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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第4年,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的部署和方针政策,在公共投资、税收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制定进一步支持西部大开发的税收政策
(一)出台了支持青藏铁路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参与青藏铁路建设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从事青藏铁路建设的施工、监理和勘察设计所取得的收入及青藏铁路公司在建设期间取得的临时管理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对中标的加工生产企业为青藏铁路建设加工生产的轨枕和水泥预制构件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对青藏铁路公司的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青藏铁路公司与中标的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合同双方应缴纳的印花税。
4.对建设工程单位为建设青藏铁路自采自用的砂、石等免征资源税。
5.对青藏铁路线路使用的土地以及青藏铁路建设期间因施工、生产的需要而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6.对青...
2003年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第4年,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的部署和方针政策,在公共投资、税收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制定进一步支持西部大开发的税收政策
(一)出台了支持青藏铁路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参与青藏铁路建设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从事青藏铁路建设的施工、监理和勘察设计所取得的收入及青藏铁路公司在建设期间取得的临时管理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对中标的加工生产企业为青藏铁路建设加工生产的轨枕和水泥预制构件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对青藏铁路公司的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青藏铁路公司与中标的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合同双方应缴纳的印花税。
4.对建设工程单位为建设青藏铁路自采自用的砂、石等免征资源税。
5.对青藏铁路线路使用的土地以及青藏铁路建设期间因施工、生产的需要而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6.对青藏铁路公司在青藏铁路建设期间从事临时管理运输业务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中标的施工企业、加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勘察设计企业从事青藏铁路建设取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如兼有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与免税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核算,否则应全额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制定了西气东输项目税收优惠政策。
1.西气东输项目上游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增值税执行13%的统一税率,并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西气东输管道运营企业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并享受企业所得税“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即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西气东输管道工程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西气东输项目上游开采天然气中外合作区块缴纳矿区使用费,暂不缴纳资源税。
二、切实保障西部开发基本建设资金,支持西部基础设施建设
(一)大力支持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2003年,中央财政向西部地区下达基本建设资金583.75亿元,占已下达资金的41.8%。其中预算内经常投资56.62亿元,国债项目资金拨款446.79亿元,国债转贷80.34亿元。具体行业的资金投向情况为:农、林、水利项目192.81亿元,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项目104.6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76.41亿元,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9.64亿元,扶贫29.12亿元,环保项目12.42亿元,公检法司设施建设19.14亿元,教育、文化、卫生设施建设49.40亿元,其他项目90.16亿元。
(二)继续对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银行贷款实行财政贴息。为支持中西部地区经济建设和发展,改善中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中央财政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带动银行贷款134亿元,促进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道路、桥涵、隧道、污水处理及排放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开发区内供电、供热、供气、自来水及通信网络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加大对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
(一)2003年中央财政因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增加收入355亿元,按规定全部用于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全年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达到380亿元。其中,对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196亿元,比上年增加54亿元,增长38%。2003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规模达到55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增长41%。
(二)2003年,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共计421.97亿元,占中央补助地方总额的46.8%。其中,2003年7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人均月增支50元,中央对西部地区因此而增加的财政支出给予全额补助,补助额为35.16亿元。
四、支持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
(一)支持西部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2003年国家财政投入西部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专项资金24.32亿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13.89亿元,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费4.95亿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3.69亿元,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补助费1.79亿元。另外,安排基本建设投资13.15亿元,中央对地方财政减收转移支付12.27亿元。
(二)支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国家投资162.47亿元,其中,现金补助13.61亿元;补助粮食168.78亿斤,折合资金118.15亿元;造林和种苗费补助30.71亿元。中央对地方财政收入减收转移支付4.89亿元。安排西部地区退耕还林2995万亩,荒山荒地造林3147万亩。
(三)支持退牧还草工程建设。西部地区天然草原面积约50亿亩,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84%,其中严重退化草原约24亿亩,国家计划从2003年起用5年时间先期治理10亿亩。2003年国家安排围栏投资补助(国债专项)12.51亿元,中央饲料粮补助54308.1万斤。支持西部地区退牧还草1亿亩,其中,禁牧5370万亩,休牧4026万亩,轮牧604万亩。
五、加大对西部地区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力度
(一)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各项政策,帮助西部地区做好“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2003年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的“两个确保”和“低保”支出224.25亿元,比上年增长27.3%,其中,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148.11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支出43.11亿元,比上年增长38.9%;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支出33.03亿元,比上年增长100.2%。
(二)建立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贫困农民家庭医疗救助制度。2003年,中央财政积极推动西部地区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截至2003年底,西部地区共确定了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72个,覆盖农业人口1620多万人。2003年,中央财政安排1.5亿元用于西部地区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1.67亿元,用于贫困农民医疗救助。
(三)安排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解决好灾民生活困难问题。2003年西部地区自然灾害重于常年,许多地区发生了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2003年,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16.82亿元,比2002年增加6.24亿元,增长58.9%。
六、在其他专项资金分配上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
(一)扶贫开发资金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2003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补助地方扶贫资金105.9亿元,比2002年增加8亿元,增长8.2%,其中分配给西部地区的资金66.37亿元,占总额的62.7%。
(二)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力度。一是调低了西部地区农发资金配套比例。2003年西部地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比例总体为1:0.63,比2002年的1∶0.79降低了0.16个百分点。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03年,中央财政投入西部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为26.46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共改造中低产田576.86万亩,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全力支持西部地区做好非典防治工作。2003年上半年,为迅速制止非典疫情的蔓延,有效救治患病群众,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制定有关政策,并及时拨付资金,为保障农民及城镇困难群众非典患者及疑似病人救治、困难地区县级医院发热门诊、隔离观察室应急改造和急需设备购置等重点支出提供了资金保障。200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西部地区非典防治补助经费4.26亿元。
(四)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政法部门政法补助专款倾斜力度。为顺利推进西部开发战略创造良好的法律、治安环境,200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西部地区中央政法补助专款8.32亿元,占政法补助专款总额的51.7%。
(五)支持西部地区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为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国家从2000年开始每年从彩票公益金中安排6~7亿元资金专项用于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除50%资金返还彩票销售地区外,另外50%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中西部地区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2003年,中央财政安排1.82亿元专项公益金,在西部地区扶持建设了99个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项目。
(六)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教育的投入。一是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先行试点”的原则,2003年先在中西部部分省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投入专项资金5亿元,比2002年增加了3.36亿元,用于支持建设教学光盘播放点、卫星教学收视点和计算机教室。试点工程将覆盖西部各省农村中小学的25%,中小学生的27%,覆盖中部各省农村中小学的21%,中小学生的21%。二是启动和实施二期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按照国家科教领导小组的要求,从2003~2005年继续实施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央投入专项资金60亿元,2003年中央安排国债资金20亿元,全面启动“危改”工程,60%以上资金用于西部地区改造现存严重危房。三是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中央免费提供教科书专项资金,2003年安排资金4亿元,比2002年增加2亿元。享受中央免费提供教科书的中小学生总人数达到770万,占中西部农村家庭贫困中小学生总数的32%。
(七)支持西部地区文体广播事业发展。2003年中央财政补助西部地区文体广播专项资金5.55亿元,占当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文体广播专项资金总计的44.3%。其中,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了西部困难地区农村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手术费补助2.14亿元,西藏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伽寺维修专项经费3700万元;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专项资金和地方文化场馆维修及设备购置专项经费3000万元,其中一半以上资金专项补助给西部地区。另外,从国家广电总局部门预算中安排了“西部工程”专项经费7.4亿元,用于支持西藏、新疆等七省区广播事业发展。
(八)大力支持对西部地区外经贸企业的发展。2000~2003年中央财政累计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其中,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14亿元,西藏外贸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此外,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推动西部地区外经贸事业发展,对于符合《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西部地区外经贸中小企业,中央财政对其境外展览、宣传推介、开拓市场及培训等所需经费以高于其他地区二十个百分点的政策给予资助。
七、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支持西部地区发展
(一)日元贷款备选项目。2003年日元贷款项目中,西部地区有5个,签约金额150.6亿日元,分别占年度总项目数和总评估金额的20%和15.6%,用于医院、高等院校建设和广播电视系统扩建。
(二)除日元贷款外,截至2003年底,对外提交了西部地区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新项目,总金额3.91亿美元,占当年贷款总金额的51%。这些项目主要涉及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生态建设、节水农业、环境保护等。
(三)为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央财政积极推动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和其他国际优惠资金向西部地区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基础设施、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以及相关的人力资源开发和机构能力加强等。其中,筹集贷款14.677亿美元(世行1.627亿美元,亚行13.05亿美元),赠款5232万美元,优惠资金3500万欧元。
(四)核定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2002年度贷款利差补贴1.34亿元(其中扶贫贷款利差补贴1100万元)、特殊费用补贴2.55亿元;中国银行西藏分行2002年度贷款利差补贴27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西藏分行2002年度贷款利差补贴5200万元。以上各项补贴合计4.68亿元。
(财政部预算司供稿,容星火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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