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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上海在经济结构优化和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地方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886.2亿元,比上年(同口径,下同)增长32.5%,完成预算的116.7%,加上中央返还税收基数、其他专项收入、补助和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368.1亿元,减去定额上解中央122.89亿元,收入总计1131.44亿元;地方财政支出1088.44亿元,比上年增长25.6%,加上部分区县列支预算周转金1.7亿元,支出总计1095.14亿元。全市财政收支执行结余36.30亿元。
一、实施积极的财税政策
(一)制定落实抗击“非典”的扶持政策。市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制定《关于降低非典型性肺炎对本市部分行业影响的若干政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政策兑现落实到户,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全市涉及享受“非典”减免税政策的有11526户企业,减免税款3.3亿元。
(二)实施推进再就业工程的政策优惠。在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上海从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便利纳税人的角度,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再就业企业认定审核制度,减免税台账和减免税统计报表制度;简化减免税审批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在财税网站上开辟再就业专页,加大政策宣...
2003年,上海在经济结构优化和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地方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886.2亿元,比上年(同口径,下同)增长32.5%,完成预算的116.7%,加上中央返还税收基数、其他专项收入、补助和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368.1亿元,减去定额上解中央122.89亿元,收入总计1131.44亿元;地方财政支出1088.44亿元,比上年增长25.6%,加上部分区县列支预算周转金1.7亿元,支出总计1095.14亿元。全市财政收支执行结余36.30亿元。
一、实施积极的财税政策
(一)制定落实抗击“非典”的扶持政策。市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制定《关于降低非典型性肺炎对本市部分行业影响的若干政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政策兑现落实到户,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全市涉及享受“非典”减免税政策的有11526户企业,减免税款3.3亿元。
(二)实施推进再就业工程的政策优惠。在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上海从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便利纳税人的角度,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再就业企业认定审核制度,减免税台账和减免税统计报表制度;简化减免税审批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在财税网站上开辟再就业专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重点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2003年,全年享受“再就业”政策的个体经营户1425户,减免税款589万元;共吸纳1879人再就业,减免税款1794万元。
(三)出台并实施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贴息政策。2003年12月1日,由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市财政局、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对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实行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若干规定》开始实施。对人均年收入低于13250元的家庭,可以贷款方式购买一套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3500元、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或每平方米单价超过3500元、但总价不超过25万元的二手房,给予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额15%或10%的财政贴息。2003年,已有606户家庭受惠于该政策,购房贷款额约7500万元,享受贴息额750万元。
(四)积极运用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政策。2003年,上海市财政部门提出进一步完善集成电路产业政策的措施和建议,被上级决策部门采用实施。根据《上海市鼓励外国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暂行规定》,市财政部门制定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发开放。研究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为上海全面贯彻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打下了基础。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农民人均减负81元;免征农业税,进一步减轻农民税负1.4亿元。完善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措施,建立保后检查制度、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累计为中小企业实施贷款信用担保项目共计1763项,担保贷款金额37.72亿元。此外,根据国家先征反返政策,会同财政部驻沪专员办,对155户企业兑现扶持资金1.3亿元;根据市级扶持政策,主要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吸引金融机构落户等内容,兑现扶持资金5.7亿元。
(五)制定市与区县财税体制改革方案。一是促进发展,保障调控。既充分发挥区县政府对辖区经济资源配置的体制优势,又要把握全市公共支出均衡提升的财力调节,增强对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宏观调控能力。二是分类指导,差别政策。针对各区县在全市“科教兴市”和“四个中心”建设中的不同战略定位,结合体制与政策的区域性目标分类导向,分别试行财力分配差别政策。城区政策导向,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郊区政策导向,突出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三是规范支出,合理配置。各区县将新增财力用于落实“科教兴市”、完善社会保障、社会安全及增强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后劲上。方案确立了适时分步全面实施“税收属地征管、地方税收分享”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
二、优化支出保障
(一)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审核管理。2003年,上海市在编制《2004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增加了“细化预算编制”的要求,“专项经费”具体编制到“目”级科目。上报市人大审核批准的部门预算增至15本,为全面落实市级预算审查监督规定打下基础。
(二)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2003年市财政部门梳理并取消了一批企业收费项目,全年取消收费项目45项,涉及金额6500万元;明确取消国家及市规定不再审批的行政事项收费项目。为帮助受“非典”疫情影响较严重的行业克服困难,制定对旅馆、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行业予以暂免征收养路费、贷款道路通行费等有关扶持政策;制定对失业人员、下岗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免收部分收费的优惠政策;取消对收容遣送人员的收费。将59项缴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明确纳入国库管理,2003年入库金额为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9.7%。开展了对教育收费、企业收费等的专项检查。
(三)服务和规范政策采购。《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后。市采管办、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举办了由预算单位、供应商等单位参加的《政府采购法》学习、辅导班和系列座谈会;对采购业务流程、评标程序以及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标准格式文件范本进行了修订;对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核心模块作了相应调整。上海政府采购网第四次改版,细化了公告信息的类型,年点击数突破75万人次,比上年增加45%。市级政府采购部门改革受理预算单位采购需求的方式,由采购中心提供一门式服务。在抗击“非典”期间,市采购中心制定了防范“非典”的7条规定,坚持落实各个采购环节。2003年市和区县两级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7577批次,采购金额90.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22亿元,增幅为30.61%;节约资金8.33亿元,节资率为8.42%。从采购项目分,货物采购34.64亿元,占38.25%;工程采购52.19亿元,占57.63%;服务采购3.73亿元,占4.12%。
(四)稳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市财政部门大力理清机关工资内收入项目,将工资直拨范围扩大至工资内所有项目;对部分专项经费,如房屋租赁费、修缮费用、大宗公务支出等支出项目进行国库直接支付调研,逐步扩大国库直接拨付范围。指导区县试行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办法,在闵行、嘉定等区县率先推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试点。2003年5月底完成上海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和上海市部门资金收付中心的组建工作,7月份在市级机关正式启动工资外收入集中支付办法,即将市级机关公务员的个人工资外收入全部纳入中心,由中心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支付要求直接将工资外收入支付到个人账户,加强收入分配透明度。
(五)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办法。上海市对困难区县的转移支付主要目标是推进全市最低财力保障标准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在确定转移支付对象上,首次综合考虑了建设性支出与经常性支出财力关系、各区县的公共支出投入力度及人均公共支出水平;二是在确定转移支付数额上,首次引入公共支出领域倾斜的导向作用,逐步扩大全市最低财力保障标准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全社会的均衡、稳定和协调发展。
三、强化税收征管
(一)税收收入再创新高。2003年,全市税收收入完成2442.9亿元,比上年增长31.2%,增收581.3亿元;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收收入(不含海关代征税收)1828.1亿元,同比增长26.3%,增收380.4亿元;计划口径税收收入(不含海关代征税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完成1745.3亿元,同比增长26.5%,增收366亿元,为1995年以来的最好增长水平。税收收入特点:一是税收收入初步形成“持续、均衡、协调”的发展格局。在上年高增长的基础上,2003年全市税收收入继续保持高位运行,全年有11个月的增速超过20%,各月份之间收入增幅波动减小,呈持续、高速、均衡增长态势。二是全市税收的“两个比重”逐年提高,税收与经济良性互动。2003年,计划口径税收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8%,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中央级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为54.7%,比上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全市税收收入增幅继续高于生产总值增幅。三是多元化格局进一步确立,税源结构更趋合理。随着所有制结构的不断优化,全市涉外企业、股份制企业和私营企业的税收收入日益增长。2003年,此三类企业共实现税收1364.3亿元,占计划口径税收收入的78.2%,同比增长35.1%,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达96.8%。从税收的产业结构看,第二、第三产业税收并驾齐驱,协调发展。全年第二产业实现税收891.7亿元,同比增长25.9%,增收183.5亿元;第三产业实现税收853.6亿元,同比增长27.2%,增收182.6亿元。从税种结构看,流转税和所得税同向扩张,且所得税权重稳步上升。全年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收入完成1129.7亿元,同比增长25.2%,增收227.3亿元;所得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完成541.7亿元,同比增长30%,增收125.1亿元。
(二)扩大普通发票有奖管理范围。2003年,普通发票有奖管理进一步推广到服务业、娱乐业和文化体育业中的部分企业。有奖发票采用刮奖和摇奖两次开奖方式,最高奖额分别达到1万元和50万元。消费者依法索要发票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纳税人诚实守信的纳税意识显著提高。
(三)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从2003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由申报纳税窗口统一办理原来抄报税、纳税申报二个窗口的工作。纳税人按“先认证、后抵扣”,“先抄报税、后申报”的原则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在接收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将金税工程中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和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发票信息与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进行比对,发现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全市27个税务分局的114个征收单位的381个窗口,全部实施了“一窗式”管理模式。截至2003年底,在“一窗式”管理票表稽核过程中,两项比对不符的户数累计有16191户,通过票表稽核两项比对查补的增值税收入有5620.49万元。
(四)实施金税工程建设规则。建立覆盖全市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防伪税控系统,全市共纳入企业13.4万户,圆满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推广任务,进一步遏止和防范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款违法活动,实现了对增值税管理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五)进行税收专项检查。一是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包括对集贸市场第二阶段的专项整治和打击制售和购买使用假发票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组织进行了年度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了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行业消费税专项检查,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建筑安装企业、旅行社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建筑安装企业普通发票专项检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税收专项检查,预提所得税等六项税收专项检查;三是全面完成了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下达的重大案件协查任务;四是根据省市际协查函件,组织了调查取证工作,并按时、按具体书证要求进行了回复,2003年,共组织协查216件,协查发票达15000余份;五是实施了个案的重点检查和日常性税收检查;六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开展了税务稽查选案工作专题调研、普通发票涉税案件专题调研、出口货物偷骗税案件情况的调查分析、2000年以来增值税案件的调研分析等四项税务稽查涉税案件的专题调研工作。2003年,全市各税务分局先后对85682家纳税户进行了各种形式的税务检查,查有各类违章、违法行为的计41347家,依据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作出了追缴税款、滞纳金和加处罚款合计13.74亿元的税务行政处理、处罚。
(六)加强进出口税收管理。2003年,上海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退税指标186.34亿元,同比增加了55.53亿元。其中:外贸企业退税84.95亿元;生产企业退税42.89亿元;全市税务机关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克服“非典”疫情和轨道4号线险情等突发事件的严重影响,比往年提前了近3个月完成了出口企业的2002年度退税清算工作,清算期间共审结5100余户出口企业,涉及退税额86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本市外贸出口的高速增长。
四、健全财税信用
(一)加强预算信用评定。2003年,上海市参加预算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共有120户,最终评出市级预算信用等级“A”类单位52户,占全部参加评审户数的43.3%。区县预算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按照“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原则,全部纳入各区县财政部门管理,有364户预算单位参加了评定工作,共评出“A”类信用等级单位34户。
(二)推进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市财税部门制定了《上海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年鉴办法》,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对全市已评定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的7281户企事业单位进行年鉴,复核检查被评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整改情况,落实动态跟踪的管理措施。2003年全市共新评7990户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累计评定户数已达到15271户。
(三)纳税信用等级年度鉴定。市财税部门制定下发了《上海市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年度鉴定暂行管理办法》。截至2003年6月底,全市共评定2002年度A类纳税人4631家(全部上中国税务报公告),占正常纳税户的1.44%;核定D类纳税人2269户,仅占正常纳税户的0.71%;其余97.85%的企业均位于B、C类纳税人行列中。
(四)进一步完善财务总监及各级会计人员委派工作。市财税部门强化对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定的组织领导和组织实施,开展财务总监工作环境及工作状况的专题调研,督促财务总监加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并在此基础上,初步拟定《财务总监工作指南》,规范财务总监的工作关系和工作重点。继续开展财务总监的岗前培训,2003年累计举办12期培训班,培训学员1252名,初步形成了一支具有职业道德和良好素质的中高级职业财务经理队伍。还协助有关单位在上海成功举办第二届“崛起的财务总监”论坛,加强了上海财务总监与国际的交流与合作。各区、县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还根据各自情况,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派驻财务总监试行办法,全程监控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对会计委派的后续管理,确保会计委派工作顺利实施。
五、推广网络信息技术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系统建设。2003年8月上海市财政局在充分研讨、模拟测试、业务应用实例测试以及业务处室应用人员操作培训等大量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更新升级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系统。升级系统已应用的业务主要有:1.支出预算管理业务,包括日常的支付申请、预算调整(包括项目调整、结余项目重分配、待核指标的分配以及预算追加)、政府采购结余项目的处理以及支出台账处理。2.体制拨付申请、2%医保资金拨付、调整审核、2004年部门预算基础资料整理。3.拨付审核、资金拨付、政府采购及工资拨付申请、收入处理、账务处理等。同时,还组织开发了有关应用软件,如国库单一账户的开发、耕地占用税的软件开发、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及票据管理系统的开发等。
(二)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一是完善CTAIS系统。根据市局业务处室和基层分层提出的CTAIS补充业务需求,组织修改、调整,如2003年所得税改革,税银联网接口调整,征管质量考核模块完善等内容近70项,使系统更加成熟与完善。二是开发税务监控系统。为实现对税收业务、行政管理、外部信息等各类信息系统数据的综合分析利用,上海财税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推荐的监控系统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开发,9月份选择闵行税务局进行试点,11月份试运行,根据试运行情况对系统作了调整和完善;12月23日召开了税务监控系统应用会议,组织了操作培训,为2004年全面推广奠定了基础。三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窗式”管理要求,实现了金税工程与CTAIS系统纳税申报数据共享。四是开展网上电子报税和网上认证。2003年,企业应用总户数已达96746户,其中12月份新增7606户,涉及申报表数22.63万张,申报税款44.32亿元,27个税务分局全部开通网上认证。五是推广免抵退软件,此外,还组织开发了《个人购房贷款贴息管理系统》等。
(三)加强财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开发“电子财税信息系统安全体系”,二是拟定财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方案及进行课题研究,三是完成区县财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异地备份工作,四是建立了市局财政预算管理信息、金税工程、OA、财税网站异地容灾系统,五是建立网络集中监控系统,六是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六、加强队伍建设
(一)开展财税文化建设。上海市财税局组织了一系列主题活动,举办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表彰宣讲会、开展“做廉政公仆、促文明进步”廉政教育活动、举办领导干部财税文化建设专题报告会、开展“读书明理、读书增知”活动、组织上海财税系统从业人员文化倾向调查;举办上海财税系统第五届职工运动会,新年音乐会、领导干部双月文化讲座、组建财税图书馆;出版《上海财税图集》和《改革开放的上海财税》、上演话剧《第五天神》、拍摄以宣传有奖发票为主题的电视短片、在财税网站上增设文化建设频道等,搭建财税文化与外部信息交流平台。
(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市财税局先后下发了《科级非领导职务管理办法》、《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干部差额考核和考察预告办法》等。开展了处、科级干部任职前公示,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三)深化税务系统政风行风评议。2003年,在上海市政风行风测评中,税务系统总评分在全市15个部门中排序第三。测评结果显示:19个区县税务局政风行风测评总体评价分86.15分,市总体评价分82.68分,比2002年增加3.38分,高于市总体评价分3.47分;满意率88.91%,比2002年上升5.08个百分点。有17个单位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上海市财政局供稿,施永培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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