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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12430.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比上年增长13.7%,是连续第13年经济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05.0亿元,增长5.6%;第二产业增加值6650.0亿元,增长17.0%;第三产业增加值4275.0亿元,增长11.9%。人均生产总值13654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326.7亿元,比上年增长51.7%。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36.5亿元,比上年增长22.2%。进出口贸易跃上新台阶,全省实现出口265.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8%;进口180.8亿美元,增长4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99.9元,比上年增长9.5%;农民人均纯收入3150.5元,增长5.7%。
2003年,山东全省财政总收入达到1300.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收入)。其中上缴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448.21亿元,比上年增长13.84%。全省地方财政收入713.79亿元,相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1.50%。全省地方财政支出1010.64亿元,比上年增长17.43%。全省有135个县(市、区)收入过亿元,其中超过5亿元的有20个。全省连续17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一、加大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力度
一是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按照“抓两头...
2003年,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12430.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比上年增长13.7%,是连续第13年经济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05.0亿元,增长5.6%;第二产业增加值6650.0亿元,增长17.0%;第三产业增加值4275.0亿元,增长11.9%。人均生产总值13654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326.7亿元,比上年增长51.7%。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36.5亿元,比上年增长22.2%。进出口贸易跃上新台阶,全省实现出口265.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8%;进口180.8亿美元,增长4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99.9元,比上年增长9.5%;农民人均纯收入3150.5元,增长5.7%。
2003年,山东全省财政总收入达到1300.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收入)。其中上缴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448.21亿元,比上年增长13.84%。全省地方财政收入713.79亿元,相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1.50%。全省地方财政支出1010.64亿元,比上年增长17.43%。全省有135个县(市、区)收入过亿元,其中超过5亿元的有20个。全省连续17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一、加大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力度
一是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原则,对30个经济强县和30个经济欠发达县,制定了一整套的促强扶弱财政政策。主要包括: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进一步加大向欠发达县倾斜的力度,从2003年起5年内,欠发达县按现行财政体制,每年缴入省、市财政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收入比上年增长部分,由省、市财政全额返还。省和有关市、县、大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省级担保资金,2003年达到3亿元规模,此后5年按一定比例增加,专项用于支持欠发达县重点经济建设项目的贷款担保。加大对欠发达县职业培训的扶持力度,支持欠发达县每县办好1~2所职业中专或1~2所职业技术学校,所需费用由省里给予一次性补助。二是针对“非典”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及时提出16项税费扶持政策,有效缓解了“非典”对交通、旅游、医药、卫生、饮食服务等行业的冲击。三是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研究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青岛市调整企业考核指标,积极促使企业从扩大规模向提高效益转变;济南、潍坊等市对城市经营资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东营市出台了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淄博、泰安市制定了财源建设规划,加大了培植新财源的力度。四是围绕支持园区经济、半岛制造业基地和“三个亮点”,大力调整支持方向,加大了对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贴息、担保等方式,支持建立高新技术投资风险担保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引导社会投资和消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2003年,全省共落实企业税费减免90多亿元,投入技术挖潜改造资金46.29亿元,促进了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大力拓展生态、环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外资使用工作,利用国债资金34.95亿元,建成及在建项目360个,进一步改善了全省的基础设施。全年实现出口退税155.2亿元,拨付出口扶持及奖励资金6.5亿元,促进了外贸出口的快速增长。
二、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筹措“非典”防治资金。2003年,全省共投入专项“非典”防治资金10.8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抗击“非典”工作。同时积极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省医疗卫生支出39.61亿元,比上年增长17.99%。二是及时安排救灾资金,全力支持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针对部分地区发生的严重的洪涝灾害,省和有关市县及时拨付防汛救灾资金6.9亿元,保证了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省财政还安排资金1亿元,积极促进扶贫开发和解决农村人畜吃水问题。三是认真落实“两个确保”、“一个低保”政策,积极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较好地
解决了特困企业离休干部“两费”拖欠和军转干部补助问题,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全省抚恤救济和社会保障支出达62.67亿元,并安排2.9亿元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四是全省全面停征乡村公益金,有87个县(市、区)取消了农业特产税,其他县缩小了征收范围,并积极落实农业税灾歉减免和社会减免,直接减轻农民负担近10亿元。五是积极筹措增资资金,加大督导力度,使全省及时足额兑现了中央出台的增资政策,提高了政府公职人员的收入水平。六是加大对农村重点事业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增加了向农村中小学免费提供教科书专款、贫困学生助学资金和危房改造资金;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投入,有力地支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乡卫生院建设。七是进一步改进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基层的转移支付力度。提前下拨转移支付资金11.3亿元,并积极向中央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全年省对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达到15.4亿元,有效地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提高了县乡财政的保障能力。
三、大力推进财政各项改革
一是积极支持税收征管改革。协调国税、地税等部门,制定了发票双奖办法,改革了营业税超收奖励方式,完善了税务部门经费供给和税收稽查激励机制。二是积极推进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省级所有预算单位试编了部门预算,同时对预算编制程序和方法做了较大改进。改革事业单位补助方式,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整合财政专项资金。三是逐步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省级已将工资、政府采购和部分专项支出纳入直接支付范围,市县也在工资资金直接支付方面取得突破进展,全省基本实现了“财政安排、银行支付”的工资发放形式,欠发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四是政府采购工作进展顺利。采购行为不断规范,采购规模不断扩大。2003年,全省完成政府采购金额82.77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4.87亿元,节支率达15.2%。五是各地在推动财政改革中各有创新。烟台市大力推行个人福利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泰安市对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进行了预算管理办法改革;潍坊市把城市建设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聊城、菏泽等市大力推行综合预算;枣庄、威海、东营等市主动消化处理高价位库存粮,为实行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收支两条线”范围,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二是,改进财政监督方式,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力量,组建了省驻市7个财政检查办事处。全年共对6579户收支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金额145.69亿元。三是,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省财政投资评审值达125.69亿元,省级经评审审定投资额73.85亿元,审减查出违规违纪金额24.91亿元,审减率为25.22%,有效遏制了政府公共投资领域中高估冒算、截留、挪用资金现象。四是,改进和加强报表统计等财政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了以事前控制为主、事中审核为重和事后稽核为辅的三级报表质量管理控制机制。五是,积极探索国有资产
管理新机制,确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思路,对国有企业改革中不实资产核销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定了具体办法和方案。为推动和规范国有产权交易,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防止资产流失,省级成立了两个产权交易中心。同时,进一步加强保值增值考核、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工作。六是,狠抓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改革会计从业资格年检制度,集中开展了“会计诚信建设年”活动,理顺了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加大对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的力度,提高了会计信息监管工作质量。
五、积极参与重大改革政策调研
一是积极参与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的10项重大调研中的7个调研课题,在培植财源、增加收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为省委、省政府制定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提供了决策依据和建议。二是会同国税、地税、统计等部门,对山东财政经济结构进行深入分析,形成了较为系统和详细的分析报告,提出了促进结构调整的建议措施。三是抓好重大改革政策的调研。对种粮农民的“直补”问题进行调研,并结合山东实际,制定了粮食“直补”改革具体方案。针对省属重点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经过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以煤养煤、剥离辅业、壮大主业的对策措施。同时,对税制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进行了重点调研。四是对财政工作中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如工资发放、政府债务风险、税源分布、出口退税、事业单位经费管理、企业税费负担、财政资金的市场化运作等,开展了专题调查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并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山东财政部门积极研究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9个制度、办法,促进了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了干部职工干工作、求实绩的积极性。大力开展行风建设活动,威海、淄博、枣庄等市在行风评议中取得了前3名的好成绩。各级在减少审批事项、加快工作“提速”和“金财”工程建设以及严肃廉政纪律等各方面,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结合工作需要,大力组织多层次、多内容的培训工作,全省财政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39期,培训干部36404人次,提高了干部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实干型、服务型、廉政型”四型机关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争先创优意识、工作效率和质量、服务水平等各方面有了明显提高。
(山东省财政厅供稿,李栋林执笔)
青岛市
2003年,青岛市实现生产总值1780.3亿元,增长
15.9%,为1995年以来的最高增幅。其中,第一产业增加
值147.5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937.1亿元,增长20.7%,第三产业增加值695.7亿元,增长13.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39.4亿元,增长54.6%。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206.6亿美元,增长22.1%,其中,出口额123.9亿美元,进口额82.7亿元,分别增长17.2%和30.1%。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2.2亿元,增长15.8%。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4。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075元,增长9.7%,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530元,增长8%。
2003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不含海关代征“两税”和关税)完成245.9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35.5亿元,增长26.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0.1亿元,增长23.9%)。上缴中央收入110.4亿元,增长12%。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40亿元,增长19.6%。全市连续11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一、建立有效机制,支持经济快速发展
(一)全面推行财源建设目标责任制。2003年初,市政府向12个区(市)、25个部门下达了84项招商引资和培植财源的目标,将招商引资激励政策与纳税情况挂钩,充分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全年实际利用外资40亿美元。
(二)强化企业增加财源的激励机制。特别是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中,将企业实际上缴税收的考核权重从25%提高到50%,调动了骨干企业壮大财源的积极性。市财政2003年用于支持产业集群和海尔、海信、青岛港等大企业发展的投入占全部支持企业发展资金的81%,其中,用于大企业技术改造的国债贴息资金1.7亿元,占全市技改国债贴息资金的88%,拉动企业生产性投资近30亿元,促进了骨干税源的进一步壮大。2003年,40个纳税大户上缴各项税收79.2亿元,比上年增长30.2%,对地方财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落实财政扶持政策。积极筹措资金1.9亿元,扶持外贸企业发展,促进了外贸出口的快速增长;针对“非典”对服务业带来的冲击,及时对旅游企业给予短期贷款贴息,对交通、餐饮等7个行业减免部分税费,帮助服务业渡过难关。2003年,全市营业税完成37.6亿元,比上年增长23%,拉动地方财政收入增长6.1个百分点。
(四)初步建立市与区(市)的财源建设联动机制。新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区级财政与区域内所有企业的关联度,各区(市)财源建设的工作思路实现了由“区属”向“区域”转变,由“争拉税源”向“培植财源”转变,把发展经济的眼光放宽到区域内的所有驻区单位和资源,实现了统筹兼顾,共同发展,市、区两级实现了双赢和协调发展。2003年,全市共有10个区(市)收入增幅超过20%,12个区(市)中有6个区市一般预算收入突破6亿元。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公共保障能力
(一)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2003年,市本级财政支持各区(市)农业、教育、社
会保障、医疗卫生等资金7.3亿元,比上年增加7870万元,重点向困难乡镇倾斜,农村义务教育费、计划生育经费得到有效保证。
(二)建立社会保障政策支持体系,有效解决城市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困难。2003年,全市完成社会保障性支出9.26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市本级社会保障性支出4.78亿元,增长15.9%。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2.4亿元,救助城市贫困人口15.2万人、农村贫困人口30.6万人。及时调整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投向,将促进就业支出由上年的3980万元调增到1.5亿元,增长276%,共开发政策性扶持岗位1.6万个,帮助1.8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将国有资产出让收益、困难企业土地变现收入以及财政安排资金共计8.8亿元,全部实行专户管理,解决了3.7万名困难企业职工的安置和2.3万名职工的欠薪欠费问题,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大局。
(三)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2003年,全市科技三项费用支出3.1亿元,比上年增长18.7%,主要用于重点实验室建设和鼓励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各项教育事业费23.6亿元,增长9.7%,进一步改善了农村中小学布局;公检法支出10.6亿元,增长33.5%,确保了各级政法部门履行职能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四)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市完成基本建设支出8.9亿元,比上年增长42.1%,重点保证了城市道路、绿化、河道整治及学校、医院等项目的建设。
(五)积极筹措资金为抗击“非典”提供充足及时的后勤保障。市委、市政府明确市财政局为市防治“非典”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的牵头单位,在很短时间内,通过各种渠道筹集抗击“非典”的资金、物资达到9342万元,其中市区两级政府投入达6088万元,社会各界捐赠的款物达3254万元。同时设置了防治“非典”专项资金账户,对防治“非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对防治“非典”物资实行政府采购、集中储备、统一调配管理,确保抢救一线定点医院的设备和防护物资供应和农村一户一支体温表的采购供应,为全市抗击“非典”做出了贡献。
三、深化财政改革,财政运行质量明显提高
(一)逐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针对部分区(市)存在的乱拉税源导致税收无序转移和市内四区增量分成与其他区不一致,造成不公平竞争等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财政局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生产性企业和非生产性企业转移税收的,分别实行三年和五年过渡的办法;将18户重点企业全部下放区(市),作为市与区共享收入。新体制进一步调动了各级政府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对促进区市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积极推进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按照中央改革要求和现行财政体制,合理核定了各区(市)的出口退税基数。在青岛海关、市国税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加快全市出口商品的报关、退税速度,确保了出口退税机制改革顺利实施。
(三)推进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将市级超储备粮全部压销完毕,减轻了财政和粮食购销企业的负担,建立了比较完
备的粮食储备制度,为落实粮食直补政策创造了有利条件。对当年轮换的4万吨市级储备粮,全部实行招标采购,节约财政资金1500万元。
(四)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规定,切实将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从2003年9月份起,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烟叶除外),一律改征农业税,降低水产品生产环节税率,并改征农业税,取消水产品收购环节特产税,取消分散零星的非耕地上原来征收的特产税。同时,对农民人均土地比较少,并从事工商业、种养殖业的农户征收乡村公益事业金,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全市农民人均负担由改革前的148元降至85.3元,人均减负62.7元,平均减负率达42.4%,减负幅度比全国平均水平高7.4个百分点。
(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在全国财政系统率先创建“阳光采购”服务品牌,全面推行“承诺限时”和“跟踪回访”服务,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大力推行网上公开招标、分散采购、定点采购、跨行业集中采购,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透明。2003年,全市政府采购金额7.2亿元,比上年增长56%,节约资金1.2亿元,节支率1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个百分点。
四、强化财政监管,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一)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出国经费、会议费、车辆购置费、修缮费实行定额管理,将专项支出管理纳入公平、透明、规范的轨道,减少了财政资金分配中的人为因素,从源头上健全了预防腐败的制度防线。2003年,市直部门会议费、出国经费、车辆购置费比上年下降15%,节约资金1800万元。
(二)对市直143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全年集中核算资金规模达82.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收支活动进一步规范透明。将政府投资基建项目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涉及项目建设单位61个,项目总投资规模11.98亿元,基建支出实现了由事后审查向全过程监控的转变。
(三)加大对政府投资基建项目的决算审查力度。2003年审结批复项目决算107个,审减财政资金1.3亿元。对财政投入的科技资金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标和跟踪问效。对22个科技资金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实现了由部门分配项目向公平竞争确定项目的转变;对12个重点实验室和17个高新成果转化奖励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促进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四)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对394个收费项目实行了“票款分离”,将30个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了预算管理。
(五)创新财政监督方式,延伸财政监督领域。加大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力度,坚持监督与管理相结合、监督与改革相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内外监督并举。2003年,全市共查出各类违规资金近1.6亿元,纠正违规资金7035万元,追缴(扣拨)财政资金906万元,在促进财政秩序好转和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建立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分离的制衡机制。按照“依法理财、高效透明、权责明晰”的原则,青岛市财政部门对涉及财政管理的77项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改进,明确各处(室)职责分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新的工作规程,改造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流程,进一步强化了预算约束力,堵塞了财政资金管理的漏洞,为杜绝财政内部人员出现腐败行为建立有效地机制保障,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五、立足制度创新,全面推进机关建设
(一)从制度建设入手,重建行为规范。结合当前公共财政建设和财政改革的实际,研究制定了《青岛市财政局创建“四型”机关实施纲要》,从壮大财源、优化结构、创新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效能、服务社会等6个方面制定了65条措施,将其作为新时期财政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财政工作的核心内容,并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
(二)创新考核机制,行政效能不断提速。结合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学习海尔绩效管理精髓,建立了涵盖处(室)绩效评估、岗位目标、公文办理、工作环境、责任追究等6项内容的考核体系,采用“账簿”管理模式进行量化考核,科学客观地评鉴财政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并把考评结果与干部的选拨任用结合起来,极大地激发了财政干部奋发工作的积极性。
(三)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进行清理取消和停止执行法律上已经失效的审批事项。截至2003年底,市财政局行政审批事项由2001年的58项减少到6项,削减清理幅度达90%。财政部门对依法保留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各界承诺审批时限,公布投诉电话,对重大审批事项的审查、批准、执行分别实施,避免越权审批和随意性审批行为。
(青岛市财政局供稿,李诗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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