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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重庆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71.3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5.78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827.55亿元,增长13.8%;第三产业增加值827.97亿元,增长9.2%。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347元,比上年增加693元。全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99.6,比上年价格总水平微降0.4个百分点。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99.26亿元,比上年增加202.23亿元,增长29.0%。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3.05亿元,比上年增长9.1%。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360元,比上年增长1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98元,比上年增长6.4%。2002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26.1亿元,为预算的112.03%,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8.85%。其中,市级财政收入完成78.40亿元,为预算的128.1%,同口径增长28.4%;区县(自治县、市)级财政收入完成79.47亿元,为预算的107.7%,增长23.2%。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81.76亿元,比上年增长17.2%。全市财政支出完成305.9亿元,为预算的85.7%,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8.7%。市级财政支出完成135.29亿元,增长33.2%。区县(自治县、市)级财政支出210.51亿元,增长36.4%。
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收入稳定增长
2002年,重庆...
2002年,重庆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71.3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5.78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827.55亿元,增长13.8%;第三产业增加值827.97亿元,增长9.2%。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347元,比上年增加693元。全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99.6,比上年价格总水平微降0.4个百分点。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99.26亿元,比上年增加202.23亿元,增长29.0%。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3.05亿元,比上年增长9.1%。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360元,比上年增长1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98元,比上年增长6.4%。2002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26.1亿元,为预算的112.03%,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8.85%。其中,市级财政收入完成78.40亿元,为预算的128.1%,同口径增长28.4%;区县(自治县、市)级财政收入完成79.47亿元,为预算的107.7%,增长23.2%。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81.76亿元,比上年增长17.2%。全市财政支出完成305.9亿元,为预算的85.7%,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8.7%。市级财政支出完成135.29亿元,增长33.2%。区县(自治县、市)级财政支出210.51亿元,增长36.4%。
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收入稳定增长
2002年,重庆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增收节支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收入征管,挖掘增收潜力。抓好税源大户税收入库工作,全市财政收入有较大超收,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3.9%、34.3%、11.4%。加强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完善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机制,全年非税收入完成9.32亿元,比上年增加2.56亿元,征收社会保险费34.5亿元,比上年增长12.7%。
二、发挥财政分配职能,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依法保证各项法定支出增长和重点支出需要。一是继续增加农业投入,加快以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为重点的战略性结构调整步伐。全年市级财政投入农业生产资金3.2亿元,重点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质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和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安排财政扶贫资金4.5亿元,实施科技扶贫,进一步改善了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拨付救灾救济资金1.7亿元,支持灾民生产生活自救。市级各项农业支出完成预算的93.5%。二是大力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发展。依法保证了教育“三个增长”(确保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校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积极支持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课程和博士后公寓的建设,截至2002年底,高校经费投入比1997年直辖前年均递增39.6%。安排专项资金936万元用于市级文艺院团补足工资、引进新人和更新设备设施,完成了沙坪剧院的装修,启动了市杂技团排演厅和红岩革命纪念馆二期工程的改造。三是支持科研体制改革,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安排产业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资金9356万元,促进新产品开发、试验、重点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信息产业发展。四是实施社会保障工程,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全年市级财政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占经常性支出的比重比上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认真落实了“五个提标”(低保、下岗、失业、最低工资、养老),确保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建立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区建设。落实小额贷款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五是保障政权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安排资金3.35亿元,重点用于新增政权单位的办公、业务用房的建设及狱政设施的维修、改造,截至2002年底市武警总队、消防总队、警卫局、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等五个单位的相关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2002年监狱、劳教支出是重庆市直辖前的4.6倍。
三、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优化经济结构。一是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安排资金6881万元用于国有企业剥离社会职能,拨付5370万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落实企业关闭破产补助资金6026万元。二是安排商业、旅游结构调整资金6000万元和外贸发展资金1000万元,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项目,发展三大旅游精品,促进本地产品出口。三是全面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补贴资金4.1亿元用于库存粮价差,安排5000万元分流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四是发挥国债资金效益,确保重点建设。全年中央财政拨付重庆市国债资金55.2亿元,支持了农林水利及扶贫、农村电网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库区污水处理、教育卫生事业等重点项目的建设。五是拨付3610万元用于主城区“五管齐下”工程(①关闭主城区小水利厂、采石厂,②加强主城区机动车排汽污染控制方案,③主城区裸露地面绿化硬化实施方案,④主城区大于10吨燃煤锅炉洁净煤工程实施方案,⑤主城区大气污染企业关迁改调实施方案),拨付1.2亿元用于城市拆危、灯饰、绿化、景观和人民广场三期工程等项目,改善了空气质量,提升了城市形象。六是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资金,签约贷款2.4亿美元,用于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城市污水处理和高校设施等建设,推动了全市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区县财政困难
一是为确保区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帮助建立了工资专户,实行财政工资统发。2002年当年消化了历年欠发工资3892万元。二是认真落实市级试点小城镇各项财政政策,加快城镇化建设。全年市级财政投入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479万元,超额完成了确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加大对区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安排及调度的力度。全年安排区县(自治县、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和调整工资、县乡机构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2.3亿元,比上年增加12.1亿元。补助社会保障、农业扶贫、教育卫生、三峡库区危岩整治等项专款79.4亿元,比上年增加35.2亿元。全年转移支付占困难区县新增财力比重达到57.6%,调度区县资金141.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区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五、大力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实施部门预算编制改革,168个市级部门全面试编了2002年部门预算,60%的区县(自治县、市)试编了部门预算。二是试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选择了市教委、市财政局等6个市级部门及其115个二级单位和涪陵、南岸两个区进行试点。三是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1.4亿元,比上年增长81%,采购目录已扩大到货物、工程、服务三大领域、25项49个类别。四是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全市农民人均减负29.7元,减幅41.8%。专项转移支付8.4亿元全部下达到区县,确保了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及社会事业的必要支出。五是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公安、法院、工商行政管理、计生委、环保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已纳入预算管理,交委、质监局、规划局等45个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实行了收支脱钩管理。
六、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减少行政审批,规范审批事项,清理收费项目。全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47项,取消政府性基金项目8项,全面推行了乡镇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在各级人大的支持下,组织了《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抽查,严厉查处造假账、账外设账、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对医药行业和建筑施工行业严重违反《会计法》的23户企业、法人及会计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开展了社会保障资金的专项检查,对虚领、冒领和挪用低保资金的区县(市)进行了严肃处理。进一步扩大市级部门及重点工程会计委派制试点范围,直接委派到19户行政事业单位和4个重点工程项目。
七、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十五”规划,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培训渠道,提高培训质量,用先进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2002年,市财政局被命名为重庆市直机关文明单位。
(重庆市财政局供稿,蔺卫东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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