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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贵州省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185.0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0.83亿元,增长2.2%;第二产业增加值474.68亿元,增长13.6%;第三产业增加值429.53亿元,增长9.1%。产业结构发生新变化,第一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上年的25.3%下降为23.7%,第二产业所占比重由38.7%上升到40.1%,第三产业继续保持36%的比重。粮食总产量实现1034.2万吨,比上年下降6.0%,下降原因主要是“秋风”自然灾害的影响。在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作用下,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继续扩大,投资结构有所改善,基础产业得到加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32.97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市场运行平稳、物价下降幅度较上年有所减小,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16.2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并呈现稳中趋活的好势头。全省居民消费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零售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分别比上年下降1.0%、0.7%、1.8%。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821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5.07%;全省进出口总额6.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4%,其中,出口4.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8%;进口2.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1%。在国民经济持...
2002年,贵州省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185.0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0.83亿元,增长2.2%;第二产业增加值474.68亿元,增长13.6%;第三产业增加值429.53亿元,增长9.1%。产业结构发生新变化,第一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上年的25.3%下降为23.7%,第二产业所占比重由38.7%上升到40.1%,第三产业继续保持36%的比重。粮食总产量实现1034.2万吨,比上年下降6.0%,下降原因主要是“秋风”自然灾害的影响。在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作用下,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继续扩大,投资结构有所改善,基础产业得到加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32.97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市场运行平稳、物价下降幅度较上年有所减小,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16.2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并呈现稳中趋活的好势头。全省居民消费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零售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分别比上年下降1.0%、0.7%、1.8%。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821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5.07%;全省进出口总额6.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4%,其中,出口4.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8%;进口2.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1%。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全省财政部门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2002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03亿元,比上年增收26亿元,增长14.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8.3亿元,比上年增收8.56亿元,增长8.6%,超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76.2亿元,增长11.7%;全省财政总支出完成316.7亿元,加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
一、狠抓组织收入措施的落实,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财税任务
(一)切实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增收节支会议精神,定期分析和研究经济和财税运行形势,切实解决财税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确保全年财税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均衡入库。继续实行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立足于“抓早、抓紧、抓实”,避免前松后紧,努力做到均衡入库。各级财税部门严格按照年初确定的预算,层层分解收入任务,细化征收目标,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逐级签订财税收入目标责任书,落实征管责任,并把收入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实行奖罚制度。
(三)严格依法治税,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进一步严格税收管理权限,规范征纳双方的关系,一是不得越权批准减免税,对越权减免税、包税和变相包税问题,一经查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二是抓好100万元以上欠税大户的监控工作,确保企业当年税收全部清缴入库,不增新欠,努力清理以前年度陈欠,2002年仅清理贵阳烟厂欠税就达1.2亿元,清理白酒行业以前年度欠税也达上亿元。三是在加强常规征管和日常检查的同时,毫不放松对漏征漏管户的清理检查工作,尽一切可能堵塞税收漏洞,组织好对各行业、各专业市场、加油站及各税种的大检查工作,加强稽查力度,对查出的偷、逃、骗、抗税案件,除追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外,还处以一定的罚款。
(四)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紧紧抓住“两烟一酒”、电力、有色金属等支柱行业以及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重点税源、税种,将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纳税大户纳入监管范围,对全省300余户企业和高收入个人建立了所得税档案,实行重点监控,同时逐步完善对零散税收的征管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一般纳税人和小额纳税人的管理,抓住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以保证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二、优化支出结构,努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促进全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一)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省对下财政转移支付力度。2002年,省财政共计下达各种财政转移支付资金66.2亿元,减轻了地县财政压力,解决了县级财政因政策性减收带来的困难,基本确保了各级标准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
(二)大力支持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2002年,省财政安排2500万元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安排4.3亿元用于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兴产业的贷款贴息,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
(三)继续支持农业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财政扶贫开发工作。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推广、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草)、扶贫攻坚等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中“解决25万户农户、112.5万人的饮水困难”工程圆满完成,2002年,省财政及时下达各地“渴望工程”人畜饮水专项资金1亿元;安排5000万元用于修建10万口沼气池;安排支持农业发展方面的资金近6亿元;全年共拨付扶贫资金共8.1亿元。
(四)继续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02年,省财政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9亿元,比上年增加2000万元,增长11.76%;省级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安排20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0万元,增长30%。继续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国有资产评估、国有股权管理等基础工作,逐步建立企业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新体制,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破产工作,做好破产资金的拨付与监管。
(五)切实做好财政帮扶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工作,认真落实“两个确保”和“一个低保”。在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的基础上,增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2002年,省级财政安排的“低保”资金由上年的600万元增至2000万元,第四季度又一次性增加“低保”资金800万元,比上年增长3.67倍,加大了保障力度。通过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保证了全省6.5万名下岗职工和44.5万名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生活保障费和基本养老金,全省34.1万低保对象纳入了保障范围,并及时兑现最低生活保障金。为了安排好灾区、贫困地区群众生产和生活,保证他们吃饱穿暖,安全过冬,省财政在及时拨付国家安排的冬令救灾款、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的基础上,还增加安排了700万元的救灾资金。
(六)积极支持科教兴黔战略的实施,促进教育发展、文化创新和科技进步,为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服务。2002年,省财政安排的基础教育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达到1.59亿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两基”(基本消除青少年文盲、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攻坚、国家第二期义教工程省级配套资金等。各级政府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全部上收到县,建立教师工资专户,确保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正常发放。此外,省地两级财政还安排落实了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金。
2002年,省财政安排文化建设费1232万元,并利用贴息政策支持基层文化场所的建设,扶持一批重点文化、出版等项目。为保证边远山区能收听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广播,从2002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350万元支持全省9个中波转播台和3个高山调频转播台的发展。
2002年,省财政安排科技三项费3600万元、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1000万元以及科研院所专项经费、优秀青年人才专款、中试基地、重点实验室经费等近1000万元。为推动优势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0多万元用于支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新材料创新基地建设及支持专利事业发展。2002年安排的科学奖励经费比上年增长89%。
三、继续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努力构筑贵州经济发展平台
(一)继续实施和不断完善“扶持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办法。2002年,省财政又与龙里、镇远等5个县签订了新一轮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目标合同,使在合同期内的扶持县累计达12个,予以贷款贴息资金扶持,有效地缓解了“上台阶”县的财源建设项目贷款难的问题。
(二)实行择优扶强的政策,对20个经济强县(市、区)的财源建设项目贷款给予必要的扶持。2002年,省财政对20个经济强县的财源建设项目贴息1675万元,加快其经济发展速度,并根据奖快促慢的原则,按规定及时兑现了各项奖励。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各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并充分利用好财政扶持资金,形成促进财源建设的投资合力,把财源建设资金与农业综合开发、扶贫资金、技改资金、各项贷款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财源建设的资金投入总量。
(三)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性机遇,在巩固充实现有支柱财源的同时,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能源、旅游、中药材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以效益为中心”的特色产业、特色产品,不断开辟和培育新财源,改善全省财源结构单一的局面,生物制药、特色食品等产业已经成为新的税源增长点。
四、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约束
(一)认真贯彻《预算法》,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加大预算的约束力度。在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上严格坚持“调整结构,加强管理,确保重点,控制一般”的原则。一方面继续实施变事后补助为事前借款的“以奖代补”政策,通过“以奖代补”政策的实施,基本解决了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正常发放难的问题,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加快经济发展的共识;基本杜绝县级挪用专款发工资的现象。2002年,省财政安排用于“以奖代补”的资金达9.15亿元,比上年增长46.53%,增加2.9亿元。另一方面,积极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制订下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从增收节支、筹措工资发放资金等方面制定了规范的办法和措施,要求各地县建立教师工资专户,确保教师及离退休人员、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全省教师工资均实行专户管理,并实现了由县一级统一发放。在保工资发放、保机构正常运转、保社会稳定的同时,还努力确保农业、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的需要。同时,强化对一般性支出的管理,严格控制人、车、会、话等经费的过快增长。省财政制订下发了《贵州省关于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的意见》,对有历年拖欠工资情况的县,严禁用财政资金购买和更换高档小汽车,不准用财政性资金新建、装修办公楼等非生产性建设项目,不准出国考察,以促使这些县逐步解决欠发职工工资的问题。
(二)加快各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省财政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时下达和拨付各项专款,并要求各市(州、地)对中央和省下达的专款做到不得截留、及时拨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省财政还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经省政府批转各级各部门执行。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按照中央要求,结合贵州实际,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等各项财政改革。2002年,省级实行部门预算试点的单位已达23个,近100家省一级全额预算单位和9个市、州、地实行了财政统发工资。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创造条件,省财政还积极筹备对预算外资金收入直达的试点。同时,草拟了贵州省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管理办法和运行规程,9个市、州、地近40个县(市、区、特区)实行了政府采购制度。全省通过实行政府采购,共节约采购资金5762.87万元,资金节约率13.41%。
(四)坚持把节约财政开支与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大力提倡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从节约一分钱、一度电、一滴水做起,严禁铺张浪费;对各种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财政一律不予支持,并坚决制止公款旅游,大力控制压缩会议费、车辆费、差旅费、招待费等过快增长。
五、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
(一)继续清理银行账户,加强专项资金检查。2002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全省11669个单位的32752个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撤消、合并9352个账户,还对25个省级重点部门和6个市、州、地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及清理整顿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规范了银行账户的开户和审批程序,撤消了不合理的账户。同时还开展了对国债专项资金为重点的专项资金检查。
(二)认真贯彻国务院、财政部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批管理要求,切实把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审批关。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了涉及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教育和外出外来务工人员等31项收费项目以及城市增容、森林资源补偿等7项政府性基金。在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办法,实行罚缴分离,票款分离和收支分离,做到收之有据,用之合法,使预算外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
(三)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按照财政部的总体部署,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了以地方医疗卫生机构和地方金融企业为重点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过对60户地方医疗机构、3户地方金融企业和17户其他企业的检查,发现会计基础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共查出资产不实3360万元,资产失真比例为1.8%,利润(结余)不实1326万元,失真比例为36%。针对问题责令其规范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六、搞好农村税费改革扩大试点工作
2002年,国务院批准贵州省作为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份,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进行了全省扩大试点工作。召开了全省农村税费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会议并开展业务培训,出台了改革试点方案和有关配套文件,广泛宣传税费改革政策,并加强对地县税费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2002年10月,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复了各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省财政则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分配原则,采取公开、公平、透明、规范的办法,将中央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65亿元,全部安排落实到县。至此,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进展顺利,改革后农民负担减轻幅度达44%。
(贵州省财政厅供稿,罗兴发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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