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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都对财政的宏观调控和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财政经济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加强财政管理,积极推进财政体制创新,加大对社会公共服务的保障力度,完善财政宏观调控,为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财政实际可支配资源增加,为增强财政保障和调控作用提供了基础条件
(一)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壮大了国家财政实力。2003年,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快速增长的上升通道,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继续稳定增长,国家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全年全国财政收入首次突破2万亿元,达21691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其中,中央财政总收入(含地方上解收入)12465亿元,比上年增长9.6%;地方财政总收入18082亿元(含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比上年增长14.0%。财政增收的主要特点,一是主体税种对财政增收贡献大。2003年,国内流转税收入增长16.3%,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6.7%,拉动财政收入增长8.3个百分点;进口环节税收和车辆购置税增长23.0%,对财政收入增...
2003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都对财政的宏观调控和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财政经济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加强财政管理,积极推进财政体制创新,加大对社会公共服务的保障力度,完善财政宏观调控,为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财政实际可支配资源增加,为增强财政保障和调控作用提供了基础条件
(一)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壮大了国家财政实力。2003年,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快速增长的上升通道,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继续稳定增长,国家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全年全国财政收入首次突破2万亿元,达21691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其中,中央财政总收入(含地方上解收入)12465亿元,比上年增长9.6%;地方财政总收入18082亿元(含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比上年增长14.0%。财政增收的主要特点,一是主体税种对财政增收贡献大。2003年,国内流转税收入增长16.3%,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6.7%,拉动财政收入增长8.3个百分点;进口环节税收和车辆购置税增长23.0%,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8.4%,拉动财政收入增长2.7个百分点。二是东部地区的财政增收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2003年,东部地区税收收入占到全国税收收入的72.9%,增长22.2%,对税收收入增长贡献率达78.5%。三是国民经济高增长行业的税收增长突出。在2003年各行业流转税中,汽车、摩托车增长50.4%,钢坯、钢材增长44.2%,煤炭增长29.0%,建材产品增长26.9%。随着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财政收入“两个比重”相应不断上升。2003年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8.6%,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比1997年提高7个百分点;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4.6%,基本与上年持平,比1997年提高5.7个百分点。财政收入“两个比重”上升,不仅有利于提高财政的保障程度,也表明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显著增强。
(二)国债筹资在加强财政保障和宏观调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完善国债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国债发行市场化水平,财政部从2003年开始发行7年期基准期限国债,逐步实现基准期限国债规律化发行。同时,进一步加强国债市场建设,完善承销团制度,2003年对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国债承销团的成员,区分甲、乙类成员,赋予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并引入竞争和退出机制。国债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也进一步提高,实现了对全年主要国债发行券种的提前公布,保证了国债的顺利发行。2003年共发行国债收入6153.5亿元,其中用于弥补中央财政收支差额3198.2亿元,用于归还国债本金2831.6亿元,发行国外债务收入120.7亿元。国债发行规模的平稳增长,对加强财政保障、实施财政宏观调控、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提高财政保障和宏观调控效果提供了制度保障。2003年,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目标,财政部不断推进有关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一是继续推进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将涉及原外经贸部、人事部等30个部门和单位的1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二是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扩大了向全国人大报送部门预算的范围,内容也更为规范,增加了118个中央二级事业单位进行基本支出和定员定额改革试点。三是加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力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央试点部门由上年的42个扩大到82个。四是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2003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已超过1500亿元,比上年增加500多亿元。五是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全年共查处违规违纪金额612亿元。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化和财政监督工作的加强,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也是发挥财政保障和调控作用的重要制度保证。
二、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共支出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003年,全国财政支出24608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其中,中央财政总支出15663亿元(含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8240亿元),比上年增长8.3%;地方财政总支出17800亿元(含上解中央支出615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同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目标,在财政支出项目安排上,凸显公共财政特征,体现了有保有压、结构进一步优化的原则,加大对农业、社会事业、国防、公检法司和社会保障等公共需要的保障力度。
(一)加强对农业支出需求的保障。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财政加大了对农业的有效保障程度。一是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由20个省份扩大到全国。中央财政为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共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05亿元,省级财政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也相应安排了部分资金支持这项改革。北京、天津、福建、广东、江苏、安徽、四川、上海、河南等十几个省市基本取消了农业特产税。农民平均负担减轻30%以上。二是在安徽、吉林、湖南、湖北、河南、辽宁、内蒙古、河北、江西等九个省区进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改革试点,推动了粮食企业改革,直接增加农民收入,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三是支持农业农村抗灾救灾。200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支持各地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108亿元,有1.67亿人次受灾群众得到了及时救助。四是积极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2003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投入440亿元,比上年增长13.9%,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五是支持生态建设。2003年,中央财政安排天然林保护工程经费81亿元,退耕还林(草)资金252.7亿元,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资金36.1亿元,以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10亿元。
(二)增加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2003年,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财政加大了对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全国财政文教科学卫生支出4489.3亿元,比上年增加510亿元,增长12.8%。中央财政2003年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事业投入855亿元,比上年增加94亿元,增长12.4%,重点解决了一些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安排专项投资20亿元,继续支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力争再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农村中小学现存危房问题。积极支持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省、地、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以及中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加大了科技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投入,安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亿元、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规划专项经费8亿元、国家“863”计划专项经费45亿元、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专项经费33亿元,促进了一大批重大科研成果的产生和科技事业的发展。启动了送书下乡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等文化项目,建立了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医疗保健等专项资金,促进了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
(三)加大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2003年,各级财政继续增加社会保障支出,支持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其中,社会保障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170亿元,增长16.7%;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比上年增加93亿元,增长11.8%;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比上年增加120亿元,增长32.3%。同时,财政继续加大“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的保障力度。2003年,全国财政用于“两个确保”的支出达792.9亿元,“低保”支出155.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两个确保”补助资金608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安排“低保”补助资金92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基本保证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03年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达2235万人,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同时,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地方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等生活困难问题,解决多年遗留的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属地化管理问题。
(四)加强对国家政权建设的保障。2003年,公检法司支出比上年增加197亿元,增长17.9%;国防支出比上年增加190.2亿元,增长11.1%;行政管理费比上年增加253.1亿元,增长14.0%,较好地保证了国家机构履行各项职能的基本需要。
(五)保证国家调资政策的落实。为继续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水平,国务院决定从2003年7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月人均增资50元,并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其中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不足50元的,按50元增加;退休人员分别划分若干层次确定增加退休费的标准,最低增资额为35元。国家财政为此增加支出160亿元,稳妥落实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政策。各地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基层财政的财力保障程度。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拖欠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拖欠国家统一政策工资的地区和数额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减少。
三、完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宏观调控
(一)完善国债项目投资政策。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2003年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发行长期建设国债1400亿元。连续6年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累积效应得以不断显现,推动了社会投资加速增长,投资自主增长机制也不断增强。2003年集体和个人投资增长22.9%,增速比上年提高6.1个百分点;从资金来源看,2003年预算内资金同比减少1.5%,而自筹资金同比增长39.7%,占全部资金来源的比重达47.5%。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55118亿元,比上年增长26.7%,占GDP的比重达47.2%。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相机抉择,适当放慢了国债投资进度,全年实际使用国债项目资金1092.56亿元,累计有47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既有效地缓解了投资和经济增长的过热状况,又为下一年适当减发建设国债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积极调整和优化国债资金使用的方向和结构,重点向农村、结构调整、科技教育和生态环境建设、抗击“非典”和农村公共卫生以及中西部地区等方面倾斜,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其中,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资所占比重为26%,用于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的投资占4%,用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占20%,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资占9%,用于西部大开发项目的投资占19%,用于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投资占11%,用于科学教育的投资占4%,用于加快服务业发展扩大就业的投资占3%。
(二)抗击“非典”并克服“非典”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2003年,针对突发的“非典”疫情,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设立了20亿元的“非典”防治基金,各地财政部门也积极筹集“非典”防治资金,为夺取抗击“非典”斗争阶段性重大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2003年,各级财政共安排防治“非典”资金13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8亿元,地方财政安排108亿元;下半年又从中央超收收入中安排资金10亿元,用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同时,为尽可能减轻“非典”疫情对部分行业和地区的负面影响,促进经济恢复和稳定增长,财政部及时出台了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和措施,制定了多项涉及“非典”防治、鼓励捐赠及对部分地区和行业实行临时减免税的扶持政策,对疫情地区和部分困难行业在限定时段内减免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5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行短期贷款贴息等,有效地缓解了“非典”对旅游、餐饮、民航、旅店、出租车等行业的影响。财政对抗击“非典”的有效支持,保障了疫情的迅速控制,保护了公众的身体健康,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三)大力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针对城镇登记失业率不断上升,就业矛盾比较突出的状况,财政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努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按照2003年8月份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扩大了再就业财税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延长了优惠期限。各地财政部门认真按照中央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免征有关税收和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还对本地区以前出台的相关收费政策进行了清理和整顿。二是加大就业和再就业投入力度。2003年,中央财政在继续安排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00亿元的基础上,又增加再就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7亿元,全年地方各级财政就业补助支出达95.3亿元,一些地区基本实现了再就业资金投入制度化。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并轨工作。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明确了各地可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结余资金,调整用于帮助国有困难企业支付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经济补偿金的政策,有效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这些调控措施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目标的顺利完成,2003年底全国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中有440万人实现了再就业。
(四)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对地区经济的调节。按照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注重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促进各地公共服务均等化。2003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达8687.4亿元,比上年增长18.2%。由于增加了对地方的调整工资转移支付支出(2003年为902亿元)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2003年为305亿元),使得200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支出达4489亿元,大大高于同期对“两税”的返还支出252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用于地方的财力性转移支付1912亿元,比上年增长17.9%;社会保障、农业、科技、教育、卫生、扶贫等专项转移支付2577亿元,比上年增长7.3%。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2003年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中,西部地区所占比例达45.3%;在中央对地方的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中,西部地区占到45.7%。同时,安排西部地区“两个确保”和“低保”支出224.3亿元,建立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贫困农民家庭医疗救助补助1.7亿元,占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23.1%。
(五)注重发挥税收政策的调控作用。一是为了促进外贸体制改革,保持外贸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对国家鼓励出口的产品退税率不降或少降,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退税率适当降低,对限制出口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取消退税或多降退税率,出口退税率平均降低3个百分点左右。二是按照入世承诺继续降低关税税率,从2003年1月1日起,将进口关税的算术平均总水平由12%降低至11%。三是大力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实施提高国有工业企业研发能力的相关政策,即从2003年起,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实际发生的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幅在10%以上的,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当年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并将这一政策扩大到所有国有企业。四是在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对部分试点地区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烟叶除外),改为征收农业税,对个体户和个人专营种植、养殖、饲养、捕捞业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是制定有关优惠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支持金融部门化解风险,支持教育、宣传文化和体育等事业以及特定行业的发展。六是继续清理“三乱”,规范收入分配秩序,2003年取消不合理和不合法收费项目65项,减轻社会负担150亿元。这些税费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财政部综合司供稿,汪义达、马拴友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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