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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安徽省国民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56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9%(比上年,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72.55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1552.2亿元,增长10.7%;第三产业增加值1244.34亿元,增长9.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74.46亿元,增长20.3%。进出口总额41.8亿美元,增长15.7%。其中,出口24.5亿美元,增长7.5%;进口17.3亿美元,增长29.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8.7亿元,增长7.5%。市场物价稳中有降,商品零售价格指数99.2(上年为100,下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99。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736元,增长10.5%。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2118元,增长4.8%。
2002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加快发展、富民强省”统揽财政工作全局,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发展。全省实现财政总收入335.5亿元,增长8.4%,创近4年来的最高增幅。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35.3亿元,增长15.3%;地方收入200.2亿元,增长4.2%。全省财政总支出456.8亿元,增长13.8%。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省连续10年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增收节支,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2002年,省政府狠抓增收节支...
2002年,安徽省国民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56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9%(比上年,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72.55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1552.2亿元,增长10.7%;第三产业增加值1244.34亿元,增长9.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74.46亿元,增长20.3%。进出口总额41.8亿美元,增长15.7%。其中,出口24.5亿美元,增长7.5%;进口17.3亿美元,增长29.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8.7亿元,增长7.5%。市场物价稳中有降,商品零售价格指数99.2(上年为100,下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99。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736元,增长10.5%。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2118元,增长4.8%。
2002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加快发展、富民强省”统揽财政工作全局,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发展。全省实现财政总收入335.5亿元,增长8.4%,创近4年来的最高增幅。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35.3亿元,增长15.3%;地方收入200.2亿元,增长4.2%。全省财政总支出456.8亿元,增长13.8%。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省连续10年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增收节支,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2002年,省政府狠抓增收节支工作,先后两次召开全省增收节支工作会议,分别就贯彻全国增收节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深入开展增收节支工作进行动员。同时,发出《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2年度地方财政收入和征收任务考核目标的通知》、《关于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把增收节支工作落到实处,齐心协力抓收入,千方百计保支出,确保全省财政稳健运行。
(一)制定具体措施。省财政厅认真贯彻省政府增收节支工作部署,狠抓落实,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坚定信心,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同时,定期召开全省预算执行季度分析会,通报各地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财政形势,提出具体措施,推动增收节支工作。
(二)强化收入征管。全省各级国税部门采取“严管增收、堵漏增收、清欠增收”三项措施,实现国税收入持续增长。全年共组织各项收入197.38亿元,增长13.2%。其中,“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174.05亿元,增长17.8%。全省各级地税部门凝心聚力,强化征管,实现地税收入稳定增长。全年共组织地方收入106.93亿元,增长0.4%,剔除企业所得税分享因素,增长17.1%。同时,征收社会保险费63.99亿元,增长16.6%。全省各级农税部门推进征管改革,坚持依法治税,全年共组织农业税收34.8亿元,增长8.7%。全省各级行政性收费部门强化职能,依法征管,共组织行政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28.69亿元,增长11.7%。
(三)保障重点支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把“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视为财政稳健运行的标志,努力确保重点支出的增长。全省工资和行政事业管理费支出252.5亿元,占财政支出55.6%,增长16.5%,确保了财政供给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全省社保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社会保障补助支出)89.62亿元,增长35.8%,较好地保障了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困难职工和城镇困难居民的生活;全省公检法司支出25.55亿元,增长15.7%,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增强县级财力。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县级财政体制:取消县级财政体制递增上解5%;减少县级财政体制上解1亿元;取消向县级筹集粮食风险基金;取消部分省辖市从所属县集中财力的做法;取消县级财政承担的巢湖一淠史杭和华北平原债务等,当年增加县级财力8亿元,确保了县级财政正常运行。
二、深化改革,理顺财政分配关系
2002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与时俱进,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推动财政工作全面进步。
(一)完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规范了“一事一议”管理。省政府进一步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将茶叶和水果等应税农业特产品的税率下调2个百分点,全省直接减轻农民负担1亿元;出台了水利工程收费、农机监理收费和农村用电收费等涉农收费管理办法,健全了各项涉农收费制度。2002年,全省农民人均政策性负担为68.4元,比改革前减少41元,减幅达37.5%。
(二)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省财政厅成立省直预算编制办公室,选择31个省直部门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比上年增加7个;对47个省直部门、353个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实际支付资金13.5亿元,比未纳入国库管理前减支1.4亿元;建立部分通用物品全省政府采购大市场,降低了政府采购成本。同时,17个市国库支付中心全部挂牌运作;各县(市、区)普遍加强了会计核算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的制度建设。
(三)拓展“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省财政厅将省公安厅等7个执法部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对省外经贸厅等15个单位试行收支脱钩管理;对各部门组织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预算外资金实行集中调剂,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防洪保安等社会公益事业。
(四)实施所得税分享改革。省财政厅抓住所得税分享改革机遇,认真学习研究中央政策,积极反映安徽实际情况,及时做好与财政部的对账工作。同时,拟定并由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实施方案》确定分享比例:2002年中央分享50%,省或市县分享50%;2003年中央分享60%,省或市县分享40%。
(五)试行粮食补贴方式改革。为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和减轻财政负担,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天长市和来安县进行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确定改革的内容是“两放开、一调整”。即放开粮食收购价格,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将原来通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间接给农民的补贴,调整为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经过半年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省财政给2市县补助3928万元,增加了农民收入(计税农田亩均补贴25元,户均补贴180元),推动了粮食流通市场化进程。由于试点成功,省政府决定2003年在全省推开。
三、多方筹资,支持经济和事业发展
2002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把发展作为理财的第一要务,多方筹集资金,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一)加强国债资金管理。省政府与省财政厅签订了责任状,明确财政部门在国债资金拨付、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责任。省财政厅召开了全省国债资金管理工作座谈会,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增强责任意识,加快国债资金拨付,督促落实配套资金,加强检查监督工作。2002年,省财政共拨付国债资金30.3亿元,有力地推进了一大批在建国债重点项目建设。
(二)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省财政厅先后审批20户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设置方案;对7户股份公司国有股转让、变更、划转,2户上市公司国有股配股,4户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7户企业新发、增发和配股(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23亿元)进行了批复,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发展。2002年,两淮5矿(淮北的张庄、沈庄煤矿,淮南的潘二、谢集和李一煤矿)等企业列入了国家政策允许关闭破产的范围之中。经过努力,共争取中央财政企业关闭破产补助资金14.8亿元,核销银行呆坏账12.4亿元,处置不良资金22亿元,确保两淮5矿关闭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省财政采取出口奖励、出口退税等措施,大力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三)支持农业发展。省财政厅采取增加投入和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等办法,鼎力支持农业发展。全年财政支农支出(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23.56亿元,增长12.6%;争取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6.45亿元,增长18.1%;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首批计划任务160万亩,中央财政拨付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67亿元。同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全年农业综合开发总投资7.09亿元(其中,省财政投资4.73亿元,中央财政投资2.36亿元),增长8.8%;加快2000—2002年国内及世行二期4大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全年共完成投资8.2亿元,改造中低产田169.9万亩,完成计划的119%;投资4700万元,重点扶持益益乳业等11家知名龙头企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四)积极引进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主要项目有:安徽城市大气环境改善和人才培养2个日元贷款项目,拟利用日元贷款2.5亿美元,均已通过日方评估并签署备忘录;德国政府贷款医疗项目(990万美元)和韩国政府贷款水稻机械化项目(650万美元)顺利通过评估,已进入设备考察阶段;亚行贷款安徽酸雨控制及环境改善项目,已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总投资23.9亿元,省财政厅与项目涉及的芜湖等6市签订了项目《转贷协议》;世行贷款林业持续发展项目总投资4.1亿元(其中利用世行贷款2485万美元),与财政部及时办理了《转贷协议》。
(五)支持教科文事业发展。全年教科文事业费支出89.65亿元,增长15.4%。2001至2002年,全省累计拨付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15.9亿元,共改造D级危房290万平方米,占原计划改造危房的66%;对16个重点山区县和3个“一费制”(学杂费和书本费合一)试点县给予2078万元的专项补助;争取中央对下划高校共建专项支持资金2500万元;足额支付高校建设性贷款贴息5972万元。同时,通过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资产运营公司,分别采用投资参股和融资担保的形式,对13个重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进行扶持(其中投资1530万元,担保1770万元);积极支持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其中省财政投资1300万元),已有52家高科技企业入驻,成为安徽经济新的增长点。
四、规范管理,完善财政社保机制
2002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先后制发了《关于大力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行业统筹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意见》、《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安徽省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监督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强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省财政厅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管理,逐步完善财政社会保障机制。
(一)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发放。全省参保职工达335万人,净增5万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45.4亿元,增长9.6%,基金征缴率达94%;财政对养老保险补贴资金达21.2亿元,增长33%。
(二)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正常发放。全省下岗在“中心”(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人数从34万人减至9.2万人,有10万人通过各种渠道实现了再就业;6万人通过“协保”(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走出中心并享受了失业保险。全年财政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支出达7.5亿元,14万人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三)努力做好“低保”工作。全省实际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03.4万人,增长59%;财政用于低保支出达4.3亿元,增长2.4倍,实现了应保尽保。
(四)全面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税务征收。全省参保职工378万人,净增23万人。全年征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98亿元,增长22%;基金支出达6.3亿元,增长21%;全省失业保险享受人数达17万人,净增8万人。
(五)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全省17个市和61个县(市)全面启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257万人纳入医疗保险范围;14个市建立了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六)落实社会救济福利和优抚安置政策。全省共有优抚对象174万人,其中享受抚恤定补人员27万人,享受优待18万户。全省共发放优抚安置资金5.58亿元。同时,对各地发生的风雹、旱涝等多种自然灾害损失,财政下拨救灾款1.6亿元,使2500万受灾人口得到了生活救助。
五、克难攻坚,消化历年欠发工资
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全省共有79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地欠发国家规定工资。截至2000年6月底,累计欠发工资达21亿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欠发工资问题,要求各地从2000年7月1日起,确保当月工资兑现,争取用3年时间逐步消化以前年度欠发工资。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采取建立工资专户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收到县管理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从2000年7月1日起,不再发生新的工资拖欠。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至2001年底,有59个县(市、区)共消化历年欠发工资10多亿元。2002年,全省上下联动,对剩余的20个县(市、区)历年欠发工资10.58亿元,集中力量进行克难攻坚。
(一)制定消化历年欠发工资办法。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积极消化历年欠发工资的意见》,省财政厅将消化欠发工资作为全年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召开了全省消化欠发工资现场会,确定了“清理核实是基础,补发到人是关键,防止新欠是根本”的工作思路,全力开展消化历年欠发工资工作。
(二)实施消化欠发工资全过程督查。2002年3月初,省财政厅和有欠发工资的市级财政部门,共抽调60名业务骨干组成20个督查组,进驻20个有欠发工资的县(市、区),督促指导县(市、区)按政策规定,核实欠发工资数额和财力,拟定消化欠发工资计划,落实补发欠发工资政策,制定保障工资正常发放的措施。
(三)全面清理核实欠发工资数额。各欠发工资县(市、区)切实加强领导,从财政、人事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办事机构,集中力量开展欠发工资清理核实工作,逐年度、逐部门、逐单位、逐人员、逐项目登记造册,逐项审查核实,经职工本人签字后向社会公示。截至2002年7月底,20个县(市、区)共核减欠发工资人数1.68万人,欠发工资总额由10.58亿元核减至8.07亿元。
(四)多渠道筹集补发工资资金。根据各地财力状况和核实的欠发工资数额,通过“县里消化一部分、市里帮助一部分、省里通过借款支持一部分”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补发工资资金。省财政共筹措7.7亿元资金,借给20个县(市、区)专项用于补发工资。同时,印发了《安徽省消化历年欠发工资专项借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省和市、市和县(市、区)分别签订《借款协议书》。借款资金直接进入市、县工资专户,专项用于补发工资,不准挪作他用。
(五)严格规范工资补发程序。按照“严格程序、严格手续、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以备核查”的要求,采取“财政统办,银行代发,一人一卡,签字留存”的兑现补发形式,由县(市、区)财政委托银行,按经过公示、最终核实并由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的欠发数,统一办理全县(市、区)范围内的补发工资,一人一卡(折)。截至2002年8月底,20个县(市、区),一次性补发了历年欠发工资8.07亿元,补发工资人数35.59万人。消化历年欠发工资,保证了县乡基层政权的运转,拉动了经济增长,维护了安定团结。
六、优化服务,加强财政政风建设
2002年,省财政部门把加强财政系统政风建设当作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的一件大事来抓。先后召开厅机关政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和全省财政系统政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财政政风建设。同时,印发了《全省财政系统优质规范服务标准》、《安徽省财政厅2002年度政风建设和政风评议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从而推动政风建设。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省财政厅编制印发了《安徽省财政厅政风建设文件制度汇编》一书和《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在省财政厅办公大楼内设置财政政务信息查询电脑触摸屏;在省财政厅办公大楼外设置政务公开栏等,全面公开省财政厅内设机构、工作职能和职责、办事程序、时限要求和203件地方性财政法规,在全省开通涉农税费16800818语音信箱,使用者可按语音提示进行有关政策咨询,极大地提高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开展创建“人民满意财政所”活动。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创建“人民满意财政所”活动的实施意见》,经过近一年的创建活动,基层财政所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受到群众好评。2002年底,各市、县财政局对创建活动进行评比,涌现出一批先进财政所。有3个财政所受到财政部表彰。
(三)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省财政厅坚持定期向建立联系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寄送《安徽财政信息》和有关文件资料,使他们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财政形势和财政工作,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及时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人民代表建议,全年共办理157件次,办结率达100%,受到了省人大和省政府的表彰。
(安徽省财政厅供稿,陈言邦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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