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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29.28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8亿元,增长6%;第二产业增加值151亿元,增长12.5%;第三产业增加值125.28亿元,增长9.4%。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6.98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外贸进出口总值4.43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6.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9亿元,比上年增长10%。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增收节支工作有关部署,强化收入征管,严格控制支出,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2002年全区财政总收入46.1亿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6.5亿元,上缴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15.4亿元。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4.6亿元,为年度变动预算的82%,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22.4%,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全区财政资金总来源和总支出相抵,年终滚存节余23.6亿元,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24.7亿元,全区财政赤字1.1亿元。
一、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一)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2002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努力转变财政职能,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投入,保证了社会经济安全运行...
200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29.28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8亿元,增长6%;第二产业增加值151亿元,增长12.5%;第三产业增加值125.28亿元,增长9.4%。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6.98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外贸进出口总值4.43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6.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9亿元,比上年增长10%。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增收节支工作有关部署,强化收入征管,严格控制支出,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2002年全区财政总收入46.1亿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6.5亿元,上缴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15.4亿元。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4.6亿元,为年度变动预算的82%,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22.4%,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全区财政资金总来源和总支出相抵,年终滚存节余23.6亿元,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24.7亿元,全区财政赤字1.1亿元。
一、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一)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2002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努力转变财政职能,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投入,保证了社会经济安全运行。一是为13.7万名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10.65亿元,支付率为100%;其中有12.02万人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委托银行、邮局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到95%。二是拨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7433万元,保障了区级国有企业和部分市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拨付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和出中心经济补偿金3063万元。三是逐步扩大城市最低保障覆盖面,全年支出5716万元用于13.8万人的生活需要。
(二)加强社会保障资金征缴,规范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针对区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破产、改制企业增多,养老金实际缴费人数减少,退休人员增多,基金收支缺口加大的现实,各级财政部门多方入手,加强征管,努力提高社保基金管理水平。一是积极参与自治区政府与市县“两个确保”责任的制定,将任务纳入市县主要领导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年末考核评比;配合社保经办机构完善内部激励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包干到人,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二是与劳动保障部门定期召开征缴形势分析会议,抓重点、攻难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征缴与清欠,督促有缴费能力的企业按时足额缴费,减轻财政压力。三是广泛宣传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意识,促使职工关心缴费情况,维护自身权益,监督企业按时缴费。四是切实加强社保资金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基金专款专用,保证基金安全、完整。截至2002年年底,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征缴9.45亿元,实际征缴8.58亿元,收缴率为90.77%;清理历年欠费6100万元,清欠率为84.5%。
(三)积极支持和参与社会保障改革。截至2002年底,自治区财政共拨付9800万元用于弥补部门和市县历年拖欠的医疗经费。在区财政的支持下,全区22个市县中已有16个市县启动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此外,为了规范财政对卫生事业发展提供资金补助的范围及内容,制定下发了《医院财务制度》的补充通知,规定了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及修购基金的提取办法,明确了医院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控制“以药养医”现象的滋生蔓延,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全年累计收缴药品收支节余260万元。与此同时,按照中央文件精神,联合相关部门下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补充办法,建立了全区离休干部健康档案。确定2002年离休干部每人全年医疗费统筹标准为8000元,行政、全额预算单位财政100%补助,差额预算单位财政负担60%、单位负担40%的政策,全年财政实际支出离退休干部医疗费2443.8万元。
二、优化资金结构,巩固农业基础地位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总体思路,2002年,区财政在不增加年度预算的基础上,努力优化支农资金结构,在资金投入和分配上遵循“突出重点、合理分布、灵活调配、统筹使用”的原则,重点支持了自治区确定的“三个十工程”(即“十五”期间在全区建设十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十大优质农产品基地)、乡镇企业“二次创业行动计划”、“千村扶贫”、“中部干旱带草畜产业的发展”、“十万贫困户养羊工程”、“富民工程”等项目,与农口部门联合实施的“种子工程”、“天然林保护”、“黄河护岸林”、“退耕还林草”等生态工程,与林业部门联合实施的“优质枸杞无公害行动计划”。通过这些项目的推广和实施,实现了农业区域布局、农产品结构和农林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了特色优势产业区和农业产业带,促进了农产品由产量型向质量型和高附加值型转变。
2002年,财政支农的另一方面工作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一批扶贫重点建设项目建成竣工并发挥效益,解决了25.2万人的饮水困难和17个县43个乡镇13.78万人饮用高氟砷水问题,安置生态移民5.2万人。同时精心组织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使全区农民负担比改革前减轻了53.4%,相应为农民减支增收1.2亿元。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浪费,自治区财政厅还制定了《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和科技示范园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水利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退耕还林现金兑现管理办法》,规范了资金管理。2002年全区各级财政支持农业的资金达12.9亿元,比1997年增长2.1倍,大大改善了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和条件,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改善了自治区的生态环境,逐步解决了贫困山区人民的温饱问题。
三、运用财税调控手段,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自治区财政部门抓住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配合有关部门申报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其中:国债专项资金22.87亿元,项目涉及重点公路建设、旅游发展、外贸扶持、出口产品内陆运输补贴、小城镇建设、信息化等;政府外债近4亿美元,主要用于道路、生态、卫生、农业等。此外,注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效应,充分调动多元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保证了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二)培育支柱产业,加快工业化进程。一是安排企业挖潜改造专项资金1820万元,对宁夏启元药业公司、圣雪绒集团公司、青铜峡水泥厂等优势骨干企业列入国家和自治区重点技改投资计划的50项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或贴息支持。提高了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促进了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二是安排资金2000万元,采取借款和贷款贴息方式向中小型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倾斜,促进其向产业化、规模化、高层次方向发展。三是安排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1900万元,对银川中策橡胶有限公司、宁夏嘉美华镁业公司等重点出口企业扩大出口项目给予支持,调动了企业出口创汇积极性。四是安排技术创新资金800万元、科技三项费1200万元、产业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资金500万元,为东方钽业等科技攻关和国际合作项目提供资金帮助,有效地改造和提升了传统产业。
(三)多方筹措资金,支持国有企业改革。重点推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三项制度(用工,收入分配和工资制度)改革,组建了宁夏煤业集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实施中小企业改制步伐,对14户改制企业资产进行了立项和评估确认,及时完成了各改制企业资产损失核实和改制方案批复工作;对石嘴山一矿、宁夏铁合金厂等企业依法破产,详细测算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破产计划企业所需费用,积极争取财政部拨款11.41亿元,确保兼并、破产工作顺利实施;拨付破产安置资金6600万元妥善解决了1200名职工安置问题。
(四)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资产评估统计分析。对1011户企业的产权登记情况进行了年检和总结分析,并对200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及合规性审核情况汇总分析,系统掌握了全区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分布、运营及保值增值状况,为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决策提供了基础。
四、保障经费投入,促进教科文事业发展
2002年,全区财政教育和科技支出分别达到13.1亿元和1.4亿元,比1997年增长2.9倍和2.2倍。一是实施“科教兴宁”战略,不断增加各项教育投入,提高基础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二期“义教工程”自2001年实施以来,项目覆盖山区8个国定贫困县的173个乡镇,涉及小学1327所、初中164所。截至2002年底,投入资金576.3万元,新建学校13所,建筑面积10257平方米;投入资金2468.08万元,改扩建学校84所,建筑面积51100平方米;全年对54所学校实行危房改造,施工面积34221平方米,其中已竣工21所,完成投资1816.4万元。会同教育部门下达吊庄教育专项资金1000万元,分配到9个县区的26个学校,集中解决吊庄孩子上学问题。为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的关爱,财政部、教育部划拨免费提供教科书专项经费875万元,区财政及时于春季开学时将资金拨付到位,使21个市县的31万学生受益。二是加强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支持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在对1996年以来财政科技投入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全区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开展了转制院所的清产核资和财务管理,为相关院所配备、更新了必要的科研设备和仪器,使转制工作顺利实施。
五、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促进财政职能转变
(一)确保所得税改革平稳运行。根据国务院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实行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共享。为确保该项改革顺利运行,区财政与税务、国库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调,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改革精神,使各地、各部门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二是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紧急通知》,就收入体制改革后所得税的入库级次划分、税款交纳、预算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具体明确。三是在全区范围内对2001年所得税征缴情况进行调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四是密切关注全年全区所得税体制运行及对全区收入增长的影响,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办法。五是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分税制财政体制,规范自治区与市县之间的分配关系。按照国务院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要求,拟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打破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所得税收入的办法,对全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体制做进一步调整。此外,结合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自治区财政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以贫困县乡镇危房改造为重点内容,下决心解决基层政权运转困难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三年工作计划,共安排资金3500万元,初步改善自治区贫困县乡镇政权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2002年,按照中央“坚定目标、积极稳妥、充分试点、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自治区财政加大改革力度,在推进综合预算、完善定额标准、扩大报送范围等方面取得进展。一是在预算安排时对部门预算内外资金统筹考虑、综合平衡。二是根据分类分档原则,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部门定额定员标准,使定额体系更趋完整、定额标准与部门实际更为接近。三是改进了预算编制方法,实行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用定员定额和项目库的方法编制预算。四是扩大了预算编制范围,由2001年的15个扩大到2002年的60个。
(三)积极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一是研究调整了《自治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中“单项推进”的改革步骤,选择了5个部门和4个市县进入试点,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二是制定下发了《自治区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自治区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自治区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自治区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厅内相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这些制度可操作性强,为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了规范化依据。三是成立了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并为5个试点部门开设银行账户。同时,通过报纸、杂志、会议广泛宣传改革内容。
(四)拓展政府采购范围。2002年,政府采购部门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密切配合,最大限度拓展采购范围,全年区本级共开展政府采购155次,预算资金1.33亿元,实现合同金额1.23亿元,节约资金2008万元,节约率12%。采购项目涉及办公自动化、网络、汽车、广播电视、洗涤、医疗、教学、农业排水改造、文化建设、公检法专项等设备,工程项目,定点服务等。其中:上千万元的采购项目有5个。全年采购合同金额比上年翻了近一番,首次突破亿元。
六、发挥财政监督作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廉政建设
2002年,自治区财政监督部门紧紧围绕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这一中心,监督检查重点放在专项资金监督和内部监督方面展开工作。一是专项资金的检查。对全区217个行政事业单位2000~2001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进行了检查,查出挤占挪用资金910.1万元,追缴财政资金181.9万元;对6个市进行抽查,查出违规金额154.8万元,应入库7.1万元。对三个市县的社保专项资金进行抽查,查出违规资金473.5万元。对七个试点县农村税费改革资金进行检查,查出违规资金100万元。还检查了公安系统“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二是县乡财政抽查。重点抽查了30个乡镇,查出账账不符、账实不符、固定资产不入账、向非预算单位拨款、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用经费垫交农业税等违规金额2595.6万元,罚款41.2万元。三是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对宁夏大学、宁夏二建公司等13户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查出违规资金5.34亿元,并进行了严肃处理,规范了会计行为,维护了财经纪律。四是加强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改进了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管理方式,从源头上杜绝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五是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试行会计集中核算,加强了试行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精简了政府机构,降低了行政经费开支水平。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供搞,王心农、柳静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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