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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安徽省实现生产总值3973.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49.1亿元,下降3%(受洪灾影响);第二产业增加值1780.6亿元,增长14%;第三产业增加值1443.5亿元,增长10.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477.6亿元,比上年增长30.4%。进出口总额59.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2.1%。其中,出口总额30.6亿美元,增长24.9;进口总额28.8亿美元,增长66.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31.2亿元,比上年增长9.8%。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1.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78元,比上年增长10.4%;农民人均纯收入2127元,比上年下降1.2%。
2003年,安徽省财政总收入突破400亿元大关,完成412.3亿元,比上年增长18.9%,是1998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其中,上划中央财政收入191.83亿元,比上年增长41.8%(75%增值税收入110.85亿元,消费税收入40.36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两税增长11.8%;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分享60%收入40.6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20.45亿元,比上年增长4.3%(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3.5%)。全省财政总支出507.44亿元,比上年增长11%。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省财政收支平衡,净结余4.8亿元。
一、依法强化收入征管,完成...
2003年,安徽省实现生产总值3973.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49.1亿元,下降3%(受洪灾影响);第二产业增加值1780.6亿元,增长14%;第三产业增加值1443.5亿元,增长10.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477.6亿元,比上年增长30.4%。进出口总额59.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2.1%。其中,出口总额30.6亿美元,增长24.9;进口总额28.8亿美元,增长66.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31.2亿元,比上年增长9.8%。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1.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78元,比上年增长10.4%;农民人均纯收入2127元,比上年下降1.2%。
2003年,安徽省财政总收入突破400亿元大关,完成412.3亿元,比上年增长18.9%,是1998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其中,上划中央财政收入191.83亿元,比上年增长41.8%(75%增值税收入110.85亿元,消费税收入40.36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两税增长11.8%;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分享60%收入40.6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20.45亿元,比上年增长4.3%(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3.5%)。全省财政总支出507.44亿元,比上年增长11%。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省财政收支平衡,净结余4.8亿元。
一、依法强化收入征管,完成国税收入和地方预算任务
(一)强化国税收入征管。2003年,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共组织收入215.83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其中,增值税149.07亿元,增长13.7%;消费税40.36亿元,增长7%;企业所得税13.58亿元,增长7.7%;涉外企业所得税6.28亿元,增长131%;中央保险企业营业税2900万元,下降81.7%;个人所得税6.23亿元,下降2.3%。主要措施:一是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共稽查各类纳税人2.4万户,查补收入6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44件,涉及税款9000多万元;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调高增值税起征点,全省约16万个体工商户受益,占总户数的55%;依法办理出口退(免)税34.8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8.5亿元,办理各项涉外税收减免税款9.4亿元。
(二)强化地税收入征管。2003年,全省地税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207.6亿元,比上年增长19.9%。其中,组织地方税收入120.8亿元,增长13%;组织养老、失业、医疗3项社会保险费收入84.2亿元,增长31.6%,组织其他基金(费)收入2.6亿元。主要措施:一是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税收服务,深化征管改革;二是强化以票管税力度,将推行有奖发票工作列为征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活动,对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等7个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加大了打击偷逃税行为的力度。
(三)强化农税收入征管。2003年,全省农业税收部门共组织农业税收入37.8亿元,比上年增长8.6%。主要措施:一是坚持依法征税,做到应征则征、该减则减;二是组织全省契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促进了契税收入快速增长,全年实现收入7.1亿元,增长91%;三是组织对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政务新区、高速公路和水电工程等项目的耕地占用税征收,全年实现收入4亿元,增长128%。
(四)强化非税收入征管。2003年,全省执法部门加大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共组织罚没收入10.37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全省经济部门组织的排污费收入、国土资源费收入、养路费收入等行政性收费收入共22.97亿元,比上年增长14.6%。
二、建立财政应急机制,支持“非典”防治和抗洪救灾
(一)全力支持“非典”防治。2003年春夏之交,“非典”疫情波及安徽。省财政部门把“非典”防治作为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办。一是全力保障“非典”防治经费需要。省财政厅及时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和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做好“非典”防治经费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调整支出结构,迅速安排和落实专项资金,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非典”防治经费4.75亿元,为全省积极有效抗击“非典”提供了资金支持。二是积极做好机关内部“非典”防治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在机关内均实行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了财政部门及其家属无一人感染“非典”。
(二)大力支持抗洪救灾。2003年汛期,安徽淮河流域和长江支流的滁河、西河相继发生了1954年以来的特大洪水。省财政部门全力以赴保障抗洪救灾资金需要,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加大防汛抗洪救灾经费投入的紧急通知》、《关于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关于下拨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的通知》等电报和文件。省财政相继下拨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32.5亿元。在工作中切实做好查灾核灾工作,省财政厅先后派出66个小组共170人次到9个市、30个县(区)实地查看灾情,了解资金安排拨付情况,并慰问灾民。在洪汛期间,安徽省顾全大局,启用了12个行蓄洪区,淹没土地面积73.4万亩。经过积极向财政部汇报灾情,得到中央财政补偿资金4.1亿元,保证了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贯彻中央“三农”政策,深化农村税费和粮补改革
(一)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规范年”活动。2003年是安徽省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第四年,为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规范年”活动。全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重点围绕规范农业税收征管、规范涉农收费管理、规范村级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等内容,认真组织,狠抓落实。通过规范年活动:一是进一步加大了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农民负担政策行为的处罚力度,全省共查处涉农案件822件,处理违法人员224人,有效地遏制了乱收费和农民负担反弹。二是全面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普遍执行“定税额、定时间、定地点”征收方式,通过“三定”方式征收的农业税达80%以上,农村税费征管进一步规范。
(二)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按照“统一税制、减轻负担、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应税农业特产品,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对牲畜产品和在非耕地上生产的其他应税农业特产品,取消农业特产税后,不再征收农业税,2003年全省直接减轻农民负担1.7亿元。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在全国率先推行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安徽在2002年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从2003年6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两放开、一调整”改革,即放开粮食收购价格,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将国家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间接给农民的补贴转直接补贴给农民。主要措施:一是成立粮补改革办公室,加大宣传。先后印发了粮补改革方案和宣传提纲,印制了1400万份《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发到每个农民手中。二是及时向农民发放粮食直接补贴资金6.27亿元,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三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做到改革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单到户、资金兑付到户,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
四、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和财政体制
(一)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一是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2003年,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查的部门预算范围扩大到62个,占省级部门数的50%。二是进一步完善综合预算。各地在实施“收支两条线”的基础上,打破预算内外资金界限,统一预算支出标准,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理顺了财政与部门之间的分配关系,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二)稳步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是县级所有行政单位和全额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规范了预算供给单位的收支行为。二是市级纳入国库支付中心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1268个、二级预算单位1941个,分别占一、二级单位总数的96.6%、94.6%。三是省级所有部门全部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
(三)进一步创新支出管理方式。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2003年省市县全部成立了政府采购中心。全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08亿元,实现合同金额26亿元,节约资金4.08亿元,平均资金节约率14%。二是全面实行统发工资。各地都设立了工资专户,实行封闭运行。同时,随着农村教师工资的上划管理,县级工资统发已延伸到乡镇。形成了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体系,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乡财县管”改革试点取得成效。2003年,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以及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需要,省财政厅在和县、祁门等9个县进行了以“乡财县管”为核心内容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即将乡镇财政收支纳入县会计核算中心统收统付,县财政对乡镇财政收支实行直接管理。通过“乡财县管”改革,规范了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确保乡镇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顺序合理安排支出,从根本上治理了乱收费、乱进人、乱举债行为。同时,完善了县乡财政体制,为摆脱乡镇财政困境创造了条件。
五、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
(一)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2003年,中央财政下达安徽国债资金25.8亿元、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6.2亿元,支持了农业、水利、交通、环保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二)增加农业财政投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一是大力支持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品牌和农产品流通3项工程建设。择优重点扶持32户龙头企业、建立10个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县;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核心示范基地17个;全省相继建成300个具有全国影响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二是全力抓好2000年至2002年农业开发竣工项目验收和世行加灌二期项目验收工作。同时,争取世行加灌三期项目和世行农业科技项目的立项取得成效。2003年度全省农业开发国内项目建设已完成投资60%以上。
(三)发挥财政调控职能,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一是落实矿山破产补助资金。铜官山铜矿等4个项目和中国有色金属安徽分公司项目列入国家政策允许关闭破产的范围,2003年安徽共争取中央财政企业关闭破产补助资金12.06亿元,核销银行呆坏账2.42亿元,安置企业职工21765名。二是积极争取企业退税资金。有12个外汇借款以税还贷项目享受退税优惠政策,退税金额5500万元。三是调动企业出口创汇积极性。省财政实施出口创汇奖励等5项政策,共安排资金7000万元。2003年安徽出口贸易总额达30.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9%。四是支持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省财政部门对27户公司的配股方案、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进行了批复(审核或备案);参与3户企业的拟上市评估论证工作。2003年共发A股3只、可转换债券3只、增发H股1只,共筹集资金30.83亿元。五是为979户企业,提供担保再担保贷款5亿元。
(四)调整完善财政体制,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一是继续贯彻执行省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8条政策措施,县级财政从中获得政策性支持8.5亿元。二是进一步规范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2003年省财政对下转移支付近100亿元,比上年增长11.1%。三是省对下调度资金168亿元,比上年增长15.9%,有效缓解了县级财政资金周转困难。四是各市着力规范市以下财政体制,将财力向县倾斜。如合肥市支持3县资金达3000多万元。
(五)积极引进国外资金,支持安徽经济建设。一是积极引进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世行贷款2.5亿美元的铜陵—汤口高速公路项目,按期与世行进行了网上谈判,取得成功。此外,向财政部申报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奶牛饲养项目,争取利用亚行贷款2亿美元和世行贷款3000万美元。二是积极申报和实施外国政府贷款项目。2003年向财政部申报获得批准外国政府贷款小型项目26个,贷款6222万美元。申报的天然气管道网工程和人才培养项目贷款1.87亿美元;申报的公共卫生、省广电基础设施改造和淮南城市大气改善3个项目贷款1.49亿美元。
(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部上收由县统发,有60个县市实现了城乡中小学教师地方津贴与县市直公务员统一标准,极大地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安徽财政3年累计投入20多亿元,共改造校舍560万平方米,消除D级危房458万平方米;通过省财政贴息5000万元,省属28所高校共实现建设性贷款17.4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安徽高校快速发展。二是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省社会保障支出102.7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基本做到“两个确保”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各级财政多渠道筹集再就业资金10.2亿元,全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省财政在铜陵、宁国等10个县市组织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参保农民达365万人,已有3486名农民共领取合作医疗补助金199万元;安排扶贫专项资金4.76亿元,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2003年,省财政部门在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检查、政风建设和文明创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专题调查研究,提出了多项财政改革建议和发展思路,提高了科学理财水平。
(安徽省财政厅供稿,陈言邦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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