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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云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232.32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0.50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951.48亿元,增长9.4%;第三产业增加值810.34亿元,增长9.4%。第一、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1.1:42.6:36.3,产业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179元,比上年增长6.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14.61亿元,比上年增长10.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1亿元,比上年增长11%。市场价格总水平自2000年以来连续三年持续下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0.2%,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1.9%。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22.2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出口14.3亿美元,增长14.9%;进口7.97亿美元,增长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40.56元,比上年增长6.5%,农民人均纯收入1608.64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4.9%。
2002年云南省初步扭转了经济增长连续几年持续走低的不利局面,在经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支平稳增长。财政总收入完成466亿元,比上年增长7.72%。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完成259.26亿元,比上年增收17.9亿元,增长7.4%;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6.75亿元,比上年增收15.47亿元,增长8...
2002年,云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232.32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0.50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951.48亿元,增长9.4%;第三产业增加值810.34亿元,增长9.4%。第一、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1.1:42.6:36.3,产业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179元,比上年增长6.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14.61亿元,比上年增长10.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1亿元,比上年增长11%。市场价格总水平自2000年以来连续三年持续下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0.2%,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1.9%。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22.2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出口14.3亿美元,增长14.9%;进口7.97亿美元,增长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40.56元,比上年增长6.5%,农民人均纯收入1608.64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4.9%。
2002年云南省初步扭转了经济增长连续几年持续走低的不利局面,在经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支平稳增长。财政总收入完成466亿元,比上年增长7.72%。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完成259.26亿元,比上年增收17.9亿元,增长7.4%;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6.75亿元,比上年增收15.47亿元,增长8.1%。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26.89亿元,比上年增加支出30.46亿元,增长6.1%。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1.8亿元,增长14.8%,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9亿元,比上年下降0.7%。全年预算执行基本正常,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3.7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数额24.8亿元后,净结余8.9亿元。
一、支持经济发展,培育壮大财源
(一)继续认真组织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2002年全省共争取到中央国债资金50.96亿元,年内实际下拨到位48.7亿元。国债资金主要安排用于县与县之间的公路及地(州、市)与县之间的柏油路面建设、农村电网改造、生态治理、城建环保、教育卫生、公检法部门设施建设和企业的技术改造等方面。促进了交通、水利、技改、环保、扶贫、退耕还林还草等基础设施和一批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断创新、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坚持按工程进度拨款,加大跟踪问效力度。
(二)努力保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全年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达到93.4亿元(其中省本级筹措安排的资金80.8亿元),年终决算支出85.25亿元,比上年增长2.6%。为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跃上800亿元台阶,GDP实现8.1%的增长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落实西部大开发等财税优惠政策。转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并按通知精神,对设在云南省属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10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2年全省申报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有2950户,批准2328户,全年享受优惠数额7亿元。所得税分享政策出台后,为确保完成当年所得税分享改革基数,云南省决定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改从2002年7月1日开始;对涉及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林还草的农业特产收入,自取得收入年份起10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对云南省行政辖区内的公路国道、省道以外的其他公路建设用地,给予免征耕地占用税。此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和新出台的税收政策调整措施,支持企业发展。2002年企业享受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福利企业、校办企业、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和鼓励综合利用等方面获得的增值税减、退、返税额达到13.63亿元;为出口企业办理出口免、抵、退增值税10.21亿元;为28户企业办理价值653万美元的花卉种苗种球种籽进口免税指标,享受了免交进口环节增值税510万元人民币的优惠。
(四)支持巩固烟草产业优势地位。针对近年来烟草产业发展滞后给云南财政带来困难,2002年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巩固和发展“两烟”(烤烟、卷烟)产业“三年再创新辉煌”的战略决策,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落实支持烟草发展的相关措施,建立激励机制,签订经济责任目标考核奖励责任书,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烤烟质量,帮助剥离企业办社会等。2002年卷烟企业实现恢复性增长,对财政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全年卷烟产量609万箱,销售606万箱,卷烟“三税”实现251.7亿元,比上年增长9.6%。其中:企业所得税32.92亿元,增长32.3%;消费税153.5亿元,增长10.2%;增值税65.3亿元,下降2.2%。
(五)落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措施。为进一步推动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国有企业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国有经济运行质量,2002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省财政厅认真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财政资金扶持、减轻企业负担、分离企业办社会等方面落实各项财政扶持政策,主要包括:1.投入资金6.04亿元,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其中,设立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支出项目,当年安排3亿元;安排政策性亏损企业亏损补贴1.16亿元,用于弥补亏损及帮助转产;安排资金3000万元,解决16户省属困难企业6942名职工工资发放;安排技术改造贴息及矿业发展专项资金等1.58亿元,帮助8个重点行业发展。2.足额落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费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补助资金,并妥善处理企业离休干部经费供给。3.清理各项收费政策,取消了一批不合理不合规的收费项目,制止向企业乱收费。4.制定了具体鼓励措施,支持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要求在2002年至2005年内完成企业自办的中小学和医院移交当地政府管理。5.切实推进国有企业资产与财务统管,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经营者分配机制,扩大国有资本授权经营范围和管理权。6.积极推进产权结构调整,当年完成了102户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此外,继续实施财政有偿资金“债转股”和财政贴息扶持政策,在帮助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减轻企业债务负担方面收到明显效果。
(六)努力巩固农业基础地位。2002年,全省农业支出64.5亿元,比上年增长8.8%,加大了农业科技投入、异地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发展方面的投入。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了500个温饱村和安居村建设;筹集资金3.2亿元,解决了105万人的饮水困难;筹集资金9300万元,支持建成沼气池18万口,解决了18万农户的生活能源问题;安排现代化农业工程资金5000万元,启动了6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和一批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2002年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6亿元,比上年增长25%,扶持了一批特色农业项目。其中投入土地治理资金3.65亿元,项目实施后,全省有73万亩中低产田成为旱能灌、涝能排、渠相连、路相通的高产、稳产农田,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提高和改善,新增粮食1.8亿公斤。安排退耕还林面积180万亩,省财政筹措3600万元现金补助、5400万元粮食调运费,使中央3.78亿元的补助粮及时到位,退耕还林工程进展顺利。
二、依法加强征管,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一)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一是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强化征管。地税系统对1994年以来制定的各类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在省直属征收分局、曲靖市、楚雄州试行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国税系统制发了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纳税人户籍、加油站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个体工商户建账建制等7个管理办法。并开展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反避税、审核评税和税务审计。二是组织专项检查和整治。2002年国税系统查补税款总额1.7亿元;地税系统在对加油站、集贸税收的专项检查中查补税款1910万元。三是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行为。地税系统对现行发票进行减并、改版,建立有奖发票和发票违法举报制度。国税系统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84件,查补收入839万元。四是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加大对零散税种和房地产等新兴产业税收征管。五是税收信息化建设又有新成绩。国税系统完成了2800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自主研发了稽查信息管理软件,并在楚雄等14个地州市成功推行,昆明市实行电子报税的双定户已达5万户。启动了《云南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实施方案》,计划用三年时间(2002~2004)完成128个县城分局局域网、省地县三级广域网建设。六是继续完善和实行增收激励机制,各级政府与各地税务征收机关普遍签订了税收任务考核目标责任书。根据所得税分享改革后的新情况,省政府及时调整和完善了对各地财政收入上台阶的考核奖励办法。七是严格执行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规定,税务部门的代征代扣手续费不再从税款中直接提取。
(二)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一是结合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对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公安、法院、工商行政管理、环保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实行收支脱钩,收入直接上缴国库,支出由财政按需求和标准核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收入,一律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缴分离。2002年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7.05亿元,比上年增长75.3%。二是加强对彩票发行、销售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彩票销售。2002年共发行销售彩票9.02亿元,比上年增长3%,其中:销售体育彩票6.3亿元,福利彩票2.72亿元。筹集公益金3.16亿元,支持了社会福利、体育事业的发展。三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有所加强,全年收缴财政5.42亿元,比上年增长18.9%。四是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优势进一步显现,建立了“缴费大户”和“欠费大户”监控台账,开展了清欠专项检查,追缴欠费7.5亿元。配合劳动部门做好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征收核定工作,新增缴费户1万户6.8万人,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增收1亿元。全年共征收48.39亿元,比上年增收9.3亿元,征收率达96%。
三、调整支出结构,推进公共财政框架构建
(一)保证工资性支出和国家政权机关正常运转支出。按照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促进社会稳定的原则安排预算,规范财政供给范围和方式。通过实施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增加补助等方式,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002年省级财政安排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2亿元,帮助困难地县和民族地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二)保证财政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障支出。2002年共筹措社会保障补助支出资金28亿元,增长6.8%。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为16.7亿元。一是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完善了省对下社会保障金补助方式,强化各地“两个确保”责任,促使地县加大资金配套力度;三是做好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的并轨工作,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经费1000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经费4000万元,积极稳妥地推进三年期满下岗职工平稳出中心,实现再就业;四是筹措资金3.9亿元,将55.7万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市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针对2002年全省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繁,灾情严重的实际,省财政筹措救灾资金2.15亿元,及时拨付灾区,支持生产自救,确保了灾区人民生活救济和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大力支持教育科技事业,努力维护社会稳定。2002年教育支出86.05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启动实施《云南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小学布局调整、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边境学校建设等具体工作进展顺利。筹措资金6.5亿元,完成了90万平方米中小学危房改造。支持边疆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增加了边境地区教育补助2600万元,使其总额达到4400万。增加寄宿制、半寄宿制学校补助900万元,扩大了受益面。以重点学科为主线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2002年在增加对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和创新人才基地建设投入的基础上,单独安排了与之相关的设备设施专项资金3400万元;安排专项资金2768万元,推动省地共建院校、合并院校的工作进展;针对高校贫困学生,设立了政府奖学金。通过举办特有少数民族大中专班,增加贫困助学贷款额度等方式,加大了对高校贫困学生的支持力度。
2002年,省财政安排科技支出8.47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并将支出重点集中到基础性、前沿性等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先导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和开发项目上。省级财政安排科技三项费1.9亿元,安排“省院省校合作专项资金”1亿元,设立了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等专项扶持资金,保证了云南省科技创新、科技攻关、应用基础研究等项目的实施,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自“八五”以来省财政每年安排科普专项资金1280万元,至2002年底累计投入1.66亿元,重点用于公众科学素质提高、科普网络建设、科普宣传设施建设、科普读物创作四个方面,对促进全民科普意识提高和科技进步起到积极作用。
公检法司支出全年安排32.1亿元,比上年增长11.4%,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财力保障,帮助贫困地区政法机关改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条件。同时,安排资金5570万元,支持128个县457个相关项目;安排办案经费2410万元,配合各地“严打”整治斗争;安排监狱、劳教部门狱(所)政设施建设经费1355万元,用于监舍维修改造。继续加大对禁毒工作的资金支持,2002年省财政安排禁毒经费1946万元,并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经费4535万元,查获海洛因6.38吨,其中一次查获万克以上案件106起,打击了境外毒品犯罪。
四、依靠改革创新,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一)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根据中央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政策,合理确定了省与地州市的所得税分享范围及分享比例,核定了各地所得税基数,较好地处理了政府与企业、省与地州市的收入分配关系。部门预算编制办法进一步完善,2002年省本级报送人代会审议的部门预算22个,13个地州市本级和75个县开展了部门预算试编工作,并向本级人代会报送了部门预算。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完善省对地州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县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地区间财力均衡化。
(二)财政国库管理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运转正常,范围逐步扩大;财政厅机关内部统一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如期完成,到2002年9月底原分散在财政厅各内设机构管理的69项财政预算内、外专项资金的51个账户,移交国库处集中管理;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直接由国库拨付供应商办法,由点及面,逐步扩大,2002年4月16日,省级首笔政府采购资金实现直接拨付。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厅出台了《云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试点方案》、《云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办法》、《云南省预算外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试点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暂行办法》等改革方案和配套办法,使全省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章可循。
(三)贯彻《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规范采购行为。建立了供应商准入制度、公开招标现场公证监督等制度,组织了评标委员会,促进了政府采购市场的有序竞争。以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的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制度基本覆盖县(市)一级,并从单纯的计算机、公务用车采购扩展到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信息系统开发、汽车维修与保养等8大类,上百个品种。2002年全省政府采购金额18亿元,比上年增长29%,比预算节约资金1.37亿元,资金节约率7.08%。
(四)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根据粮食流通体制“一取消、三放开”(取消定购粮、放开粮食收购、市场、价格)改革精神,省财政厅调整了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比例,增加了省对各地的包干补助金额,2002年全省共筹集粮食风险基金3.28亿元,拨补粮食企业3.34亿元。根据粮食流通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原商品周转库存粮食处理办法,及时组织销售原中央“甲字、五〇六”粮油,积极探索省级储备粮油管理新思路,公开拍卖原省级储备食用油脂9566吨,减少损失1770万元。
(五)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江川、蒙自、澜沧三个试点县2002年全面完成了税费改革任务,农民总体税费负担较改革前下降了50%,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和基层政权运转经费得到较好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规范。在总结三个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全省全面改革实施方案和改革配套政策。
五、加强财政监督,依法履行管理职能
(一)以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和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重点,深入贯彻《会计法》。一是对2001年执法大检查中查出的违法违纪案件,在履行行政处罚各项法定程序后,下达处罚通知,其中仅省级就下达了36份,未发生由于处罚失当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二是部署开展了2002年《会计法》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合规性,单位负责人是否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编造虚假会计资料等。在自查基础上,全省共投入检查人员603人,组成150个检查组,抽查了189户单位和企业,对违纪严重的8户单位和4名责任人给予了处罚。三是积极推动企业执行新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准则工作,并开展了企业新制度、新准则执行情况检查。四是加强对中高级会计人员的培训,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五是大力推进以依法建账为中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夯实会计工作基础,全省20万会计人员完成了培训,所有省直单位及90%的地县完成了规范化验收。
(二)全面履行财政监督职能。一是开展了财政支农资金、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国债资金、科技三项费用、贴息资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等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二是加强对地方金融企业的监管,清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政府外债,加大催收力度。三是开展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整顿,取消了一批不适当的收费项目。四是开展了对《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的执法检查,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五是围绕竣工决算,严格财政投资项目评审,2002年评审基本建设投资额19.6亿元,核减投资1.1亿元。
(三)认真实施《财政“四五”普法规划》,推进财政法制建设。为适应“入世”需要,省财政厅完成了代省委、省政府草拟的48份文件的清理工作,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2001~2005年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规划》,开展了行政执法证换证培训和考核审验,为228名履行行政执法责任的干部换发了新版执法证。2002年,省财政厅获省政府授予“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省法制办授予“法规规章宣传发行先进单位”。
(四)努力造就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为主线,大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团结向上的机关风气。切实落实省委关于把2002年作为“转变作风年”的各项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开展以“管好资金用好权、廉洁勤政为人民”的反腐倡廉教育,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全国财政系统评选先进工作,树立了学习的榜样,金平县财政局、腾冲县财政局荣获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玉溪市财政局局长张云松、曲靖市财政局局长邓耘波获全国财政系统先进个人。
(云南省财政厅供稿,黄钦明、郭影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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