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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陕西省国内生产总值完成2035.96亿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3.79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925.78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增加值806.39亿元,增长9.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523元,比上年增长9.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15.35亿元,比上年增长18.3%。进出口总额22.2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其中出口总额13.7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3%。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331元,比上年增长15.4%,农民人均纯收入1596.25元,比上年增长5%。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28.16亿元,比上年增长9.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上年为100)下降1.1%。
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良好。2002年,陕西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0.29亿元,比上年增长10.66%。地方财政收入加上划中央“两税”(消费税、增值税75%部分)收入101.99亿元,共计252.28亿元,增长15.72%。财政支出404.91亿元,比上年增长15.67%。按现行体制结算,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大力组织收入,地方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超额完成全年收入预算。2002年,陕西省各级财税部门努力克服政策性减收和重点税源不足给组织收入带来的困难...
2002年,陕西省国内生产总值完成2035.96亿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3.79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925.78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增加值806.39亿元,增长9.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523元,比上年增长9.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15.35亿元,比上年增长18.3%。进出口总额22.2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其中出口总额13.7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3%。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331元,比上年增长15.4%,农民人均纯收入1596.25元,比上年增长5%。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28.16亿元,比上年增长9.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上年为100)下降1.1%。
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良好。2002年,陕西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0.29亿元,比上年增长10.66%。地方财政收入加上划中央“两税”(消费税、增值税75%部分)收入101.99亿元,共计252.28亿元,增长15.72%。财政支出404.91亿元,比上年增长15.67%。按现行体制结算,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大力组织收入,地方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超额完成全年收入预算。2002年,陕西省各级财税部门努力克服政策性减收和重点税源不足给组织收入带来的困难,采取如下措施,确保收入预算的完成。一是大力清缴欠税,并针对征管重点、难点,开展专项检查;二是以重点所得项目、“双高”(高收入和垄断)行业和个人为重点,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三是以房地产、烟草、石油石化等行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中小企业、长期亏损企业、零申报企业为重点,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四是以房地产开发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房屋租赁业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及重点工程为重点,加强营业税征管;五是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为重点,规范农业税收征管。同时,积极运用现代化手段,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堵塞征管漏洞,挖掘增收潜力,多方组织收入。
(二)以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规范执法行为。2002年,陕西省税务部门对重点税源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健全征管资料信息库,从源头加强税源监控,强化征管基础工作。对原实行行业管理的邮政、电信、保险企业发票和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专用发票、旧机动车交易专用发票进行统一规范,强化以票控税。同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实行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税务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制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和减免税集中审定制度。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增强内部执法监督和自我纠错能力。
(三)以整顿地方税收秩序为主线,集贸市场税收环境得到治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成效明显。2002年陕西省地税部门共组成828个检查组,集中力量开展了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历时8个月,检查集贸市场1285个,检查纳税户数115061户,查补税款1677万元,加收滞纳金、罚款181万元。针对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陕西省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与加强个体户税收管理相结合,与改进“双定”(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方法相结合,与推进个体户建账工作相结合,全省共清理出逃税户7606户,调整税负户40044户,增加税收908万元,新增建账户236户,使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2002年,在开展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治理行动方面也取得成效,全年共查处伪造、倒卖发票企业4户,立案1件;查处各类偷逃抗税案件2067件,结案1991件,移送公安机关3件,司法处理2件,刑事处罚2人,有效遏制了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
二、增加资金投入,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和经济的发展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02年,陕西省认真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争取中央国债及基建补助资金50亿元,吸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赠款、优惠贷款34.83亿元,加大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榆林至陕蒙界公路、西安至户县高速公路等18个基础设施重点项目顺利建成;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韩城二电厂、李家梁水库、唐昭陵旅游专线等项目如期开工;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南段、勉县至宁强高速公路等45个续建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西安咸阳机场站坪已投入使用,榆林至靖边高速公路开始铺筑路面。
(二)加大科技兴农投入和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2002年,陕西省落实扶贫开发资金17亿元、以工代赈资金3.7亿元和人畜饮水国债项目资金3.5亿元,完成移民搬迁10万人,安排建设扶贫综合示范村1000个。在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新建了布尔羊、秦川牛、莎能奶山羊、高产奶牛和陕北白绒山羊5个繁育中心,建设120个畜牧小区,扶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推广项目53个,引进农业示范新品种1300个(次),新技术600项(次),各类农业示范基地面积10万亩。截至2002年底,陕西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总面积达到700万亩。
(三)加大教科文事业投入力度。一是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1.11亿元,组织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新建面积300多万平方米。二是配合“普九”义务教育,投入资金3800万元,通过新华书店“直通车”发放教科书和省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办法,向贫困地区中小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57万人次。三是落实助学贷款贴息资金400万元和中小学助学金700万元,帮助困难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完成学业,积极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2002年,陕西省拨出专款奖励了65个重点学科,新建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五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新建、改建了一批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84个县配备了电影放映设备。广电基础设施得到加强,“村村通”工程成效显著,全省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0.9%和92.8%,有线电视用户达到260万户。同时,救灾、政法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有力地支持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三、积极筹措资金,“两个确保”、“两个保证”和“低保”政策基本得到落实
2002年,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把落实“两个确保”、“两个保证”、“低保”和再就业政策作为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税务征收、财政监管、社保使用、银行发放”的运作模式,收入统一缴入省财政专户。资金由省财政统一拨付,省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化发放。对地方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由省社会保障局通过银行和邮局统一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代为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不再缴纳。下岗失业人员凭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的基本生活保障卡和个人身份证到当地银行领取基本生活费。2002年,在任务重、困难多、压力大的情况下,陕西省财政部门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加强资金调度,千方百计压缩一般性支出,拨付下岗人员保障金9亿元,拨付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生活费4281万元,拨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65.9亿元,筹集“低保”资金3.37亿元,基本做到了养老金发放“不迟一天、不欠一分、不漏一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
对干部职工工资实行市长保工资责任制,坚持工资发放定期报告、通报和督查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和资金调度的力度,帮助贫困县区缓解工资发放困难。2002年省财政对市县的工资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长了43.8%,并加大保工资发放督查力度,改过去分散驻县检查为集中重点核查,保证了陕西省107个县(市、区)全部兑现干部职工当年工资,连续3年实现了干部职工工资发放不发生新欠的目标。
认真落实中央再就业工作会议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2002年省财政拿出3000万元建立了再就业担保基金和对市县建立再就业担保基金的补助。拨付资金2.88亿元,支持陕南、陕北灾区重建,恢复家园。
四、各项财政改革稳步推进
(一)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2002年,陕西省按照“减轻、规范、稳定”和“三个确保”(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的要求,认真制定并实施陕西省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改革。及时将转移支付资金13.1亿元下达到各县市区,促进了改革的顺利进行。农民负担由改革前的人均109元减少到66元,减幅近40%。
(二)认真组织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规范了地方各级财政的收入分配关系。
(三)部门预算改革试点范围由2001年的3个扩大到14个,完成了2003年在省级单位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省公安厅等5个执收执罚部门的预算外收入纳入了预算管理,全省公路收费站的收费收入、彩票的发行费和公益金全部实行了“收支两条线”。坚持以票控费,堵塞漏洞,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累计完成20.03亿元,比2001年增长42.53%。
(五)政府采购稳步推进,对政府采购部分货物实行招标定点供货制,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平均节支率在10%以上。陕西省建设厅等6个单位进行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进展顺利,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率。
(六)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工作效率和会计信息质量明显提高。省级工资统发、住房医疗养老资金管理再上新台阶,为10.7万人提供了工资上卡服务,为11.53万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个人账户。
此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占有国有资产的4869户法人单位产权进行了年度检查,对15户重点改制企业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核准,顺利完成了567户国有企业的效绩评价和4757户企业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考核测定工作。推进产权交易进入市场,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布局,初步形成了陕西省产权交易网络。
五、财政监督进一步加强,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深入开展财政“四五”普法教育,完善财政厅内部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了陕西省财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加大债务清偿力度,落实还债责任,维护了陕西的良好形象。认真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撤并账户712个。继续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中介机构从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工作加强。制定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财政专项检查暂行规定和支付酬金暂行规定,财政委托中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更趋于规范化和制度化。深入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烟草、金融、医疗、施工、房地产、电力、机械、进出口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等495个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检查出有违纪问题的单位144户,查出违纪和有问题的资金3.71亿元。对查出的问题,责成单位调整账务,并按《会计法》和其他有关财经法规进行了处罚,共补缴各项税款467万元,罚款122万元,3名违纪责任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认真清理各种限制消费的收费政策,开展了农村收费专项治理和企业减负治乱工作,取消违规收费项目28项。落实国家再就业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2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明令予以免收。按照保本微利、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原则,加强住宅建设基金管理,保证省级经济适用房建设的顺利进行。对国债资金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稽察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展了农网改造工程、非经营性国债资金项目、通县公路项目、中小学危房改造国债资金项目稽察。完成了12个省本级工程项目预、决算的审查,节约资金2653.22万元,审核财务决算7.63亿元,节约资金534.76万元。
六、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
2002年,陕西省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狠抓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发展新党员21名,培训入党积极分子18名。继续深入开展“交友帮扶”活动,机关处以上干部坚持同84名困难职工开展结对帮扶,各处室、厅属各单位都建立了基层联系点。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财政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和财政科研工作不断加强,陕西省财政厅连续第11年获得陕西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两案”办理和督办工作先进单位。政务大厅服务功能更加完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财政系统干部后续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加大,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2期,培训干部2115人次,提高了财政干部的整体素质。
(陕西省财政厅供稿,周彬县、李宝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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