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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吉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246.12亿元,比上年增加213.64亿元,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6.17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978.37亿元,增长10.5%;第三产业增加值821.58亿元,增长10.1%。全年农业总产值724.8亿元,比上年增长7.4%。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2214.8亿元,增长13.4%。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669.28亿元,比上年增长13.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96.91亿元。全省22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业企业中,有190户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全年进出口总额37.0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6%。全年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5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34.23亿元,比上年增长18.9%。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08.15亿元,比上年增长10.9%。
2002年,在全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全省财政工作也取得显著成绩。全省一般预算财政收入244.9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31.4亿元,增长10.7%,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108.6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全省财政支出362.6亿元,增长11.1%。社会保障支出、抚恤支出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增幅分别达到34.1%和66.1%;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
2002年,吉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246.12亿元,比上年增加213.64亿元,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6.17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978.37亿元,增长10.5%;第三产业增加值821.58亿元,增长10.1%。全年农业总产值724.8亿元,比上年增长7.4%。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2214.8亿元,增长13.4%。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669.28亿元,比上年增长13.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96.91亿元。全省22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业企业中,有190户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全年进出口总额37.0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6%。全年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5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34.23亿元,比上年增长18.9%。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08.15亿元,比上年增长10.9%。
2002年,在全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全省财政工作也取得显著成绩。全省一般预算财政收入244.9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31.4亿元,增长10.7%,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108.6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全省财政支出362.6亿元,增长11.1%。社会保障支出、抚恤支出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增幅分别达到34.1%和66.1%;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教育事业费支出增幅分别为8.7%、12.7%、11.4%和12.9%。收支相抵,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努力支持和促进经济发展
(一)认真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2002年,吉林省共争取财政国债资金27.8亿元,支持了197项国债项目建设。同时,加强了对国债项目的审查,共审查投资48.8亿元,审减率6%。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共拨付基本建设资金20.4亿元,重点支持了长春新机场、吉林燃料乙醇等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拨付企业技改贴息、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等1.33亿元,支持了企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企业结构调整及出口创汇。拨付煤炭、军工、冶金矿山企业亏损补贴4.9亿元,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和职工生活困难问题。加强了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工作,支持了企业改组、改制。
(二)大力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2002年,省财政共筹措资金30.5亿元,重点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结构调整、信息化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完成农业综合开发投资9亿元,重点支持了中低产田改造、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和科技示范区建设。
(三)积极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围绕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继续停批涉企、涉农收费项目,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87项,约可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3亿元。认真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减征环保型小汽车消费税12.2亿元。筹措资金10.6亿元,对全省国有破产煤矿和有色金属矿山的职工进行了妥善安置。安排专项资金1.9亿元,支持了企业技术改造、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二、严格依法治税,实现了全年财政收入较快增长
(一)继续狠抓收入均衡缴库。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预算。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减收因素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安排了全年收入计划,制定了均衡缴库阶段性目标。在执行中,按照保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狠抓收入的调度、分析、协调工作,收入均衡缴库程度较往年大大提高,2002年有11个月的收入进度超过了序时进度,是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收入最为均衡的一年。同时,加强了财政部门组织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省级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各项非税收入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6.7%、83.7%和59.4%。
(二)切实强化税收征管。建立了增值税和消费税缴纳额超千万元企业和部分高收入者个人纳税档案,从源头上对重点税源实施监控。继续推行餐饮等行业税收以票控税制度,扩大了发票抽兑奖范围,增强了发票堵漏增收作用。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建立了集贸市场税控网络和加油站税控系统,提高征管能力,有效减少了收入流失。集中力量对重点行业、企业及征管薄弱环节进行税务检查和稽查,实现稽查收入4.7亿元。
同时,认真清理了地方自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纠正越权减免缓税问题,加大欠税清缴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
三、努力筹措资金,提高重点支出保障能力
(一)建立工资发放通报、考核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了工资性转移支付力度,强化资金调度,缓解了困难市县保付工资的压力。积极推进工资统发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全省已有省本级和38个市县开展了工资统发,41个县(市)全部完成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工作。2002年末,按当地实际执行的工资标准统计,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实现了当年工资不拖欠的目标。
(二)加强社会保障投入。各级财政共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8.4亿元,筹措企业基本养老补助资金21.7亿元,促进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加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投入,全年共拨付资金3.9亿元,使城市低保对象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
(三)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4.3亿元,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帮助农民脱贫解困和抗灾救灾。筹措粮食风险基金38.4亿元,对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扩大粮食销售、保护农民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法定及其他重点支出方面,科技、农业、教育等重点支出均达到或超过了法定增长幅度。安排“严打”整治斗争等专项经费1亿元,基本保证了政法机关的办案需要,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大力推进改革,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部门预算改革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完善预算基础数据库,重新确定了省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使核定给各部门的公用经费更接近实际支出水平。省本级全面试编了部门预算,并完善了编制、执行程序。9个市(州)和部分县(市)也开展了部门预算改革试点。
(二)扩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在2001年试点的基础上,2002年将基本建设支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亏损补贴纳入了集中支付范围,直接支付资金6亿元。部分市县开展了会计集中核算试点,省直试点准备工作全部就绪。
(三)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收缴制度,将各级公安、法院、工商行政管理、环保、计划生育等部门的预算外收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通过实行供应商资质认证制度,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公开开标、组织评标委员会集体评标,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1.2亿元,节省支出1.4亿元。
(五)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农业税收征管体制,筹措并及时拨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促进了改革试点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财政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整顿财经秩序
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财政监督条例》,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国债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认真受理和查处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执业注册会计师投诉的案件,加大了监管和处罚工作力度。加强国有资本监管工作,完善了包括产权界定、资产划转、股权设置等在内的国有资本基础管理体系,维护了国家所有者权益。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大了到期外债清收力度,偿还政府主权外债3.8亿元。初步建立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制度,逐步延伸财政监管力度。进一步拓展了企业效绩评价的应用领域,企业效绩评价结果已经成为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制定经济政策、考核经营者业绩及企业改组改制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和完善财政厅党组班子和各支部的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六大、“三个代表”等政治学习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举办了建团八十周年、“五四”杯乒乓球比赛、第十八届职工篮球赛、“七一”党员创先争优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考核监督工作。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等项工作。举办了会计职称、会计电算化等培训班,累计培训财会人员1500人次。2002年吉林省财政厅荣获全国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一等奖。
(吉林省财政厅供稿,高兴业、王志强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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