通过融资安排斗门、金湾区六个新设工业园区部分建设启动资金3900万元。四是安排支持外贸出口、企业挖潜改造、软件企业房租补贴、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贷款贴息等专项资金共1.14亿元,扶持企业加快发展。
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一)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2002年6个单位进行试点的基础上,2003年珠海市分三批将69个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同时,对所有市属预算单位的工资支出、预算内政府采购支出、基建支出和转移支付支出实行了集中支付,并分批将已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的公用支出、专项支出实行集中支付。2003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占了整个财政支出的一半。
(二)进一步推行部门预算改革。2003年,珠海市新增加了市委办、市府办等42个部门共71个单位为部门预算的试点单位,使市本级的部门预算试点单位达151个,占财政供给单位的70%。香洲、斗门、金湾三区也按照省、市的要求,开展了试点工作。
(三)做好财务总监管理、会计委派工作。一方面,制定了《珠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监暂行办法》等制度,不断健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机制;另一方面,区、镇级会计集中结算改革全面铺开,至2003年底,香洲、斗门、金湾区和万山管理区先后成立了会计结算中心,14个镇成立了镇级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全市纳入集中统管的区级单位有337家,镇级单位有446家,并全面推行了“村账镇代管”,这些标志着珠海市推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进一步完善市对区的财政管理体制。针对市对区的财政管理体制2003年底到期的情况,市财政局拟定了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制定了高新区财政管理方案,建立高新区自我滚动发展的良性机制;结合淇澳、横琴区的机构改革,制定了淇澳、横琴区财政管理体制;并对南水镇的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适当修改。
(五)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在政府采购实行“管办分离”的基础上,市财政局与监察、审计、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建立了“政府采购联席会议审批制度”,共同审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招标或结算超过预算价等事项。
(六)继续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结合中央和省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精神,市财政重点把商用土地交易费、建设工程招标手续费等公共资源收益和垄断性经营服务收入,以及国土局、文联等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物业收入逐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断开辟新财源,2003年增加财政收入2000多万元。
四、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珠海市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从2003年7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铺开。为做好税费改革工作,市财政局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电台、报社等媒体以及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并先后举办了4期培训班,召开了11次座谈会。二是对计税土地、水稻产量、农民负担情况进行测算、核实。三是印发了市、区两级政府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并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农村税费改革后,全市农民的负担总额由3992万元减少到885万元,人均负担由145元降至32元,减负比例高达78%。
五、切实加强财政监管
一是认真贯彻《预算法》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依法编制、执行和调整预算,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报告工作动态,做到依法理财、依法办事。二是不断规范财政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根据《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建立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的规定》,每年都在财政系统内部组织开展一次内审检查。同时,认真按照《审计法》的规定,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一年一度的同级审计监督。做到从政府、人大、审计以及财政系统内部四个方面加强监管。三是结合《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实施,加大对基建资金的审核力度。2003年共审核工程预决算项目173项,总额6.6亿元,核减工程造价380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5.8%。四是认真开展全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11个企业、12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维护了财经秩序。
六、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
(一)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将38家劣势国有企业从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外经贸、建筑施工四大领域有序退出,共安置职工1337人。二是积极推进关停企业托管工作,通过托管中心处理的关停企业法人资格达553户,正式处置的资产约1.2亿元。三是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作用,2003年完成企业产权交易项目62个,涉及资产总额18亿元,成交金额5.1亿元,比底价增值30%以上。四是为近800户特困职工办理了低保,为1500名特困职工办理了医保,为1800名特困职工提供了再就业机会。
(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一是推进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和战略改组。一方面,实施企业债务重组,通过以国有企业作为谈判和实施主体的方法,削减债务本息总额超过12亿元,化解了企业债务危机;另一方面,对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加强上市辅导,推进重点企业上市步伐,2003年有2家企业实现上市。二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对3家企业成功试行了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三是开始实施市属企业经理人才资质认证制度,建立企业经理人才资源库。四是进一步完善企业绩效考核制度,并全面推行干部选拔招聘制。
七、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是大力抓好财政调研工作。重点对债务负担情况、转移支付情况、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对财力的影响以及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23个课题开展了调研。二是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抓好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做到严格管理,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热心服务。
(珠海市财政局供稿,邱雯霞执笔)
汕头市
2003年,汕头市实现生产总值526.97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6.78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259.26亿元,增长12.3%;第三产业增加值220.93亿元,增长6.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19.24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实际利用外资2.0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7.6%。进出口总额33.4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8%。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4.46亿元,比上年增长5.8%。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0.2%。
2003年,汕头市一般预算收入20.78亿元,按可比口径(剔除所得税分享比例调整因素)比上年增长6.07%,加上税收返还收入8.37亿元、一般预算补助收入10.4亿元、一般预算上年结余收入3.35亿元、一般预算调入资金3.57亿元,收入合计46.47亿元。全市一般预算支出44.75亿元,比上年增长16.91%,加上一般预算上解支出6974万元、增设预算周转金174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585万元,支出合计46.38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852万元。
2003年,汕头市上划中央“四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20.62亿元,比上年增长15.45%,比中央核定返还基数8.87亿元增加11.75亿元;上划省“四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收入4.16亿元,比上年增长9.56%,比省核定基数2.77亿元增加1.39亿元。
一、加强收入征管
(一)加强对全市收入工作的组织协调。2003年,汕头市财政部门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及早制定收入计划,分解落实收入任务,抓好收入进度的跟踪分析。在财税收入受“非典”疫情影响,2003年前九个月收入进度偏慢的情况下,市财政及时分析研究对策,协调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激励措施,并从9月份起将原属市级收入的房产税入市级库后返拨40%给各区,调动各区征收的积极性。
(二)加强农税征收管理。针对2003年上半年汕头市因行政区划调整和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措施未出台造成农业税收入进度落后的情况,市财政局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农业税征收工作,深入基层指导各地做好农业税计税土地、常年产量的核定工作,继续与国土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契税、耕地占用税、堤围防护费征收管理,坚持征管制度,查漏补缺,清收欠税。
(三)加强财政专户收入管理。把收入管理与财政票据核销工作结合起来,把单位上缴财政专户金额与财政票据收款金额互相校核,进一步完善收费、基金、罚没收入委托银行代收款工作。同时根据预算内外资金财政统筹安排的原则,将财政专户收入上缴预算,弥补预算收入差额。
(四)推进税收属地征管改革。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汕头市2003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税收属地征管。市国税局将市直属分局和涉外分局3999户纳税人下放各区征管,市直保留90户大型企业,理顺了征管关系。市财政局按照调动市与区两级积极性的原则,研究拟订中心城区财政体制调整方案,为2004年调整中心城区财政体制做好准备。
(五)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市国税部门开展对电力行业、集贸市场、水产品、加油站、以农产品和废旧物资为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等专项检查,与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制售假发票和建筑安装企业偷税等违法犯罪的专项打击行动,加大对查办和协查案件的欠税追缴力度,建立覆盖全市各征收单位、746户重点企业和18个重点行业的监控分析体系,发挥“金税工程”的效应,堵塞征管漏洞。市地税部门出台了强化税收征管11项措施,规范对建筑安装、运输、房屋出租等重点行业的征管,严格对新立项大宗项目等重点税源的监控,强化主体税种管理,将稽查、检查系列进行合并,实行了“一级稽查”体制。切实加强对经济户口的管理,不断加大对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力度,2003年共清理出各类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4441户。
二、保证重点支出
(一)加大对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资金投入。市财政局通过争取上级支持和本级财政安排,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国有集体企业特困职工生活优待、再就业、农村合作医疗、企业军转干部基本生活保障等重点支出;围绕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安排教育扶贫、改造薄弱学校、中小学布局调整等资金;贯彻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开展中小学收费专项检查,全市1048所中小学校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公示制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持公安派出所“03工程”建设;及时拨付汕樟北路建设、龙湖沟引韩冲污、中山公园改造等市政工程重点项目资金;进一步解决群众“饮水难”、“住房难”、“读书难”等问题。
(二)积极应对“非典”影响。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落实“非典”防治经费。2003年全市各级财政紧急筹措“非典”防治经费2017万元,用于购置防治设备、无经济来源病人医疗费以及一、二线医护人员补贴等。落实国家、广东省防治“非典”税费优惠政策,市财政会同国税、地税、物价等部门,出台对汕头市受“非典”影响较严重的相关行业的九项扶持措施,兑现国家关于暂时退还旅行社部分质量保证金的有关规定,从政策上、资金上消减“非典”对经济的影响。
(三)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建设、农业科技攻关、动植物检疫防疫、水利防灾减灾建设。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的财政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千村扶贫”工程和创建“集体经济百强村”活动,对汕头市9432户困难渔民拨出专款给予补助,及时拨付“杜鹃”台风抗灾复产资金,确保农村灾后社会稳定和灾损困难群众生产生活。
(四)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运用财政贴息、国债建设资金投入等手段,支持重点基础设施、水利设施建设,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外贸出口,支持旅游资源开发,鼓励引进优秀人才,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支持教育、科技、计划生育等重点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推进财税改革
(一)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汕头市市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从2003年1月1日起扩大到54个市级行政事业单位,10月1日起再次扩大到101个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从一级预算单位扩大到二级以及基层预算单位,集中支付的资金范围从预算内资金扩展到预算外资金和各种基金。2003年试点单位在途资金平均节约率16.63%。
(二)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研究制定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意见及其相关配套办法,制定颁布了市级200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03年全市政府采购实际采购金额1.3亿元,为上年的2.1倍,节约财政资金1869万元。
(三)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试编部门预算,并首次将24个单位的部门预算上报市人大会议审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透明度。
(四)建立市直公务员统一岗位津贴制度。市财政局会同监察局、审计局,对市直行政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四清理”,清理单位收入来源、支出去向、银行开户以及各种补贴、奖金和福利发放情况。在此基础上,从2003年7月1日起在市直机关实行公务员统一岗位津贴和离退休人员统一生活补贴制度,各单位原来自行发放的津贴、补助一律取消。同时,市对各区县进行一次性补贴,适当提高各地公务员收入水平。
(五)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按照广东省的部署,2003年7月1日起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在试点过程中,会同农业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农村税费改革方案,组织政策学习培训,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督导检查,精心组织实施农村税改工作。2003年全市召开税费改革会议65场次,参会人员4100人次,发放《致全市农民的公开信》67.1万份,做到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通过实行“五取消(取消乡镇统筹费、屠宰税、劳动集累工和义务工、面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农业税附加)、一改革(改革村级经费筹集和管理,实行村内事务一事一议制度)、一种税”(合并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全市农民人均得到实惠84.25元,减负率84.17%。市财政拨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2500万元,比广东省要求的地方配套资金比例高15.55个百分点。
四、加强财政管理
(一)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好国土资金财务管理,加强彩票发行销售市场监管和彩票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定财政票据领用存销登记制度,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开展涉及建设企业收费、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整顿道路收费站点等专项检查;抓好医疗保险费财政征收工作,从2003年4月份起,对财政全额拨款或定额(定项)补助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实行财政集中支付。
(二)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并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以及现代农业示范资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社保资金等专项资金检查,2003年全市共检查648个项目单位,查处违纪金额1.8亿元。
(三)抓好国债专项资金和基建专项资金管理监督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市财政会同监察、计划等部门,开展国债项目联合检查,纠正国债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加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和管理,从源头介入基建项目的预算管理,促进财政基建管理由事后向事前转变。2003年财政工程预结算审核节约资金1.98亿元。
(四)加强派驻财务总监工作,认真履行对派驻单位的稽核监督职责,有效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资产的管理营运,从2003年10月份起,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全市政府资产清查工作,摸清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公共服务项目、市区存量土地、经营性公共资源、政府性资金参股投资项目等基本情况,并提出了加强政府资产管理的意见。
(六)积极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举办财政法制干部培训,组织参加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开展“12.4”法制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出台汕头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工作制度、财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好地方性立法的审核、财税法制建设调研以及第三轮行政审批清理等工作。
(七)完善会计管理和服务。配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和年检,开展会计电算化、会计专项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市直属单位2003年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和年检11165人。做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汕头考区的考务工作。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全市范围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征文比赛,加强会计人员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
(八)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和服务。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检查,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注册管理等工作。加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行业的诚信建设,在全行业倡导“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的行业操守理念。按照财政部和广东省财政厅有关精神,顺利完成对注册会计师协会行政职能的移交工作,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
五、改进机关作风,推行政务公开
(一)市财政局按照汕头市政府的部署,制定机关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优化文明服务环境工作计划等。通过设置电子触摸屏、上墙公布及开通政务公开网页,公开财政部门职能、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实行服务承诺;编印《汕头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手册》,以及单项业务办事指南资料4000多份,向有关单位和企业免费发放,方便群众办事。在《汕头日报》刊登办事指南专版,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从2003年7月份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以“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邀请专家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题辅导,组织党员、团员青年到红场革命老区接受艰苦奋斗教育,体验农村群众生活,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廉洁从政知识测试等,提高干部职工执法执纪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汕头市财政局供稿,郑曦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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