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03年,吉林省实现生产总值2521.8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第一产业增长6.1%,第二产业增长12.9%,第三产业增长9.1%,是1997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产业结构比重由上年的19.9∶43.6∶36.5调整到19.4∶45.2∶35.4。全省粮食总量达到2259.5万吨,比上年增长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05元,比上年增长10.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30元,比上年增长6.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110.3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65.6亿元,比上年增长19.5%,高于预期目标6.4个百分点。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61.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6.7%。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完成5.06亿美元,下降8%。其中,外商直接投资3.2亿美元,增长0.3%。
2003年,全省一般预算财政收入289.2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54亿元,增长17.1%。全省财政总支出409.2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到2003年底,一般预算财政收入突破亿元的县(市)达到29个,比上年增加3个。地方级财政收入突破亿元的县(市)达到15个,比上年增加5个。全省财政各项收入总计与各项支出总计相抵,当年结余2928万元。
一、加大...
2003年,吉林省实现生产总值2521.8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第一产业增长6.1%,第二产业增长12.9%,第三产业增长9.1%,是1997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产业结构比重由上年的19.9∶43.6∶36.5调整到19.4∶45.2∶35.4。全省粮食总量达到2259.5万吨,比上年增长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05元,比上年增长10.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30元,比上年增长6.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110.3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65.6亿元,比上年增长19.5%,高于预期目标6.4个百分点。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61.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6.7%。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完成5.06亿美元,下降8%。其中,外商直接投资3.2亿美元,增长0.3%。
2003年,全省一般预算财政收入289.2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54亿元,增长17.1%。全省财政总支出409.2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到2003年底,一般预算财政收入突破亿元的县(市)达到29个,比上年增加3个。地方级财政收入突破亿元的县(市)达到15个,比上年增加5个。全省财政各项收入总计与各项支出总计相抵,当年结余2928万元。
一、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努力促进经济发展
一是发挥国债资金作用,加大对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投入。2003年共拨付国债和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39.8亿元,重点支持了“三北”防护林、农村公路等376项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大力筹措安排资金,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拨付农业、林业、水利资金21.8亿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推广、天然林保护工程、防汛抗旱,以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61.5万亩,建设优质粮食、饲料基地120万亩,支持多种经营和重点产业化龙头项目115个。拨付粮食补贴资金46.3亿元,对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扩大粮食销售、保护农民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拨付资金18.6亿元,主要用于10户资源枯竭型企业关闭破产和16户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以及国企改革、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市场开拓。拨付科技三项费用3.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光电子、农业高新技术、中药现代化、生物技术以及应用软件领域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四是运用财税政策,努力化解“非典”疫情的影响,制定和实施16项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了受“非典”疫情影响较重行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二、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较快增长
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坚持均衡缴库管理办法,实行分季度考核收入目标。加强收入形势分析和预测,适时采取应对措施。支持税务部门通过采取扩大“以票控税”范围,实行增值税发票票表即时比对,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征收管理,促进了税收收入快速增长。二是认真清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检查和纠正擅自越权减免缓税问题,支持国税、地税部门开展税务检查和稽查,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2003年共清理收缴陈欠税款5.9亿元,实现稽查收入4.2亿元。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完善对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的监管措施,及时组织入库,各项非税收入比上年有了较大幅度增长。
三、积极筹措资金,努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一是全力保障防治“非典”经费需要。2003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拨付防治“非典”资金4亿元,为取得防治“非典”的阶段性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时发放。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了靖宇、双辽等个别县(市)年度执行中拖欠工资问题,按各地实际执行标准,继续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当年不拖欠的目标。三是努力筹措社会保障资金。2003年全省各级财政共筹措“两个确保”、城市低保和再就业资金42.3亿元,全省新开发城镇就业岗位42万个,新就业人数32万人,发放低保资金9.4亿元,147万人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力保障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四是落实扶贫救灾资金,支持贫困地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2003年共拨付扶贫救灾资金3.9亿元,帮助受灾地区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困难问题。五是保障教育、卫生、文化、政法等其他各项重点支出。
四、深化财政改革,推进制度创新
一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2003年省本级全面编制了部门预算,并重点规范了预算编制程序和编制办法,9个市(州)和部分县(市)试编了部门预算。初步建立了部门预算的基本框架,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明显增强。二是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03年省级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专项资金达18.8亿元。同时,做好会计集中核算改革试点工作,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省直单位财务纳入省政府政务大厅统一管理。进一步扩大工资统发范围。截至2003年底,全省纳入工资统发范围的人员达56万人,比上年增加26.5万人。三是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2003年全省共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2.2亿元,比上年增长98.5%。四是积极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将原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公安、法院、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行政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进行粮食直补改革试点。
五、加大工作措施,强化财政监管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执收执罚部门罚没收入和罚没物资的监管。首先是抓好罚没票据的印制和发放工作。在2003年初对各市、县执罚所用40余种罚没票据的数量、种类做到了及时掌握,并按各地要求分期分批地组织印制和发放,保证了各级执法部门执罚工作的需要。其次是组织市(州)财政罚没管理部门做好已使用票据的清理核验工作。在对罚没票据定期清理和核验工作中,做到“票证、款物、账表”相一致,减少了拖欠罚没款现象的发生。截至2003年底,全省实现罚没收入9.69亿元,超过年度计划2861万元。二是对国债资金、基建资金等重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四平市天然气,长春龙洋集团农产品加工、舒兰禾生豆奶加工等国债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发现的国债资金使用中的问题提出了妥善的处理意见。严格按照基建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基建支出投资计划,坚持按原则办理基建拨款。加强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工作,2003年共计审查基建资金12.62亿元,审减资金6067.9万元。三是加大对到期政府主权外债的清收和偿还力度,2003年共偿还政府主权外债21亿元,维护了国家信誉。四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2003年全省各级财政评审机构共完成投资评审项目1098项,审查资金44.7亿元,审减4.9亿元,审减率11.2%。五是按照有关规定,省财政清理取消6项行政审批事项,全省清理取消4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3.4亿元。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吉林省财政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任务,先后三次在财政部和省纪委召开的会议上,介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在省直机关党工委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连续三年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称号。在省政府组织的全省政风行风评议中,被推荐为省直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的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评比工作中,连续第五年荣获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称号。在省委开展的“学、做、创”活动中,被省直工委推荐为优秀单位。全省财政部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
(吉林省财政厅供稿,高兴业、王志强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