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03年,全省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93.4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4.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48.8亿元,增长12.9%,上划中央“四税”237.8亿元,增长5.2%。全省地方财政支出606.2亿元,增长9.3%。其中一般预算支出564.9亿元,增长8.5%。财政支出体现了“有保有压”的原则,社会保障补助、医疗卫生、教育、科学、农业等重点支出分别增长11.6%、13.5%、11.2%、26.3%和17.1%,均高于一般预算支出增幅。较好地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连续24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一、大力推进财源建设,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借助国内外媒体吸引投资商,通过展览、展销、洽谈等方式联络投资商,运用财税优惠政策留住投资商,使黑龙江省招商引资取得良好成效。二是不断拓宽财源建设领域。在抓好项目财源的同时,积极探索经营城市新途径,通过在齐齐哈尔、七台河、牡丹江、安达、海伦、绥芬河和东宁等7个市县试点,推动全省经营城市工作开展,全省土地有偿使用收益15亿元,比上年增加1倍多。三是实行政策激励机制。将财政上划收入与税收返还挂钩,财源建设资金向“10强10弱县”倾斜,“10弱县”上划营业税比上年增收部分全部返还,省里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
2003年,全省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93.4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4.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48.8亿元,增长12.9%,上划中央“四税”237.8亿元,增长5.2%。全省地方财政支出606.2亿元,增长9.3%。其中一般预算支出564.9亿元,增长8.5%。财政支出体现了“有保有压”的原则,社会保障补助、医疗卫生、教育、科学、农业等重点支出分别增长11.6%、13.5%、11.2%、26.3%和17.1%,均高于一般预算支出增幅。较好地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连续24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一、大力推进财源建设,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借助国内外媒体吸引投资商,通过展览、展销、洽谈等方式联络投资商,运用财税优惠政策留住投资商,使黑龙江省招商引资取得良好成效。二是不断拓宽财源建设领域。在抓好项目财源的同时,积极探索经营城市新途径,通过在齐齐哈尔、七台河、牡丹江、安达、海伦、绥芬河和东宁等7个市县试点,推动全省经营城市工作开展,全省土地有偿使用收益15亿元,比上年增加1倍多。三是实行政策激励机制。将财政上划收入与税收返还挂钩,财源建设资金向“10强10弱县”倾斜,“10弱县”上划营业税比上年增收部分全部返还,省里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入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0万元给予10%的资金支持等项政策措施,促进了财源建设工作深入开展。2003年全省县级财政收入增长8.5%,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全口径财政收入超过2亿元的县(市)13个,其中肇东、双城、呼兰3个县(市)超过5亿元。
二、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教师工资上收到县和建立“工资专户”等项规定。继续实行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情况月报和举报电话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工资发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市县所辖区乡(镇)的财政体制,维护基层政权的稳定。二是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集再就业资金2.5亿元,加上中央财政补助的再就业资金5亿元,2003年,全省再就业资金规模达到7.5亿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7亿元,为实现省委提出的“十五”期间实现就业和再就业260万人的目标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大对“两个确保”的支持力度。筹集并拨付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等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金和养老金缺口补助金40.2亿元,安排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8.5亿元,较好地保障了“两个确保”所需资金。四是支持城市“低保”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对城市“低保”对象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安排城市“低保”资金10.1亿元,基本保证了城市“低保”对象的生活需要。
三、结合财政工作重点,积极支持经济发展
一是支持农业增产、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以保护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农机具更新、林业重点工程、农村人畜饮水、农业生态环境和防灾救灾等方面的投入,有效地改善了农业生产和生活条件;以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为主线,支持畜牧业、绿色食品、农业产业化和良种化工程建设。以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为重点,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同时,围绕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调整农业税计税主粮价格,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2.3亿元,安排农业税减免资金8.9亿元,其中省级安排6.2亿元,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2亿元,实现了税费改革目标。财政部门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调整补贴政策,促进粮食销售,全省粮食销售数量比上年增长近一倍,商品粮库存大幅度下降,减轻了企业和财政负担;此外,筹措专项资金2亿元,帮助国有粮食企业安置分流下岗人员。二是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通过实行债转股、资产重组等多种形式,支持北钢、黑石化、佳纸、桦林等重点企业改制重组;支持7户资源枯竭煤矿和危困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佳纸等7户省属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加大对汽车产业、煤矿安全技术改造等208个高科技项目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投入力度,增强黑龙江省汽车工业的竞争优势和高科技产业的后发优势。三是积极支持第三产业和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筹集并拨付对俄出口地产品奖励和国际市场开拓等项资金,支持外贸企业的发展;进一步细化财政部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业、农业综合开发和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等各类专项资金的投入上,向民营经济倾斜;将省级外贸、乡镇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发展基金1亿元用于扩充担保公司规模,放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倍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四、维护广大群众利益,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支持教育发展。以积极落实省委“10项利民行动,办好33件实事”为重点,多方筹集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3.6亿元,加上地方配套资金共计9.5亿元,为三年内完成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奠定了基础;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哈医大等11所高校的基础设施、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二是支持科技和文化发展。安排科技和人才建设资金3亿元,重点扶持了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增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全省文化设施维修改造、农村电影、文化信息和边疆文化长廊等事业发展。三是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全力以赴投入“非典”防治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省、市、县三级医疗和防疫体系建设,为增强防治“非典”和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奠定了坚实物质和技术基础。全省共筹措和拨付防治“非典”专项资金7.9亿元(省里安排3亿元),重点支持防治“非典”指定医院、疾病控制中心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此外,还通过销售彩票为各级政府筹集公益金4.9亿元,重点支持省体育会展中心、青少年活动场所、“全民健身计划”和社会福利设施等项建设。
五、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加快实现体制创新
一是部门预算改革日趋规范。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省直单位2002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对违规违纪单位进行了处罚,同时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的刚性化力度,上报省人大审议的部门数量增加到60个,使部门预算逐步驶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二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省财政部门在总结完善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市县和乡镇一级的改革试点工作,并研究制定了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定和办法。2003年,市、县、乡镇国库收付制度改革试点面分别达到87%、85%和51%,纳入试点的单位由上年的55%提高到81%。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力度加大。围绕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完成了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分离工作,市(地)级集中采购机构分离工作也在积极进行。通过制定实施政府采购法的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2003年,全省实现政府采购额28.8亿元,比上年增加8.1亿元,节约资金4.1亿元,平均节支率12.3%。四是推进乡镇财政改革。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全省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对调整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成果,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加强财政财务监督,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财政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和清理“小金库”工作检查,同时,对旅游发展和以工代赈资金也进行了专项检查,规范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二是强化会计管理工作。围绕贯彻实施“一法一例一决定”,完善地方会计法规体系建设,出台了《黑龙江省代理记账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强化会计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会计法规检查了851个单位,并对其中139个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理顺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强化培训工作,提高了会计从业人员及会计管理人员素质。三是开展治乱减负工作。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公布取消了7个部门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针对向建筑企业乱收费、教育乱收费、向木材生产经营者乱收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四是加强财政法制建设。省政府颁布实施了《黑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办法》,着力解决省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混乱、执法主体不明确等问题,财政部门开展了全省执法责任制检查考评工作,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工作,同时开展了大规模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五是加强企业财务监督。深入开展省本级25户重点企业的效绩评价工作,并对全省2002年综合评价取得B级以上结果的企业颁发了牌匾,为树立先进企业形象,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维护国家财经纪律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六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年共完成基本建设投资预算、决算和配套资金审查项目31个,评审金额7.9亿元,节约资金9717万元;完成财政投资审查项目174项,查出违纪金额2600万元。同时,开展了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对109个一级预算单位2200个基层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以及财政厅内部各单位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银行账户总数6462个,最终撤销违规账户526个,达到了摸清情况、查处违规行为的目的。
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监督运营机制
一是重点推进首批10户企业改制重组。完成了黑龙江乳品和亚麻集团出售以及北钢集团的托管工作,并积极做好黑龙江龙涤集团、黑龙江毛纺厂等企业的改制工作。二是积极推进授权企业资产重组。完成了省航运集团对滨港(集团)的重组和股权结构多元化工作,并积极组织实施鹤煤建安集团的移交工作。三是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在哈尔滨产权交易市场的基础上组建了省产权交易中心,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构筑国有资本流动与重组的服务平台,规范交易行为。四是完成监狱、出版、民航等系统的清产核资,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各项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五是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账外资产清查。共查出账外资产18.1亿元,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管理行为,为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六是积极探索县级国有资产管理方式改革。推广安达市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将资本运营与经营城市有机结合,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八、发挥地源地域优势,加快农业综合开发
一是较好地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2003年共完成中央农业综合开发投资4.3亿元,完成中低产田改造105万亩。加强了抗旱水源建设,缓解了项目区的旱情,项目区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823元,比全省平均高出298元。二是促进做大优势产业。对绿色食品及大豆、奶牛、肉牛、生猪、蛋禽、果菜、亚麻、马铃薯等优势产业给予了重点扶持。特色农产品和优势产业投入占农业开发投资的70%以上。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对2000至2002年全省农业开发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和重点整改,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同时,在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程度、示范推广新的栽培和养殖技术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效果。科技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黑龙江省财政厅供稿,张高成、徐金光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